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关外因为有劫匪,才让许多想从这里过去的商队止步,很多商队都在这里吃过亏,而丁思原本是以为劫匪并不厉害,凭他们吉特人的力量处理起来没有难度,可劫匪的强大超出了他们的想象,当然,也是因为劫匪的强大,才更加显得吴城那幼稚的躯壳下隐藏着的力量之强大。
那种强大除却力量,还发乎灵魂。
一剑断喉,一脚踢颚,这都是千锤百炼之后才会有的结晶,而吴城才多大,就已经拥有了如此可怕的能力。
大剑师。
这是几个人给他的定位。
这让商队的几个人的站位产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一开始是由霍格开路,货物边上是小老头儿,中间是丁思,后面是少女,最后才是吴城。
而现在则变成了,吴城在最前面,少女在他身后,货物边上是丁思和霍格,最后是小老头儿。
这样的变化足以体现出吉特人对吴城的尊敬。
此时午时已过,几人草草吃了些干粮,便接着赶路。
先前离去第一片树林时,丁思留了个心眼,在那个高大劫匪头子的身上摸了摸,摸出了一些很有意义的东西,比如名册,比如地图,都证明了一点,那就是其实根本没有三片树林的劫匪,只有第一片树林才有,后面的只是还没有什么商队走得过去而已。
并不是每一支商队都会雇佣得到大剑师的。
丁思对着依然沉默寡言的吴城说着:“先生,我们这一路过去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了,你若是有什么事情不妨先回去吧,我们会付出相应的报酬的,也不会忘记先生的大恩大德。”
吴城转身,摇了摇头,道:“无妨,前面还有些路程,我护送你们过去吧。”
既然他坚持如此,丁思自然也不好多说什么,只是笑道:“先生仗义,我丁思记在心里了,以后有可以赚大钱的时候,一定不会忘记了把好的工作分给先生一份。”
吴城道:“我以后说不定不会再做这一行了,不过你的好意我记下了,以后你们真能赚大钱了,可不要忘记我噢。”
丁思坚定地说:“先生,别不相信,迟早都会有那么一天的。”
吴城想了想,问道:“对了,你们吉特人怎么会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跑商,而且这边又不是很安宁,比不上你们吉特那边的,你们何不就在你们老家找一些商机呢?”
丁思叹了口气,解释说:“先生不知道,前几个月吉特国已经开始内乱了,离前可汗西逝还不过半年时间,三王子就和大王子各自引兵打起了仗,大王子不会打仗连连败退,连皇宫都进不去了,于是勾结了佛门那个罪大恶极的叛徒直接闯进宫里将三王子给割了头,后来几边的势力都开始作乱了,吉特国一片水深火热,否则我们也不会离去。”
吴城问:“没有百姓抗议么?”
丁思道:“没有用的,有智者想要聚集一些百姓来改变混乱的局势,但大王子在国内眼线太多了,根本没有可以让普通百姓抗议的机会,而且本来肥沃的田地都被战马给踩烂了,许多人都吃不上东西,哪里还有力气去做大事。”
吴城微微一叹,心想果然是哪个世界都会有这些事情发生。
从来没有完美的制度,也没有完美的运转,任何看似坚固的屏障都会在某一环中被吞没。
要解决这些问题,从来不能只靠嘴巴。
靠的是坚硬的拳头。
而一旁的霍格却是大声道:“大哥,不用唉声叹气,等以后我们赚了大钱就回去好好立下一番功名,将那些劳什子贪官污吏全给一刀宰掉,然后发放钱财给百姓,这才是大丈夫所为!”
丁思摇了摇头,与吴城道:“这小子看得不太明白,火气又大,他爹娘特意把他交在我的手上,我倒还挺喜欢他的,管得有些严,主要是不想他闯出了什么祸端。”
霍格道:“大哥,干不成大事咱们也得风风光光回家啊,咱们跑了这么远,家里人肯定会想念我们的,但是想回去一趟也不容易啊。”
吴城在一边轻轻沉了沉眉头,低声念道:“一片春愁待酒浇,江上舟摇,楼上帘招。秋娘渡与泰娘桥。风又飘飘,雨又萧萧。何日归家洗客袍?银字笙调,心字香浇。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他又淡淡一笑,自语道:“从前一直认为这不过是三流小词,但如今看来倒是我自己没读懂其中意思啊。”
一旁的少女忽然张开小嘴,问道:“你刚刚念得那首词,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吴城愣了愣,想不到少女听到了,于是笑了笑道:“我以前没事会看些诗词,兴趣罢了,这词是我一个朋友随手写的,很有意思,我背下来有时会沉吟沉吟,用来装模作样。”
少女点头道:“词很好,你人却是很讨厌啊。”
吴城稍稍挥了挥马鞭,加快了一些速度,淡淡道:“是啊,我先前也觉得那个霍格有些讨厌,不过现在我却认为他是个出色的人,以后很有可能会对这个天下都要产生影响的。”
少女问道:“妄想当将军的人很多,但最后当上了的又有几个呢?”
“是这个意思,不过又有快意天下的志气,又有顾及家庭的情义,这样的人很多都会成就一番大事业的。”
少女突然眉头一挑,道:“不妨打个赌。”
吴城笑道:“好啊,如果他日后真能闯出一番功名,那么你就嫁给我吧。”
少女啐了一口,道:“我现在虽然状态不太好,但使些小手段杀个不通修行的人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吴城一下子感觉有些冷,于是急忙道:“开个玩笑,开个玩笑。”
两人正说着,只听到后头的丁思喊道:“先生,我们快到了,前面就是最后一座山了,翻过这座山,就能看到广尧城!”
吴城点了点头,应道:“知道了,现在时候也不早了,我们加快些脚步吧。”
几人加快速度,往那高山上过去了。
路边有野草。
小老头儿突然下马,摘了五根野草。
霍格问道:“你拔野草做什么?”
小老头儿却没有马上回答,而是在每个人的手上放了一根草,然后道:“在我们的家乡有个传统,那就是如果人在外头遇着了朋友,就一定要拔一根最新鲜的野草给他们放在腰上,能起到护身符的作用。这一路上就这儿野草最新鲜,所以我就拔了些。”
虽然几人都没信,不过毕竟是小老头儿的一番好意,于是都将野草放进了腰间的小袋子里了。
小老头儿道:“我知道你们肯定不会信,其实我也不怎么信,不过是传统,我还是要坚持的。”
吴城摇头道:“不可信的传统其实就已经不叫传统了,只不过是一些坚守着的迷信而已。”
少女淡淡道:“你错了,在你的眼中是这样,但在修行者的眼中,从没有迷信一说,任何迷信都是某个方面上真实存在的。”
吴城笑道:“行,你有资格说这个话,反正就算你瞎掰我们也是看不破嘛。”
几人一下子就笑了起来,笑得很是痛快,一扫先前林中遇险的阴霾。
少女冷冷看了吴城一眼,道:“你要找死我真的不想拦着你,不过我还是建议你自行了断比较好,我动手嫌脏了我的手。”
吴城说:“我不怕,反正我都要走了,怕什么啊。”
少女看了他一眼,淡淡道:“走了好,免得碍眼。”
“真的?”
“废话。”
吴城沮丧道:“还以为我救了你一命,你会报答我的呢。”
“做梦。”
吴城打了个哈欠,不再说话,看着身旁的风光。
半晌,少女问道:“你要走了么?”
吴城道:“是啊,护送完你们这一程我就要赶回去了,我又不是以这一行为生的。”
“嗯。”
吴城笑道:“这就叫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你用词不妥。”
吴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