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861400000129

第129章 换主人了

辉哥再不理他,目光扫过其它人:“今天我阿辉不怕被人说我反骨仔,把话敞开了说,向彪对我不错,但是我从来不服这个人面兽心的杂种!这些年跟他,老子看够了他做的那些畜牲事!别的大哥把兄弟当手足一样看待,就丫的把兄弟都当衣服,想穿就穿,想脱就脱,一个不高兴,打骂都是小事,他居然还拿兄弟们的命开玩笑!谁忘得了去年赛马场那事,有种的出来给老子吱一声!还有前两个月的翡翠酒店那事,环子,你***敢说这家伙是个人吗?!”

被他指名的那人没敢吭声。

辉哥所说的事,在场的人要不亲眼见过,要不都耳闻过。赛马场那事缘因向彪得罪了邻区另一个大哥,人家逼上门来要他跪地奉茶道歉,他自知实力不足,不敢与抗,又抛不下面子跟人道歉,就把一个心腹推了出去,让对方杀人解恨。

至于翡翠酒店,则是东城里的一个四星级大酒店。向彪在酒店把人家一个女服务员给强暴了,事后威胁人家不准报警,后来事发,警方找上门来,向彪竟然让一个兄弟出首顶罪坐牢。这还不算,他承诺给那兄弟家里三十万赡养费,后来一个子儿也没给。那兄弟的老婆带着儿子找上门,向彪居然出言不逊,说什么“钱可以给你,你给我留下”,虽然没有成真,这事传出来却引来不少非议。

辉哥越说越激动:“他死了,老子不但不伤心,反而高兴得不得了,不是为别的,而是替咱们这些一心追随他的兄弟们高兴!谁要不服,想给他报仇,就先过老子这一关!”

林征大感意外,没想到这家伙竟然是来帮场的。

本来蠢蠢欲动的人群被他这么一说,顿时安静下来。

这伙混子里不少都只是稚气未脱的少年,凭着一腔热血而来,跟向彪本来就不熟络,更谈不上交情。但是谁都知道向彪一向以来最器重两两人,一是刀疤二,二是阿辉,现在居然连最受他器重的人也公然反叛,可见其不得人心已到了何种地步。为了这种人卖命,对自己有什么好处?

辉哥一抬手,指着林征大声道:“而这个人,在兄弟受伤时不离不弃,今天为了丰叔的女儿,他甚至甘愿自残身体,别的不说,就这份义气,我阿辉服了!从今天起,老子注是林哥的人,谁要是想跟他过不去,妈的先过老子这一关!”

咣啷!

又有人武器落地,却不是吓掉的,而是自己扔到地上。

以这声为始,稀稀拉拉的武器落地声不断响起,到了后来,所有人都把手里的刀棍扔在了地上,连荆六也不例外。

“林哥!”阿辉满意地看着众人抛完武器,转身对着林征单膝跪下,“从今天起,我阿辉和这些兄弟就全跟你了!”

随着他的动作,后面的混子们纷纷仿效跪下,本来密密床床的一大堆人,一时跪成一片。

林征没想到事情发展成这样,一时心情激荡,大喝道:“好!从今天开始,世上只有东城林征!跟我的,就是我的兄弟,以后兄弟同心,甘苦与共,有违此言,当如此刀!”双手抓着手里的砍刀,猛一较劲,一声清脆响动之后,刀身竟然一断为二。

众混子看得一惊。

这种百炼精钢打造的砍刀,硬度非常之高,手上没个几百斤的力气,想折断根本就是妄想。这个林哥看着身形也不如何壮实,竟有如此力量!

目光扫过眼前众人,林征不禁心头一阵热血翻腾。

那是种从未有过的感觉。看数百人屈膝自己面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狂涌而起,惊涛骇浪一样裹住了他的全身。

他曾见过无数为了权势拼得头破血流的人,向来不屑为之,这刻身处其境,才知其真正滋味,远非常人所能抵挡,不怪世人尽为之巅狂。

后面的事情,林征全交给丰叔处理。有这老江湖帮手,本来看着纷繁复杂的事务都简单起来。散去闲杂人等后,在丰叔的安排下,所有向彪手下的小混混头纷纷前来向林征致礼。

东城十三巷,号称有十三个混混头,事实上由于地盘范围并不大,只有五个混混头是真正的大哥,一个刀疤二,一个阿辉,一个荆六,还有一个就是那个耳钉男,人称土仔,最后一个就是那个挟持刘淼的小光头。刀疤二被林征打残了腿,这次根本没来,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那小光头已经被林征怒杀,剩下阿辉、荆六、土仔三人和丰叔一起在大排档里摆开一桌,上酒上菜,按道上的规矩,向林征敬大哥酒。

一杯敬天、二杯敬地、末杯敬人,五人同杯饮尽,林征哈哈笑道:“这酒喝过,咱们就真的都是兄弟了。别怪我林征丑话在前头,对我好的,我十倍奉还;对我使坏的,也是同样!大家都是聪明人,不需要我多说,向彪今天的下场,希望不会发生在任何一位在坐的兄弟身上!”他头上的伤口早被自己处理好,虽然破了个不小的口子,但是他恢复力极强,处理后贴了两块ok绷,已经不再流血。用头发把伤口遮着,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有问题。

阿辉大声道:“好!就为这句,再敬林哥一杯!干了!”重新满上一杯,毫不客气地先饮而尽。

接触这两回,林征算是对这个手下败将有所了解,知道他一来悍,二来直,脾气正合自己胃口,当下欣然斟酒举杯:“好!”一仰头,火辣辣的老白干一饮而下,倒转杯子示意。

丰叔笑道:“林哥,我来说两句吧。”

林征放下杯子,笑道:“等我说完——还有一点在座的都记清楚了,丰叔是我最敬重的人,从现在起,他的话等于我林征的话!”

阿辉、荆六和土仔当然明白林征为什么如此器重丰叔,均点头表示明白。

丰叔笑得眼都快眯成一条缝了,自己给自己倒满一杯,一口喝光,咂嘴赞道:“好酒!很久没喝过这么好的酒了!哈哈!”

荆六冷冷道:“还不都你自家的酒,有什么好不好的?”

土仔却笑:“心情好自然酒好。”

丰叔品过酒劲,感叹道:“我刘丰叔出道以来,从没动过心思跟哪个大哥,这个只要在这附近混过的,都知道。为什么?大家对我都了解不浅,恐怕心里也都有个数。一来我一心想的是想凭自己闯出名堂,二来这周围根本没一个大哥能让我看得上眼。贫民区四围三个大哥,***一个比一个烂!北边东城向彪,东边祭神堂老大李帆,南边海洋中心的田无品,这仨各是什么样的人,阿辉你们也都清楚。谁来告诉我,这仨货跟林哥比,谁更义气?其它的不说,就今天我女儿这事,那三个家伙如果是我老大,哪个肯给我刘丰出头?”

三个人均是摇头。都隔得不远,彼此行事为人都瞒不住,向彪好色,李帆贪财,田无品更是连贪财带好色,三个人又都是自私之辈,没一个是好东西,别说替兄弟出头,不占兄弟便宜算好的了。

林征知道丰叔这一是在表态,二是在帮自己跟这三个未来的帮手打关系,也不说话,只静静听着。

“只有林哥,够义气!没二话,咱刘丰这条命,这辈子就算是卖给他了!”丰叔再倒一杯酒,又是一口喝完,辣得嘴都合不拢了,半晌才能再说下去,“信我的,就一心一意跟着林哥做事,出人头地不是难事。谁要三心二意,跟外人眉来眼去想闹个里外接应,别怪东城容不下你!”

一听这话,林征就知道丰叔手上肯定有谁跟其它老大互通信息的证据,适时插嘴道:“好了,该说的也差不多了,大家再干一杯!”

半威半恩的一桌酒只喝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在林征提议下散去。阿辉等三人离开后,林征向丰叔笑道:“丰叔,这后面的事还得多拜托你。”

丰叔呵呵笑道:“林哥的事,我一定给你办得妥妥当当。不过要在东城站稳脚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今天除了向彪,后面还肖不少事情,我只能安排,但是事还得你来做。”

林征点头道:“明白,一切由你安排。”话题一转,“对了,今天那个辉哥怎么……”

丰叔若无其事地道:“我只是提前找人去医院找阿辉聊了聊,顺便请他过来看戏,哪知道他这么肯帮忙,我也没办法。”

林征恍然大悟,心下对他更是佩服。要不是丰叔了解情况,先去劝服了阿辉,今天这场大战在所难免,虽然自己丝毫不惧,但是兄弟们难免有所伤亡,那绝对是他不愿意看到的损失。

正说着话,刘淼从里屋走了出来,到了两人身边,低低地叫了一声:“林哥。”

丰叔愕然道:“奇了,我女儿竟然不叫我这老爸,反而开口就是‘林哥’?”

“爸!我是来谢林哥救了我的!”刘淼颊上一红。她重新整理了头发、衣服,恢复了平时的乖乖女模样,只是刚刚哭过的眼睛有点红肿,看得人心疼。

丰叔一笑点头:“跟林哥说谢太见外了。对了,我不是让你今天在学校寄宿吗?怎么你会被他们抓住?”台州第二中学保安森严,他本来想藉这一点来让女儿够受牵连,哪知道最后还是发生了意料之外的事。

刘淼想到自己差点坏了老爸和林征的事,心里无比愧疚:“我……我本来是想不出学校的,临时被同学拉着出来逛街,走在路上被……被……”说着眼泪又掉了下来。

“好了好了,没事了,不哭不哭!爸不是怪你,唉,”丰叔心疼地把女儿搂住,轻轻拍着她的头,心里的愧疚比女儿还要强烈,“都怪你爸做的这行当,牵连你受苦。我真没用!”

同类推荐
  • 热血高歌

    热血高歌

    人生路,千万条,人生理,无数章,年少轻狂,不良又何妨?我写我辉煌,我筑我乐章。年少当狂、青春当扬、热血当洒、吾梦正当。路是自己给的,命是自己争的。
  • 绝品花香

    绝品花香

    神秘少年为找寻真爱,只身闯入都市,他武功绝顶,医术超群,所过之处,绝品花香……
  • 魂断山崖路

    魂断山崖路

    世态炎凉会演绎出正不压邪,清纯美女香消玉碎,震撼之余令人感慨!如果人们心境不是越来越凉薄,人与人之间就不会缺少爱;如果社会多些正义人士,无耻之徒就难以在光天化日之下作恶多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一种麻木不仁表现,此类旁观者不排除陷害自身。改变社会不良风气,健全正常思维准则,需要每个人献出力量。
  • 重生之都市霸气

    重生之都市霸气

    李昊天是一个生活城市中的屌丝男30多岁还一事无成,老婆被丈母娘逼着离婚。女朋友也被家里逼着离开。在一次宿营旅游中,一次山体滑坡彻底的改变了命运,重生了,重生在8年前的一个18岁天生绝症少年的身上。并得到药神传人的传承,从此踏入医界,进入都市,找回老婆,娶回女友。看李昊天如何笑傲职场,笑傲都市,笑傲花丛。
  • 来到城市

    来到城市

    这是在新世纪开始高速发展的社会发展背景下,第一批进城的80后青年农民工,当现实照进梦想的时候!更多的是彷徨,无奈,无助、无情占据了他生活几乎的全部,不知自己未来的方向!可是在日新月异变化的社会里,他们一直还是这样的生活,后来他发现,家实际也回不去了,几乎在他之后家里所有的年轻人都已经离开村庄奔往了城市!村庄的人口也在急剧减少,村里除了过年之外的时间几乎变成了养老院了!虽然一直在努力奋斗着!虽然时间的累积没有改变一些人的屌丝本色!但是这些80后的青春农民工努力过!致那些终将失去的青春!这是一个特殊的年代,向那些曾经生活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80后的青年致意!可能他们的生活还将继续!
热门推荐
  • 重生之二院精神病

    重生之二院精神病

    天资过人的精神病在二院门口被女朋友袭击身亡。携带所有知识在一个乡镇诊所内重生。看他如何一步一步从头来过,重回巅峰。
  • 全能圣帝

    全能圣帝

    群雄并起,万域林立,在这一片纷争之中谁能够超然于世外?我既然来了,那么势必要登上顶峰,成为一代圣帝!
  • 愿意陪你和怪兽较劲

    愿意陪你和怪兽较劲

    王俊凯:我不会不信任小雪了,小雪,你回来吧王源:小雪雪,你回来吧,我把零食都给你。易烊千玺:雪儿,回来吧,我和楠楠很想你
  • 封道之轮

    封道之轮

    武者有武技,星者有星魂,在这片广袤无垠的星域大陆上,弥漫着名为星力的神奇力量。初出茅庐的神秘少年牧云,身负废星魂青雾蝶,却淡定从容,屡创奇迹,是天赋绝世还是另有玄机?当黑暗逼近,封道之轮重现大陆,千年之谜逐渐揭开,阴谋亦或是命运注定?
  • 刘墉传奇

    刘墉传奇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农家有儿要养成

    农家有儿要养成

    买大赠小,听多了,买小赠大,宝春却是头次听说。是古人的观念太开放?还是说那货是个奇葩!宝春刚穿到古代就面临着养儿大业。谁知儿子被养成了小狼崽,当面乖乖的,转眼就凶残地连亲爹都敢砍。是她教育太失败,还是血液里流淌的基因太可怕!这就是一个现代女医生,顶着人尽可夫的帽子,领着凶残护食的儿子,在古代,发扬医学,涉足朝堂,驰骋疆场,挥洒热血,最终收获幸福的爱情故事。某人逗比的求婚片段:他说:“春儿,大荣朝没有比我更养眼得啦,错过了你可是要遗憾终生的。”她哼:“比他如何?”指了指旁边美好精致的便宜儿子。他哼:“……”青出于蓝什么的,简直没有太讨厌!他说:“春儿,我血老热了,暖被窝没有比我更好得拉。”她切:“好得过地暖么。”他说:“春儿……”她怒:“再喊,扎不死你。”还有比春儿更土的名么!他说:“宝儿,孩子毕竟需要父亲啊……”咣当一声,便宜儿子手中的那把大刀落了地,狠狠地反驳了某人。
  • 青少年一定要读的经典寓言故事

    青少年一定要读的经典寓言故事

    读书不仅让孩子得到趣味,得到成长,成为一个读书人。在浮躁的环境中,也更加可以让人保持一个安静的状态,让他的心灵家园更为丰富。同时,当他把读书当成单纯的享受,对他的性格养成和接受方式的训练大有裨益。一个阅读的孩子,思维上比较理性,比较善于主动思维,同时阅读也丝毫不会妨碍他接受新媒介。他不仅用他自己的眼睛观察,而且运用着无数心灵的眼睛,由于他们这种崇高的帮助,他将怀着挚爱的同情踏遍整个的世界。
  • 穿越之凌架云霄

    穿越之凌架云霄

    她是世界最大的杀手组织—堕落天使的一号杀手,闻风丧胆却一心想为了那个男人洗手做羹汤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他不是她的一束阳光而是拖她下地狱的恶魔她发誓,如有来生,无情无爱,凌驾于万人之上!
  • 卿涧歌

    卿涧歌

    素娥青松倚霜秋,枫红落隐旧时葬。梅花映月留寒香,红尘淡陌谁曾往。卷烟舒云年复年,千年韶华两茫茫。清辉碎月催人老,白首枯等泪始殇。一段情一段伤,怎一个愁字了得,欲破心中枷锁,怎的它晚来风急!(本书纯属虚构,不喜勿喷。有意见请提出来,谢谢!)欢迎加入云起第三组作者群,群号码:463997422欢迎三组作者和读者们的加入,您们的加入我们的幸运
  • 万法一身

    万法一身

    我从世界取六日,续给蛤公加一秒。随身DOTA系统,闯荡剑与魔法的世界,圣剑斩神,不朽重生,以艾欧之体,耀临亿万位面!书友水群:392576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