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过得比往前好,因为不上班的缘故,和表弟闲庭信步,寻找茫茫众生的她,不过可惜了大学城的拍拖场所,木板铺设的小路蜿蜒延伸,到了个小湖又偏爱扭捏的木桥,清脆流水声,已经是傍晚,我们循着路到了一小屋的底下,底下架空,作饭后漫步之用,挺阴暗的。踩着沙石在那闲扯,忽然表弟跟我说:棺材啊。我略疑,之后就惊恐,见表弟飞快冲上了楼梯,我也来不及看棺材了,大吼着,要拼命走上楼梯回到马路,恐惧不已。如果一情侣在亲嘴,看见就大煞风景,我想男的不会还抱着女的,他已第一个飞上马路边。回宿舍时,买了两瓶酒在楼顶喝,我和表弟各自一瓶来干杯,一边观赏夜色,或者说指指点点哪个女生,然后大谈想进行A计划、B计划。其实买酒喝是因为我口渴,要不我不大喜欢硬要饮这些不好喝的液体。对于他们如此这般,你怎么说我,我还是我自己,你那些话打电话跟你妈说去。这时我想起她,总想她的不好变好,又无能为力,不无感慨,了,我算不算有点普渡众生?天气冷冰冰,早晨出走廊,凉风格外凉,清澈的阳光洒在空荡荡马路上,零星几个学生在等公车,鸟儿鸟语,静。
另:昨晚深夜写着写着就睡着了,早上醒来,续写。
201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