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每年的第二学期,学校里都会有一次活动是令人兴奋的,那就是春游。而小学五年级春游的地点相比之前,也会选择一些比较远的地方去野炊什么的。
那次春游,是我第一次获准可以带上我的半自动相机,尽管我只得到了一卷黑白胶卷,但那时的我仍然是很高兴的。因为我正计划用它记录一些非同寻常的回忆。
那次野炊,每六个同学一组,我自然是会和莎莎一组,另外还有我的死党,一个叫雷雷的男生。
那日,从出发到吃过夹生的午餐,也并没有什么意外的事情发生,一切都正常的不能再正常。只是接下来,回家的路上我有了个大胆的计划,故意掉队,自己回家。然后把那全过程都拍下来。
于是我们六个人开始了突发其想的冒险,在陌生的地方,仅凭着来路的记忆,沿着公路悠哉游哉的走着,还不时的在一些风景好的地方留影。
而当时我们不知道的是,春游的队伍回到学校,点过人数之后,我们敬爱的班主任差点引发心脏病。
结果在那所学校里史无前例的拯救大搜索开始了,并且还打电话通知了我们的父母。最后连同父母单位的人,于那短短的半个小时里一个上百人的搜索队迅速成立,并且开始沿着春游的路线撒网式的寻找我们的踪迹。
但我想他们没想到的是,为了能够记录下那人生第一次冒险,我们决定让它变得更刺激一些。于是我们偏离了公路,仅仅凭借着一个糖果袋里附赠的指南针指引方向。
在野外的小路上,我们享受着阳光,享受着自由,快乐的高唱着改编的儿歌,“小鸟在前面带路,老鸟在后面奔跑……”事实上,那正是当时的写照。大人们正努力的找寻着我们留下的线索,焦急的四处奔跑。而我们却全然不知,依然快乐的在前面带路。
直到天渐渐的黑下来,我们才意识到有些不妙。另外几个女生也开始害怕起来。而我当时担心的,却只是太晚回家会挨骂。雷雷也和我一样,反复忧虑的自语着,“完了,我爸又要踢我屁股了。”
“我们还是去公路,搭车回家吧。”我的提议无疑得到了一致的赞同。
但就在那时,我们好像路过了几户农家,几只飞奔出来狂吠的狗令我们吓坏了。尤其是我,我从小就很怕狗这种动物,但无奈因为是男生,只好忍受心跳每分120次的频率站在女生的前面。
我记得爸爸以前告诉过我,如果看到狗,只要蹲下去,它们就会跑开了。于是我告诉他们,并且都试着那样做,还做了个捡石子的动作。但那些狗却丝毫也没有离开的意思。于是我们都开始慌乱起来,甚至哭喊着希望有大人来带走那些狗。
不知道是否巧合,“喀嚓”,相机快门被碰了一下,闪光灯一闪的瞬间,那些狗吓得退出老远。我于是又把闪光灯拨到充电的位置,继续按了一下,那些狗才远远的不敢靠近了。
我们疯狂的奔跑起来,朝着公路的方向。尽管曾经听大人说,遇到狗是不可以跑的,但因为之前的失败与恐惧,令我们已不再理会大人的那些鬼经验。
那天,当我们一路颠沛流离的回到学校时,天空已能看到微弱的星光。但我们并不打算就此分手回家。我们觉得有必要写一份检讨书先交到老师那里,以求坦白从宽。然后回家再对父母撒个小谎,就说去同学家玩,被留下吃晚餐。
当时想出这个点子的时候,我真的觉得自己有点天才的潜质,但超出我预料的是,那时的大人们仍然在焦急的找寻我们的踪影。
合众人之力,绞尽脑汁的写完那张检讨书,并且带着去到老师家时,他的家里也仅仅只有他的儿子一个人。当他告诉我们,有很多人去找我们时,我的心率又开始每分120次,从另外几个同学脸上的表情看得出,他们一定也和我一样。
就这样,我们在老师的家里安分的等着,而他的儿子出去告诉搜寻的人我们回家的消息。
那晚我有点意外,当我踉跄的被带回家后,并没有挨骂。父亲只是在我交代完事情的经过之后,对我说了一句话,“下次要跟大人说一声。”至此,我的心脏终于在崩溃的边缘结束了每秒两次的频率。
但那次春游注定带来的麻烦并未就此结束。当然、这是从大人的角度才如此说的。
那时家里有个迷你洗相机,于是在我的强烈要求下,父亲终于同意让我试着洗相片玩玩。
周末的晚上,我们用一床棉被做了一副史上最厚的窗帘,然后令人期待的工作终于开始了。
父亲在配好药水之后,就去看烘干机上的胶卷。在离开他的位置之前,不止一次的嘱咐我看好插在药水里的温度计,并且叫我要当心,说如果那些药水到了肚子里,我就会吐着白沫去见上帝。
可是只有一盏小红灯的屋子实在太暗了,而我又不敢轻易的拉开灯。不过有时候我的确不算太笨,我记得父亲说过36度左右就可以了。
而我确信只要不让那些药水碰到我的嘴巴就没问题,于是便自信的将手指放了进去,不太热,也不是很凉,我想应该差不多了。
但洗照片的过程并不像想象的好玩,甚至到了后来,不断的重复甚至令人觉得有点枯燥。这令我我觉得有必要找点零食吃。
当我拆了一包猪肉脯,用那只浸过显影水的手拿出一片来咬了一口,才忽然想起什么。猛然惊恐的哭了起来,“完了,爸爸,我要死了。”
我想父亲应该已经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一把抱着我跑到厨房,拿起牙缸就给灌了一大杯自来水。接下来就是抠喉咙。我从来没有想到抠喉咙是那么痛苦的,但我肯定那至少比吐着白沫去见上帝强。
其实那次也并没有那么严重,毕竟那块猪肉脯还没来得及吞下去,而我甚至记不清是哪只手的食指沾过药水。
在我的童年,像这种有惊无险的事情好像也不止一次,例如后来还差点把耗子药当糖吃,或是把泡泡胶当泡泡糖挤进嘴里什么的。也许好吃的小孩注定会时常陷于危险之中。现在想起来,我能活到今天真是不易。
那次春游的照片实在是照的不怎么样,不过我一直留到今天,包括用闪光灯赶狗时拍下的那几张也在其中。这令我时常感觉,也许我真的有一点点怀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