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未曾独自入睡。
半年来第一次拥有独立的卧室独立的空间。寂寞的夜晚,我抱着气息陌生的被子,一夜无眠。
只是短短一夜,思念林杰到心痛,烦躁不安,总觉得缺少了什么,甚至好几次有种迫切,就这么三更半夜跑回家去见他。
辗转反侧。不经意间就要怀念林杰的许多小习惯。比如他睡觉习惯搂紧我的腰,比如他睡熟时喜欢像猫一样蹭我的发。
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我那么爱傅臣,离开他也仅只有想念,不会像这样迫切急待地想见到一个人。想要对他说对不起,想要和他在一起。
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已经习惯。
就仿佛人需要空气,鱼需要水,无关爱,只是需要,只是无法离开。
我已经习惯林杰的陪伴。
这比傅臣爱上潮,还要令我恐惧。
爱上傅臣,知道他不一定会属于我,所以当他拒绝我,我选择死亡。
而林杰,如果他不再属于我,我会倾尽我的所有来报复他。
现在的我,疑神疑鬼,患得患失。虽然如此依赖林杰,仍在心底有着一道戒备。如果我连这最后的戒备也失去,将我的所有毫无遮掩袒露在林杰面前,一旦他离开我,我会发疯。
不在乎结局,只在乎曾经拥有,这种事情,我做不到。
当我喜欢一件东西前,我会先预想结局。如果结局是无法得到,就在深陷之前努力舍弃。要么不要,要就要全部。
这样过分理智,注定无法得到幸福。
丁鹏的房间一夜无动静。
他与我认识的许多男人都不同,不会装冷酷,不会耍深沉,不会日夜颠倒把工作带回家里做,不会夜夜通宵至天明。当然,他也没有喜欢通宵工作的男人的习惯——抽烟。
他是个生活规律很有准则的人。制定好一条路线,沿着路线不偏不倚走三十年。按时起床,按时上班,按时回家,按时睡觉。这样的生活永远不会出现让人惊奇的意外,平静如死水。对于年轻的少女来说,这样的生活太枯燥。可是如果要与之生活一辈子,丁鹏无疑是最佳选择。
换个时间,换个心情,我肯定会选择他。
然而,我已经有林杰,有傅臣,只能说在不对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
彼此错过,空留遗憾。
林杰来我上班的地方找我。
紧张腼腆低着头,站在公司楼下扯自己的衣角,有人经过时头抬一抬,然后飞快低下去。直至看见我。
紧接着,泪满眼眶。
小音,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他盈满泪水,只会说这一句。
我再也不买房子了,再也不要求你和我永远在一起了。你回来好不好,让我看见你。
几乎是看见他的那一刻,我就心软了。
只在丁鹏家住了一个晚上,就又和林杰在一起。
我已经想明白,先前我只是失措于林杰的细微转变,害怕自己掌握不住这样的变量。
而现在,我知道,不管林杰怎么变,只要他还爱我,都没有关系。
我爱的,不是那个白痴林杰,而是那个全心全意爱我的林杰。
既然傅臣不爱我,丁鹏又已和我错过,那么我毫无疑问应该选择林杰。
我是一个如此理智的人,思前想后很难下决定。一旦做出决定,就会付出行动。
而当我做出决定,不再爱一个人,我就会逐渐真的不再爱他,不管是理智上还是心灵上。
我不爱傅臣,不爱丁鹏,我所爱的人,只有林杰。
是真的把傅臣抛到脑后,一心一意想着和林杰在一起的事情。开始认真考虑买房子的事情,到处转房地产看行情,估量着需要多少钱。
不管是一次性付清还是分期付款,钱都远远不够。
偶尔会后悔,那时为什么要把傅臣名下的房子贱卖。虽说名义上房子是他的,我住一辈子也不会有人说什么。然后再在原来的城市找份工作,下班回来就看到林杰,多么惬意。哪里会像现在这样狼狈。
林杰再次向我提出,他要出去工作。
这次他说的很小心,屏住呼吸,头低低的,声音小的可怜。末了他还要郑重补上一句,我只是随便提提,你不喜欢的就当我没说。真的,只是随便提提!
我好气又好笑,他是被我上次莫名其妙发神经离家出走吓到了。我捏捏他的脸,把他捏的红通通的,然后说,我又没有说不喜欢。不过不能再找工地这种工作。
林杰没有身份证,应聘很成问题。这也是为什么当时他跑去工地的原因。好在丁鹏帮了忙,托人写证明,解释清楚林杰的情况,终于补做了张身份证给林杰。
现在的情况很好,傅臣不再干扰我的生活,丁鹏和他妻子离了婚,也有了新的女朋友,是个女客户,人不错。他现在就像我的哥哥一样照顾我,一切都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