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8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1987年西方四大主要通讯社每天发布的国际新闻数量是:美联社每天1700万字;合众国际社每天1400万字;法新社每天100万字;路透社每天150万字;总计每天3350万字。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由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为纠正国际新闻的“单向流通”而成立的国际通讯社的发稿状况是:互联通讯社每天15万字;不结盟通讯社联盟每天10万字;泛美通讯社每天2万字;加勒比通讯社每天2.5万字;海湾通讯社每天1.8万字;总计31.3万字。两者仅在数量上即相距100倍以上。
电视节目国际交流的现状也是如此。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83年统计,在北美加拿大,进口电视节目占电视播出时间的40%,而其中70%来自美国;在拉美,进口的电视节目播出时间,其中77%来自美国;在非洲,进口电视节目播出时间占27%,其中47%来自美国,25%来自英国。即使在地区节目交流有实质性增长的阿拉伯国家,在42%的进口节目中,美国的占有32%,法国和其他西欧国家的占34%,其他阿拉伯国家的占30%。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仍占主导地位。
到了90年代,这种信息交流并没有得到改善,并且,媒介世界的“马太效应”依旧存在,为了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传媒巨头纷纷合并,形成了“巨无霸”式的超级媒体。并且,抢占市场的方式是将目前世界上几项最强大、最尖端的技术——通信、媒体和信息——融合在一起,其产业的年收入已超过数万亿美元。信息媒体技术构成了当今世界也是新世纪前半叶最有活力、发展最迅速的产业。
传媒与信息业出现兼并联合,形成超级传媒信息集团。按照现代经济发展的规律,只有产业化的生产销售,才能在激烈的市场中占据主动地位。信息产业是知识经济的支柱产业,不仅在理论上得到确认,而且在实践中也得到了明证。只有具备强大的经济实力,才能担当起支柱产业的名分。原先不同信息部门各自为政,在不同的天地霸占一方,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传媒与不同信息部门出现兼并联合,结合了不同的优势,才能抗击竞争的风浪,在市场中占据更坚实的地位。
以目前信息产业最发达的美国为例,分析这种兼并联合之势给未来社会带来的影响:1995年到1998年美国华尔街出现了传媒与信息业的大兼并浪潮。美国著名的娱乐公司迪斯尼以190亿美元的高价收购了美国四大电视网之一美国广播公司;美国老牌电气公司——威斯汀斯公司和美国哥伦比亚公司之间,以及美国最大娱乐公司时代华纳和拥有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的特纳广播公司等之间也发生了兼并。
1999年底,一则传媒界的消息再次震动了整个世界:美国在线公司并购最大的传媒集团——时代华纳公司,从而组建成一个世界上最大的、市值为3500亿美元的互联网和传媒业的庞然大物。这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并购事件。消息一出,举世震惊。这些大集团的兼并联合动辄都是几百亿美元。这些媒介巨头几乎控制了世界主流社会的声音,其他国家的媒介很难与之对抗。他们不仅具有巨大的经济利益,还有控制信息流向的影响力。对有这样“名利双收”的产业,投资家岂能轻易放弃。迪斯尼公司总裁迈克尔·艾斯纳就赤裸裸地说:“惟有电视广播网才能把娱乐节目炒红而创造价值。即使整个广播网收视率不高,你也还可以刻意为一个节目做密集的宣传,打响它的知名度,借此把节目卖到国外去。”
这几件兼并案不仅引起了美国社会的震惊,而且也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关注,这些超级传媒信息集团的形成,不仅对美国而且乃至全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等都有重大影响。
网络传播在带来信息交流便利的同时,我们同样看到网络传播中信息流向的严重失衡。英语是因特网上的绝对“国际语言”,90%以上的信息都是用英语发布的。而飞速增长的因特网用户,也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占有极大的比例。
美国1993年加入因特网的用户每月以约10%的速率增长,1994年则达到每月15%,到1994年底已连到全世界150个国家和地区,连接38000个计算机网络的320万台计算机,拥有3200万个用户。到1998年初,全球与因特网主机近2000万户,上网的电话1.5万台以上,联网电脑的平均增长率大约在35%。据联合国开发规划署资料(1998),因特网用户从1988年开始每年以翻番速度递增,上网用户数已超过2亿。从电话用户的上网率看,日本最高达18%,美国为16%,香港为12%居第三。据国际电信联盟统计,1997年全球网络商业的营业总额已达到500亿美元。预计到2001年,这个数字将会超过30000亿美元。
从理论上说,网络传播可以连结起全球的网民,网络信息的传播不仅不受国界限制,而且还能促进不同民族的文化相互交融,缩小乃至消灭人类彼此之间的隔阂。
但实际上,尽管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为迎接信息时代的到来也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因特网却并没有能够使第三世界国家与世界强国之间的差距趋于缩小。
就信息的占有而言,用联合国信息技术专家罗尔·赞布拉诺的话来说,那就是“富的更富,穷的更穷”。据联合国统计,截至目前,全球总人口中仅有2%的网民!可以说,今天的互联网与其说是“环球资讯网”(WorldWideWeb),倒不如说是一条连接世界上的特权、富有阶层的“黄金链路”。第三世界国家由于历史原因,发展极不平衡,但总的说来信息基础设施严重匮乏,建设现状十分落后。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在网络世界,第三世界简直就是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许多谈起网络技术最新发展如数家珍的西方观察家对第三世界国家的网络发展几乎一无所知。
世界最贫穷的国家之一海地,人均年收入250美元,电话拥有率不到1线/每百人;电力建设十分落后,乡村根本不通电,城市里每天也只供几个小时的电。在这样的国度,互联网的发展现状可想而知。
在电话总数只有1400万,网民人数150万的非洲,由于电话线路十分紧张,一些发达地区的富有网民便通过无线电方式和线缆调制解调器收发电子邮件。可是刚果的情况却非常糟糕,连一家网络服务商都没有,网民要上网惟有绕道乌干达。
令因特网发展雪上加霜的是,有些发展中国家的领导人出于政治原因,禁止因特网在本国的发展,使得国民要加入电脑网络的世界,也只能绕道邻国,并且也只有那些有钱的网络发烧友才能做到这一点。因特网在那些国家成为了富人的游戏。
国际间传媒力量的巨大差异,造成传播的极不平等。这种不平等的后果,是西方发达国家传媒发出的新闻信息,每天像洪水一样源源不断涌向世界各国包括发展中国家。这些经过西方传媒选择的新闻体现着西方的价值标准,他们对发展中国家的报道大多是天灾人祸之类的报道,关于发展中国家积极健康的内容很少报道。而发展中国家向西方发达国家发出的新闻则数量极少。久而久之,人们对发展中国家的印象就建立在传媒不断报道的片面内容上,很难获得全面客观的真实面貌。这种现象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改变。
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为国际间的新闻传播提供了机会,发展中国家要展示自己的综合实力,必须重视发展传媒影响力,在国际上发出自己的声音。
3.文化保护主义
新兴因特网对文化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文化是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人类创造的文化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一定时代和一定民族的人们,都生活在一定的文化模式之中。每一个国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文化。每一个行业和每一个领域也都在培植创造着自己特有的文化。
网络的发展,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将加速各种文化的传播和相互融合,使各种文化在广泛传播中引起冲突,对传统文化带来很大的影响。因此对各民族自己的优秀文化进行保护是必要的。在文化全球化的过程中,每一个民族的文化都理所当然地变成世界文化的组成部分,隔离和封闭,拒绝外来文化的影响,拒绝参与世界文化的融合,变得不现实。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大潮中,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凭借强大经济实力(不仅是资本帝国主义,也是文化霸权主义),极力向其他国家推行以西方文化为标准的文化价值观。文化霸权就“意味着某个单一群体影响下形成了一种为当代民众广为接受的主宰世界观。”
美国是典型的推行文化霸权主义的国家,它不仅向国外输出资本,而且把体现一种“美国精神”的文化产品也大量地出口国外,充当世界中心的角色。“美国之音”一刻不停地向世界各国广播,传播美国的价值观,好莱坞电影、电视节目源源不断向全世界传送,从而代替以往的欧洲中心主义。这种强大的文化输出,从某种意义而言,比经济的输出影响更大。
在信息网络时代,不同文化的传播更加迅速,优秀文化的传播,给全球人民带来了丰富的精神食粮。同时,不良文化的传播也更加方便,对其他国家造成的不良影响也会更加严重。
在开放的世界,文化需要交流,但同时需要保护。我们必须学会尊重不同文化存在的意义,学会对生命的尊重,对我们生态环境的尊重,保护不同文化的自由发展。
中国从闭关自守的苦难中学会了以博大的胸怀,向世界敞开大门,让中国与世界面对面的对话。经过十多年的谈判,中国终于与美国、欧盟等就加入世贸组织达成了协调,这为中国加入世贸扫清了最困难的障碍。我们加入世界经济全球化大合唱的决心可见一斑。
在新世纪到来的时候,网络时代的中国加入世贸之后,会更明显地受到全球化的影响,不仅在经济上如此,在文化上的影响也是深远的。
最直观的就是每年引进20部外语片,这种形象的文化载体自然会把西方的价值观、生活方式潜移默化地带到中国来。
这股潮流将以其广泛的覆盖性,渗透到社会意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既要以宽广的胸怀吸取外来的文明成果,同时,也要重视对民族文化的保护。一个民族如果没有自己的文化,就失去了民族之魂,一个没有自己民族文化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民族文化是社会发展进行的精神源泉之所在,它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经过几代人的努力而积淀起来的,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
根植于民族土壤的文化是最有深厚基础的文化,群众在多年的生活中形成的文化传统是很难改变的。广泛的基础为文化的发展提供了最丰富的营养。不管发生什么变化,民族文化的特质是渗入到每个人身上的血液之中,它是内存与外在文化的统一,很难把它单独区分开来,是一种精神的象征,一种文化的升华。
民族文化只有拥有独特的风格,才能在世界文化之林中站住脚跟。否则就会轻易地被外来文化侵蚀。
文化是一个民族个性之所在,优秀的民族文化是国家的精神的体现。因此,国家要在法律上、政策上明确予以保护,以法律制度确保民族文化的地位。此外,还要让每个国民在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让每个国民从小就对民族文化有一种神圣的使命感,让优秀民族文化发扬光大。
而网络传播可以为保护民族文化发挥重要作用,大力传播,深入介绍,使民族文化的精髓深入到每个国民的头脑之中,成为一种融化于血液的民族精神。
不仅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努力在经济融入世界轨道中竭力保护自己的民族文化,而且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不愿接受超级大国的文化标准,努力在文化全球化过程中维护自身的文化。
1999年11月,当世界贸易组织开始新一轮的贸易谈判时,法国在谈判中要求维护文化多样性的呼声越来越高。从总统希拉克、总理若斯潘到文化部长特劳特曼夫人,法国高层领导人在多种场合反复强调法国的立场,表示在文化多样性问题上决不向美国妥协。
希拉克在接见法国文化艺术工作者时指出,各种形式的文化作品,即使含有经济或工业成分,也不同于那些只受市场规律支配的商品。因此,他认为,在欧洲和美国之间必须建立一种平衡的文化作品交流关系,没有平衡的交流就不可能保持自身文化的多样性。希拉克多次警告单一文化的危险性,并一再表示在多边贸易谈判中,法国要坚决捍卫自己的利益。法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丰富的国家,近年来美国文化的大举入侵使法国深感担忧。据法国官方统计,美国电影在法国电视台的播放时间在过去的15年中增加了150倍,而法国电影根本上不了美国电视。法国电影院上映的影片60%都是美国产的,而整个欧洲的影片占美国电影市场的份额还不到3%。有线电视发展起来后,美国有线网把法语节目排除在外,而法国有线网却大量引进美国台节目。
从贸易方面看,仅视听产品一项,欧盟与美国在1998年的贸易逆差就达60亿美元,比1993年翻了一番。
因此,法国认为,在文化产品交易中必须坚持限额制,不能完全听由市场支配,否则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将会受到极大威胁。
早在1993年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法国就提出过“文化例外”的观点,并在1998年初经合组织关于投资多边协议谈判中,因坚持这一观点致使长达两年的谈判归于失败。特劳特曼夫人解释说,文化多样性与文化例外是两个相互补充的概念,但文化多样性的提法更明确,更容易被公众接受。
由于欧盟成员是作为一个整体参加世贸多边谈判的,法国要在谈判中和未来的贸易活动中保护自己的文化产品,首先就要在欧盟内部取得一致。为此,法国在欧盟直辖市世贸谈判立场的会议上采取了非常强硬的态度,终于使法国的立场得到其他成员国的认同。
法国媒体认为,美国人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中对农产品的关注可能会远远超过文化产品,但这并不说明美国会在文化产品方面轻易让步。
此外,美国官员则称,他们不在乎欧盟对进口美国电影电视实行配额制,因为美国还另有渠道。很显然,他们指的是互联网和电子商务。
据悉,针对未来谈判中可能遇到的难题,法国已在酝酿有关对策。首先,不能让美国将谈判保护文化产品问题与其他产品的谈判联系起来;其次不能把欧盟进一步开放电信市场作为美国让步的交换条件;还有,不能让电子商务与文化产品这两个概念混为一谈。法国文化部长特劳特曼夫人多次强调说,电子交易属于服务业,而不是文化载体,搞清这些概念对保持文化产品是十分重要的。
当然,我们在强调保护民族文化的同时,必须把吸收优秀外来文化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决不能一提民族文化保护,就把与学习外来文化割裂开来,一个国家经济与文化只有不断地交流汇合才能得到发展。我们必须辩证地保护,合理地吸收,在交流中发展本民族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