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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怎么啦?”他向她们走了两步,还以为是问路的。

“警察同志,你能不能带我们过去?”杜丽明领着郑媛,一溜小跑投奔过来,“你看那边,流氓!”

果然,不远的地方有人在嘻嘻哈哈地叫份儿:“谁是流氓嘿!谁流氓啦,嘴干净点行不行……”

奔着声音,徐五四看见马路斜对过儿,模模糊糊有一帮人聚在暗影里,看不清有几个,只见一个个小烟头一明一灭地闪着红火儿。他点头说:“走吧,我陪你们走。”

徐五四领着她们,故意横着膀子贴着那几个青皮无赖的身边走过去,拿眼睛狠狠地扫他们,哼,没一个敢吭声的。

拐了弯儿,看不见那帮人了,杜丽明这才松下气来,“流氓,讨厌!”

“他们怎么啦?”

“天天聚在这儿,没话找话,真是的,也没人管!”

“你天天从这儿走?”徐五四知道,这条街僻静,加上周围居民的成分很杂,所以是个发案率比较高的地区。

“差不多天天走。”

他看一眼郑媛:“这是你小孩呀?”

“哟!”杜丽明笑了,“我像有这么大孩子的人吗?”

杜丽明这一反问,他才自知失言,心想这女的倒不认生。

是的,郑媛已经七岁了,而杜丽明才二十五,看上去似乎还要面嫩些。后来他才知道,郑媛是杜丽明班上的学生,因为居住的那片房子拆迁,就剩她一家死活不搬。你想,一栋孤零零的房子支棱在一大片荒凉的瓦砾场上,该是什么架势?到了晚上一个人影见不着,光看见小阴风捎着一溜溜儿的黄土,蛇似的满处乱窜,别说七岁的小孩子啦,就是大人独个儿从那儿走都得犯憷!没辙,当老师的只好天天送她。

“她爸爸妈妈哪儿去了,怎么不叫他们到学校来接?”徐五四后来和杜丽明熟了,也曾这么问过,可杜丽明说:“他们都在商店工作,每天至少得七八点钟才能完事,再赶到学校就太晚了,学校放了学就是个大空院子,小孩儿一个人也不敢待。挺活泛的孩子,回头儿别给吓蔫巴了。”

“你天天这么送也不是个长久之计啊。”徐五四带着点怂恿的口气,“得跟她父母谈谈,到底什么时候搬家!”

“就是,他们这种做法对孩子的心灵美也不好,都七岁了,这些事都懂了。”

郑媛的确是个伶俐的孩子,长得很好玩儿,一对黑豆儿似的亮眼睛总是担忧地眨巴着;下面长着一个俏皮的小嫩鼻子,嫩得仿佛用手一按就能按没似的;嘴巴也很小,就像是在那张胖乎乎的小脸上嵌着一个圆圆的红宝石。徐五四后来常常帮着杜丽明送她回家,有个星期天还一块儿带她去过一次中山公园,把她往儿童游乐场的吊船上一放,他们就在边儿上聊天。有时杜丽明晚上有事,他就一个人送她回家,再后来,简直就送上瘾了,仿佛自己的灵魂能从中得到一点轻松和净化似的。在这个纯洁的小天使面前,他的身心都变得爽然不染了。

他爱听媛媛咯咯的笑声。爱听媛媛胆怯的和热烈的喊他徐叔叔,他还爱把她放在自行车的大梁上推着走,爱把嘴巴挨近她嫩茸茸的耳朵边,柔声细气同她哝哝说话。他活三十岁了,还从来没这么柔声细气过。有一天他突然很真切地体味出只有做了父亲的人才会有的那种亲子之爱的激情,他自己都吃惊了——啊,徐五四,你可真是到了岁数啦,已经开始向往做人父的滋味啦!

令人想不到的是,一个七岁的孩子,居然是他和杜丽明的媒人,就像一根细细的小绳,把两个蚂蚱拴在一起了。他对杜丽明起初的感觉就不错,可一直没机会向她表白。他也怕说太早了,他帮她送孩子的举动就会让人感到是别有用心了。他们之间的关系,最后还是从媛媛问的那句话开始,才渐渐明朗起来的。

那次他和杜丽明一起送媛媛回家,媛媛突然没头没脑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徐叔叔,我现在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了。”

“叔叔是警察呗,抓流氓的。”杜丽明说。

“不对,是警察怎么没戴大帽子?”

“叔叔今天没戴嘛,那天不就戴了。”杜丽明有一搭无一搭地随口说着。

“那他也没抓流氓呀。”

媛媛很不愿意人云亦云,倒很像他的脾气。他不由感兴趣地向坐在自行车大梁上的媛媛问道:“那你说,我是干什么的?”

“你是杜老师的爱人!”

童言无忌,两个大人没想到会问出这么一句话来,不由尴尬万分。杜丽明掩饰地拍一下媛媛的脑袋,“小孩儿,你懂爱人是什么!”

“爱人呗,就是……我爸爸就是我妈妈的爱人,他们俩都结婚了。”

徐五四脸上苦笑,心里却感激媛媛。他随口打岔:“媛媛,叔叔也给你找个爱人吧,要不要!”他本来还以为媛媛一定会摇头大喊不要,谁知道她很腼腆地低下头去,一只小胖手很不好意思地抚弄着自行车的车铃,用小小的声音喃喃说道:

“我有了。”

“啊?”两个大人相顾愕然,这还像话!“谁呀?”

“坐在我后面的牛牛,他说他以后要嫁给我。”

嗬!还是倒插门!都是还没换牙的小毛孩儿呢,不像话。

不过,媛媛的这个东风是一定要借的。徐五四经过一番计划,第二天陪杜丽明送完媛媛之后,就提出和她一起去看晚场电影的建议。他故意选了个没人看的老片子——《警察局长的自白》,想试试杜丽明去不去,结果她一句话没说,去了。

瞧,说媛媛是他俩的一线之媒,也还沾点边儿吧。

算今天,媛媛离开人世有六天了。六天,他的脑子一空下来,便去想她;想她,便发恨!恨那凶手,也恨他自己。从火车上的这块镜子里,他看到自己的脸,这几天似乎有点异样,肌肉的线条不论怎样放松,仍然有一种杀气腾腾的感觉,脱不掉!

对媛媛的死,他是负有责任的。从上个星期一杜丽明去上海参观那天开始,他就是一个人送媛媛回家。那天送到家已经是晚上七点钟了,媛媛的父母都还没有回来,当时媛媛说饿,他还给她从柜子里拿饼干吃呢,可他为什么就不能多待一个小时,等大人回来再走?那四周一片荒凉,他离开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废墟上的风仿佛比往常更阴森更古怪,四周很暗,只有远处工地上的那个值班木房里,还闪着鬼火似的亮光。他怎么不想想,七岁的孩子,怎么能把她一个人扔在那儿!他真混!

可是那么多次了,他们一直是送到家就走的,谁也没想到会出事!

“我们的家乡——,在希望的田野上……”

车厢的喇叭唱起来了,徐五四这才发觉火车已经停了。于英雄提拎着他们俩的皮包,一脸埋怨地找到这儿来。

“你磨蹭什么哪?”

他沉沉地吭了一声,“洗脸。”

“我以为你洗澡呢。”

“……老人们举杯,孩子们欢笑,小伙儿哟……”

小媛媛,你在哪儿欢笑?

徐五四心里突然冲击着一股非常急切的情绪,无论如何,无论如何,他一定得参加郑媛被杀案的侦破工作,他应当,必须,为媛媛尽些责任去!

3

他们回到分局大院的时候,已经将近中午一点钟了。球场上正在吵吵嚷嚷地赛篮球。徐五四听声儿就知道,这是他们刑警队和预审科较劲儿好久的一场球,一直没空儿打。

球场边上围了不少人,连一向对球没有兴趣的凌队长,居然也抱着个膀子站在那儿怔着神儿观战。这使得徐五四对他的印象刹那间变得模糊起来了。他还能记得和于英雄到刑警队上班的第一天,就发觉凌队长是个很严厉的老头儿。严厉,又有点古怪,不是让人一看就敢亲近的那种人。

那天他们到刑警队报到,是殷副队长同他们谈话的,凌队长只在那间屋里待了三分钟,统共说了两句话。

头一句是:“来了,好,好。”

第二句,他说:“1965年我从刑侦处调到这个分局的时候,全北京市的刑事案件年发案是二百起,现在是一万起。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他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徐五四并不太明白,所以没吭声,可于英雄却熟练地答应道:“明白了。”徐五四后来问他明白了什么,他却稀里糊涂地一摆手,“咳,他就是那么一说罢。”

一年多了,徐五四对凌队长的印象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在私人感情方面,凌队长和大家的确没有太多的交流,他给人印象最深的部分,始终是工作上的才能:业务极熟,老谋深算……可现在呢?假使你现在才认识他,假使你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他在球场边上看一场同志间的球赛,看得那么认真,认真得那么可爱,那你准会以为他是个最最富于人情味儿的老小伙子呢。

人啊,真是天晓得!

球场上,刑警队正输着。作为刑警队的铁杆后卫,徐五四的出现,就像是神兵天降似的,立即被生拖活扯地撺掇到场上去了。他饿着肚子,也没打球的心情。可看到球友们欢呼雀跃的样子,又不能没有点“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的使命感了,连他那块匆忙脱下来的宝贝表,都是由凌队长亲自替他拿着的,让他受宠若惊。好,打就打吧,来,给球!

开头他的手气很顺,不仅连投连有,甚至还结结实实地扇了对方高中锋一个脆帽,满场彩!眼看比分拉平的时候,他突然从观战的人缝中,瞥见于英雄跟在凌队长的屁股后面正往办公楼里走,顿时就乱了心思。他料定于英雄那小子的毛病,要是让他一个人汇报,审讯记录上落掉的那一段,他是肯定不敢提起的。

打篮球这玩意儿,心里头不能有半点杂念,一有杂念,方寸非乱不可。凌队长和于英雄一走,他就开始犯臭,一连丢了几个球,搞得全队阵脚大乱,兵败如山倒,终场的哨子一响,刑警队的记分牌上,活活落下了二十来分。

“打的什么球啊,臭大粪!”

“全赖徐五四那小子不开糊,他不回来也不至于这么惨……”

徐五四可顾不上球迷们的大骂和球友们的埋怨了,匆匆穿上衣服跑到凌队长的办公室来。他当然没有估计错,于英雄果然只把审讯记录拿给凌队长看了,其他的,一句没说。可惜事情也并不全像于英雄计算的那么如意,这份他自以为在逻辑上无懈可击的旁证材料,根本用不着报到市局法制办去“蹚平地”,在凌队长这儿就翻了车。徐五四一进队长办公室的门,一看见于英雄那副哭丧的脸孔,就猜出了大概。

看见他进来,凌队长从椅子上站起,拿起那几页审讯记录,朝他抖了一下,又扔在桌子上,口气十分不快:

“瞧你们审的这叫什么案子,材料太不硬了,太不硬了!你们懂不懂,审讯记录是正式的法律性文书,怎么能搞得这么模棱两可呢?这辆摩托车的来历,马有利是怎么告诉葛建元的,为什么不写上?这是很重要的情节,材料上怎么能毫无反映?”

于英雄一脸尴尬,畏畏缩缩地答不上话来。

徐五四也并不急着去辩白,他有意留出一点时间让自己镇定了一下,然后才从从容容地把准备好的话往出端。

“队长,这可不是材料写得不硬,是事实本身不硬。”

“事实怎么不硬?还有什么案子比这个更简单,更明白的?马有利自己家里没有条件存放这么大的赃物,在销赃之前,难道不是窝在葛建元家的吗?从盗窃到实现盗窃价值的整个犯罪过程中,葛建元所起的必不可少的作用,难道还不明显吗?你还要怎么硬?”

凌队长咄咄逼人,徐五四也不含糊,这事他有理,有理走遍天下!“对了,葛建元客观上是帮助了犯罪,可是根据法律的要求,认定犯罪还得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呢。过去派出所几次找葛建元谈这件事,他都没承认自己知道这摩托车是偷来的,这次马有利也说他没有把真相告诉葛建元。他替他存放摩托车,就好比是替熟人保管一件东西罢了,并不意识到是在窝赃,我们不能说他主观上一定具有窝赃的犯罪故意,不然,岂不成了‘客观归罪’了吗?”

徐五四自从到刑警队来以后,还是头一次这么高腔大嗓,像吵架似地同凌队长直辩。于英雄真狗熊,站在那儿连当个三花脸帮着敲敲锣边的胆儿都没有,废物到家了!

凌队长压下眉毛,用意外的、略带吃惊的眼光看着他,就像看一个陌生人似的,最后还是坐下来,放慢了语气。

“你怎么了,唵?你又不是新同志了,还不懂吗?葛建元知道不知道摩托车的来历,怎么能只听他自己的表白呢,这种事他当然是不会认账的。可我们只要稍稍分析一下就能看出来嘛,凭他和马有利棒打不散的关系,这车是不是好来的,他能不知道吗?我吃刑侦这碗饭三十多年了,这帮人怎么回事,闭着眼都能想得出来,何况我过去不是没和葛建元打过交道。前年房修公司的盗窃案,要不是那个保卫干部误了事,葛建元早就在监狱蹲着了。他这种人,真是闭着眼也能想到他的骨子里去。”

徐五四一把抓住凌队长的纰漏,有点得理不让人了:“给一个人定罪,能光凭着闭眼一想吗?”

“所以我才叫你们到清河农场取旁证嘛。”凌队长不耐烦地又抬高了声音:“你看看你们这个记录搞的,根本没有把问题审透,马有利不可能不告诉他!”

“怎么不可能,我要是偷了东西,连亲娘老子都可以不告诉!”徐五四简直有点抬杠了。

“好好好!”凌队长烦躁地挥了一下手,粗暴地打断他,“今天不谈了,等以后叫上你们组长,叫上派出所的同志,都来,大家一块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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