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国务院批准成都、重庆两地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改革的内容涉及城乡发展的方方面面,其中农村土地产权改革是重点和难点。笔者作为成都市社科研究工作者,亲历了成都农村产权改革的全过程,对于改革之初关于农村产权改革方向的争论印象深刻。实际上,对于农村土地确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都市各界都有比较一致的认识,那就是:农村产权改革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核心和关键所在。农村土地确权是农村产权改革的基础,农村土地确权应该为活化农村存量土地资源要素,提高农村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促进城乡要素资源的双向流动与优化配置打下基础,即所谓“确权是基础,流转是关键”。但是,在关于土地确权的方向问题上却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分歧。成都市在农村土地确权试点中,确定的确权方向是将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户宅基地、农户承包地等农村各类土地使用权确权到户,即所谓“确实权,颁铁证”。这一确权方向受到了一些学者的质疑,并且在试点过程中也受到农村基层不同程度的抵制,一些地方只是将农村土地确权进行到组一级,这一做法随后被强行纠正。成都进行农村土地确权后,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设立了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所。但在产权边界确定、产权交易市场配套的情况下,农村土地流转的情形却并不尽如人意,应该说,以市场化机制引导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产权改革的目的并没有完全实现。这就引发了笔者的思考。自古以来,中国不缺乏自上而下进行土地制度改革而取得成功的先例,如秦的商鞅变法和北魏均田制改革,但更多的是此类改革失败的例证,如王莽的王田制改革、王安石变法等。农村土地制度的公有制与私有制之争,不只是当今的事,自古就存在。中国土地制度变革的方向和逻辑,实际上在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中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脉络。中国现今土地制度不过是中国五千年土地制度变迁史的一个延伸结果,其制度形态的变迁方向仍然受到历史逻辑的制约。当今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性因素等问题,还必须从中国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中去寻找借鉴和答案。因此,在研究如何进行当今的土地制度改革时,有必要对中国土地制度变革的历史有所了解和借鉴。
笔者从事经济研究工作多年,长期关注制度经济学和产权经济学理论,在这些领域的学习和研究中,深感经济史研究的重要与必要,但对经济史学研究大多处于“临渊羡鱼”的状态,今不揣冒昧“退而结网”,方知自己学识浅陋,在经济史学的海洋中真是“四顾皆茫然”。经济史学是经济学与历史学结合的综合性学科,研究方法是偏重于经济学还是偏重于历史学,则取决于研究者个人的学养和偏好,而熟练掌握经济学和历史学的研究手段和方法是对一个经济史学研究者的基本要求。笔者对于经济学和历史学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都谈不上驾轻就熟,更谈不上对二者从心所欲的有机结合,因此,在写作过程中处处有黔驴技穷的感觉。好在前人在经济史学方面的丰富成果为笔者的学习研究提供了深厚的土壤,笔者需要做的就是以勤勉弥补自身的笨拙,以谦虚的态度博采众长,以此努力形成自己的研究成果。在此,笔者必须向那些不能一一罗列的经济史学研究的前辈和作者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真挚的感谢!
钟怀宇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