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三,桃华和林允在一起了……
不需要多么浓墨重彩的去刻画那些在一起的细节,因为连桃华都快忘记了,当初她是怎么开口对他说出在一起的话的。
她只能承认,她喜欢上林允了,恰巧的,林允也喜欢她。
其琛……那个初恋一样的存在,其实,早就该被她埋藏在心里吧?
就如老杨说的,她不确定,是否真的可以过上没有他的生活。
试试吧,找一个她喜欢的人试试吧……
兴许,有了林允,她就会忘记其琛了呢。
不是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忘记前任最好的良药是新欢和时间。
时间,不知道有多长,太折磨人了。
其琛不是她的前任,应该会更容易忘记的吧……
平淡的时光,平淡的生活,一直以来的桃华都是一个人,时而孤独,却也习以为常。
突然林允就进入了她的生活,还是以男朋友的身份……
那种感觉,怪怪的,她有些不适应。
没有了以往那样安逸,自在的感觉。
就连和他说话,一向厚脸皮的她,都会害羞的脸红,哦,不,就算不说话,看着他也会脸红。
或许,这就是他们说的“化学反应”?
凑巧的,桃华在书上看到这样一句话:如果你经常在一个人面前脸红,你可能爱上他了。
她觉得,原来书本也不得那么可信。
政治上说得好:不要迷信书本,也不要迷信权威。
她可能喜欢他,但不会爱上他。
大多时候,桃华都会厌恶自己的早熟,太早懂得那么多的人情世故,太早以复杂的眼光去看待一切,如果不是这样,也许如今,她会生活的更轻松吧?
兴许如此。
她从始至终都没想过要谈一场师生恋。
意外吧?……是意外。
缘分吧?……也是缘分。
她终究是迈出了那一步,连她自己都不知是对是错。
林允对她很好,连带着她身边的人,桃华想,或许这就足够了吧。实际上,她没有那么贪心的。
她和林允在一起的事,晴子知道,是桃华告诉她的。
晴子说,她是该试着去爱另一个人了,毕竟,她不可能一直守护着安其琛。
但桃华知道,晴子自己肯定做不到不在意另一半身份地位的与他在一起。
林允是研究生毕业,而桃华,能不能上大学都是一个未知数,她正属于低微的那一方,桃华忽然有些茫然。
晴子说,她不希望将来桃华和她一样,为了一个男人哭得撕心裂肺,所以,不要轻易爱上一个人。
忘了说,晴子高一的时候交过一个温柔细腻的男朋友,晴子很爱他。也许,过多的爱会使人变得娇纵。
无疑,那个男的偷了腥。
谁都想不通,一个娇小的女生,当然,这是客套委婉一些的说法。
论五官,那个女生实在没有可比性;论高度,也实在也没有晴子的身高;论身材,还是不说了。
有人说,或许是真爱?
嗯……真爱,没几个月就分手了。
有人说,那男的是人渣,这样的真话,私下说说也就罢了。
可能因为桃华与晴子是闺蜜关系,所以难免说话会有些偏激。但这种事儿放在谁身上,都不能接受的吧。
她,姜桃华是一定忍受不了这种男人的。
她清楚的记得,晴子当初是怎样的模样,整天不说话苦着脸的样子,扔掉了所有留恋的样子,抱着烟酒度日的样子,还有,见到那俩人时长长的指甲陷入肉里的样子……
隐忍了许久,晴子才趴在桃华的肩头哭出那么多天积累的难受,温热的眼泪打湿了桃华的半边衬衫。
那时,晴子就对桃华说:“
以后的你一定不要像现在的我一样”
“很丑……”晴子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说。
她想,她不会哭,懦弱的性子不该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