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理论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假设前提的基础上的,制度经济学也不例外。假设前提是否合理和科学直接关系到以此为基础建立的理论是否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因此,要研究一种经济理论是否科学和可行,不仅要研究这一理论本身,而且要看这一理论是建立在怎样的假设前提基础之上的。而这一点又往往是在进行不同的理论比较时容易忽视的。
一、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假设前提
新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进行批评的一个主要内容是认为他们关于经济分析的基本假设过于理想化,不符合经济活动的现实。因而,他们放弃了新古典经济学关于完全理性、充分信息和确定性的基本假设,提出了更为现实的经济分析假设。
一是有限理性。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中关于人具有完全理性的假定是不符合实际的,要更深刻地理解现实世界的制度与经济运行,就必须承认人们只有有限的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即人只具有有限理性。“有限理性”最早是由西蒙在《行政管理行为》一书中提出来的,并为以后的新制度经济学家广泛采纳。西蒙认为,传统经济理论对人的智力做了极其苛刻的假定,为的是产生那些非常动人的数学模型,用来表示简化的世界。事实上,尽管可以假设人们主观上追求理性,但却难以具备完全理性。其原因在于,环境的不确定性、信息的不完全性以及人们对环境与信息的计算能力和认识能力的有限性。“有限理性”意味着不是所有的交易都可以由契约和市场来组织的。因此,在有限理性的前提下,人们不可能完全依靠契约和市场来处理复杂的现实问题。正是由于人们的理性是有限的,所以他就必须搜寻备选方案,对外界及未来进行估计,并进行相应的计算和比较。
二是目标函数最大化。新制度经济学抛弃了新古典经济学理论所假设的家庭追求效用极大化,企业追求利润极大化陈旧的二分法,而是“强调个体单位总是在一定约束条件下追求目标函数极大化,这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①。这就强调了个体单位的理性选择。新古典经济学将企业简单地视为一个追求利润极大化的实体,这一假设只有在市场交易不受限制、完全信息以及完备界定的私人产权这三个条件下才能成立。如果这些条件不成立,企业就必须开始注意有关各方如工人、经理、所有者、买者和卖者的契约选择。在新制度经济学中,一个个体无论他是政府官员还是企业主,都被认为是进行理性选择的,以追求自己的目标函数极大化。
三是机会主义。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机会主义“指的是欺骗性地追求自利,这包括——但并不仅仅限于——比较明显的形式,如说谎、偷盗和欺骗。机会主义更多地涉及更复杂的欺诈形式,包括主动的和被动的形式,包括事前的和事后的形式”②。机会主义被定义为是一种自利行为,它的存在是经济交易中不确定性的一个来源。机会主义使经济组织问题更加复杂化了。“如果没有机会主义,所有的行为都可以通过规则治理,而且,这并不需要完全的事前计划。意外事件可以用一般规则解决,通过这一规则,所有各方同意受最大化共同利益的行为约束。”③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在没有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的情况下,根本就不必对经济制度进行研究。但是,由于决策的实际困难和经济必须在存在交易成本和不对称信息的环境中运行,所以制度就变得十分重要”④。
二、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的假设前提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和理论体系的确立是建立在对客观经济活动和经济规律科学认识的基础上的。作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重要组成内容的制度经济学理论的建立也同样是如此,具体是建立在以下两个基本假设的基础上的。一是生产的社会性。生产不是孤立的个人的生产,人类的生产活动从一开始就具有社会性。社会生产的基本特征就是每一个个人只有把自己的生产作为社会生产的组成部分时,他的生产才能持续地进行,离开了社会的孤立的个人是无法持续进行生产的。正因为是生产具有直接的社会性,所以,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一定要发生经济关系,对这种经济关系作出的规范性安排就是制度。也就是说,为什么要研究制度问题,根本原因是因为:如果没有对社会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做出规范性的安排,社会生产就无法进行。或者说,如果生产不具有社会性,单个孤立的个人就能够进行生产的话,那么,就不会有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当然也就不需要有制度去规范这种关系。因此,从生产具有社会性的基本假设出发,必然需要有一种制度来对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经济关系进行安排,使人们的生产活动能够在一定的经济关系规范下顺利地进行。
二是利益的矛盾性。生产是社会的生产,但是,利益却要分解到每一个个人,个人相互之间的利益又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人们在追求各自不同的经济利益时相互之间会产生矛盾和冲突。为解决这些矛盾和冲突所作出的规范性安排就是制度。如果在生产过程中人们相互之间不存在利益矛盾和冲突,当然也就不需要制度。因此,从人们相互之间存在着利益矛盾和冲突的基本假设出发,必然需要有一种制度来解决这些矛盾和冲突,使利益矛盾能够在一定的规范下解决。
三、对假设前提的比较
从上述西方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研究制度问题的假设前提中可以看到,他们分别是循着不同的思路来设置假设前提的。
新制度经济学把有限理性作为分析制度问题的假设前提之一,是以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完全理性假设的批判为基础的。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经济学家认为,新古典经济学把人假设为具有完全理性是过于理想化了。他们认为:“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靠简单地假设‘完备知识’而将知识问题束之高阁。许多教科书在第一页上给出这个假设,结果便能靠基于这一假设和其他前提的演绎来开始其叙述。这在实践上意味着已经完全了解千百万人对数以亿计的商品、服务和满足的偏好,了解了地球上的资源和无数相关的生产技能。这样,就完全有可能将经济学简化为简单的运算,即测算如何用已知技术来转化已知资源,以满足‘经济人’既有的已知偏好。这副精致的关于现实的精神地图,一个人就能做出来的新古典模型,删除了经济学的大部分基本问题,使之成为贫乏的、过分抽象的心智构成物。由于‘完备知识’的这种先天缺陷,新古典经济学经常与实际的人类存在对不上号,现实中的人总是想了解得更多并检验旧的知识。
我们对制度经济学的分析并不以‘完备知识’假设为基础,而是将知识的不足-无知-作为人类存在的必要组成部分。这一点不可能被排除掉,因为它是构造性的。但是,如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知识的不足可以靠恰当的制度安排来缓解。恰当的制度能在一个复杂的、不确定的世界中引导个人决策者,并能帮助我们减少对信息的需要。这种方法也许会使经济分析变得更麻烦,更不精致,但我们确信,它更适于理解现实,更能使商界和政界的实践者们信服。”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