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千寻手里拿着咖啡,一步一步晃晃悠悠的走在楼梯上,满脸没睡醒的样子。他穿着一身很休闲的西装,戴着一顶亚麻色的鸭舌帽,一米八二的身高,长的很斯文,很白,很瘦,所以看上去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更像是一个弱不禁风,加班早起的上班族,而不是一个警察,更不像一个重案组的警察。当然,他跟上班族还是有共同点的,加班,早起。
“早”叶千寻懒洋洋的向孙朝打个招呼就窝在座椅上,一副要睡着的样子。
孙朝是叶千寻的搭档,也是他的死党,微胖的身材,国字脸。他和叶千寻的共同点是。不像个警察,而是像个开着小店的小老板。
“看你那要死的样儿,昨天晚上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去了?”孙朝说道,事实上他早已经习惯叶千寻这幅样子,在他看来,说好点儿叫慵懒,不好听的嘛,他刚说完。
“看小说。”叶千寻仿佛说梦话一般的回答道
叶千寻的回答让孙朝想起前些天发生的一起凶杀案。
这是起分尸案,在他们的办案经历中,算得上带有一点诡异色彩。死者的尸体内没有血液,显然是人为放空的,被切割的尸体极有条理,下刀的地方都是人体的关节位置,骨骼没有受到什么破坏,发现尸体的地方不是第一案发现场,没有指纹,没有DNA,没有凶器,没有血迹,几乎什么都没有,最有意思的是,尸体被打扮成芭比娃娃的样子,被切割的关节位置也和芭比娃娃可以活动的关节位置一模一样,尸体的胸口上还放置了一朵红色玫瑰花。
一般来说,第一次杀大号畜生的人都会有点儿惊慌失措,都需要调节一下情绪,更何况是杀人呢。但是查遍资料却找不到有共同点的凶案,如果第一次作案就做的如此干脆利落,心思缜密,那凶手基本就是个变态或者精神病之类的。
虽然案子没什么可靠的线索,但是叶千寻还是有一点发现,案子整体情况极像一本侦探小说中的描述,结果就是现在这副要死不活的样子。
孙朝想到此处,问道:“你觉得是模仿小说杀人?这得是多变态的粉丝才能干出来的事儿?”
叶千寻沉默了一下,说道:“事情是有点儿诡异,不过做诡异的事情,要求就更多,也一定会有更多的线索。”
事情就像叶千寻说的那样,一定会有更多的线索,就在他迷迷糊糊的时候,孙朝把他摇醒了,因为,有人报案,富润家园发现了尸体。
..
富润家园警灯闪烁,整个门口已经拉起警戒线以挡住那些因为好奇而驻足围观的市民。人们总是喜欢看热闹,就像女人总是喜欢逛街一样。
“有什么发现?”叶千寻和孙朝查看了一圈,问向查看尸体的法医金思思。
金思思算是他们的老搭档,一直合作的都很默契。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很少有女性去做法医,尤其能在哈市这样的大城市做法医,所以她是个很厉害的女人,金思思还有个绰号,叫女宋慈。
金思思站起身,摘下橡胶手套,将一缕碎发拢至耳后说道:“这里和之前发现尸体的时候一样,不过这具尸体没有发现挣扎的痕迹,杀死她的,很可能是她认识的人,还有就是,这次凶手送了一朵粉玫瑰,谁说这个世界没有浪漫来着?”
叶千寻看着尸体没有说话,房间没有闯入的痕迹,凶手是认识的人,这种可能越发明显,而真正明显的是,现在已经变成连环凶杀案了。《永不凋零的玫瑰》和这部侦探小说的作者方黛成为一条必须要追查的线索。
..
孙朝很快就找到并带回了这位作家,走到叶千寻桌前说:“人找到了,我跟你说,这绝对是真人版的“美女作家”,人家那身材,那脸蛋儿,尤其那气质,叫啥来着。对,知性美,看上去贼大气,太招人稀罕了,快看看去。”
叶千寻抬起头,用一双总是睡不醒的眼睛看着他说:“要不你先去跟她相个亲?”
孙朝嘿嘿一笑:“我不着急,没人管我这事,你姐不是总说你该找个对象了吗?我觉得也是,这个女作家绝对水灵灵的小白菜。”
“你敢不装东北人吗?”叶千寻那总是睡不醒的眼睛终于活动了一下,冲孙朝翻了个白眼儿,拿起资料转身走向问询室。
看见方黛,叶千寻知道孙朝没有夸张,这么养眼的女人确实难得一见,不过他并不关心这个,所以他并没有眼前一亮,还是睡不醒的样子。
叶千寻拿出一张照片递过去
“王淑华,大德集团董事局副主席,你见过她吗?比如酒会或者慈善活动什么的?”
“可能见过吧,不过我没什么印象。”方黛不止人美,声音也很好听。
“这个家伙呢?李涛,销售员。”叶千寻又递过去一张照片。
“没见过。”方黛扭了一下头,“这些跟我有什么关系吗?”
“他们死了,间隔一周,我们原本没有把他们联系到一起,直到两个死者都出现之后”叶千寻拿出王淑华案发现场拍摄的场照片递了过去。
方黛看到照片很镇定,至少没有大呼小叫,一惊一乍,只是声音中带着疑惑和惊讶“《永不凋零的玫瑰》?”
叶千寻又递过去一张照片说:“这是我们发现的李涛,和王淑华的情况一模一样。”
方黛的眉头好看的皱了一下:“看上去像是我的粉丝。”
“是的,还是非常危险的粉丝。”
“你看上去不像非常危险。”
叶千寻没明白的说道:“什么意思?”
方黛笑了一下,彷如春暖花开:“《永不凋零的玫瑰》是我早起的作品,销量不怎么样,只有非常狂热的粉丝才会看。”
叶千寻没有对此做出什么回应,继续问道:“有这种粉丝给你寄信吗?Email,或者快递什么的?”
方黛点点头。
“骚扰信?”
“噢。”方黛耸了下肩膀“我写的可是罪案小说,所有粉丝的信都是骚扰信,当然,也因为我没时间思考哪些是骚扰信或者不是。”
叶千寻继续说:“因为在这类案件中,我们经常发现。”
“凶手试图联系他们着迷的事物,或者在精神上存在偏执。”在叶千寻还没说完时,方黛就继续他的话说了下去“我对精神病方面有些了解,算是一个罪案小说作者的职业病。”
叶千寻很明显不关心方黛有什么职业病,他只关心案子,所以问道:“你不会反对我们查看你的邮件吧?”
“当然,随便。”方黛显然也不关心那些邮件,就像她说的那样,都是骚扰信,她关心的也是案子,只是关注点不同。
方黛问道:“能把照片的复印件给我一份吗?”
“为什么?”叶千寻不明白的回问。
方黛摊了摊手:“额。虽然文人相轻,但是我还是有些作家朋友,有人模仿,是我们这个圈子最高的荣誉,他们会非常嫉妒的。”
叶千寻对方黛的这种虚荣心有些无语:“方小姐,他们已经死了,就这样吧!”
..
“你们两个,赶紧过来吃饭,别玩了。”叶千雪一边把菜放上餐桌,一边招呼叶千寻和无敌蹭饭王孙朝。蹭饭王除了一个人住实在懒的做,就是住在对门实在太方便了。
叶千雪,叶千寻的姐姐,口如樱桃眉如柳,小家碧玉一样的女人。虽然都姓叶,但不是亲姐弟。
那一年,叶千雪10岁,叶千寻6岁,父亲带着她到叶千寻家,之后,叶千寻的的父母以及她的父亲再也没出现过。而叶千雪的母亲在那之前就已失踪,相依为命十几年,叶千寻就是她的宝贝疙瘩心头肉。
两人屁颠屁颠的跑到餐桌坐下。孙朝就开始扯淡:“姐,我们今天又发现一具被肢解的尸体,和前些天的一模一样。”
“是什么样的人,才能一次又一次的做这样的事情?”叶千雪好奇的问道。
“罪案特征显示出凶手确实或者认为与小说的作者有私人关系,目前只有这个线索靠谱点儿,所以最近几天我们会研究小说和作者的邮件这些。”孙朝回答完问题突然话题一转:“姐,重点是小说的作者,长的可漂亮了,我就跟千寻说让他上上心,结果他除了正常问话,也不说请人家吃个饭什么的。”
叶千雪一听自己弟弟见到了美女,比凶案还好奇。她现在最关心的就是这个宝贝弟弟什么时候能有个女朋友,倒不是急着让他结婚生子。只是总觉得弟弟回哈市工作这一年并不怎么开心,好像对什么都没兴趣,想着也许爱情能让他好起来。说道:“是啊!你怎么不请人家吃饭呢?”
“她万一是杀人凶手怎么办?”叶千寻似乎想找出一个足够反驳的理由。
“万一不是呢?”
“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试试也好嘛!万一合得来呢?”
“万一合不来呢?”
“那姐给你物色几个。”
“我不相亲。”
“先看看再说呗。”
“我觉得也是。”
“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要不这周末咱就见一个?”
“不去。”
“去吧!”
“你怎么不说找个男朋友呢?”
“少转移话题,去相亲。”
“不去,就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