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一次尝试忘记他。
有一天吃过晚饭在路上走着,身后有人叫我的名字。回过头来,怔了一下,几乎不敢认。
是秘书长,西装皱皱的,头发仿佛很久没有洗过,曾经的那一脸忧伤如今变成了疲倦。
我签了。他苦笑。
那时我不明白,当时我以为签到工作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有了自己的收入就可以做一些曾经想做却不能做的事情。挣钱,是多美好的一件事情啊!年少的我想。
直到后来,临近毕业。身边几乎所有的同学都在为工作奔波。每天都有人回来说我签了。羡煞旁人,只有当事人的脸上写满了无奈和不甘。不是每个人的工作都如想象中那般完美。
终于轮到我,当我在决定我一生的那份协议上签下我的名字的时候,我有一种卖掉自己的感觉,忐忑不安。我所能做的,只是向坐在我对面的人露出一个笑容,因为太过勉强,所以看起来那更像是苦笑。
但现在,我笑的很高兴。我在替秘书长高兴,我想他签的一定是家研究所一类的单位,因为他现在的样子实在是太像刚从实验室里冲出来了。
签的哪儿?我问他。
他没回答,只是从里面的口袋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
上面的头衔是一家汽车公司的销售代表。
我记得他是学生物技术的,如今却改行做了销售。也许是这份工作赚钱更容易吧,我想。
那你一个月工资多少?我问他。
他犹豫了一下说,六百。
六百?我吓了一跳,这么少。
我现在还在试用期,他解释说,公司说要从底层做起。
你为什么不找份跟专业相关的工作呢?我终于忍不住问。
他又一次苦笑,太难了。他摇头。我们这个专业没有硕士以上的学历出去根本没人要。当时高考填志愿的时候我还以为……他住口不说,只是摇头。
我不知道该怎么来安慰他,这是我第一次隐约意识到生活的艰难。
然而他却安慰我,同时也在安慰自己,我们班大部分同学都遣返回了原籍。留下的不多几个,有一个去了酿造厂,有一个在网吧帮人修机器,还有一个男生和他女朋友在卖报纸。倒是之前两个去了西藏的男生过的不错。一个月一千八,比我们强多了。
我还是不知该说些什么,我一直觉得大家都会有份美好的前程,尤其些这些曾经在学生会里叱咤风云的人物,而现实却是这个样子。
不跟你说了,我得赶快回宿舍写论文了。他匆匆离去。
我没有问他为什么留在这里不回老家,必定是这座城市还有些什么是让他留恋的吧。
刘浩民,他现在又怎么样呢?我知道他不会为了工作发愁。只是,他应该是不会留在青岛了。我曾经专门去查过学校张贴出来的这一届毕业生的考研名单,没有他,没有一个我熟悉的名字。我一方面一直努力忘记他,另一方面又忍不住想再见他一面,每次体育课我都忍不住张望,也许他会再一次来打球,然而,他一直没有再次出现。
玲子恋爱了。这个消息是陈剑最先宣布出来的,他说那天他在街上看见玲子和一个男人很亲密手挽手走在一起。
当即就有人对他的措辞提出质疑,为什么是男人不是男生。他说那是因为那个人看起来实在是太老相了。
我们去问玲子,她只是笑,羞红了脸。在我们的反复轰炸式追问下,她终于说了一句话,其实他挺像梁朝伟的。
这是本学期的第一条爆炸性新闻。
第二条爆炸性新闻是--
那天中午放学走出教室的时候,我看到那个疯狂大猩猩站在门口。我开始观察地形准备逃跑。他热情的张开双臂迎了过来。我准备自卫。可他拥抱住的是我身边的非洲方便面。然后他们两个人就勾肩搭背的走掉了。
大家立刻议论纷纷。
自作多情了吧。田晨凑过来问我。
我擦了把冷汗,点点头。
他说,我也是。说完径自走开了。
我转头看看他的背影,大概他和我一样以为那个大猩猩是来袭击他的。
我去图书馆借书。
有个男生隔着书架看了我很久,终于走过来跟我说话,同学你是中文系的吗?
我点头。
我这学期选修了古代文学作品欣赏,现在要写论文了,你能不能帮我推荐几本参考书?他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
我忽然记起……
我随便抽了本书递给他。
他说,谢谢。我叫……
我打断他的话,你叫秦保文是吗?
他点头,一脸的大惑不解,挠挠头,大概是在想我怎么会认识他。
我不想揭穿他即将毕业不可能有什么选修课的真相,我只是轻轻走开。
显然他已经忘记我了。一年前,他曾经在这里用同样的话跟我套瓷。
那时他称呼我弟妹,因为我是刘浩民的女朋友。
而当我失去刘浩民的女朋友这个身份以后,我就很容易的被人忘记。
只是我却无法如此轻易忘记我的爱。
终于到了离别的最后时节。很多人开始穿着学士服四处照相,走在路上经常会被人叫住帮他们拍一张照片。笑容在按下快门的刹那定格到永远。
那天下午我在D大之声里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
大家好。我是小雨。在我即将离开D大校园的时候,我想为大家做最后一次节目……
我第一次因为D大之声停住脚步。她的声音甜腻依旧,只是略带忧伤。我忽然就不恨她了,就像当时我原谅苏苏一样,改变只在刹那之间。其实恨一个人不过是一种执著,当我意识到她也和其他人一样即将离开时,一切都没有了意义。刘浩民不属于我,同样也不属于她。我们谁是谁的假想敌都已经没有意义。
同学。有人过来叫我。可不可以麻烦你帮我们拍一张照片。他说。
我说好,他把相机交给我,然后告诉我用法。这一段时间里我所接触过的相机种类比之前二十年的总和都要多。
破旧的傻瓜相机,机身磨损很厉害,可从取景框里看出去却很清晰。
清晰的脸。我开始怀疑这是不是做梦,又或者这是不是什么妖法。也许童话里会有这样一架相机,在里面能够看到你最念念不忘的人。
怎么了?刚才那个人远远的问我,他以为是相机出了什么问题。
我摇头。这样都能够遇见,应该是缘分了,却是孽缘。
镜头里他们露出灿烂的笑容,他也一样。
我轻轻按下快门,是机主告诉我的,他说如果用力太大的话,整个相机都会散架。
我亲手拍下他的笑容。
那温和的笑容同时也定格在我的记忆里。
那个人从我手中接回相机,说了谢谢。然后他们一起走开,我也走开,不回头,我相信他不会多看我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