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条一样的树枝狂乱的甩动,加上树身上熊熊燃烧的火焰,远远看去,就像一只火焰巨兽在张牙舞爪一般,张旺脚上的树枝一松,从半空掉了下来。张旺忙一躬身,在半空转了一下身子,双脚着地后往前一冲,缓解了下坠的力道。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见头顶一个人影掉了下来,张旺身子一错,斯特鲁·辛格哎吆一声摔在地上,屁股一阵剧痛,身子骨几乎都快散架了。
张旺一把拉住他跑到一边安全的地方,斯特鲁·辛格心有余悸的说:“哎呀我的妈呀,那树上面有一个大嘴,吓死我了。”
张旺看着在火焰中痛苦挣扎的大树,知道这是一棵食人树,这树长年累月的吃各种人和动物,一身都是油腻的动物脂肪,所以刚才自己一个小火就把这棵树整个给点着了,眼看火势越烧越大,周围的空气都是一股刺鼻的焦臭,那沸腾翻滚的热浪逼人,张旺和斯特鲁·辛格站的比较近,头发和眉毛几乎都啪啪的作响,赶忙退后几步。
众小鬼见二人竟然没死,不由的兴味索然,倒是马王爷目光微眯,若有所思的看着二人,心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张旺正打算离开,忽然从燃烧的树木中传来一声凄惨的叫声,如鬼叫一般,吓得后面众人脖子一紧,眼睛都不由得瞪的大大的,想看看到底又有什么怪物。就见那树干从中裂开变成两半,一个浑身翠绿的人形东西滚了出来,它一边发出惨叫,一边用手不停的拍打自己身上的火焰,可是那火在它身上燃烧正旺,哪里又能扑灭。
它痛苦的扭着身子,猛然转向,朝远处跑去,马王爷大喝一声:“是树精,千万别让它跑了。”
小鬼们立刻拿着长枪冲了上去,在最前面的几个小鬼少一停顿,接着手臂一抡,就把手里的长枪,像矛一样掷了出去,七八只长枪铁钉一样,一下把树精钉在在地上,后面冲上去的小鬼拖着一张大网一下把树精给兜住,用力一收,就把树精给捉住了。树精不停的反抗,小鬼们在外面用沙土把树精身上的火焰给扑灭,然后拖着带了回来。
马王爷哈哈一笑,道:“好家伙,好久没捉到树精了,想不到今天运气这么好,不但捕获了这么多的猎物,还抓到一个树精,他奶奶的,运气好就是没办法啊。”
斯特鲁·辛格看着张旺盯着树干裂开的地方发愣,就推了他一把道:“大哥,你怎么了?”
张旺回过神来,看着一脸花开灿烂的马王爷,又看了看已经快烧成灰烬的大树,心道:“怎么回事,这树的下面为什么有一块地魂石”?
地魂石是一种比较罕见的石头,比灵石还要珍贵,多用于阵法的阵基和阵眼中,是制作阵法不可或缺的重要材料。噬天拥有远古的记忆传承,是一个深谙阵法的顶尖的大师,用它的话说,就是九州所有的阵法种类和运作原理它都一清二楚,可以轻松布置改进和破坏。当然阵法水准到了它那个层次,破阵已经是最下乘的手段,改进阵法也是家常便饭,最考验阵法大师的化敌方阵法为己用,才是它最拿手的好戏。
张旺受其教诲,在阵法造诣上虽说成就不大,但总归算的半个专家,他一眼就认出在树干裂开的口子下面的泥土中埋着一块不起眼的黄色石头,和周围黄土的颜色相似,所以才没有被其他人发觉。
但那是地魂石确凿无疑,张旺看了一眼稀疏但分布似乎很有规律的其他大树,心里有了一个方向的猜测,这些看似随意生长的树木,也许并没有表面看上去的那么简单。
马王爷大手一挥就招呼手下人继续前进,斯特鲁·辛格拖在最后面,张旺看着他走路的动作扭捏,就问他怎么了,他吞吞吐吐的半天才说:“尿裤子了。”
原来刚才一番惊心动魄的经历,让他的闸门彻底松开了,裤子都几乎湿透,只好走在队伍的最后面,张旺强忍着笑意,说没什么,小时候你不知道尿湿过多少条裤子呢。
队伍在进入一片山坳后,前面出现了粗大树木搭建的寨子和岗哨,里面传来一阵震天般的欢呼声,接着栅栏的大门就被打开了,里面更多形形色色的人涌了出来,一起叩见马王爷后就把众人迎进了寨子。
张旺他们走在最后面,最后见到呲魔狼的大军居然也跟着进来,被几个骑着独角兽的人吹着哨子给带去了寨子后面,张旺在惊讶的同时,心里觉得这些呲魔狼有点像被马王爷饲养的动物,和一般家畜不同,这些人对待呲魔狼的态度很是认真,像是对待客人一般,这就有点奇怪了,这呲魔狼比起其他的野兽,个头小,力气也不大,估计那强壮的独角兽一只就能干翻一大群呲魔狼。
要说其独特之处,就是它能吞噬魂魄,这一点其他北原州的野兽基本上都没有,难道是因为这么吗?张旺又想起了那路上见到的地魂石,那里应该有一个阵法,那位于阵基的地魂石碑安置在如此隐蔽的地方,想来一定是不想让人发现,或许这就是炼狱中的一个不为人知的大秘密。
张旺和斯特鲁·辛格跟随着人流进了一个树木圈起来的大院子,在最前面有一个高台,马王爷此刻就坐在那上面,今天他新带回来的人站在台下,静候训话。马王爷今天收获颇丰,心情大悦,洋洋意得的说了半天,无非就是他是这里的老大,方圆几万里地盘都归他管,以后你们这些新来的人,就是他的手下,要时刻听话,敬忠职守,老老实实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在这里生存下去,要不然?
他哼了一声,第三只眼缓缓睁开,一道金光直射天际,“我马王爷的第三只眼可不是吃素的。”
接下来就是分配任务和住处,比起先前当贡品时被猪仔一样捆着,张旺他们的待遇已经上了一个档次,最起码有点人身自由,也不用时刻为自己的小命担心。
张旺和斯特鲁·辛格被分配到饲职班,就是去饲养那些呲魔狼,说白了就一个狼倌,和放羊差不多。在这里没有什么白天黑夜,用他们倌长的话说:“这里的天永远都是这样,沉沉暗暗的,一副要下雨的样子。”
可是这里一滴雨水他都没见过,饮食和作息全部按照这里的鼓声,一声起床,二声吃饭,三声出勤,四声回来,五声吃晚饭,六声睡觉。
斯特鲁·辛格问道:“那没有午饭可以吃吗?”
倌长瞪了他一眼,道:“你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一天能有两顿饭吃已经不错了,有的领地一天只有一顿饭吃,你们就知足吧。”
张旺叹了口气,看来以后的日子就是五台山的清凉寺,晨鼓暮鼓,一天两餐。倌长说完他们要注意的事项,就给他们一人一个骨头做的哨子,说这是狼哨,以后放狼的时候就用这个驾驭群狼,狼哨的用法很简单,长短结合,发出不同的组合声就可以指引群狼去不同的方向或做不同的动作。
张旺这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的呲魔狼,在听到那几个骑独角兽人的哨子后就跟着他们去了,原来这就是御狼之术,和驯养动物差不多,只不过是他们驯养的呲魔狼更多,也更生性凶残。
晚饭吃得是大锅饭的水煮肉,和张旺老家的水煮牛肉差太远了,没有一点味道,也没有放盐,吃了几口,张旺就实在咽不下去。斯特鲁·辛格更是不行,这家伙以前一直是素食,被老表卖了以后,就天天和其他贡品一样吃半生不熟的肉,腻得他体重一下就下去了好几十斤,变得瘦猴一般。
好不容易不当贡品了,现在还是吃肉,他真的都快吐了。旁边的人在这里待得久了,对这些早已习惯,他们捞起一块肉,也不管什么热烫,直接就大口撕咬,一边吃还一边说:“新来的不习惯吧,等待上几年你们就会慢慢适应的。”
另一人已经吃饱,拍着自己的肚子说:“其实这已经很不错了,好歹是熟的,我听说在水泽领地,那里水汽大没有火生,所有的人都吃带血的生肉,那才叫一个苦呢。”
斯特鲁·辛格听见脸都白了,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去水泽,要不然自己只怕真的会被饭给折腾死。张旺仍旧和那块肉奋战,只是时间一点点过去,那肉基本没下去多少。旁边一个人道:“这肉没滋味,你必须大口的猛吃,要在你发觉它没味道前就把它给嚼烂了咽下去,要不然,你吃不了多少。”
张旺一横心,他娘的当初载天城面对几十万大军都他平趟着杀了出来,现在一块小小的肉块也想难为我,当下也学着那些人大口的撕咬起来,那摸样之凶残暴虐,好像手里那块肉是他的仇人一般,斯特鲁·辛格看得下巴都僵硬了,周围的人都起哄说:“好样的,好样的,肉就应该这么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