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没有专门的体裁形式,杜佑以前的史部目录着述,对于典制体史书也没有明确的概念划分。如唐前期人修《隋书经籍志》,其史部着述的划分方法是:史部分类为正史、古史、霸史、杂史、起居注、旧事(法令、制度、章程故事等)、职官、仪注(吉、嘉、军、宾、凶等各种礼仪)、刑法、杂传(先贤、列异、志怪传等增广见闻之书)、地理、谱系、簿录(目录类)等十三类,其中有关典章制度的书,依其内容特点,散编于旧事、职官、仪注、刑法、地理等分类之中。可以看出,直到唐初学者修《隋书经籍志》,史家对于如何定性、分类、处置典章制度类着作的编目归类问题,还没有成熟的考虑。稍后刘知己着《史通》,在纪传、编年二体的正史之外,把史部着作划分为十类:
“爰及近古,斯道渐烦。史氏流别,殊途并鹜。榷而为论,其流有十焉:一曰偏记,二曰小录,三曰逸事,四曰琐言,五曰郡书,六曰家史,七曰别传,八曰杂记,九曰地理书,十曰都邑簿。”可以看出,刘知己的十类划分法,对于典章制度类着作应该如何界定其概念、如何进行书目归类,也还是没有成熟的意见。
原因也是因为,讫刘知己,正史书志以外,已有的一些以典章制度为主要着述内容的着作,或记职官、或记礼仪、或记刑法,或杂记制度典故,仍然大多是专题性质的,分散的,断代性质的,没有固定的门类体例,编纂方法也是传统的。所以刘知己在感叹“爰及近古,斯道渐烦。史氏流别,殊途并鹜”之余,也只有随事因仍,笼统从表现形式上将其分为十类。
成书于开元年间的《唐六典》一书,是专记制度的书,政治、经济、军事、行政、法律、教育、文化、礼乐等制度都有记载,但其书在编纂形式上却没有突破,完全是对《周礼》六官的模仿,各种制度的源流和内容记载,都以官制职能为经纬,编排到相应的职能机构、主管部门名下。而且记载的内容,基本上是断代的,以唐初以来的制度为主。虽然也有源流沿革的简要追述。不过应该指出,《唐六典》一书,形式是模仿传统的,内容却已具有了典制体专着的性质,除了不记历代时人议论得失、通观的思想不明显,以及制度沿革记载的详细程度不如等以外,涉及到的各种制度内容,已经比较完整,接近于杜佑的《通典》了。《唐六典》应是对杜佑着书有直接启发的着作之一。
杜佑《通典》一书的出现,有突破地改变了正史以外的史学着作缺少专门的通观的典制体史书类别的状况。概括起来,《通典》在史学史上有学术意义的突破大致有四:一是本着“存法制”的宗旨,把涉及制度部分的内容从正史书志中提出来,专门加以编着;二是记事不限于一代,通观地记述历代制度,辨析沿革得失;三是打破按职官体系编排记述的传统,为有关制度建立专门的门类,形成明确的有一定内在逻辑的制度分类系统;四是把时人的得失议论收进来,并以夹注、加论的形式随事表达作者的观点。以此四个突破为代表,杜佑得以“从理论上奠定了典制体史书发展的基础”(瞿林东语,见前引书),确立了典制体着作在史学着述中的地位,为历史编纂学的发展开辟了新途径。
梁启超在《中国史研究法》中对杜佑《通典》的这种突破意义的学术贡献作了这样的评价:“纪传体中有志书一门,盖导源于尚书,而旨趣在专纪文物制度”,“然兹事贵在会通古今,观其沿革。各史既断代为书,乃发生两种困难:苟不追叙前代,则原委不明;追叙太多,则繁复取厌。况各史皆有志,有志之史,其篇目亦互相出入,遇所缺遗,见斯滞矣。于是乎有统括史志之必要。其卓然成一创作以应此求者,则唐杜佑之《通典》也。”
杜佑开创典制体通史之先河,对于传统历史编纂学的发展,学术贡献及影响是非常大的。经《通典》率先创意立制奠基,以后才有了宋郑樵《通志》,元马端临《通考》,清乾隆馆臣修《续通典》、《续通志》、《续通考》,《清朝通典》、《清朝通志》、《清朝通考》,以及清末民国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等所谓“三通”、“九通”、“十通”之作,中国传统历史编纂学的发展,才“蔚为大观”(范文澜语,见前引书),形成了阵容强大的网罗古今、专记制度的典制体专史领域。而从郑樵、马端临,到清“三通”、“九通”馆臣,诸家在着述思想上无不受启发于杜佑及其《通典》的角度看,说杜佑是典制体通史着作的开先河者,《通典》之创作,为中国传统史学、历史编纂学的新发展奠定了理论和方法论基础,从而“为典制体史书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瞿林东语,见前引书),应该说是恰如其分的。杜佑对这样的评价当之无愧。
至于旧史家如两唐书《杜佑传》作者的所谓杜佑《通典》是因刘秩《政典》“条目未尽”遂以之为基础、加以扩充改写而来的说法,本书前已言及,当属臆测。因为如果依照两唐书作者的说法,刘秩的《政典》,体例编排上是仿《周礼》六官的体例而来,《周礼》的编纂方法为官职及其职能为纲,记述相关的政治、经济典章制度于官职之下。而杜佑《通典》,分门别类的编纂方法则主要是继承正史书志的体例而来,二者走的其实是不同的编纂路数。
总之,就学术意义而言,杜佑作《通典》,既继承了传统,又适应了时代的需要,开创史学着作编纂的新体裁,体例结构、编纂形式都有所创新,填补了史学史的空白,为我国传统历史编纂学的发展开辟新路径,作出了重要贡献。
其次,除了学术意义以外,杜佑作《通典》所采用的表达思想、发表看法、进行价值评价的着述方法也很有特点,值得并已引起了学者注意。传统史学着作,作者表达思想的方法大致上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所谓“春秋”笔法,即寓作者个人的思想、褒贬、价值判断于史事的取舍、记什么不记什么之中,作者自己不直接发表意见。另一种是夹叙夹议,以加“注”加“论”的形式直接发表意见,进行史事评论,表明作者个人的见解主张。杜佑《通典》一书的特点,则在于表达思想不拘一格,既有“春秋”笔法,也有夹叙夹议,两种方法都采用了。举例来说,《通典》的门类次第编排,以食货为首,由经济而政治而教化而国防外交,以及对有关制度材料及前人评论材料的选取,有录有不录,这两种办法皆含有寓思想表达于技术性编排处理的成分,作者的政治理念,治国轻重缓急的思考,以及态度主张,通过这样的编排处理得到了反映表达,就用的是前一种方法。
而《通典》的行文方式,正文之中加注加议,以“说曰”、“议曰”、“评曰”、“论曰”、“按”等形式,直接发表意见,进行评论判断,用杜佑自己的话说就是“凡义有经典文字,其理深奥者,则于其后说之以发明,皆云‘说曰’,凡义有先儒各执其理,并有通据而未明者,则议之,皆云‘议曰’,凡先儒各执其义,所引据理有优劣者,则评之,皆云‘评曰’。他皆同此”,采用的则是后一种方法。
不拘一格,两种方法都采用,实乃《通典》一大写作特点。
也正是这一特点,使《通典》成为一部既表达思想、也传播知识的史学着作,应用价值大大增强。
复次,还应指出的是,《通典》一书不仅具有重要的政治和学术价值,史料价值也很高。对于后世的研究者来说,要了解唐代和唐代以前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情况,《通典》不仅是一部必备的理论性政治学、史学着作,也是一部必看的文献资料集。
杜佑作《通典》,参考引用的资料很多,包括政府文件、个人文集、着述在内,汇集了很多古代的和当代的正史以外的材料,保存的史料是非常丰富的。如有人统计,《通典》引及参考的前人文献,仅有书名的着作一项,就有248种之多。尤为可贵的是,如《通典》点校者之一王文锦先生所指出的,“杜佑当时所见到的书籍,有不少今已亡佚,幸亏经《通典》引述,许多资料才得以保存。例如最不为人瞩目的礼典,其中就保留了大量三国六朝人的文章。这些文字,是研究三国六朝社会的重要资料”,非常珍贵;而且,“《通典》对待史料,不是简单的移录,而大都经过精心的剪裁编纂。以谛、袷二礼为例,因遭秦火,礼文残阙,自西汉以来,就没有完整的记载。杜佑根据经记及古注的零碎材料,参照崔灵恩的三礼义宗,重新编写,虽不无可议之处,毕竟使读者对这两种早期天子诸侯最隆重的宗庙祭礼,获得了比较完整的印象。再如,杜佑在礼典中将唐代官书《开元礼》150卷,用以类相从、礼异加注的方式,缩编为35卷。又如刑法典三,以一卷的篇幅节录了唐代重要法典《唐律疏议》的主要内容。许多地方都显示了杜佑出色的提要钩玄、删繁就简的能力。”所以《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作者讨论《通典》,才作了这样高度的评价:是书“博取五经群史及汉魏六朝人文集奏疏之有裨得失者,每事以类相从,凡历代沿革,悉为记载,详而不烦,简而有要,原原本本,皆为有用之实学,非徒资记问者可比。考唐以前之掌故者,兹编为渊海矣”。
不仅如此。有关当时唐代史事的内容,比较一下也可看出,《通典》的史料价值也很高。可以举一个例子说明。仍以礼典为例。《通典》礼典的唐代部分,保存了很多时制和时人议论时制的奏疏。试与两唐书比较即可看出,《通典》所记,有不少内容是两唐书所未加记载的,相当于仅见。例如唐代地方州郡长官朝觐制度,三百多个州郡都有相当于今天的驻京办事处的驻长安办事机构,称为邸舍。这一制度起于太宗,德宗建中时仍有改造,但其制度缘起经过,正史没有详细记载。
杜佑则在《通典》礼典《宾礼一》,用加注的办法,较详细地追述其缘起经过,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记录。又例如,也有一些材料,特别是一些重要的诏令和奏议,《通典》和正史都有收录记载。但是,对比所收可以看出,二者的记载,详略程度不一。大致上则是《通典》材料保留的原文多一些,《旧唐书》《礼仪志》次之,《新唐书》《礼乐志》又次之这样一个顺序。
再举一个例子。杜佑《通典》兵典,引用了不少《孙子兵法》的文字,并加了注释,这部分材料,对于学界《孙子兵法》的传承与研究来说,也是很珍贵的。例如宋人集前人注《孙子》十家,就很重视《通典》,把所引《孙子兵法》本文,以及杜佑的注解都收了进去。清孙星衍重新校订刊刻《孙子兵法》,也非常重视《通典》保存的文字,对之作了校勘上的利用。虽然,杜佑并没有专门为《孙子兵法》全书作过注,如他的孙子杜牧所做的那样(杜牧注收入宋刻《孙子》,在十家注之列)。孙星衍在为重刻《孙子兵法》写的序里,结合学术史回顾,对杜佑《通典》收录《孙子兵法》并加注的价值意义,作了这样的评价:
“(《孙子兵法》)此本十五卷,为宋吉天保所集,见宋艺文志,称《十家会注》。十家者,一魏武,二梁孟氏,三唐李荃,四杜牧,五陈皋,六贾林,七宋梅圣俞,八王哲,九何延锡,十张预也。
书中或改曹公为曹操,或以孟氏置唐人之后,或不知何延锡之名,称为何氏,或多出杜佑,而置在其孙杜牧之后,吉天保之不深究此书可知。今皆校勘更正。杜佑实未注《孙子》,其文即《通典》也。多与曹注同,而文较备。疑佑用曹公、王浚、孟氏诸人古注,故有‘王子曰’,即浚也,今或非全注本。《孙子》有王浚、张子尚、贾诩、沈友郑本,所采不足,今佚矣。”其中提到,经过比照,知十家注所见引的杜佑注文,即是《通典》的文字,杜佑“实未注《孙子》”。但是,经过比照,孙氏还有一个结论,即指出杜佑的注文,基本上是根据曹操的注文来的,有些就是曹注直接的转录使用,而且“文较备”,即引用了不少曹注的文字。这一点很有意义。曹注《十家注》本收入了不少文字,但并不完全。杜佑引文的价值,就在于对于学界了解曹注的全貌具有拾遗补阙作用。另外,《通典》所引《孙子》本文的内容,对于传世《孙子》的文字校勘来说,也是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的。
说到兵法材料的保存,还应一提的是杜佑对仅见于《通典》的唐初李靖所着兵书《李靖兵法》一书的引录保存。虽然所存不多,不是全书。《文献通考》引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记述其事:“《李卫公问对》三卷。晁氏曰:‘史臣谓《李靖兵法》,世无完书。略见于《通典》。今《对问》出于阮逸家。或云逸因杜氏附益之。’”
关于《通典》史料的重要性、价值意义,以及编纂方法上存在的一些不足,王文锦在前引点校本《通典》“点校前言”、谢保成在《隋唐五代史学》第九章第四节,都有充分的讨论和评价,所论细致中肯、深得其旨,请读者参看,兹不赘述。
最后,杜佑作《通典》,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皆有涉及,惟独没有天文历法、宗教、经籍艺文以及后来为郑樵《通志》所补充的氏族、封建沿革等方面的内容,后人对此多有议论。但有关议论基本上是持一种理解的态度,这一点也是需要指出的。至于为什么不涉及这方面的内容,杜佑自己实际上已作了解释,即非旨趣所在。旨趣所在是政治,此类内容虽然重要,但非关本书旨趣,所以无涉。当然,如杜佑自谦所说,平素不达术数之艺、不好章句之学,即不擅长术数文艺,也是一个主要的原因。但人的精力有限,样样事做得,又做得精通,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可能的。杜佑也是一样。因此,对此应该理解,不必苛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