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720900000030

第30章 夏娲回归(4)

第二天族众照例出去觅食。族群中没有太小的孩子,所以全员出动。我忍着双脚的剧疼也走进队伍中。走前我添足了柴,但我担心火堆坚持不了一天。当然,打火机还在我胯部的布包里,但上次用它点火是在特殊情况下。以后若非万不得已,我不会再重复了。在这个蒙昧族群中,我决心彻底回归自然,抛弃一切“科技之物”。野亚当一定是注意到了我回望火堆的目光,他想了想,把我从队伍中粗鲁地拉出来,指指火堆,吼吼地喊了几声。我顺从地点点头(但愿史前人也知道点头的意思),留下来照看火堆。我不由对野亚当生出钦敬之情。他的扁平脑壳倒也有足够的智力,敏锐地抓住了新时代的关键,那就是——在居住地保持一个不灭的火堆。

这可以说是人类史上最重要的发明,此后,在上百万年漫长的历史中,尽管人类向世界各地扩散,但这始终是各部落不变的传统,在各大洲漫长的暗夜中,一个个小小的火堆守护着人类的文明。

晚上这支队伍拖着长长的身影回来。野亚当给我一只兔子,我想他是让我烤给孩子们吃。我把兔肉烤熟了,交给野亚当。他撕下两条后腿首先给我。我赶忙看看四周的族众,怕他给我的特殊待遇让其他人生妒。但是没有。别人目光漠然,没有赞许也没有敌意,几个孩子不看我手中的后腿肉,只是贪馋地盯着剩下的熟肉。这意味着,这两只后腿肉是“守火堆者”应得的报酬。其实今天我已经用野果鸟蛋填饱了肚子,但我感激地接过它,大口吃起来。

荒野唤醒了我基因中深埋的本能,我在几天内完全习惯了这儿的生活。那个22世纪温室中长大的精致女人完全恢复了野性。我还打算彻底抛弃理智上的清醒(它太痛苦),尽快让心智向下沉沦,达到和那些女野人一样的层次,这对我才是最保险的生活。但在这之前我不得不玩弄一点儿机谋——为我的儿子。7个月后我将生下这个儿子,蓝眼珠,黑发。额部饱满,眉脊低平,浑身无毛,皮肤白皙。他在这个直立人族群中绝对是个形貌妖异的妖孽。这个族群已经接纳了我,还能不能接纳这个婴儿?也许能,也许不能。但我绝不能心存侥幸。我必须未雨绸缪,把儿子置于万全之地。

至于如何办,我苦笑着想,我也早就成竹在胸啦。文明时代的生物学家们说,女人是雌性动物中唯一没有周期性征的,这是一种进化策略。因为人的婴儿过于柔弱,只能靠男人的保护。而最好的做法是让一群男人都以为婴儿是他的后代。女人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征就易于行使欺骗。

我要趁身孕不明显,加紧实施这样的欺骗。这个族群是群婚制,我会坦然接受它,不过第一个要征服的男人当然是野亚当。那是最合适的人选,有助于我儿子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我这样做其实算不上阴谋,因为其他智力低下的女野人都是这么做的,不过她们是依据本能,而我是依据智慧。所以不妨这样说:何时我能比照她们的水平,使智慧充分萎缩而让本能足够茁壮,我就不必活得这么累了,一切都自然而然地顺流而下了。

也许在上帝的目光中,现代人的精妙心计也不过如此!

我决定今晚就去找野亚当。白天族人们出去觅食,我仍看守火堆。我从布包里取出全息照相机,打开它。我遗憾地发现,相机中和儿子有关的录相原来就那么一段,可能是丈夫在“偷窥未来”时及时自省,中止了犯罪。我一遍一遍地看着,泪珠在腮边滚落。相机中其他内容都是我和大卫的两人世界。我们在出席高档宴会,我穿着漂亮的晚礼服,裸露的后背如羊脂玉般润泽;大卫揽着我立在高山之巅,脚下翻卷着无边的云海,这应该是在西藏拍的;丈夫为我庆生,鲜艳的奶油花上25只蜡烛跳荡着金色的小火苗;然后是我俩一身廉价衣服混在大排档的吃客中,躲在角落里大吃大嚼……

我整整看了一天,时时抹去腮边的泪珠。荒野千里,风吹草低,身边的火堆安静地闷燃着,白烟袅袅上升。十几只鬛狗颠颠地跑来。我不想让它们中断我的观看,就从火堆中抽出一支长枝,做好防卫准备。但鬛狗并没有打扰我。它们被这团变幻的白光迷住了,都蹲在后腿上,痴痴地看着,目光愚鲁而好奇,我甚至感受到了其中的温馨。夕阳沉落在晚霞中,族人们该回来了。我叹息一声,关了相机,随手抛到远处。鬛狗们立即窜起来,争着叼那个球球,很快跑远了。也许鬛狗们不会咬碎这个玩物吧,那么,也许150万年后,某个考古学家能从非洲某处地下挖出它。

但我不能再让它留在胯边的布包里。大卫和野亚当这两个男人不应共处。

夜里,我把火堆上的柴添足,摸到野亚当身边。

7个月后我生下儿子。分娩时刻是白天,仍是我一人在家。没有全息相机上记录的难产,也许这得益于我几个月来在荒野的颠簸。我挣扎着咬断脐带,用早已备好的软草擦干儿子身上的血污,紧紧抱在怀里。我没有麻烦给他起名字,他的一生中用不上这个。令人欣慰的是,也许因为族群已经看惯了我的怪模样,所以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无毛小怪物。仅在此后野亚当对他明显偏爱时,有些女野人会恼怒地吼叫,然后把邪火撒到我和孩子的头上。不过这样的小小恶行是可以理解的,我会护着儿子,与她们凶恶地对吼,但从没放心里去。

我的儿子出生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其他女野人由于本能的指引,都是在旱季怀孕雨季分娩,这样母子容易获得充足的食物。我的儿子却赶在旱季前出生,偏又赶上一个特别漫长的旱季。在整个严酷的旱季里,这个小生命一直在同死神搏斗。族群中的男人们,尤其是野亚当,为了帮我们母子找食物真是累惨了。当然这并非出于高尚而是出于自私本能,以他们的智力,认识不到这个无毛的白色小怪物不是自己的血脉。但……其实这种自私就是高尚,是这些蒙昧心灵中最闪亮的东西。我对他们满怀感恩之心。

母子俩终于熬到第一场雨水来临,绿草和兽群似乎一夜之间忽然冒出来。所有族人都像瞪羚那样蹦跳撒欢,吃饭喝足的儿子格格笑着,而我也学会了像女野人那样狂喜地尖叫。

四 大卫

火把下那3人让大卫经历了真正的震惊。那是3位女性,两个年轻直立人扶着一个80岁左右的老妇——大卫在第一刹那的下意识中,正解地没称她为直立人。因为她同刚才那位男性首领一样,明显是现代人的体貌特征,额部饱满,眉脊低平,浑身赤裸,肤色黝黑,没有体毛。她背部佝偻,眼神混浊无光,双乳已经极度萎缩。头上是稀疏的白色乱发,下身围着一条短裙——不,不是短裙,只是一条宽带吊着一个布包,布包明显久经沧桑。她的面部深镌着稠密的皱纹,几乎覆盖了真正的面容。纵然这个老妇与年轻美貌的夏娲没有任何相像之处,大卫还是凭直觉认出了她。他朝对讲机脱口唤道:

“夏娲?夏娲?”

没有回音。对方手中没有对讲机,身上也没有可以装对讲机的地方。但大卫不怀疑自己的判断。他在刹那中猜到真相——妻子受他之托去杀死采天火者,她对本时空的干涉通过150万年的两次反射影响到本时空的时间渡船。影响倒是不大,渡船仍保持在原来的空间位置,只是时间向后漂移了大约50年。他真该死,竟然没提前考虑到这种可能,即使他病入膏肓神思昏沉,这样的愚蠢错误也不可原谅。他回头看看那五棵成五边形排列的扇椰树,没错,它们的相互方位没变,但50年后的树身明显粗大多了,刚才他在下意识中其实已经注意到这一点,只是把它忽略了。还有,难怪他心目中的朝阳变成了落日,现在并非抵达本时空的第二天清晨,而是50年后的某个傍晚。

他再度观察来人。两个年轻女子中,有一个完全是野人体貌,擎火把的另一个则带着现代人和直立人的混血特征。大卫迅速理出了事情的大致脉络:在时空渡船漂移走之后,孤身一人陷在本时空的夏娲不得不加入到直立人族群,艰难地活下来,并带大了他俩的儿子(就是那位想烧死自己的男首领),又和族群中的男人们至少生下一个女儿。这50年来,这个族群可能一直在本地求生;也可能到处迁徙,只是最近刚好转移到这个区域。然后当渡船从时间中凭空而降时,族群成员发现了它。

可怜的夏娲,可怜的儿子。

还有,可怜的大卫。

突然逝去的50年岁月像一条突然冻结的冥河,把大卫的意识冻僵了。他想赶快起身,打开舱门把夏娲(还有她的儿女们)迎上来。但他被魇住了,一动不能动。他看见男首领对老妇说着什么。老妇颤颤巍巍地走过来,浑浊的老眼看清了柴草之下的渡船,立时眼光一亮!但亮光随即转为茫然,她陷入苦苦的思索。大卫推想,也许她萎缩的神智已经忘了时间渡船,仅在记忆深处有一点模糊的印象而已。老妇伸手去摸渡船,儿子赶紧劝止她,但老妇摇摇头,固执地把手伸过来。就在她的指尖快要接触船身时,大卫总算反应过来,一把摁断了低压电防护系统。老妇摸到船身了,安然无恙。男首领愣一会儿,也试探着摸摸,没有事儿。第一个被击中过的男人不相信,小心地伸手摸摸,也没事。一群人欣喜若狂,围着老妇欢呼起来。

无疑,他们认为是老妇的法术显灵了。

老妇围着渡船转,趴在窗户上急切地向里看。单向窗户里,大卫隔着咫尺之距看着她浑浊的眼神,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出去。在50年的漫长人生中,夏娲显然已把根深深扎在野人社会中了。她严重衰退的心智中恐怕已经没有大卫的存身之地。那么,在她生命之烛将要熄灭的时候,突然强行把她拉出这个熟悉的世界,是不是太残酷?

但老妇分明已经激起比较连贯的记忆。她表情激动,围着渡船蹒跚地转着,摸着。然后她想到什么,吩咐那个混血女人解开她胯部的布包。布包很紧,费了很大时间才解开。所有人都期盼地看着,显然他们从没见过其中的内容。老妇从中取出一个小物件,虔诚地捧在手中,面向渡船,嘴里喃喃说着什么。大卫听不懂,他以为那是野人的语言。但他忽然听懂了,老妇的声调相当怪异,但她分明是在念诵:

“大——卫,我——是——夏——娲。大——卫,我——是——夏——娲。”

大卫的泪水汹涌而出。他辨清夏娲是在说她的母语。只是50年没用过,尤其是没有群体语言环境的自动校正,她的汉语发音已经严重漂移了。

但她在呼唤丈夫。她还记得这个亲切的名字。

她手中的小物件也看清了,是那枚长效的压电式打火机,外表依然崭新闪亮。夏娲在几十年的奔波中保留着它,无疑是作为一种象征,象征着她同逝去世界的联系。至于其他物件估计都已经遗失了吧。到了此刻,大卫大致理清了历史的脉络。50年前,妻子肯定按丈夫的嘱托杀死了第一个采火者(没有这桩对时空的干涉,时间渡船就不会有漂移)。但她和儿子也因此陷入本时空。此后,为了儿子能吃上熟肉,她肯定又把直立人的用火历史重新接续上了,说不定就是用这支打火机。

所以,那个关键的时空节点并没有改变,最多有短暂的推迟。而且有夏娲做技术指导,直立人的用火进程说不定比原历史还要快一些。

大卫唯有苦笑。他不怪夏娲,要怪只能怪自己的狂妄,妄图借时间机器,单枪匹马就想来改变历史。历史没有改变,唯一的改变是命运之神对他的惩罚,让他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妻子的50年。

男首领过来,指着渡船同母亲说着什么。老妇也指着渡船说了一会儿。然后首领下令,众人开始把刚才扒散的柴草拢回到渡船上。大卫一时有些困惑,现在这个首领,他的儿子,不会再对时间渡船使用火刑了吧,那他要干什么?忽然大卫明白了。那个首领此刻是在恭顺地执行母亲的意愿。衰老的夏娲肯定已经忘了时间穿梭的概念,她以为渡船是50年前的遗留,而丈夫早已逝去。她想为亡夫补行火葬。

大卫的泪水汹涌而下。到了此刻,他已决定不在夏娲前露面了,对夏娲来说这应该是最好的结局吧。虽然此刻他俩近在咫尺,实际已经分处于异相时空,无法相合的,那又何必打乱她余生的平静。她形貌枯槁,这50年肯定饱受磨难;但她受族人尊敬,儿女双全,精神世界应该是丰满的,那就让她留在这里渡过余生吧。至于那位比自己还要大十岁的儿子,也让他留在这个时空里,继续做他的王者吧。

直立人对在荒野放火显然很有经验。男首领把食指在嘴里含一下,又高高举起,判明了风向。他让族人把母亲扶到上风头,从妹妹手里接过火把准备点火。正在这时,老妇高声制止了他。老妇颤颤巍巍地走过来,手中擎着那把打火机。大卫知道,她是以这种特殊方式来追念丈夫。老妇一下一下地按着火机,可能手指无力的缘故,打火机很久没打着。她终于打着了,一团橘红色的火焰在薄暮中闪亮。她绕渡船转一圈,在多处点着了柴堆。火焰腾空而起,发出劈劈啪啪的爆裂声。火舌包围了渡船,又顺着风向在草地上一路烧下去,映红了半边夜空。在火舌完全隔断视线之前,大卫见老妇用力扬一下右手,那颗发亮的打火机飞入火堆中。

伴着漫天的野火,火场外的人群疯狂地扭动着身躯,双手向天,齐声吼着一首苍凉激越的挽歌。

大卫长叹一声,按下了渡船的启动键。

第二天,族人出外打猎时经过这里。他们看到烧黑的草地呈三角形扩展到很远,但在最先着火的地方,在厚厚的柴草灰烬中,没有留下任何残骸,那个会咬人的、让女巫奶奶伤心痛哭的魔物,肯定被完全烧化了。

这篇小说属于“本质恶毒”型,存心让所有男人阅读后都自愧而死,让女人们看了也腻歪一辈子。其实读者不能埋怨作者,只能埋怨那些惯于无事生非的科学家们,他们非要和上帝的秩序作对,只是为了炫耀他们的智力。这不,不久前有科学家宣布,他们能把女性干细胞转化为男性的精子……

同类推荐
  • 林老板的枪

    林老板的枪

    本丛书的每本作品集中,均附有作者照片、个人小传、主要作品目录及创作随感,以便读者更全面地了解作家及作品。继已推出的作品集外,今后我们将陆续出版符合入选标准的其他作家作品,以使这套丛书更加完善。《小说月报新大陆丛书》的出版,也是对《小说月报》系列出版物,如“《小说月报》历届百花奖获奖作品集”、“《小说月报》历届百花奖入围作品集”及“《小说月报》年度精品集”的补充和丰富,相信这是为广大读者朋友奉上的又一道精神盛宴。
  • 上海寻梦记

    上海寻梦记

    山村女孩乐小颖于十八岁来到都城上海市,开始她的打工生活。虽然她把电梯叫作会上下跑的车,但她不怕,能够吃苦、勤劳。可是生活却并不因为她“吃苦、勤劳”就让她顺利,在做了不长的家政员后,被雇主“撵”了出来,进了“格格”美发厅打杂工,并由此学起了美发。正当乐小颖技艺突飞猛进之时,一次误会,使她离开了“格格”美发厅。“祸兮福所倚”,从此,她走向了辉煌的“燕之舞”美发厅——在接受法国美发大师米玫尔·杜的指导后,乐小颖的技艺更加成熟,成了“燕之舞”的台柱子。可这时,老板黄柏燕却突然要去美国,使得乐小颖意外地成了这家美发厅的主人,并改店名为“颖之魂”,且很快拥有了五家连锁分店。
  • 雾锁龙山寺

    雾锁龙山寺

    因为身在徽州,所以自然会对徽州文化生起了兴趣。这个明清四大商帮之一徽商的发源地,拥有两处世界文化遗产、遍地是国宝的古老的地方,曾经发生了多少神奇的故事呢?
  • 忐忑求医

    忐忑求医

    《南州日报》要闻部记者麦苗因颈肩疼痛,住进市一医骨一科,依科主任秦辉医生的建议马上进行了手术。两年后,麦苗颈椎病复发,让她难以置信的是——花巨资手术的她和病友袁海霞再次入院治疗,而当年两位病情更重却因缺钱无奈放弃手术的病友现在反而精神饱满。麦苗向市医学会申请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获得了骨一科崔昌博士暗地里的帮助。然而,市骨科学会主任委员秦辉巧妙地利用医疗事故鉴定制度的缺陷,将责任推得干干净净。麦苗继而向省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因对手的卑劣再次败下阵来。最后,通过跟踪颈椎手术钛板供应商梁馨,才得以冒险获取铁证,揭开不法医药商与贪婪医生勾结的重重黑幕……
  • 温城之恋

    温城之恋

    本书为小说集, 收录的作品包括: 比邻若天涯、半个夏天、温城之恋、水仙花开、海棠引、余露和她的父亲。
热门推荐
  • 魔长于万物之上

    魔长于万物之上

    天使的职责不一定是拯救世界恶魔的天性不一定是堕落人间可我的天性不一定是平庸无奇我只想成为人间翘楚!大家加我的书友评价群,多多评价我的书,我才能更好的改进!QQ群:303161090
  • 爱笑的我

    爱笑的我

    我是个爱笑的女人,不代表我就幸福,也不代表我不快乐.繁忙的工作,紧张的学习,无奈的生活,闭上眼睛仰望天空吸一口新鲜的空气,淡淡的一笑,就可以忘掉一切烦恼.人生是要经过岁月的磨练、风雨的洗礼,沉淀下来的是闪烁的人生,充实带有色彩的生活。因为你已品尝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你的人生因此变得多姿多彩,因而经历是你走向成熟的阶梯。不是每一朵花,都可以结出丰富的果实,但毕竟拥有过整个春天。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而不仅仅是结果,如果生活是一出戏,谁不渴望有一个美满的结局,平淡毕竟是真实的.给自己多以些开心你就会快乐.如果曾经努力拼搏,又何必在乎成败的结果.
  • 娇妻难追:霸道总裁宠妻上瘾

    娇妻难追:霸道总裁宠妻上瘾

    一个普通的都市珠宝设计师本身过着两点一线的平凡生活,就在某一天一个身价过亿的霸道总裁突然闯进了她的生命里,由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走,我们去吃饭。”“不去。”“走,带你去见我家老头。”“不去。”“走,我们去生孩纸。”“你自己去吧。”“走,老婆子我带你去环游世界。”“罢了,罢了随你了,反正一辈子被你纠缠习惯了。”
  • 天下有神仙

    天下有神仙

    他不是传说!但他即将成为传说!他没想过自己会成为传奇!但他成了中国现代修真界的传奇!很多年后,他回首往事,给出八字真言:切莫装逼,天打雷劈!
  • 晓之书姬与流浪人

    晓之书姬与流浪人

    特亚:为什么我好好走个路都会被人捅死啊喂!诺雅尔:这是命。莉格希亚:你们说,我先走了。龙神伊克希翁:一切都是命运之门的选择口牙,少年。……森(作者):几天前从天台上下来,果然我还是恐高啊……(<ゝω·)绮罗星~☆kira
  • 凤临天下:舞凤王朝

    凤临天下:舞凤王朝

    星落大陆,十一大陆之一,西雪国,天幽殿,被宠上天的小公主,冥幽夜,七岁,便被送出国,出去历练,谁知这年仅七岁的小孩确比一般的大人还要厉害,一去就是十年,这十年间,她拥有了自己的大陆,舞凤大陆,由十一个大陆,成了十二个大陆,十年已经过去,她要回来了,凤临天下,谁敢不服,一个字,死!!!冥界冥王是她手下,魔界魔皇也是她手下,妖界妖王是她宠物,神界主神是她徒弟,深海龙王是她护法,地狱帝国帝王也是她护法,看,多么强大的阵势,随便一个就能分分钟秒杀你!!!那她呢?怎么多厉害的人都是她的人,那她应该强大到什么程度呢?!
  • 一眼遥望便成一世

    一眼遥望便成一世

    在现代她是一个大家小姐…大多数很乖很萌很可爱…只是……在另一个时空与时代他是一位掌握天下地冰山王爷…他比皇上更狠…绝…无情…但他对皇位无半分心思…只是一位闲散王爷…当多面地她遇上无情地他…这个世界还好吗…………
  • 一顾雪晗笑倾城

    一顾雪晗笑倾城

    青春路上,人生途中,总有那么一个人,他来到你的世界,但又离开…“顾宸,因为我爱你,所以,我会等…”————文雪晗。“文雪晗,等我扫除一切危险,我一定会回到你身边…”————顾宸。时光流逝,总会有一些记忆,被尘封在心里最深处…“宸哥哥,等我长大了,你就娶我吧!”————文雪晗。“好吧,我勉强收了你。”————顾宸。再次相遇,好在,我们都变成了最好的自己,好在,最后的那个人是你…
  • 情剑风扬

    情剑风扬

    情为何物?付小波,绰号黑虎。他是英雄城友爱路虎啸堂堂主的宝贝儿子。年少多金的他从小就非常的霸道外带一点点的阴险。在一次的偶遇下,遇上了正愁无处可去的方行之。就这样方行之被迫踏上了他传奇一生的第一步。
  • 残王毒妃

    残王毒妃

    她,21世纪的外科主刀医师,穿越成相府弃女,还没来得及斗死渣妹,就被迫嫁了个残废!虽然也是个王爷,可也不带这么看不起人的!幸好她妙手回春,治好残王,从此有人保驾护航!她肃清家族败类,斩断渣男前程……一改草包形象,惊瞎众人双眼。更是引来残王求洞房?!她手持银针,浅笑吟吟“王爷,是想要本宫废你第三条腿?”【情节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