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阐述公共行政部门和公共事业部门的工资制度和福利制度,分析我国现有工资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报酬管理
一、公共部门报酬的来源及实质
1.来源。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报酬来源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首先是通过预算收入以税金的形式把生产部门各个企业的部分盈利上缴国家财政收入,然后以预算支出的形式有计划地投入到国民经济的各部门、各方面,如拨给公共行政部门的行政经费、事业单位的事业经费。行政经费或事业经费都将再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这些部门工作人员的报酬;另一部分为这些部门的业务费和事业发展费。因此,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报酬来源于再分配的国民收入,工资水平比照企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水平来确定。
2.实质。报酬管理体制的实质是社会生产关系在管理工资收入分配活动中的体现。我国的报酬管理体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生产关系在分配活动上的制度化表现形式,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在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如何组织管理好收入分配问题。在这一点上公共部门工作人员与其他行业员工的报酬管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公共行政部门与公共事业部门工作人员的报酬管理体制的重要性在于:它关系着国家部门的正常运作与效率提高。合理有效的管理将会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并促进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效率的提高,反之则会影响工作效率甚至不利于政府及公共部门的正常运作。在这一点上,它与企业报酬管理主要考虑成本与劳动生产率是不一样的。
二、报酬管理的原则与政策
(一)原则
1.公平性。报酬管理要公平,这是最主要的原则,要使工作人员认识到人人平等,只要在相同的岗位上,做出相同的业绩都能获得相同的报酬。
2.适度性。这是指报酬管理要有上限和下限,在一个适当的区间内运行。
3.安全性。报酬管理要使工作人员感到安全,不能经常变动,一些重要内容变动更要慎重。
4.认可性。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报酬管理是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的,但应该使大多数工作人员认可,这样会起到更好的激励作用。
5.平衡性。报酬管理的各个方面要平衡,不能只注重直接报酬,而忽视间接报酬;也不能只注重货币报酬而忽视非货币报酬。
6.刺激性。报酬管理对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激励作用。
7.交换性。报酬管理的制定与内容要与外部有可交换性,不能自搞一套。
(二)主要政策
1.业绩优先与表现优先。业绩优先是根据工作人员的业绩优劣来支付报酬;而表现优先则是根据工作人员的努力程度来支付报酬。
2.工龄优先与能力优先。如果工龄在报酬系统中的比重较大,则称之为工龄优先;如果能力在报酬系统中的比重较大则称为能力优先。
3.工资优先与福利优先。如果在一个单位中工资优厚而福利较差,称之为工资优先;而福利很好工资一般,就是福利优先。
4.物质优先与精神优先。在报酬管理中强调货币报酬而忽视非货币报酬奖励的称之为物质优先,重视非货币奖励而不强调货币报酬的称之为精神优先。
5.公开化与隐蔽化。工作人员之间相互知道报酬多少的称之为公开化;反之,不提倡工作人员之间相互了解报酬多少的称之为隐蔽化。
三、影响报酬管理的因素
(一)外部因素影响报酬管理的外部因素很多,其中主要有:
1.法规政策。政府的许多法规政策影响报酬管理体制,特别是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报酬要直接受到政策法规的制约。
2.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一般来说,当地的经济发展处在一个较高水平时,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报酬会较高,反之报酬就会较低。目前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较为显著,因此,在公共部门之间报酬差额也较大。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这些地区公共部门的报酬也较高,而中西部地区则报酬较低。
3.当地的生活指数。由于报酬管理体制与受薪人的生活直接相关,因此当地的生活指数会影响到报酬水平。当地的生活指数较高,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报酬也会相应较高,生活指数较低的地区报酬就会相应降低。
4.企业等其他行业的报酬水平。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报酬不可能与企业等其他行业的报酬完全一致,但是要受到它们的影响,不应与它们的报酬有太大的差距。
(二)内部因素
1.学历。一般来说,学历越高,报酬越高。因为学历高的人自身投资较大。
2.工龄。一般来说,工龄越长报酬越高。因为工龄与贡献、经验有一定的正相关关系。
3.能力。能力主要是通过业绩与效率反映出来,因此能力越强报酬越高。
4.岗位与职位。岗位不同报酬不同。一般而言,重要的岗位、级别高的职位报酬更高。因为重要的岗位及级别高的职位意味着更多的责任,要求更强的能力及更为丰富的经验。
公共行政部门的工资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围绕市场取向积极稳妥地进行,传统的高度集中的工资管理体制得到改变,已初步建立起适应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行政机关各自特点的工资制。
一、公务员的工资制度
(一)建立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重要性
工资是收入分配的重要内容。无论是初次分配还是再分配,都与个人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事关人才战略的实施,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因而,解决好工资问题意义重大。
1.建立公务员工资制度是发挥工资职能的需要。一般来说,工资具有分配保障、激励和调节三种基本职能。工资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作用也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国家通过工资分配保障公务员本人及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因此国家必须在社会主义发展的每一个阶段,根据社会生产力水平以及由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公务员的工资水平。
(2)通过满足和公务员劳动相称的工资需求,激发公务员的内在动力,从而产生符合期望的达到从事国家任务目标要求的行为。实践证明,如果建立的工资制度较好地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就能有效地激发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如果工资制度不能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仅不能激励公务员努力工作,还会挫伤绝大多数人的积极性,影响行政效率的提高和政府职能的发展。
(3)通过工资的经济利益驱动,对公务员的流动发挥导向作用,从而对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产生一定的调节作用。这种调节作用表现在国家给公务员规定和他们能力和地位相称的工资标准,吸引符合国家公务员条件的人从事公务员工作,并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稳定,使政府机关保持足够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2.建立公务员工资制度是实施人才战略的一个重要内容。人才战略的核心,就是培养人才、吸引人才、使用好人才,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提高公共部门的决策科学性和行政效率,需要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这就需要用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同时还要用适当的待遇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就是要做好工资分配工作,建立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的激励机制。
工资分配在人事人才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一方面,工资制度要服从于人事制度的总体需要,尤其是要适应用人制度的要求。另一方面,工资制度对于人事制度能否有效运行起着重要作用。在人才配置方面,工资起着导向作用,在人才的开发、使用和管理中,工资起着激励和保障作用。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人们择业观念、就业方式、价值取向等方面的变化,现在的人事人才工作已不能单纯靠组织安排和行政命令,工资在人事管理中所起的作用就显得更为突出。这是当前做好人事人才工作要考虑的问题,更是工资分配要解决好的问题。
3.建立公务员工资制度是经济增长的推动因素。
(1)工资对经济增长有拉动作用。这几年国家相继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一个重要原因是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需求不足、增长乏力的现象,通过增长工资扩大内需、引导消费,以拉动国债所不能拉动的部分,促进经济增长,这是一个新的认识。可以预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工资分配政策势必成为调控经济的一个重要的手段。
(2)工资分配对人才资源配置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影响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区域经济的发展。一般来说,工资水平较高的地区,有利于吸引高素质的人才,有利于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而工资水平低的地区、则可利用工资成本低的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3)工资分配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环节。改革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利益分配的调整。生产关系的变革、经济体制的转变,必然要求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搞好收入分配制度是一个强有力的抓手。
4.建立公务员工资制度是政府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当前面临的一个突出的政治问题是腐败的挑战。从这些年的情况看,受处分的公务员中经济问题是主要原因之一。虽然腐败问题不能说完全是由分配引起的,但分配不合理容易诱发腐败。因此,在工资制度上需要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为防腐拒变、反腐倡廉提供保证。公务员的工资太低,不便于管理,也容易产生问题。公务员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利益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同时对他们的合理利益应当予以保障,使他们能够安心工作,做到“以薪养廉”。
同时,工资分配受经济发展制约,主要表现在经济发展是工资分配的物质保证。经济发展的规模和水平,决定了用于工资分配这块“蛋糕”的大小。只有通过经济发展,把“蛋糕”做大,才能切出更大的份额用来进行工资分配。其次,经济发展的形势和增长的速度,对扩大就业、提高工资收入水平有直接的影响。当经济扩张时,一般来说会促使劳动力需求增长、工资水平增加;而经济衰退时,则会导致劳动力需求减少、工资水平降低。再次,生产率高低与工资水平紧密相联。生产率高的,其工资水平普遍要高一些,反之则要低一些。
(二)建立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原则
公务员工资制度作为整个公务员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整个公务员制度相配套,并符合党政机关工作特点,必须能够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必须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公务员队伍的优化、精干和廉洁。基于此,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根据按劳分配原则,社会成员应按照向社会提供的劳动质量和数量领取报酬。国家公务员的劳动虽然不能直接创造物质财富,其劳动的经济效益也难以直接衡量,但作为社会分工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应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资制度是否科学合理。根据国家机关的工作特点和实行公务员制度的要求,总结以往工资制度的经验,我国公务员实行以职务和级别为主的职级工资制。
这一制度是在总结我国40多年来施行的职务等级工资制与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的经验教训并吸收国外公务员工资制的长处的基础上确定的,其构成可分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个组成部分。其中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是职级工资构成的主体。基础工资是按大体维持公务员本人基本生活费用而确定的,各职务人员均执行相同的基础工资。它有利于保障公务员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工龄工资是按公务员的工作年限确定工资标准,主要体现公务员的积累贡献。除此之外,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还包括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
2.正常增资原则。所谓“正常增资”,就是国家定期增加公务员的工资,即政府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按法律规定保证必要的经费用于增加公务员工资。尽管公务员主要从事脑力劳动,所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难以精确计量,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也应不断提高;同时,随着公务员工作年限的增加,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也应有所增加。一方面要定期、全面地调整公务员工资标准;一方面要通过对公务员的考核,定期给公务员增加工资。实行正常增资原则,一方面能够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相应提高,另一方面,也能够使职务相同而任职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同的公务员之间,在工资报酬上拉开差距,激励他们更好地尽职尽力。
3.平衡比较原则。国家机关与企业的工作性质不同,劳动特点不同,应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但工资水平要有比较。国家确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时,应将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作为参照系以不断调整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国有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大体持平。这一原则意在使工资分配中的公平合理原则在各部门、各行业之间得以实现,并吸引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
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之所以要以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作为参照系,并不断进行平衡比较,主要原因有二:
一是企业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其员工工资的形成、增长和调控基本反映市场机制的作用,能够直接反映国民经济和劳动生产率发展水平。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企业同类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比较,是按劳分配平等原则的必然要求,并使公务员与企业员工之间大体保持同工同酬;同时,通过与企业工资的平衡,也就间接引进市场机制,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的提高与国民经济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保持恰当的比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