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见到傅臣。
他向来是行动迅速雷厉风行的人,我在上班时间被他移到意大利餐厅。
当然还是他买单,可惜误工费不敢找他讨回。
他看着我,深邃的眸幽黑不见底,冷酷的威慑力足以令方圆十里的人全部跪下来投降。
盯了我半晌,说,小音,你瘦了。
我马马乎乎恩了一声。好歹我也算是个兼职言情作者,拿这种小说桥段向我做开场白,让我冷汗加无语。
是否真的已经不爱他?没见到他时我可以肯定地说是。而现在,心在动摇沉沦。
这个人,我毕竟爱了十三年。他仍如我记忆中一般,俊毅挺拔,气质非凡。
傅臣接着说,小音,你要知道,我爱潮,非常爱她,不能没有她。
我低头吃东西。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个。他有多爱潮,难道我还不清楚?
傅臣不愧是傅臣,三句话讲重点归纳结果。小音,你回家来,不要再和那个叫做林杰的混到一起。我们一家三口,以后好好相处。
我说,不。
傅臣像是听到惊天荒谬之语,挑高了眉毛。你说什么?
我真怕他没听清楚,一个字一个字说的极为详细。
我说,我不和你走,我不离开林杰,我要一个人待在这里。
小音!傅臣开始聚集怒气。
我却无任何一丝害怕慌张。
小音,傅臣问我,为什么?
为什么?真是个讨厌的问题。我最讨厌向人回答为什么,纠缠解释半天,终于让人满足好奇心,其实对现状一点改变也没有。不管是为什么,以傅臣的性格,都不可能令他改变决定。
于是我回答,不为什么。
他却开始自己想为什么。你爱上那个来历不明的人?
恩,我爱他。
小音,你还小,不懂得爱情是什么。傅臣说,就像之前你对我的感情,你说喜欢我到愿意为我死,现在却已把我忘记。
他说,小音,离开他,我不希望看见你受伤害。
我发觉,现在不管是潮还是傅臣,我对着他们,一句话也不想说。
不想说,没有必要说,完全无法沟通。
他从未真的试过理解我,而且他固执,一旦形成理念,无论旁人怎样辩解,无法更改。
就像他认为,我对他的感情是在家家酒,我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不管我怎么辩解,怎么向他倾诉,没有用。
我不想再试图让他明白我的所想,太累。
事实已经摆在那里,他爱潮,没有我的容身之地,这就是一种伤害,难道他不明白?
我对他,不用辩解,只要说出最后的结论就好。
我付不起帐。我对他说,麻烦你买单。
然后像越过潮一样越过他。
但傅臣不是潮。
他抓住我的手臂,紧紧的,不允许离开。
小音,你必须回来。
他字字坚定,力度穿透纸背。终于不掩饰他的本性。他向来霸气,果断,决绝,做出的决定,没有任何人能更改。
我不能,甚至潮也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