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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万丰

通幽古道!

这是通向北方的大道,两面山峦叠起,茂密森林,四周风景如画,清风如柳丝,当然在这种环境里,不乏有强盗出没,一走进通幽古道,旭日镖局的人,立刻都紧张了起来。

马匹走道发出的声音,也立刻降低了下来,整个队伍人人手持刀剑,悄无声息的前进。

“很好,这一段路我们都没有遇到强盗,可以放松了!”

走过十几里地,天空开始淅沥沥的下起来了小雨,马掌鞭非但没有感觉到郁闷,反而脸上露出来了欣喜。

下雨,这是个好预兆,一旦下雨,就算有山贼隐藏,也会快速收队回去,而且雨声可以掩盖马匹和车辆的声音,可以提高安全性,如果一路都下着小雨,这就是实在是太完美了!

当然,一旦下起来了暴雨,这也非常的不好,道路会变得非常泥泞,如果仅仅只是马匹,这就很好办,最多衣服变脏,如果是马匹拉着车辆,那就必须停下来,等待雨后天晴,然后再继续上路。

下雨天,木质的车轮很容易发生变化,一旦路途不好轻着车轮折断,重则整辆车马都翻到在地上,到时候光赔款就够他们赔的。

踏踏踏。。

突然之间,有奔跑的马蹄声,在大道上急促的响彻了起来,商队所有的人,立刻再次紧张了起来。

“前面的人都给我让开!”

就在这时候,后面突然传递过来一声大吼,是一个身穿皮甲,胯下白马的年轻人,魏武就发现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散发出一股无形的气,人坐在马飞上,恣意飞扬,给人一种英俊,潇洒的气质。

车队立刻停了下来,白色的马匹,风一样从众人的身边冲了过去,就在这个人冲过去的一瞬间,魏武清晰的看到,在对方的背上,背着一口青钢大刀。

这口大刀显得极其锋利,沉重,足足有人一个巴掌宽,拇指厚,在大刀的刀背上,用黄金护住刀背,雕刻成云团浮雕。

大刀沉稳,寒光闪烁,就这一口大刀,最少也值五十万两雪花纹银!

在极天大陆,兵器可以说是非常的繁多,不仅有正统的十八般兵刃,更有三十六套邪门神兵,而且在邪门神兵之外,还有无数千奇百怪,各种兵器,暗器,不胜枚举。

虽然兵器的种类很多,数量也是千万,数以亿计,但是真正的好兵器,却是寥寥无几,每一件好兵器,都是价值亿万。

黄金都不足以衡量,只有赤金,才能作为交易价,一件真正的神兵利器,其价值可谓是富可敌城,甚至在传说中的某些兵器,是真正的举国重宝,堪与国之神器媲美。

什么叫做国之神器,国之神器无外乎两点,‘社’‘稷’!

江山社稷就是国之神器。

社,是土地,是一个国家的疆土,疆土必须完整,不能受到任何的侵犯。

稷,是粮食,是养育一个国家,无数百姓的粮食,是真正的根基,民心所向,拥有了无数的粮食,就拥有了无数的民心。

没有粮食的皇帝,百姓迟早会忘记魏武的!

有了土地,和粮食,才能算得上国之神器,而国之神器最重要的代表,就是玉玺,皇权的无上象征。

帝王之玺!

帝王之玺,只有一块,除了帝玺之外,还有行玺,印玺。。各种玺印,不过能够代表皇权,和神权的,只有帝玺这一件宝物。

传国玉玺,无上权威!

传说中,有几件恒古传下来的神兵,就拥有和传国玉玺,同等的无上价值,而刚才冲过去的年轻人,背后背着的大刀,就是一件极为罕见的神兵,在这件大刀之上,魏武鼻子微微一耸。

就闻到了空气中,若有若无的血腥之气。

“快点,加快速度,在天黑之前赶到万丰庄,我们晚上就在那里休息,今天外面有点不平静!”马掌鞭看着疾驰而过的年轻人,似乎是感觉到了不平常,大喝一声,立刻车队的速度再次提升。

天,渐渐的黑了下来,随着夜色的降临,天上下的雨,也越来越大,冰冷的夜风吹拂了起来,很快,魏武就发现,在不远处,夜色之中一片灯火辉煌,那里就是万丰庄。

啾啾!

夜色降临,魏武后背的竹篓里面,小狐狸在被子里面不断爬动,显得极为兴奋。

狐狸,最喜欢在夜里行动,白天睡眼朦胧,一到晚上反而更加兴奋。

砰砰!

“小家伙,不要乱动,饿了的话,里面有吃的,自己先吃一点!”

出城之前,他就已经做好了准备,竹篓里面放了足足十天的干粮,除了干粮,还有大量的腌肉,美酒,和水,这些东西虽然比较重,但是对魏武来说,这也是一种锻炼。

一个星期前,他突破了第二重天,开筋之境,以后的日子,就是不断用各种血气强大的食物,对身体进行滋补,除了血气滋补之外,身体还需要进行不停的锻炼,强大全身筋膜,骨膜,这个过程将会非常的长,甚至需要十年的时间,进行打磨。

上一辈子,魏武从开筋之境,晋升壮骨之境,足足耗费了十二年的时间,一直到了二十五岁的时候,才真正晋升到第三重天。

他现在,在全身上下每一块大筋生长的地方,每天都要用舒筋活血的药酒涂抹,药膏擦拭,手掌心,必须用河水洗干净之后,将药酒药膏倒在手心,然后把双手搓的通红,一片火热,然后再开始搓揉,尽量将药力散发到最大的程度。

这是水磨的功夫,一天都不能放过!

砰砰砰!

时间过了半个时辰,队伍终于来到了庄院的城门前。

万丰庄,魏武就发现这里和伏牛庄可以说是非常的相似,四周都是数十丈高大,用石头垒成的城墙。

百年老树做成的城门,非常的坚固厚重,可以抗住巨大的攻城机械!

“你们是什么人?”就在队伍停在城门下的时候,城墙上发出一声高呼。

“哈哈哈哈哈,是赵老弟吗?是我啊,马天碧,我老马头今天又来照顾你们万丰庄的生意了,快开开城门让我进去!”

马掌鞭走到队伍的前面,哈哈大笑了起来,然后让人在小雨中,点亮灯球火把,一时之间,整个商队都是一清二楚。

数十辆马匹,都驮着重物,后面还有三辆马车,是这一次商队跟随而来的商客,一百多名大汉,手里拿着长枪和大刀,悄然的站在马匹四周。

“原来是你这个老货,都这么大年纪了,还不享清福,做这种把脑袋别在裤腰带子上的生意,迟早会把命丢道路上的!”

城墙上的大汉,显然对马掌鞭,马天碧非常的熟悉,一听他的声音,然后再看到下面队伍中,熟悉的面孔,立刻一声长啸。

“没问题,将城门打开,让他们全进来!”

嘎吱吱!

巨大的声响,传递了出来,厚重的城门,十几个大汉筋骨暴突,用力推开,让队伍进城,在进城的时候,有人拿出二十多两银子,分给这些大汉,这些大汉,本来各个都非常的不愿意,但是现在看到手里面的银子,立刻都大笑了起来。

“马掌柜,今天到我们庄子的商客不少,你不要再去别家打听了,直接去福满堂客栈,那里应该还有足够的空位!”

一个大汉接到银子,立刻发出善意的声音。

天已经黑了,而且还下着小雨,如果在庄子里面,继续乱逛找客栈,这可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

听到大汉的声音,马天碧微微一笑。

“多谢这位朋友的消息,我马老头感激不尽,这是跃马城,福临店的点心,送给老兄弟你!”

哗啦啦!

马队继续前进,马天碧对万丰庄非常的熟悉,很快就找到了这家叫做福满堂的客栈,果然就像那个大汉所说的,这里有足够的空房间然他们居住。

房间里面都是大通铺,一间屋子可以住十几个人,屋子中间,堆着一个大火坑,里面炭火熊熊燃烧,释放出来强烈的热气。

火堆上面挂着铜壶,这是烧水,喝水,洗脚用的。

哗!

就在他们安排好一切,绑好马匹,放下货物的时候,突然之间,天空中一道道粗大的雷电,震空降落了下来。

随后就是倾盆大雨,整个天空,顿时都弥漫在一片雨雾之中,黄豆大小的雨点,噼里啪啦的摔打在地上。

“老板,给我找一个木盆,我要洗一下身体!”

魏武走了出来,将枣红马上的三炼钨钢摆好,自己单独开了一间卧室,然后寻找老板,找一张大木盆,准备洗一下身体。自从伏牛庄发生惨事之后,一连七八天,魏武都没有洗过身体了,今天更是淋了一场细雨,他就感觉到身体,有一阵阵的不舒服感觉,浑身皮都发痒了,让人难受。

“没问题!”

店老板是一个中年胖子,对着魏武微微一笑,扭回身就去喊伙计,准备木盆和热水。宽大的木盆摆在屋子里,魏武脱下衣服,抱着小狐狸,进入水里,开始清洗身体,饭菜提前吃好。

木盆里热气腾空,里面的水,足足有七八十度的高温,但是魏武身体躺在里面,没有感觉到任何的不适。

小狐狸更是施展小狗刨,在水面上游动,青蓝色的绒发闪烁出瑰丽的光晕,显得极其漂亮和美丽。

“好舒服!”

全身放松,骨头都散开了,一股股热气顺着肌肉,渗透到血肉深处,全身几天之内的疲劳,在这一瞬间得到快速的恢复。魏武微微闭上双眼,胸膛极有规律的膨胀,下缩,肚子里面传递出来野象长鸣的声音。

不过这股声音很低,外面的人,根本就听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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