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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重生

林夕再次恢复意识睁开眼看见是她梦了二十年的环境,粉色的席梦思,天蓝色的墙板,木色的梳妆台,红木大衣柜,明媚的阳光透过落地窗折射进来,在打量这个房间的时候,林夕已经不知不觉泪流满面了,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房间,如果这个是一个梦那就让她不要醒起来。拿起放在床柜上的小台历,1985年8月20号,她刚刚做了一个很恐怖的梦,在梦里因为她的任性她失去了一切,她的爸爸,她的妈妈,她的哥哥,她的青春,她的孩子,还有那个男人..这一切对于林夕来说真的仿若一场梦。这是老天怜惜她让她再重活一次吗?

下意识的摸向脖子,空荡荡的一片,现在的她还没有认识他,还没跟他结婚,还没有收到他的礼物,既然老天爷也让她重活一次,那么这世她便不负父母,不负哥哥,不负他,如果他还要她的话,离认识他还有五年,他们是在1990年6月2号认识的,为什么她会记得这么清楚呢?因为她就是6月2号生日了,然而那年她高三濒临高考,他们是在1990年8月25号结婚的,他们从认识到结婚不到三个月。

这五年她要壮大自己,即使不靠家人她依然有资格站在他的身边,这是她的目标,今年她才升初二,这个时候改革开放,只要你肯努力便有回报,虽然她的身份不太适合露面,但是她的优势不利用不是对不起自己吗?只是她要做什么好呢?

虽然她在前世后来学了不少的东西,但是那些都是在20世纪才会发生的,还有十五年,你问她那早些年她在干什么?林夕只能欲哭无泪的回答你:吃喝玩乐..

打开衣柜,林夕额头冒了几根黑线,顿时对自己的衣服品味有了很大的疑问。她自认前世她一直是走在时尚前头的,现在她却有点不敢恭维了。满柜子都是大红色的衣衫衣裤裙子。。真的让她有种无从下手的Feel。好吧,大红色也没有什么,可这些款式能不能不要这么土,看到这些林夕对当年的自己汗颜再汗颜,她当年才14岁!!直接先套了一件白褂子,和个花短裤,这个年代可是还没文胸和内裤这种东西的,现在的内衣都是整块布订上的,只是有点无奈,她发育的比较早现在已经34B了,上辈子她可是36C杯的..又翻很久才找到一件被她当成压箱底的白衬衫出来,再找了一条黑色的休闲裤,简简单单多好,起码她柜子里这些新颖时尚的东西她是不敢恭维了。

九点差一刻,林爸肯定是去上班的了,林大哥这个时候是去训练了,林妈肯定是在熬汤,林妈是典型的广东贤惠好女人,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林老爸却是上海疼老婆的总代表。他们林家就是秉承着‘儿子贱养,女儿娇养’这一条真理,所以林夕的刁蛮任性有八分是被父母宠出来的,两分是被那群‘良友’所宠,追究到底还是要怪她不够坚定。林夕除了她的性格不行,她的本性还是好的,很善良的一个姑娘,典型的吃软不吃硬的个主。

林家的房子是军方分配的,属于复式,还有个小花园,整体有400个平方,从而可见林爸还是挺大一个官的。

林夕看到在厨房里忙碌的林妈眼眶就开始发热了,从后面抱住了林妈。

“你这熊孩子,又搞哪一出?”林妈被吓了一跳,发现是自己的宝贝女儿,话是在责备,可那个语气更多的宠溺。

“妈,妈,妈,妈,妈..”林夕就感觉这声‘妈’怎么叫都不够。

“哎,哎,你这孩子今天怎么了,是不是有人欺负你啊?”林妈放下了手里的筷子,把煤气灶的火关小点,这年头有煤气灶的人家还是少的,从而也可见林家的经济也是不错的,·扯了扯林夕环在她腰上的手,她一扯林夕的力气就加大,最后她干脆就随她去了,只是她的宝贝女儿今天是怎么了?

“谁敢欺负我啊?只是突然感觉到有爸爸妈妈哥哥疼我我真幸福啊!”知足常乐不是吗?像梦一样的上辈子的她不就是因为不容易满足吗?总想着要得到更多,反过头来一看,她一无所有。

“傻孩子,爸爸妈妈哥哥都会一直陪着你的,下午妈妈带你去买学习用品,过几天可是要开学了,东西得好好准备。”

“妈妈,不用啦,我的练习册什么老多着呢,不过下午我们去逛书店,我想买几本书。”这样的她,感觉到了幸福。

中午饭林家正常的话都只有林妈和林夕两个人吃。下午林妈便带着林夕到了西城区的新华书店,这个书店是当年80年代最大的书店,以后也会扩建为Z国最大的书店,二十年后人们都说:在里面没有你找不到的书,只有你不想看的书.由此可见这个新华书店里面书的种类多么齐全。

“小夕,你在这里找你要的书,妈妈上楼找一下你王阿姨。”这家店一开始她们家也是有份的,只是后来被她贱卖给她的好闺蜜叶诗文,叶家不是土著,他们对于京城来说只是一个外来者,后来是经过她经常带叶诗文去参加他们那一群人的聚会,而叶诗文的交际能力也不错才渐渐打入京城贵圈的。其实这么一想,叶诗文还是很厉害的,上辈子她确实是比不上她,那么这一世她不会让她再利用,保护她的家人,如果那个人今世还注定是她的老公的话那么她会更加珍惜他..

今年她刚升初二,可是那些知识她基本上都忘光了。现在她只能买一些赶紧温补回来。她初中的成绩也是不错的,在四中也是年级前十,只是她比较懒从来不去提升但是也不会掉下十名后,其实能保持更难,人又漂亮成绩又好又是红二代,所以追她的人一大堆,幸好这个年代的人们不是那么疯狂。

结果她挑了几本题海还有英国原版小说,现在学校教的都是牛津英语不是美式英语,她的外语也是相当不错的,上辈子她还当过翻译.乖乖的坐在木椅上拿了一本她刚刚买的《简。爱》开始翻阅起来,这些对她来说是小意思,看得忘我,突然她的书上出现了一只修长白皙的手,“小夕儿看什么看得这么入神连哥哥叫你那么多声都没有听见吗?”林夕看着站在她面前笑的很温柔的那张熟悉的脸瞬间眼眶就红了,抱住了他“哥哥.”不由的声音有些哽咽。

“小夕儿是怎么了谁欺负你了?”林诏炀温柔的拍了拍林夕的后背,林夕摇了摇头,她只是很开心,能再一次拥有你们。林夕平复一下心情放开了林诏炀,“傻囡囡,怎么越来越娇气呢?”揉了揉林夕的长发。

“小夕儿越来越像诏炀的小媳妇儿。”虽然上辈子她一直觉得这个声音很欠扁,但是这辈子又能听到她只是觉得亲切了。

“赵哥哥.”

“不对!诏炀,你的妹子今天不对劲,小丫头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此时这张显得有些稚嫩的带有些邪气的脸,有谁能猜出几年后他会是Z国最瞩目的将军呢?不过后来出任务好像是因为队里有叛徒不但任务失败而且他也重伤不治,赵闫兵是哥哥的好朋友好兄弟,用他们部队的话来说就是可以放心把后背交给对方的。那时候哥哥沉寂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好像那个叛徒被捉了回来,因为这件事又有几个人下台,她依稀记得叶家好像也有份但是因为叶诗文来找她哭诉各种她才找哥哥‘解释’,她依然很清楚记得哥哥当时的一句话“你信她便好。”当时的她并不知道这句话有多少重量,只知道最后叶家风平浪静。

那个叛徒她是忘记他叫什么名字了,但是她记得他长什么样,因为他的容貌很容易让人记得,这件事是在几年后才会发生的,到时候再说吧,不过她是不是该买一本笔记记一记这些会发生要发生快发生的事呢?那么这辈子就让这件事发生不了吧。

“妈让我带你回家她遇到了以前的好朋友要一起吃个饭。”“男的女的?”这种情况可没发生过需要把女儿丢下让儿子来接的,林夕承认她八卦了。“男的。”诏炀很自然的接过林夕手中的书本,“怎么买了那么多原著,看得懂?现在应该很多词你们还没有学到吧。”

林夕低下头“就是想要学学,不懂我可以翻字典也可以问你嘛!”

“好,不懂就拿来问我,我的囡囡这么上进真让人觉得欣慰。”

“你们俩够了哈!把爷给晾一旁你们好意思吗?”赵闫兵终于是憋不住跳脚了。

“囡囡我们回家吧,哥哥做饭给你吃,爸爸今晚估计也不回来了。”两兄妹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最后真的是撇下了赵闫兵。原谅他的存在感太低了。

吃完晚饭林爸林妈还没有回来,夏天七点多的京城天还是亮的,但是八十年代的晚上活动真的少得可怜,虽然林家有电视,但是现在这电视还真的没有什么好看的。林哥哥也是吃完饭就上书房去了,说还有什么事还没处理好。现在就她一个人,真的很郁闷。要找点什么事来做呢?突然一闪而过的念头,林夕一向都是说干就干的性子,当即回了房间找了一本全新的牛皮笔记本,开了台灯,提起笔,一时间房间安静的只剩下‘刷刷刷’钢笔头摩擦纸业的声音。

不知不觉中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林夕停下笔只觉得手都没有知觉了,不过她心满意足的看着记满几十页的事,她觉得是值得的,现在她还记得的那些事她都记下了,日后要再想起什么再记吧,开启了她自己的保险箱把箱里原本的东西都给取出来,这本牛皮笔记本放在最底下,然后再把那些东西放上去,关上密码箱的门索性又改了密码,她可不想有哪一天被捉去研究所被人解剖研究。

深夜,林夕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都睡不着,她深怕一闭上眼睛睡觉明个儿起来她又回到了前世。最后还是抵不了周公的诱惑,睡着了.

暖暖的阳光晒在林夕的脸上给她增添几分诱惑美,又长又翘的睫毛抖了抖,睁开眼,真好,她还在,她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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