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一点,再左一点,对对对,小间谍表现不错,对对对,就是再抱紧点!”
我听着季争在那边乱叫,有种想拨掉无线耳机的冲动,这样的情节每天都在重复,我打着喝下午茶的旗号跟她私会,给她一些她点名要的资料跟信息,而这些每每都成为她打击陆氏的法宝,比方说陆氏要发某块地皮来建个餐厅啦,这大小姐一定会先一歩标下那块地皮;比方说陆氏要跟某位商业界头脑合作啦,这大小姐一定会先出手给这大头脑灌迷汤。陆痕不是笨蛋,当然有看出我是“间谍”,便何况季争先前就己经告诫过他了不是吗?不过,他有心让陆氏跨掉,也就任我这“间谍”逍遥下去。
“呀呀,你别那么大刺刺的,拿个包包把那文件遮一遮。”
我过马路,走进陆氏对面的咖啡厅,直接上二楼,进一间拐角处的包房,季争己经从窗口移到了桌前,桌上备了一框爆米花跟两杯柠檬汁。
“诺。”我把文件递给他,坐下来享受冰凉的柠檬汁。
“嘿嘿,翩翩,你猜我刚才看到什么?”
“我后面又跟了人。”
“不错,只不过这次换了个哦。”纤指在我面前摇了摇,“前些日子大都是一些无聊的记者或是一些小虾米之类,今天,可是大鱼哦!”
“然后呢?”
“然后?”季争勾起一抺甜笑,“你自由发挥好了,你家五叔公毕竟是老狐狸,尾巴这么久才肯露出来。”
“你何必这么大费周张?以你的势力不是除掉他很容易?”我愣了下,何时,自己也被他们这群狠烈的人所同化?
“不错哦,有进歩哦,本来就是嘛,善良这东西,要分对谁。”季争拿起颗爆米花丢嘴里,“不直接了结他,是因为我跟陆痕抱着同样的心态,让他死——太便宜他了。”
“我的事是他干的吗?”
季争耸耸肩,“是不是又怎么样?一个个该死的死、该进牢的进牢、该蹲在马路上捡垃圾的捡垃圾,无一幸免哦!”
“季争,”我呼口气,“我想我变得有点冷血了。”是啊,居然丝亳不觉得愧疚于他们!
“不是冷血,人嘛,本来就该这样,如果有谁让我跟那臭小子这么痛苦,我想我会杀他全家来泄恨。”
我有点想不通,偏头问季争,“为什么我跟小痕一直是你跟学长吵架的中心?”
季争呵呵笑,“老实说哦,你家小痕可是我初恋情人呢!”
印象里跟陆痕接触的女生中,我并没有见过她。
见我不解,季争接着解释,“我家主要干的是收钱杀人的勾当,很多年前,收到一份很高的定金,要暗杀的对象正是你家小痕,那时候陆痕也就十六岁吧,照片上的他很俊又很酷,我一眼就看上了他。”
“后来呢?”我忍不住问。
“我扬话陆痕的命必需由我亲自动手,谁敢动他,就是跟我‘雷风’为敌。至于我家那个臭小子嘛,你也知道,他暗恋的对象就是你。”
人的缘份很奇妙,如果季争没喜欢上陆痕,想我们现在己经成了莫名枉死的灵魂,如果季争没有跟白羽翔相爱,想眼前这个女人会成为我强劲的情敌,如果……太多如果走到了这一歩,世界并非完全暗淡,至少我也算幸运的。
“翩翩,你不用觉得不好意思啦,我说当初帮你是有条件的,我要陆氏。”
“我知道。”我点头,陆氏对于我跟陆痕而言都是个负担,季争肯接手,对我们而言都是巴不得的好事。
季争皱眉,“真的有这么不在乎钱财的人吗?记住咯,对付那老狐狸莫要硬碰硬,自己的安全最重要,揪出他的证据,让他去牢里陪他那个亲爱的二哥去。”
我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