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让我用一个词来形容赵百合的脸的话,我会用惹是生非。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就被她迷住了。先说明,我是个女生,叫夏小栀,是云逸初中的团支书,每次学校有大型活动,我都是主持人。毕业晚会的时候我是司仪,就在毕业晚会上的时候我认识了校花赵百合,当时她在台上唱送别的时候,她的歌声那么动听,像百灵鸟一样。我一下就着迷了。一个人可以美,但怎么能那么美。像妖精一样,男生都被她迷住了。“赵百合,我喜欢你!”赵百合高傲地抬起头,像一只美丽的天鹅。
晚会结束后,赵百合说她不见了镜子,我帮她找了回来,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十六岁,我们一起考上了金中,小镇上最好的学校。开学没多久,赵百合就被推选成了校花,拉拉队队长、礼仪队队长,各个社团都想吸纳她进入。没办法,谁让她那么出众!班上的女生恨毒了她,因为她抢走了所有男生的目光,除了两个人,一个是我,一个是张豆豆。
张豆豆,一个酷爱文学的女孩子,戴着又玻璃杯底那么厚的眼镜,黑黑的,不好看,所以很少讲话,朋友也少得可怜。她觉得自己是班上最丑的那个,所以常常陈默,如果不是因为成绩好,老师也不会多留意她。
班上的男生经常戏弄她,叫她“长痘痘”,为首的就是那个董玉峰。一次,董玉峰看她正在写日记的时候,抢走了她的本子,不顾张豆豆的哭喊,大声地念了出来:“张一白,你从我窗前走过的时候,蝴蝶就把我带入歧途。”
全班哗然,众所周知,张一白是话剧社的社长,斯文帅气,张豆豆这只“丑小鸭”哪里能配得上人家?
张豆豆在大家鄙夷的目光下又羞又气,趴在桌子上大哭了起来。
“董玉峰,你太过分了!”我气不过这样欺负一个女生,对始作俑者指责道。
“管你什么事?”董玉峰还嘴硬,但心里恐怕也觉得惹事了,已经把日记本还给人家。
“快跟豆豆同学道歉。”赵百合义正言辞地对董玉峰命令道,那架势活脱脱的一个女王!
姓董的自知理亏,再加上赵百合的威严,即使不情愿也只能照做。“对、不、起!哼!”
张豆豆这才慢慢地止住了眼泪,对我们说,“谢谢你们俩。”
从此,张豆豆就和我和赵百合成了很好很好的朋友。在金中你能见到三个形影不离的高一女孩,每天晚自习后就在池塘边上的石凳上谈天说地。谁的成绩挂科啦,那条街上新开了家饰品店啦,最近迷上那个男明星啦……当然,我们聊的最多的还是男生。
赵百合说,她喜欢新来的实习音乐老师。
那是个会弹吉他的帅哥。长长的头发,像谢霆锋。
张豆豆不用说,她喜欢张一白。
“豆豆,那张一白有什么好啊?”赵百合很不解。
“你不觉得他很有书卷气吗?”张豆豆说着,脸上泛着桃花。
她第一次见到他时就是在图书馆里,她想拿最上层的《徐志摩诗》,可是个子小小个的她怎么也够不着。“我帮你。”一个温润的声音突然从背后响起,男生的气息一下从背后把她覆盖住,“给你”。
还来不及说谢谢,张一白已经走远,留给豆豆一个白衬衫的背影。
就这样,她,张豆豆再也忘不掉他,张一白。
说实话,我当时也不明白什么是书卷气,我这人从小偏科,语文什么的我从没搞清,但是豆豆的诗我却觉得甚好。有一句我时不时总会念出来:“如果人学会沉默,大海也不会喧嚣。”我觉得豆豆的诗,会让人安静。
让我懂得什么是书卷气是在十年校庆的时候,话剧社排了一出话剧,曹禺的《雷雨》,赵百合演四凤,张一白演周萍。张一白穿着上海滩时期的西装款式,戴着眼镜时的模样,就像从书里走出来的多情公子,和赵百合站在一起的时候,我对豆豆说:“他们还真是郎才女貌啊!”
说完,我才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豆豆喜欢张一白,听见这话得多伤心啊。“豆豆,我刚才胡说……”
“没事,我出去走走。”台上多精彩,已和她没有关系。
张一白可不知道有一个叫豆豆的女孩为他多么地伤心,他只知道他喜欢上了赵百合。这个天使脸蛋、魔鬼身材的女孩。在这天赵百合、豆豆、小栀一起回家的时候,他的单车拦住了她们的去路。“赵同学,你好。”他递上了一张电影票,“我买了张电影票,想请你今晚一块去看场电影。”
他成绩优秀,外表俊朗,想跟他要电话号码的女生一大把,他觉得他会成功。
然而,赵百合从他身边走过,连看他一眼都没有。
张一白那样骄傲的人,赵百合竟也瞧不上,也许这样的女生男生才喜欢吧!“恋爱”这两个字眼,我真搞不懂!赵百合总说我是傻丫头。每次她这么说的时候,我总会不服气,“好像你倒比我懂很多似的。”
但,董玉峰知道赵百合和我们不是一路的。
“傻小子,赵百合怎么会答应做你女朋友呢?”董玉峰和张一白是邻居,他拍着张一白的肩膀说:“你想想,她要是接受你,那些其他男生肯定就不会送早餐啊、礼物给她啦。为了你一个人,她不想放弃那些好处,你明白?”
董玉峰看穿了赵百合的虚荣。但,陷在爱情里的人,哪里是那么容易唤醒的?
张一白未必不明白,但他依然迷恋着赵百合,一如张豆豆迷恋着他一样。
嘻嘻哈哈的高一过去了,虽然我们三个讨论过很多次的分班,可是当高二真的到来时,我们还是觉得很难受。豆豆读文科,我读理科,而赵百合就去读特长班——她将来是要做明星的。
分班的那天,我们几个放学后在学校门口的小吃摊上点了一盘炒田螺。“我们几个以后不能天天腻在一起了。”赵百合感伤地说:“今天出来,我们喝点酒吧。”
那是我们仨第一次喝酒,我们几个凑足了钱买了一瓶尖庄,老板给了我们三个一次性杯,我给每人倒了一杯。“干杯,为我们永不变质的友情。”
我们举杯,一股脑了下去。谁也没想到看上去跟白开水一样的酒精居然这么烈,一下子把我们眼泪都呛出来了。是心酸?是感伤?不清楚,我只知道我以后都找不到这么纯真的友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