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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放飞帝国之鹰——夏绿蒂的禽鸟传奇(2)

然而,作者认为,英格拉姆小姐也不适合罗切斯特,因为她只是一只羽毛丰满的“鸽子”,全无苍鹰的青云之志。所以,作者设下了一个骗局,让她误信罗切斯特并没有多少财产,从而将她排除在这场闹剧之外,执意将简·爱配置给罗切斯特。简虽然其貌不扬,身世卑微,但她与罗切斯特在精神上是相通的。夏绿蒂不无赏识地写道,这位少女见识过人,意志坚强,从小就好斗逞勇,能够发疯一般地与比她高出一头的男孩约翰对打,敢于和舅母里德太太的淫威对抗。更重要的是,她那姿色平平的外表下掩藏的却是一颗异常不平静的心灵。她爱幻想,渴望激情,脸上有着“力量的痕迹”,其动物性的本能使她能够像猛禽一样,追随帝国之鹰作跨越洲际的征战和劫掠。一部《格列佛游记》,激起了这个女童强烈的探险欲望。她相信大人国和小人国都是地球上实实在在的一部分,“早晚有一天,我出去长途旅行,会亲眼看见这一个国度的小小的田地、房屋、树木、小人、小牛、小羊和小鸟,亲眼看见那一个国度的森林般的麦田、强大的猛犬、巨兽般的猫和像塔一样高的男人和女人”。年仅10岁,她的思绪便借助《英国禽鸟史》的插图,随着搏击长空的海鸟沿着北冰洋和大西洋的海岸线自由地飞翔了:

那里,北冰洋卷起巨大的旋涡,

围绕着世界尽头光秃凄凉的海岛咆哮,

大西洋的惊涛骇浪激荡起落,

注入风雨交加的赫布里底群岛。

在这里,作者把简·爱幻化成一只沧海之鸟,一只云中之雀。

事实上,《英国禽鸟史》在《简·爱》这部小说中扮演着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即将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在生物学上划成几种类型。

书中的一些女性,除了伯莎·梅森属于要被捕食的“肥鹅”之外,其他沐浴在帝国阳光下面的英格兰的娘儿们,虽然漂亮得出奇,但都是一些只能点缀伦敦绅士客厅的“鸽子”。无论是美得“像蜡人似的”乔奇安娜,还是修女装束的伊丽莎,抑或大家闺秀黛安娜和玛丽,都“是英格兰气候塑造出来的”,只能在帝国的花园里面,在“英格兰湿润的大风和多雾的天空中”植物性地生长。惟有简·爱这只猛禽,小小年纪,思绪就翻飞在拉普兰、西伯利亚、斯匹次卑尔根、新地岛、冰岛和格陵兰,以及北极的冰原之上,脑海里也激荡着“屹立在波涛汹涌、浪花飞溅的大海中的岩石,搁浅在荒凉海岸上的破船,还有那从云缝间俯视沉舟的幽灵般的月亮”。这些狂想,使简·爱从小就渴望“出人头地”,认为“真正的世界是广阔的,有一个充满希望和恐惧、感动和兴奋的天地,正在等着有勇气进去、冒着危险寻求人生真谛的人们”。确实,在小说中,这只沧海之鸟一出壳,就在不断地迁徙:10岁时从盖兹海德府到了劳渥德慈善学校,18岁到了桑菲尔德府,1年后迁徙到北方中部的莫尔顿,此后又差一点远涉重洋飞到印度,最后归航芬丁庄园。

与简·爱一样,罗切斯特也是和通俗的骑士故事中好色的土耳其人有着本质差别的形象,是一个敢做敢为、风暴般的、深奥莫测的、雄强有力的、有吸引力的人物。然而,小说开始时,他的生命已经萎缩,精神已经疲惫。这位“愁容”骑士倦于经营帝国的产业,将自己的庄园作为客栈,游荡于欧洲大陆,一度沉浸于声色犬马之中,几乎忘却了飞翔。正是简·爱的到来,激活了这只老鹰振翅奋飞的欲望和献身帝国大业的斗志。从此,他执着地朝着清除伯莎·梅森的目标前进,即使受到谴责与命运的责难也从不放弃。如他在重婚受阻之时,仍一意孤行:

“婚礼不能继续进行,我宣布存在障碍。”

牧师抬起头来看看说话的人,哑口无言地站着;书记也是这样,罗切斯特先生稍微动了一下,仿佛他脚下发生了地震似的;他脚站稳之后,头也不回,眼睛也不动地说:“继续进行。”

…………

“仪式完全停止,”我们后面的那个声音补充说,“我可以证明我的断言,这件婚姻有不可逾越的障碍存在。”

罗切斯特先生听见他的话,可是不去理会它;他执拗地、严峻地站着,一动不动,只是握住我的手。他的手是多么热又多么有力啊!——那时候,他那苍白、坚毅、宽阔的额头,多么像采掘出来的大理石啊!他的眼睛是怎样地发光、静止、警惕,而下面却隐藏着狂野啊!

由于罗切斯特和简之间有这么多的共同点,所以他们能够超越男才女貌的传统恋爱模式,由老板和雇员关系迅速发展成为一对烈火情人。在《简·爱》里,火的意象普遍存在,简和罗切斯特之间的激情关系就是火的意象的深刻体现。例如,简和罗切斯特的第一次见面,就给人一种温暖而明亮的感觉,因为有了他们的相会,连月亮也变得明亮而有诗意,而月光或太阳的余光正是一种与火有关的意象。简和罗切斯特的头两次正式的见面——在客厅里和餐厅里——是很典型的。在客厅里的会面有蜡烛的光,有炉火的光与热,而他们两人的谈话也是充满火星的,这是他们的一个开始;紧接着的是在餐厅的一次谈话,有吊灯与炉火,一切都像是过节日一样。火使得他俩的谈话更进一步,彼此把对方视为相似的事物。他们的交往日渐熟稔,终于等到罗切斯特向简表达爱意的时候了。仲夏的天气温暖宜人,阳光明亮辉煌,而他们的感情中的火终于在这个美好的时刻熊熊燃烧。他们互诉心声,他们的激情之火照亮了对方。

除了这些外在的有形的火之外,小说还描绘了他们内心的无形之火。这种火存在于他们的性格之中,眉眼之中,是无论什么也熄灭不了的。罗切斯特的一句话恰如其分地道出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一种强烈的依恋把我和你系在一起。”罗切斯特是个能够认识并且欣赏这种感情的人。因为,他内心也有这种火,那是火山爆发式的火,在紧要时刻喷射出来:“对我来说,简,活着就是站在火山口的地壳上,它每天都可能裂开,喷出火来。”

因为有火一样的激情,所以罗切斯特才会说:“我不愿拿这个矮小的英国姑娘,去换土耳其皇帝后宫的全部嫔妃、瞪羚的眼睛、女神的形体和一切。”

很显然,在简和罗切斯特共筑巢窠的过程中,伯莎·梅森是一个最大的障碍。那么,怎样才能使读者认同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爱情,从读者的心中搬掉伯莎·梅森这个障碍,让简合法地取而代之呢?斯皮瓦克在对《简·爱》的解读中指出,小说中最重要的家庭与反家庭的二元对立就是罗切斯特与罗切斯特太太所组成的合法家庭和简·爱与罗切斯特即将组成的“非法”家庭的对立。在小说中,简·爱经历了一个由非法到合法的转变过程,那么促使她位置发生变化的小说叙事动力何在呢?斯皮瓦克提供了一个令人惊讶的回答:是帝国主义的意识形态为简·爱从不合法变成合法提供了话语场。

在这个话语场中,夏绿蒂采取了一种渐进的叙事策略。首先,作者把罗切斯特伪装成为一场欺骗婚姻的受害者,不厌其烦地渲染罗切斯特上当受骗的过程。经过了多次的重复,似乎将谎言变成了真理。

其次,作者进而对伯莎·梅森出身的西印度群岛进行野蛮化书写:

《简·爱》的创作深受欧洲文明对西印度群岛的传统指斥,即此地是食人生番出没的蛮荒之地。在19世纪初期,海地爆发了黑奴的起义。从此,那些奴隶杀人放火的流言便在欧洲不胫而走。在1865年牙买加的莫兰特海湾起义中,对食人生番的指责再次出现,并且引起了整个加勒比地区白人农场主的极度恐慌。

种族主义老一套的谬论重新抬头,诸如,起义的领袖都是傻瓜,那些参加起义的人都是一帮懒虫、饿鬼、群氓,个个都是魔鬼的化身,尽管他们由一个基督教牧师所领导。

海地起义的成功以及欧洲小说对起义的描述都导致牙买加白人移民的歇斯底里。牙买加暴动的消息最早是由一捆金斯登报纸传到英国的。这捆报纸装在1865年11月西印度群岛的邮包里被带上了英国海岸。由种植园主们主办的杂志大肆渲染岛上白人被屠杀的消息,声称其残暴程度与半个世纪前海地的大屠杀相差无几。那些把报纸带上岸的旅客还对参加起义的黑人的野蛮行为大加渲染,但是如果追问细节的话,这些人中谁也没有亲眼见过他们描述的恶行。因而,大多数英国人都对他们讲述的与自己有亲缘关系的克里奥耳人的恶劣行径持半信半疑的态度。

牙买加白人种植园主深受欧洲传统小说中对非洲描述的影响。他们在这些观点上又加一些自己的看法,于是比英国人更相信黑人的野蛮性。此外,由于母体文化对其殖民地显示了典型的矛盾态度,所以白种克里奥耳人也被看成是嗜杀成性的魔鬼。因而,从一开始,把土着人和黑人说成“他者”的术语就被反复使用。作为宗主国的英国有一种趋势,即把了解到的人类卑劣行径都归在他们的殖民地代理人身上。正如彼得·胡尔姆指出的,英国的这种态度古已有之。在《简·爱》中,伯莎·梅森便是个被贬低的魔鬼般的类同野蛮残暴动物的克里奥耳人。

为了将克里奥耳人的野蛮定为铁案,小说通过无数次的描写,反复重弹西印度群岛的魔女吃人肉喝人血而且失语的陈词滥调。简·爱到桑菲尔德不久,就经历了夜半惊魂,听到了伯莎·梅森的笑声:“这是一阵魔鬼的笑声——低沉、压抑。”

及至梅森来访,“深夜楼上房内又有嚎叫和抓扒的声音,好像狗在吵架”。在救治梅森的过程中,作者刻意点出梅森“肩上的肉不但像是给割掉的,还像是给撕掉的。这伤不是刀捅出来的,而是牙咬出来的”。梅森说:“她像只雌老虎似的撕咬着我。”

“她吸血,她说她要把我的心里的血吸干。”

在简与罗切斯特走进教堂的前夜,夏绿蒂终于让简在迷梦中第一次见到了伯莎·梅森的真容:“像鬼一样……那是张没有血色的脸——那是张野蛮的脸”,紫色的“嘴唇又肿又黑,额头上有着深深的皱纹,宽阔的黑眉毛竖起在布满血丝的眼睛上”,使人想起“吸血鬼”。“它”把面纱撕成两半,“它”拉开窗帘,“它”

拿起蜡烛退到门口。我们注意到,作者在这里运用的是动物性的“它”。

经过了精心的铺垫之后,作者这才给伯莎·梅森一个全身特写:

“屋子的那一头,有一个身影在昏暗中来回跑着。那是什么呢,是野兽呢还是人?乍一看,看不清楚;它似乎在用四肢匍匐着;它像个什么奇怪的野兽似地抓着、嗥叫着;可是它又穿着衣服,密密层层的黑发夹杂白发,蓬乱得像马鬃似地遮住了它的头和脸。

“一阵凶猛的叫喊……这个穿着衣服的鬣狗爬了起来,用后脚高高地站着。

“疯子吼叫起来。她把浓密蓬乱的鬈发从脸上分开,狂野地瞪着她的客人。

“疯子跳起来,凶恶地卡住他的脖子,用牙咬他的脸颊;他们搏斗着。她是个大个子女人,身材几乎和她丈夫相仿,而且很胖;在殴斗中她显出男人的力气——尽管他体格健壮,还不止一次几乎把他掐死。”

通过伯莎·梅森这个牙买加的克里奥耳人,作家令人信服地使人与兽的界线变得不确定了。小说在此把她打倒在地之后,又通过罗切斯特的补白宣布了她的疯狂,踏上了让她永世不得翻身的一只脚:

“我从来没有见过新娘的母亲;我以为她死了。度过蜜月以后,我才知道……她只是发了疯,关在疯人院里。还有一个弟弟,完全是个哑巴白痴。你看见的那个弟弟也许有一天也会发疯……她家里的这些情况,我父亲和我哥哥罗兰全都知道,可是他们只想着3万英镑,而且勾结起来坑害我。

此后,罗切斯特发觉妻子的性格完全和自己不同,她的心灵平庸、卑鄙、狭窄,谈话既粗俗又陈腐,既乖戾又低能。

婚后4年,“她的性格用可怕的速度成熟着、发展着,她的邪恶迅猛地滋长着;它们如此强烈,只有残酷才抑制得住……她的智力多么像侏儒——她的怪癖又多么像巨人啊!那些怪癖带给我的咒骂是多么的可怕啊!伯莎·梅森——一个声名狼藉的母亲的忠实的女儿——硬拖着我让我经历了所有可憎的、使人堕落的痛苦。一个娶了淫荡的妻子的男人一定会感到那样的痛苦”。

4年之后,罗切斯特的父亲、哥哥相继去世,26岁的帝国之鹰成了富有的继承人,此时医生宣布伯莎发了疯。因此,已经坐食祖产而没有生计之忧的罗切斯特开始认真地考虑如何处置长自己5岁的伯莎·梅森:

“一天夜里我让她的叫喊惊醒了——(在医生宣布她发了疯以后,她自然就给关了起来)——那是一个像火在燃烧似的西印度之夜;在那里的气候中,飓风来临之前常常有这类情况。我躺在床上睡不着觉,便起来打开窗子,空气简直像硫磺的蒸气。——我到处找不到令人神清气爽的东西。……我身体上受到气氛和景物的影响,耳朵里充满了那个疯子还在尖声叫喊的咒骂,咒骂之中她时时把我的名字同那样的恶魔般憎恨的音调、同那样的语言混在一起!——连公开的娼妓都没有什么词汇比她用的更下流;虽然隔开两间屋子,我每个词都听得见。——西印度房屋薄薄的隔墙只稍微挡掉一点她那狼嗥般的叫喊。

此时,刚从欧洲来的一阵风吹过海洋,从开着的窗子外边刮进来;暴风雨突然开始,大雨滂沱,雷电交加,空气变得纯净了。于是,罗切斯特形成了并且下了一个决心。

“当热带的灿烂的黎明在我周围燃烧起来的时候……从欧洲吹来的那阵可爱的风还在变得清新的叶丛间低语,大西洋正在光荣的自由中吼叫;我那久已干枯和烤焦的心,听到了这个声音就扩展开来,热血沸腾——我的生命希望更新——我的灵魂渴望有一股清风。我看到希望复活了——感到再生已经有了可能。”

“‘去吧’,希望说,‘再住到欧洲去;那里不知道你有怎样一个被玷污的名字’。”你可以把那个疯女人带到英国去;把她关在桑菲尔德府,好好地照料和防范她,然后去旅行,愿意去哪里就去哪里,“按你的心愿和别人结合”。

透过这些描写,我们可以看到一种对立关系:人与兽的对立,狂人与智者的对立,人间与地狱的对立。在简·爱眼中,伯莎·梅森人兽难辨,甚至就是“披着衣服的野兽”,它发出野兽般低沉、抑郁的恶魔的笑声,过着野兽般的豢养生活。这样的人,从人性的角度来讲,罗切斯特显然是无法与其生活在一起的。作家正是以这样的笔调使读者深信罗切斯特是受骗的,他应该得到简小姐深深的爱恋。作者塑造伯莎·梅森这种貌丑刻毒、阴险刁钻、贪婪自私的悍妇,在某种程度上维护了男权政治对性别诠释的权威性和垄断性。这种话语方式把殖民地女性生活中的物质和历史异质性殖民化,认为西印度群岛就是野蛮和淫荡的象征,于是生产(或者不如说“生造”)出一个复合的、特殊的“第三世界女性”——一种随心所欲的建构然而又携带着西方人道主义话语的权威或标志的想象。而与此相呼应,罗切斯特则把伯莎·梅森出生和成长的西印度群岛,把这片英属殖民地看成是地狱。他要逃出地狱,争取正常的、文明的生活;而呼唤他,帮助他做出这一决定的是文明欧洲,一个有法律的地方,一个生活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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