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200余个主权国家中,绝大多数国家是多民族国家。即一个国族由若干个狭义的民族构成,其中一般有一个主体民族,相对于主体民族的其他民族,则成为少数民族。理想的民族国家应是各民族平等互助共同发展的国家,而不应是一个主体民族独尊独占的国家,如果将国家看作一个民族所有,国族等同主体民族,国家的统一就是以主体民族同化统一其他民族,最终实现一个国族一个民族,那么少数民族问题就必然会尖锐地暴露出来,甚至酿成激烈的民族冲突。
一般情况下,如果主体民族无视或拒绝承认其他少数民族存在与发展的权利,诸如在聚居区自治,在社会生活中使用本民族语言,保持自己的风俗习惯,参政议政,发展经济等权利。这时,少数民族就会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抗争,例如,西班牙的巴斯克人问题;法国的科西嘉人问题;印度的锡克人与那加人问题;菲律宾的棉兰老岛等地的穆斯林人问题等。
在北美与大洋洲等地区,还有一类土著的少数民族问题,自16世纪欧洲移民迁入以后,土著居民被驱逐与杀害,他们现今往往居住在自然条件最恶劣的地区,处境窘迫。而战后他们国家的政府,常常违反历史上签订的有关土著居民居留地条约,掠夺他们的土地与资源。例如,加拿大政府在80年代初,为筑水坝给魁北克省及美国供电,将詹姆逊湾附近的克里印第安人的土地辟为水库坝址,并将库区的土地淹为一片汪洋。此外,土著居民的语言、宗教、文化习俗与生活方式的保存,也成为重要的少数民族问题之一。
另外,随着各国经济与文化的交流,移民问题也成了当今少数民族问题的一个重要内容。无论是哪一个发达国家,在对待移民问题上,往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原居住国优先”的政策,对移民实行同化和差别待遇政策,由此导致民族摩擦。例如法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为450万外籍移民的居留权几度酿成风波。欧盟不少成员国为了缓解国内失业状况,纷纷制定限制外籍居民移入并加速移出的政策。
4.跨国界民族问题
当今世界有些民族聚居在几国毗连的边界地区,这些民族往往会因边界争端、邻国不平等的少数民族政策,以及自身民族的聚合力和建立统一的本民族的新国家的目标而形成跨国界的民族问题。例如,阿尔及利亚、塞尔维亚共和国和南斯拉夫联邦,长期因科索沃的阿尔巴尼亚人的权利问题发生摩擦冲突;而卢旺达与布隆迪国内的图西族或胡图族的建立单一民族的新国家的目标;土耳其、叙利亚、伊朗、伊拉克四国毗邻地区的库尔德人,则有建立统一的政治组织,进而建立统一的库尔德民族的新国家的意图。
(第三节)民族主义的基本含义及其
主要社会政治功能
一、民族主义的基本含义
“民族主义”一词的界说,差别很大,至今尚无全面揭示其本质特征的公认的界定。当民族国家形成以后,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在内涵上有许多相同之处,一般而言,前者是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后者是对民族及其利益的忠诚。但是两者的社会心理基础都是民族意识。
马克思主义坚持无产阶级不分民族的共同利益,“工人没有祖国”,积极倡导国际主义,并与民族主义相对立;但是“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为此,工人阶级又必须借助民族的凝聚力,即借助爱国主义。马克思主义主张“以国际主义代替一切民族主义”,“即使它是最‘公正的’、‘纯洁的’、精致的和文明的民族主义”,但是承认并继续培育经过无产阶级改造的民族意识。因此主张两者的结合,就是国际主义与爱国主义的统一。
民族主义面世以来,对其界说,差异不小;对其社会政治功能的评价也褒贬不一。一般认为它是一种意识形态,是为争取民族独立与利益的理论学说与价值判断;也有人认为它不只是一种政治学说,也是一种运动。民族主义的多元性与不确定性的特点十分显著。法国《世界报》曾刊载文章指出:“民族主义是一种非常富有弹性,甚至空洞无物的意识形态。因此它能为相互矛盾的客观目标服务:它既可以用于肢解国家,又可以用于建立国家;既可以用于建立一种普救学说,又可以用于激发地方主义……它仿佛是一个包罗万象的外壳”。民族主义“提供了一种简单而有效的政治动员手段。精英们都想利用它,因为‘这种手段有效’,甚至几乎无往而不胜”。
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思想学说,其基础是现代民族意识。各民族资产阶级在反对民族分裂与异族压迫,建立资产阶级民族国家的斗争中,曾高举民族主义旗帜;在革命胜利以后,维护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时,也倡导民族主义,并使之成为官方意识形态。
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政治运动,其性质特征及社会功能难以一概而定。
战后民族主义运动主要特点是摆脱西方殖民主义统治,争取民族独立与解放,并经历过20世纪50、60、70年代三次民族解放运动高潮,诞生了几十个新的民族主权国家。冷战时期,各国民族矛盾一度被压抑而蛰伏。冷战结束以后,东西方矛盾缓解,民族矛盾上升,民族主义的多元化与不确定性特点十分明显。在国际社会中,各类个人与团体,诸如政治家、民族英雄、宗教狂热分子或政党组织,抱着不同目的,或为了争取与维护主权独立;或为了与现有国家分离,重新整合成新的民族国家;或为了收复被异族占领的土地;或为维护民族宗教的正统地位等,而纷纷举起民族主义旗帜,尽管在当代民族主义运动中,各种民族主义的政治社会功能大相径庭。
二、民族主义的主要社会政治功能
1.争取与维护国家主权独立
民族英雄与杰出政治家,在战后民族解放运动中,打起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旗帜,激发民族主义热忱,以争取国家独立与解放;在霸权主义与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与威胁面前,宣扬民族精神,以抗外侮,维护国家主权与民族尊严;在综合国力竞争中,发展中国家要在现有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中求得充分发展,仍然可以竖起民族主义旗帜。
2.分裂与重新整合民族国家
在民族主义的旗号下,尤其是以复国和重建家园为目标,那些居住在不同国家的同一民族纷纷从原居住国分离出来,在一定的地域重新聚合成新的单一的或几个民族合居的国家。这时,民族主义行为往往会造成主权国家的分裂和动荡,导致某些边界纠纷和主权国家间的矛盾,甚至爆发国家间的冲突与战争。例如,土耳其的库尔德人在库尔德工人党的领导下,力图建立一个库尔德人国家。他们与伊拉克北部的库尔德人合作,与各自国家的军队对峙,并发生多次武装冲突。吉尔吉斯斯坦的少数民族乌兹别克人自1990年开始以来提出分治以及与乌兹别克斯坦合并的口号,并与政府军发生多次武装冲突。
3.维护宗教与民族文化
在不少民族的主体文化中,宗教文化往往占据主导地位。在宗教势力占国内政治的主导地位的国家中,民族意识与宗教传统密不可分。民族主义往往将宗教作为思想武器来维护其民族利益,宗教也成为民族主义兴起与发展的推动力,宗教意识与民族意识融为一体,维护宗教成为维护民族主义的最有效的凝聚力。例如,天主教是波兰民族的宗教,忠于天主教就被认为忠于波兰民族。俄罗斯在放弃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同时,大力恢复其民族宗教以维护民族统一。1994年3月2日,俄国防部长格拉乔夫与东正教牧首列克西二世签署一项联合声明,由东正教随军牧师取代过去的共产党政治委员,对军人进行精神道德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
三、民族主义的历史演进
民族主义作为一个学术概念,最早在1409年德国的莱比锡大学召开的题为“波西米亚与波西米亚民族的宗教与经院哲学”辩论会上被提出,以后被人们广泛使用。
现代意义上的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思潮与运动,是伴随18世纪末—19世纪末的世界范围内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而兴起的。法国大革命揭开了欧洲民族争取公民自由与民主权利为目标的民主革命序幕,民族主义成了被压迫民族反抗民族压迫、争取民族主权和独立的旗帜。德国与意大利在此旗号下,完成民族统一和民族国家的建立。19世纪60、70年代,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发展为一种世界性潮流。
20世纪以来近百年中,现代民族主义在世界范围内掀起过三次浪潮。
1.“一战”以后的欧美资产阶级民族推行帝国主义与殖民主义政策,大国沙文主义成为世界民族主义的主要表现。
“一战”后的“凡尔赛体系”,是英、法等战胜国对德、奥战败国的海外殖民地加以重新瓜分的一种国际体系。欧美一些资产阶级民族,例如,英、法、美等国的统治民族对内实行民族压迫与种族歧视,对外觊觎别国领土,争夺世界霸权,走向侵略,走向帝国主义;与此同时,弱小民族反抗帝国主义侵略与压迫,争取民族解放运动的斗争不断高涨。欧美压迫民族的帝国主义与大国沙文主义主宰了世界民族主义的发展趋势。
2.“二战”以后,美苏超级大国继续推行大国沙文主义政策,力图控制各自的阵营,借以争霸世界。“冷战”期间美苏盟国的反霸斗争此起彼伏;亚非拉民族解放运动高潮迭起。
“二战”后的“雅尔塔体系”,确立了以美苏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与社会主义阵营的对峙局势。美国对其欧亚盟国实行经济与政治上的控制;苏联对其东欧与亚洲盟国推行大国沙文主义政策,横加干涉他们的内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