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
巨大的声响,仿似地龙翻身,大地都开始了微微的摇晃。一块成人腰粗的实心青石板被拦腰击碎,碎石粉末溅起漫天都是。
“嗖!”
一道人影,犹如黑夜中的精灵,在茫茫不见五指的原野上忽隐忽现,每一次起落,都要在黑夜中牵出一个五米多高的抛物线,空气中“咻咻咻”的破空之声不绝于耳。
转瞬间,人影落地,模糊的身影渐渐变得清晰,却原来哪里是什么精灵夜枭,分明是一个身板羸弱,满脸猥琐气的年轻小子。
“果然是这样,果然是这样,哈,哈哈哈……”
激动、兴奋、狂喜,各种令人发狂至想要尖叫的情绪纷沓而来,令得他整个人都微微颤抖起来,一张被露水打湿的小脸涨得通红。
离开医院后,秦寿并没有立刻去实施自己的所谓发财大计,而是选择了一片空旷的原野。原因无他,如果异能只是右手上的几把手刀,即便威力再大,那和人拿把西瓜刀有什么区别?
可是事实却是,那三根寒芒烁闪的金属手刀,不过是物理上的表现,实际上他全身每个细胞,乃至每个毛孔,都变得与过往不一样了。
之前那块硕大的青石板,就是被他轻轻一次发力击碎的。而变强的绝不仅仅只是力量,他的速度,身法,也可比拟电影里吊威亚的轻功。
飞檐走壁谈不上,可是一蹦三米高,只怕就算是那些奥运跳高冠军,在不借助任何工具的前提下也无法达到。
至于速度嘛,秦寿没有刻意测量,话说他也没有测量的仪器,不过这片原野离医院所在最少两百公里,而他徒步狂奔来的时间,竟然只是短短的二十分钟。
二十分钟跑了两百公里,那是什么概念?即便市面上最先进的跑车,时速也不过如此。
“力量,速度,肉。体强度,都比普通人超出数倍,嘿嘿,要是我现在回去天桥底下,不知二狗子那杀才还敢不敢再抢老子的馒头,哈哈……”
二狗子是东城那片的乞丐头,像秦寿这种烂泥,不光城里人,就是同行都看不起他。从前二狗子就没少欺负他,一想到自己有朝一日,能把二狗子踩在脚下肆意羞辱,秦寿的小脸就笑开了花。
果然是穿上龙袍也成不了皇帝,即便获得了普通人梦寐以求的强大力量,秦寿能想到的也只是诸如抢劫,欺负乞丐之类没出息的事情。
“咕咕咕……”
刚刚还兴奋的秦寿,脸皮一下皱成了苦瓜,“好饿,算了,找二狗子报仇的事情先搁着,我还是先找个人****娘的一票,总不能空有一身本事,以后还要去蹲天桥底下吧?”
打定主意,秦寿摸了摸干瘪的肚皮,甩开脚丫子就朝回城的公路跑去。
当秦寿重新站在霓虹闪烁的都市时,时间已经接近凌晨三点,这个时间点街上并没有多少人,加上现在正值流感横行,街上能见到的人就更少了。
秦寿像一条流浪狗,拖着长长的舌头,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逛了一大圈,可硬是没选中一个可以下手的目标。
“好饿,真的好饿啊……”
秦寿耷拉着眼皮,往日并不觉得如何难熬的饥饿感,今晚却是格外的难熬,他甚至有个错觉,如果再不进食,只怕自己会立刻死去。
他自然不知道,因为手臂异能的多次反复发作,加上之后原野上一番大体力动作,中午那一叠饭所补充的能量早已消耗殆尽。如果再不补充能量,异能改变的细胞组织会自动浸蚀身体的养分,依他本就算不得强壮的身体,用不了两个小时,真的会死去。
“靠,老子怎么这么蠢?”
就在秦寿感觉身体越发无力之际,突然眼前一亮,自己在大街上寻找目标,别说现在时间晚,难得见到几个行人,即便真的找到了,最多也就是百十块钱,还要冒着坐牢的危险。
既然左右都要干一票,掘得人生的第一桶金,那为什么不去找一个大富大贵的地方呢?
而那所谓的富贵之地,不正是晚上比白天人多吗?
……
十分钟后,金爵娱乐城门口。
“滚滚滚,臭乞丐,这里是你能来的地方吗?再不走,腿打折。”
一个身着肮脏病号服,看起来弱不禁风的猥琐乞丐,眼中带着炽热的光芒,缓缓的朝娱乐城门口走去,还没靠近,就被门口的两个保安拦住了。
秦寿也不生气,习惯性挂起卑微的笑容,舔着脸屁颠屁颠的跑开了,只是保安没注意到的是,这个貌似谦恭的臭乞丐,眼角竟然暗藏着一抹厉色。
“狗眼看人低的东西,等老子抢到钱了,一定让你丫的给老子**趾。”
躲在一处无人的街角,秦寿偷偷的注视着娱乐城的门口。
虽然号称不夜天,可是毕竟已过凌晨三点,在里面消费的红男绿女们还是陆陆续续的往外走。
像那些三五成群的队伍并不是秦寿的目标,在来时的路上已经想好了,自己要抢,就抢那些为富不仁的败类。
何为为富不仁?秦寿自有一套评判标准。那必须有胡子有肚子,还要有麻子,因为从前村里头最为富不仁的大户李大麻子就是这样一幅形象,听村长说,李大麻子圆滚翘的肚子里装的全是乡民的血汗。
山里娃到底朴实,村长的一番话小秦寿一直记在心里,一直到现在,对于肚子大的麻脸男人他都没有好感。
“嗯,就是你了。”
并没有等多久,秦寿看见一个身高最少一米九,肚子能媲美怀孕十八个月孕妇的中年男人,在一个浓妆艳抹的小妞搀扶下,缓缓的从娱乐城出来。
大肚子男人明显喝高了,嘴里不停的嚷嚷着什么,一只大手在小妞丰挺的屁。股上揉捏过不停,隔得老远,秦寿都能听见小妞发出的阵阵娇呼。
“禽兽。”
秦寿牙齿咬的嘎巴脆,恨不得冲上去替换男人的位置,尤其是放在小妞大。屁。股上的肥手,羡慕得他直掉口水。
就在秦寿口水哗哗的时候,大肚子男人在小妞和保安的合力下,坐进了门口一辆漆黑的奥迪A6,之后啪的一声关上车门,那跟着出来的小妞倒并没有跟进去。
“遭了,这禽兽进车了。”
秦寿心下着慌,只听“轰”的一声,长长的汽车尾气喷出,奥迪瞬间没入进黑夜当中。
“****的,跑得到快,老子追……”
秦寿毫不犹豫,如一头豹子般,从黑暗中猛的窜起,在街道的另一边,循着奥迪的尾灯奋力狂奔起来。
好在已是深夜,又好在流感横行,街上行人稀少到极点,而秦寿又都是寻找黑暗的地方奔驰,一路追逐下,竟然没有被任何人发现。
大肚子男人明显“酒精考验”,先前明明看他喝的大醉酩酊,可是开起车来到丝毫不见含糊,一路顺行,在驶过几条街后,稳稳的停在了一处花园小区的门口。
秦寿刹住脚步,呼吸变得急促起来,身上的肮脏病号服更是已经被汗水湿透。
这一次奔跑,无论是距离还是速度,都比不得从医院到旷野那次的长途奔行,可是给秦寿的感觉要比之前难受十倍以上,期间更是有好几次差点背不过气来。
而当他停住脚步时,饥饿已经变成一把剔骨的钢刀,刀刀蚀骨的感觉简直难受得几欲死去。
“干了!”
秦寿一咬牙,再次发力,如一缕青烟般闪到奥迪车门口,此刻的大肚子男人刚好拉开车门,一只脚正踩在地面上。
“下车,老子打劫。”
“打……打打打劫?”
听见这个字眼,大肚子男人一个激灵,酒醒了一半,关车门已经来不及,好在对方已经说明来意,无非是求财。男人倒也光棍,虽然脚步还是有些虚浮,可是倒很干脆的从车里下来了。
“好汉爷饶命,我给钱,我给钱,不知好汉爷……咦,人呢?刚刚说要打劫老子的就是你个小瘪三?”
男人一只手已经摸向怀里的钱包了,可是当看见车外的秦寿时,那张被酒精烧得通红的脸皮上突然狠狠的抽搐了两下,进而爆发出一阵放肆的大笑。
身高不满一米六,全身乌漆麻黑的不说,就那小身板,还没火柴粗,这样一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土狗,竟然大言不惭的想打劫自己?
在扫遍四周围,发现除了秦寿外的确再没有同党后,大肚子男人终于止住笑容,好整以暇的从身上掏出根烟点上,砸吧砸吧的吸了一口,才用不屑的语气说道:“我看你像个乞丐,嘿嘿,小杂种,你不是想钱想疯了吧?竟然敢来抢老子的钱?这——就这,你看见了吗?”
男人从身上掏出胀鼓鼓的钱包,由里面抽出一张,然后故意在秦寿眼前晃了晃,“你虽然样子蠢了点,但我看你勇气可嘉,干脆这样,你用嘴把我皮鞋舔干净,这一百块钱就是你的了。”
侮辱!
赤裸裸的侮辱!
秦寿舔了舔发干的嘴唇,如果是从前,为了一百块钱,莫说舔皮鞋,就是让他****他怕都会愿意,不过现在,男人明显的挑衅,已经激起了他心头的怒火。
“哦?舔皮鞋是吧?”
秦寿往前一步,伸手指着路旁一颗碗口粗的绿化树,“你看见这颗树没有?”
大肚子男人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只听“咔嚓”一声,大树拦腰而断,直看得他脸色大变,再看秦寿,仿佛跟见了鬼一样。
“嘿嘿,现在你还要我给你舔皮鞋吗?”秦寿轻蔑的笑笑,对着自己右手很风骚的吹了口气。
是障眼法?还是那棵树本来就是断的?
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滴落,虽然明明看见秦寿一拳击断大树,可是大肚子男人就是不愿意干脆的承认这个事实。毕竟,以秦寿的体格,反差实在太大。
“还他娘傻愣着干什么?快点把钱包给老子扔过来。”秦寿脸一黑,对着男人怒斥起来。
平心而论,大肚子男人不是那种缺钱的人,更不是那种勇于与歹徒搏斗的侠义之士,如果面前站着的是一个五大三粗,又或者身上刺龙画虎的大混子,他也许二话不说就把钱掏出来了。
可是秦寿,一个肮脏的小乞丐,他凭什么?
“给?我给你麻痹!”
男人爆喝一声,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把雪亮的匕首,对准秦寿劈头就刺,也不管这一刀下去是否会要人命。
“靠,****的玩狠的?”
秦寿时刻注意着男人的举动,这一刻见男人奋力扑来,明晃晃的匕首在眼前闪耀着刺目的寒光,心头不禁涌起一股惧意。
可仅仅只是一瞬间,那股惧意就被不屑所取代。在男人刚刚扑到一半,秦寿抡起小拳头,对准男人的小腹就是一拳。
噗……
如中败革的声音响起,大肚子男人顿时变成了煮熟的大虾,整个人弯成一张弓,被一拳头砸得凌空倒飞出一米多远,又重重的跪倒地上。
“好……好好……好痛啊……”
艰难的抬起头,眼中划过深深的恐惧。大肚子男人刚刚说出这句话,大口黄水就从嘴里狂涌而出,再一次直挺挺的朝地上倒去。
“呃,我,我杀人了吗?”
秦寿显得有些手足无措,他本意只是求财,发掘人生第一桶金,就好比昔日乞讨的生涯中,二狗子仗着人多拳头多欺负抢劫他馒头一样。
不过是为了生存,填饱肚子而已,所谓是非对错,却是连想也没有想过。
但天地良心,他真没想过要人命,哪怕动手之前,已经把大肚子男人定义成为富不仁的恶霸。
呆愣片刻,秦寿一咬牙,试着伸手去探了探男人的鼻息,“还有呼吸?”
正欲松一口气,突然心头狂震,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刚才明明意识到自己有可能杀人了,但内心深处似乎并不怎么害怕,反而隐隐有着一丝兴奋……
远处响起一阵汽车引擎声,这里本就是一个小区门口,虽是深夜,但有其他业主回来也不奇怪。
引擎声惊醒了呆滞中的秦寿,他甩了甩头,决定暂时不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果断跑到男人身边开始翻找起来。
很快,一个鳄鱼皮夹子就出现在手中,又看见男人手腕上的金表,即便在黑暗中,也闪耀着炫目的光芒,一看就不是便宜货,索性连手表一起揣进怀里。
再顾不得翻找其他东西,撒开脚丫子就往公路对面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