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5
高三最后冲刺的那两个月,我几乎是整日都不抬头,一门心思全放在了数理化上。程籽茉也很少来找我,有时候我会抬头看看门边,却没有她的影子。
高考落幕,我以总分715的高分顺利考入了小叔所在城市的最好的大学。
我还记得领到通知书的那天,天上下着雨,程籽茉站在公路一旁的小卖部下,左走走,右走走,焦急期待的好像高考领通知的不是我,而是她一样。
见我走近,她忙跑向我,然后娴熟的钻到了我的伞下,期待的问着:“怎么样?我看看。”一把从我手中将红色的通知书抽了出去,打开认真的看了起来。
“我就说嘛,你肯定没问题的。”她笑的很开心,然后一把抱住我,“恭喜你。”她的声音开始哽咽。
我拍拍她的肩膀,用一种轻松的口吻道:“走,我请你吃麻辣烫。”
夏天的雨下不长久,总是说来就来,没说走就走了。
我将伞收了起来,领着程籽茉朝着镇上唯一一家麻辣烫店走去。
地上坑坑洼洼的,没几步便是一个小水塘。
程籽茉却玩开了,挽着裤腿儿在一个个小水塘里一跳一跳的。我密切注意着她,生怕她一不小心就摔了个狗吃屎。
临行前程籽茉带我去了小河旁,送了我一个厚厚的笔记本,要我每天都写日记,三年后她会亲自到我面前将它拿走,她说:“我不想错过你的这三年,你要好好写。”语气是我从来没有听过的霸道。
我笑笑,“程籽茉你真是,男孩子谁会写日记啊。不过这本子我收下了,记得三年后一定要来找我拿啊。”
她眉头一拧,“不行,你一定要写。”
我逗她,“就不写。”
她有些恼意的轻轻一推,我便整个落入了小河里。
我不会游泳,所以河水深不深对我来说都是可怕的。
而这种可怕还有另一个原因,我爸的死。在我的记忆深处,我对河水始终是排斥的,我也决心不学游泳。
“黎恪,黎恪……”我隐约听到程籽茉的声音,然后有人一把拽起了我的衣领。
其实我并没有被淹的有多么严重,我只是听到程籽茉说了一句话,便决定再装睡会儿。她说:“黎恪,黎恪你别死啊。我还有好多话没跟你说呢,我……”
我想听完,她却始终没有说完。
第二****便坐上了去A城的大巴,直到大巴启动,我都没有在众多送行的人中看到程籽茉的身影。我有信心,只要她在,无论在哪个角落,我都能察觉到。
我努力的回忆了一次,确定自己的确告诉过程籽茉我乘坐的大巴车的开车时间。那天,我的心小小的虚了一下。
那一年我在十八岁的尾巴上,程籽茉在十五岁的尾巴上。
Chapter6
大三的夏天与我来说是闷热的,而且是那种特别的闷热。我每天都会在门前等很久,也会翻很多遍信箱。
小叔的生意做得越来越大,年初在郊外买了一幢别墅,我却坚持要住在这里。小叔无奈,只好带着爷爷奶奶去了郊外,偶尔太忙了便不回别墅,跟着我住在一起。
就在我等了三十又三天后,我终于看到一个穿着明黄色裙子的女生出现在了我的视线中,她左手拖着行李箱,右手拿着一张小纸条四处看着。
“嘿。”我欣喜的向她挥了手,“程籽茉,我在这儿呢!”
她朝我一笑,拖着箱子朝我走来。
‘乌拉拉’,‘乌拉拉’,箱子发出一阵阵我听起来很愉悦的声音。像唱歌一样。
“考的怎么样?”我接过她手里的行李箱,问道。
“你关心我为什么不回去看我?”她的眼里满是审视,我尴尬的转过了头,干咳一声。
“715,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她道。
我有些愣住,心里突然就涌现出很多小虫子在爬动,我知道,那种感觉叫恐慌。而我,却逼着自己将那种感觉压下去。
三天后,我送程籽茉去了学校。她是新生,提前两个星期军训。
我能感觉到一路上众人朝程籽茉投去的目光,我知道,她的美注定是不平凡的。是那种无论在哪里都会惹来阵阵惊叹声以及许多人的瞩目。
“黎恪,你没谈恋爱吧?”程籽茉突然问道。
我诚实的点了点头。
她突然挽上了我的手,轻声道:“这么多年的交情,借你用用。”
从此以后,我就成了程籽茉的挡箭牌。
有一次我送完程籽茉朝着寝室走,突然出现了两个男生挡在我的面前,不由分说就对我拳打脚踢,我本欲还手,却听到其中一个男生说,“就他这个样子,真是不知道籽茉为什么会喜欢他?”
那一刻我蓄满力量的手像泄了气一般落在了地上。
对于我的‘摔跤’,程籽茉将我大骂了一顿,边骂边朝我的脸上涂药。
我突然说:“程籽茉,以后我不能做你的挡箭牌,我有了喜欢的人。”其实我不是突然,我想的很清楚。
她给我涂药的手一滞,问了句:“什么时候的事儿?”
“暗恋她很久了,昨天晚上她答应了我。我一高兴,就摔了。”
许久,她‘哦’了一声。
我以为一切就这么结束了,三天后却接到了程籽茉手机打来的电话,听声音是一位中年妇人,她道:“喂?黎恪吗?这手机的姑娘在我店里喝醉了,你来将酒菜钱付了,把她带回去吧。”
我忙问了地址,是程籽茉到了A城我第一次带她去的地方。
我骂了一句‘笨蛋’,飞也似的朝着那餐馆跑去。
程籽茉果然醉的不成样子,迷着眼还嚷嚷着‘再来一瓶再来一瓶’。
我歉意的朝着老板娘鞠了躬,背着程籽茉朝学校行去。
“黎恪,黎恪你个傻瓜……”程籽茉重重的拍了拍我的肩,我却没有感觉到疼痛,因为在身体的某个地方,明显要痛的厉害一些。
“我八岁与你第一次见面,十四岁喜欢上了你,现在我十八,四年的时间……你就看不出来我喜欢你吗?我愿意为你成为第二……我宝贝你比宝贝我自己还要多……你竟然喜欢别人……你知不知道那天我追了多久才看到了你的侧脸,你却没给我一个眼神儿……三年来我每天都去车站,你怎么就没回来找过我一次?……从什么时候起,你就不喜欢我了呢?”
她的声音越来越小,打在我的心上却越来越重。我突然觉得,有些没办法呼吸了。
自然事情的最后并不是程籽茉离开了我。
我在她向我说这些话之后的第二天,去了美国。
只有在睡梦中,我才能有勇气承认我的离开是因为我的自卑。是的,我以为我并没有活在自卑之中,也只是我在自欺欺人。
从我喜欢上她的那天起,我就开始觉得自卑。她有很好家庭,父母对她满是疼爱。她有很好的外貌,是那种无论在哪儿都能引来瞩目的美貌。她有非常棒的成绩,可以不动声色的超过我,亦可以不动神色的让我得第一。这些并不是太重要,最重要的是她可以毫无顾忌的喜欢我,表达对我的喜欢,而我却不能。
我曾鼓起勇气想要听她的告白并接受,就是我落水的那天。我以为我会像我爸一样就这样死去,于是程籽茉那么紧张的对我说那些话时,我就想豁出去,带她看遍世界所有的风景,听完世界所有动人的音乐。
她没有说,我也再也没有勇气去听她说了。
我离开她的那一年,我二十一岁,程籽茉十八岁。
Chapter7
二零一三年的春天,我办了我人生的第一个画展,在洛杉矶。
其中有一幅画年代最久,那是我的第一幅画,名字叫〈我的爱人〉,二千零三年作品。画上一棵桂花树下,一个穿着粉红色连衣裙的女孩发丝有些许的凌乱,红着脸正看向桂花树的树干,目光炬炬。那里本来还应该有一个人,我却没有将他画出来。有时候,我的确赞同残缺着也是一种美。
我画展的主打品挂在金色大厅的正中,画上是一家三口的背影,名字叫做〈我的友人〉。
那是一个秋天,我回国了一次。自然也找了程籽茉,她正与她的爸妈漫步在金黄色的银杏树叶里。我试图喊住她,却听到她的父亲说:“你彭叔叔的儿子明天回国,我有事,你帮我去接他吧。”
我转了身,我想我的确没有资格再去打扰她的生活。
金色大厅下,一个身着修身牛仔裙的女孩子站在〈我的友人〉下面,突然泣不成声。她慌忙的朝我这边看过来,我却从容的转了身。
当时只道是惘然,一切都该有个落脚点。
Chapter8
这最后一个秘密,就由我来说吧,我是程籽茉。
一九九七年的秋末,我的母亲正给我扎辫子的时候,突然有人给我们送了封信。信纸是那种暗黄暗黄的,还有些皱皱巴巴。母亲看完那封信后跟爸爸在房里谈了很久,最终爸爸做了妥协,我们一家三口到了黎恪所在的青水镇,并成为了他的邻居。
我知道那封信上的内容,是黎恪的妈妈写的,信上说她得了晚期子宫癌,已经离开了青水镇,说她对不起黎恪,他还只是个两岁的小孩子。这封信是一九八八年写的,却隔了九年之久才到母亲的手上。她并没有拜托我的母亲什么,是母亲想着这么多年跟她的姐妹情分才做出了去青水镇的决定。我知道母亲的心思,是想要帮着照顾照顾黎恪。
我曾经试图想要告诉黎恪这件事情,他却并不想听。我一提到他的妈妈,下一秒他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那天那几个男生想要朝我脸上涂涂画画的时候,我想过要跑,却一直期待的看着门边。
我没有想到他竟然过了那么久才到,说实话我有些生气。但他到了,说实话我又很开心。
他并没有像小说书里的王子一样将那几个男生打倒在地,而是拉着我就跑,虽然这种做法的确有些不浪漫,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就在他拉上我的那一刻,喜欢了他。在此之前,我对他,只是一种纯粹的友情。
Chapter9
一间欧式装潢的卧室里,书桌上放着一个厚厚的笔记本。
窗外吹进来一阵风,笔记本‘哗哗哗’的开始不受控制的翻着,然后停在了第一页的位置上,上面写着:9月12日,天气晴。这个城市有些冷,事实上,没有你的任何地方对我来说都是冷的。好在脖子上还围着你给我织的围巾,倒能帮我御御寒。程籽茉,想你。
‘哗哗哗’,笔记本又开始翻页,然后又猛然在一页停了下来:11月10日,天气雨。我实在是受不了心里的这种感觉了,程籽茉,我偷偷去看了你一眼,我肯定你不知道。我在想,你怎么就那么安静的坐在那里呢!明明在我身边,总是叽叽喳喳说个没完没了。
‘咔嚓’一声,门开了,一个外貌英俊的男子走了进来。‘咚咚咚’,皮鞋在木地板上发出一阵有些落寞的声音。
他走到靠窗户的书桌旁,将笔记本关上,然后打开抽屉,放在了最里面的角落。
那本笔记本的最末处,主人用他好看的笔迹写上:每一段时光都有它存在的价值,每一段感情都有它的落脚点,也许是亲情,也许是爱情,也许是友情,而那些只有你知的秘密,在落脚点的地方,将它埋葬。也许会可惜,但终是最美的记忆,是一个落脚点的里程碑。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