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千寻沉默了一下说道:“他已经灰飞烟灭了。”对于自己看见的那一幕,他不知道该怎么跟孙朝解释,而那个把他揍了一顿的妖异女人,也是让他有些莫名其妙。
对于自己的手段,叶千寻一向自信,那是战阵打杀中磨砺出来的自信,而这个女人的身手实在前所未见的变态。更重要的是,如果说他未用重手搏命,是因为自己现在是警察,那这个女人又是什么理由呢?以两人的手段,若用了重手,自然非死即残。还有比较可笑的一点就是,已经好几年没有碰到过对手,突然被揍上这么一顿,难免会有点儿小郁闷。
孙朝不知道叶千寻心里的这些想法,更想不到叶千寻竟然会被揍,只以为王建书是被他杀了。同样都是双手沾满鲜血的人,他不认为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只是有些好奇的问道:“那案子那边咱怎么处理?”
“王建书畏罪潜逃,就这样吧!你负责把报告打了。”叶千寻说道。
第二天,案子就被两人随意的揭过去了,按照下达的任务,下午便去了天德宫。
。。
国内有各种各样的宗教广收信徒,最为受人敬仰的便是佛教,道教,基督教。但是仅以中华文明的传承而言,且不说西方传道而来的基督教,便是佛教,其根源也要追溯到古印度。
佛祖释迦牟尼诞生在迦毗罗卫国,于西元前第一千年中期在婆罗门教出家,而后于菩提树下顿悟得道。古印度是个泛神的国家,处处有神庙,村村有神池,已经统计出的就有一万三千神。不过无论有多少神,都是建立在对婆罗门教认可的基础上。历史总是妙不可言,由于佛教教义与婆罗门教等传统宗教的教义相违背,现今印度的佛教信徒已经微乎其微。而中国与RB反倒成为了佛教大国,经历了几千年的传承,信奉佛教的人,五分之四在我国,五分之一在东瀛。
道教于普世的传承是不及佛教的,却是中华文化最正统的传承,起源于中国,发扬于中国,传承于中国。其历史贯穿于中华的五千年文明,期间出现了无数流派。叶千寻和孙朝现在前往的天德宫便是传自道家龙门教派一脉,起源于明末清初。
哈市所有的建筑物以及道路都是东南,西北这样的方向,这是个没有东南西北正方向的城市。要去天德宫便要通过中山路经过ZS区区,沿着东南向市政府最新规划的依兰产业园区走。天德宫就在两者之间,这里不是一马平川,而是具有山地特质,据说是由长白山脉延而出,也是人们传说中龙脉的末端。
虽然是新规划出来的产业园区,但是政府各项扶持政策之下,这里并不荒凉,连立交桥都不止一座,交通十分便利,叶千寻和孙朝到时已经有人在等候。
“两位警官好,我叫刘海一,是平安安保公司的安保组长,负责这次交流会的安保活动。”说话的男子看上去不到三十岁,十分英俊,发质偏硬的中长发束于脑后,扎出一个小尾巴,额前点点碎发。和很多长发男子的感觉不同,刘海一给人的感觉毫不邋遢娘气,配上一身修身的西装,显得极为硬朗帅气,也极为干净。虽然都是西装,叶千寻也完全撑的起衣服,但是却没有那种干净乃至纯净的气质,叶千寻的每一根胡茬都让他显得老上一分,他常常一边叼着烟一边将自己的懒惰解释为男人味。
三人打过招呼,客套几句便进入正题。这次文化交流活动将要展出的是天德宫创立时作为立派之本的一本道经《龙道平世志》。三人要检验的核心点,就是这本道经在展出日的安全性。
世人皆知佛家八大传承经卷无数,而对于道教千卷道藏似乎只知道老子的《道德经》。当然,老子乃一代大德,文学大家木心曾说过,老子是寂寞的,超然于当时的整个时代。
叶千寻虽然模糊的知道道家的传承源远流长,却没有想到这本道经并不是道藏之一。根据刘海一略带玩味的介绍,这本《龙道平世志》是本故事书。民间乱谈也好,神话故事也好,都说这本道经中记载的是龙门一脉创始人郭守贞在创派之前捉妖打怪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非常夸张,明末清初,僵尸乱世,祸乱四方。郭守贞一身本事得以施展,不仅能打僵尸,还能控制僵尸。更有夸张的流言说,当时东北出了一只极其厉害的僵尸,得到旱魁之血,变成一只异种炎尸,为祸一方,赤地百里。郭守贞以大能力抽其血,灭其炎,散其未修至大成的尸魂,破其思,最后以水解走风之术将这僵尸的不灭之身定于东北龙脉的某处。
刘海一是随便讲个故事拉近彼此的距离,叶千寻和孙朝自然也明白这只是笑谈。那《龙道平世志》恐怕只是一本具有文物价值,文化标志的故事书。
检验完道经的安保措施,叶千寻和孙朝站到角落里抽烟。
“老孙,这安保措施你怎么看?”叶千寻问道。
孙朝叼着烟,摸了摸下巴说道:“手枪,微冲,烟雾弹,少量爆破固体炸药,再准备一部车就够了。破开东南的侧墙进来,直接突破,道经外面的壳太硬,只拿经书太麻烦,还耽误时间,可以把经书连保护罩拿走,那玩意儿不大,取了就从道观后门出去,向产业园外围走,道路畅通,出了产业园就没有摄像头了,脱身之后再破开外壳就彻底拿到东西了。人手上,如果是咱俩的水平,俩人足矣,差一些的话,五到六人吧。三分钟,全程差不多三分钟就能完成,以哈市的反应速度不可能更快,拿下这单毫无问题。”
叶千寻听的满头黑线的说道:“我特么说的是如何做好安保,不是要来打劫,你敢不敢正视自己的警察身份,敢不敢正经点儿。”
孙朝不好意思的搓搓手,笑着说道:“不好意思哈,职业病,嘿嘿。我觉得问题不大吧,咱们是枪支管制国家,想凑齐工具就很难了,何况是超强的军事素质呢?再说不是咱自吹自擂,有咱们这手段的人即使军方也是凤毛麟角,都是宝贝疙瘩,谁会来抢一本故事书啊!”
叶千寻明白孙朝的意思,可是心里突然想起诡异消失的王建书,把自己揍了一顿,有着变态伸手的女人,甚至是让他觉得有些异样的方黛。想起这些,不由变得变得警惕起来。
他思考了一下对孙朝说道:“没准儿就有精神病来抢这小人书呢!到时候还得让咱俩找回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孙朝也是个怕麻烦的懒鬼,想了想说道:“反正活动那天,咱俩还得来,到时候把追踪器带着,有人敢抢也逃不出咱们的手心。”
今天两人除了配枪什么都没带,而且即使用追踪器也不是从局里申请,他们用的都是回国时带回来的高端玩意儿,整个哈市也都不见得有。
两人之后又随着刘海一转了转,完成所有的检验工作就急急忙忙的回家。因为叶千雪在两人软磨硬泡之下,今天会把男朋友带回来吃完饭。
孙朝一边开着车一边说:“千寻,这按理说,上面没长辈,咱们应该算是家长了吧!是不是应该给他个下马威,嘿嘿。”
一听这话,叶千寻就知道这货是起了玩心。他无所谓姐姐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喜欢就好。不过听了孙朝的话引起了他的兴趣,两人臭气相投,都有着整蛊的恶趣味。
叶千雪今天还是有点小紧张的,前些年叶千寻一直不在哈市,所以从来没见过她以前的男朋友,今天带着男朋友见家里人还是第一次,不由得小心脏扑通扑通的。
打开房门的时候,屋子里一片漆黑,想着那两个小子可能还没回来,心里不由松了口气,关门开灯,“啪,啪。啪。啪。”叶千雪按了来回好几下,但是灯没亮,一点反应都没有。
“可能是灯泡坏掉了吧。我手机闪光灯可以照明,咱们找个新的灯泡换上吧。”一个带着磁性的男声说道。
男子刚刚举起已经打开的手机闪光灯就被吓了一跳,身旁的叶千雪也是发出一声高分贝的尖叫连连后退,人已经贴到了身后的房门上。
男子被眼前的景象下了一跳,竟然是个骷髅头,他又照了一下,发现是被绳子系着从屋顶上锤下来的,整个人就放松下来,以为是自己这个做医生的女朋友的职业病或者恶趣味之类。
就在男子刚刚放松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呵。呵。”的声音,像极了美剧中丧尸发出的声音。他条件反射的转头看去,被面前已经腐坏的丧尸脸吓了一个趔趄向后退去。刚向退到第二步便撞到了什么,此时男子精神已经紧绷,触电般转身看向自己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