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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桃色·党争(3)

再有,我们虽称《留都防乱公揭》为明末“大字报”,觉得复社精英的做法与表现,让人油然想到“革命小将”,但切不能忽视时间的不同。相似的情形,发生于十七世纪初与发生于二十世纪后期,不可同日而语。在当时,万马齐喑、暮气沉沉,中国的历史与文化在老路上已山重水复,精神如“铁屋”

(鲁迅),文化如“酱缸”(柏杨),人格如“病梅”(龚自珍)。当此情形下,复社的青春、躁动乃至孟浪,正是新的血液与生命,至少闪出一条歧路,走下去,虽不知如何,但总不是徘徊于老路,总能给人遐想的余地。无论如何,最不应该用二十世纪的语境估衡十七世纪的事情,如果仅因“偏激”、“过火”一类字眼浮于脑海,便将复社与二十世纪某些现象同质化,我们恐怕既脱离了历史,也解除了判断力。情绪或方式似曾相识,不代表性质相同。复社是自发、自主现象,是对现实的不满与反抗,是旧格局变革的先声,不是“奉旨造反”,不是“导师挥手我前进”,不是“三忠于四无限”。前者使我们难得地领略一缕“青春中国”气息,后者却让人痛切品尝了沉重与呆愚。

我一直认为孔尚任是从青春气息去体会、捕捉那段往事,否则,他不会将剧中一切提炼成“桃花”的意象。他与剧中人,时代相近、语境相同,我们宁愿信赖他的感受。“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十七世纪上半期,以一个自我砥砺、奋发进取、蒸蒸日上的青春知识群体崛起为标志,中国思想、文化和政治明显引入新的因素,桃花一度灿烂。可惜这脆弱春光,难禁关外寒流长驱南来,使我们无缘见它如何结果,抑或结出怎样的果实。

《留都防乱公揭》重创之后,还有一次交锋,乃至上演肢体冲突。事见《桃花扇》第三出“哄丁”,笔者涉猎未广,没有找到有关此事的其他材料,但以《桃花扇》叙事皆有所本推之,这样重要的情节,应非出于孔尚任的杜撰,读者中高士倘知出处,幸为指点。我仅于祁彪佳(那时他在北京任职)稍后日记(四月初六)里,看见一笔“时因江南所用之人,风波甚多,而碍手不少,连日与毛禹老商之未决”。[41]不知此番学生闹事,是否也在“风波甚多”之内。

事发时间,剧本注明为“癸未三月”,癸未年即1643年。年代如此确切,更显得作者有所本。不过,月份上也许是二月而非三月。因剧中讲得清楚:“今值文庙丁期,礼当释奠。”[42]亦即故事发生在丁祭日。考明代制度,朝廷规定“春秋仲月上丁祭先师孔子”[43],即每年有两次祭孔大典,分别在仲春、仲秋月的第一个丁日(一般每月有三个丁日)举行,故称“丁祭”。春季包括正月、二月、三月,相应为初春、仲春、暮春。因此,“仲春上丁”就是指二月的第一个丁日,具体在癸未年(1643年),则为二月初三日(公历3月22日)。

这样,我们便有了非常具体的时间:1643年3月22日。

地点为文庙亦即孔庙,也就是秦淮河北岸那座有名的夫子庙。丁祭,既是国家大礼,也是学子向先师致敬的日子,所以,“孔子庙每年的丁祭,都是由学生来主持的。”[44]若在地方,由府、州、县学的学生参加,北京、南京两都,则为“国子监”的学生。国子监,是明代最高学府,“永乐元年始设北京国子监。十八年迁都,乃以京师国子监为南京国子监,而太学生有南北监之分矣。”[45]学生主要由郡县学每岁拣选而来,规模庞大,“洪、永间,国子生以数千计”[46],不逊于任何现代大学。故而可以想象,丁祭那天,夫子庙是怎样一番人头攒动、水泄不通的景状。

其间,前来参祭的复社诸人,意外地与阮大铖撞个正着。戏中写道:“[小生惊看,问介]你是阮胡子,如何也来与祭;唐突先师,玷辱斯文。[喝介]快快出去!”小生是吴应箕,那个“惊”字有讲究。此时距《留都防乱公揭》已历五载,五年来“闭门谢客”的阮大铖想必是销声匿迹,不怎么抛头露面的。谁知道眼下突然出现在这样一个重要日子和重要场合,作为“公揭”的始作俑者,吴应箕岂止意外,更将惊其大胆,所以紧跟着有一句:“难道前日防乱揭帖,不曾说着你病根么!”而阮大铖这样回答:“我乃堂堂进士,表表名家,有何罪过,不容与祭。”“我正为暴白心迹,故来与祭。”[47]彼此言语相撞,争着争着,阮大铖形只影单、难敌众口,羞怒之中率先破口大骂:“恨轻薄新进,也放屁狂言!”这一骂不要紧,四周全是毛头学生,“轻薄新进”、“放屁狂言”岂不触了众怒?大家齐齐指定了他道:“你这等人,敢在文庙之中公然骂人,真是反了。”于是围上来,一顿饱打。那阮大铖养得一口好髯,人称“阮胡子”,此番正好成为袭击目标,“把胡须都采落了”。然而这只算轻伤,打到后来,阮大铖唱道:“难当鸡肋拳揎,拳揎。无端臂折腰攧,腰攧。”[48]攧,便是跌、摔。肋骨挨了拳,胳膊折了,腰也摔坏了。阮大铖见势不妙,来个“三十六计,走为上”,落荒而逃。

“袭阮事件”,因发生于丁祭日的国立大学学生集会,看起来似更有后世学潮的味道。其一哄而起、群情激昂的广场性、群体性如出一辙,连肢体语言,也很合于“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49]

需要特别在意“1643年”这个时间点,第二年,便发生了崇祯死国、清兵入关、福王南立、马阮当政等大逆变。从这一时间窗口回看“丁祭风波”,对接下来的一系列事态,便有了清晰的意识。它不啻将青春知识群体与阮大铖之间的矛盾推向高点,所谓旧恨新仇,并蓄胸间,一旦找到缺口,怎能不决堤而出?

对弘光党争加以探问之前,我们先就材料的使用,明确一个原则。由于事涉真伪,情况复杂,为求客观,我们对基本情节的诸家讲述,不得不有所依违、取弃。凡与之有利害关系,或倾向过于鲜明,虽是亲历者,我们对于这样叙说与论评,也只好束之高阁,例如黄宗羲的《弘光实录钞》、文秉的《甲乙事案》。可靠或合理的材料,应该符合两点:一,中立的、没有派别身份的作者;二,作者虽在“门户”之中,但叙事论人能够做到持平、求实。以此两点绳之,我们从诸著内遴出两种,作为了解弘光党争的主要依据。

一是李清所著《三垣笔记》。作者于弘光间先任工科给事中,再升大理寺丞,事多参决,是历史目击人和“在场者”。其次,他从崇祯朝起就与党争保持距离,置身其外。关于《三垣笔记》的写作,他强调两点,一是求实,“非予所闻见,不录也”;二是“存其公且平者”,对某一方“不尽是其言”,对另一方也“不尽非其言”。他指出,关于这段历史,官方“记注邸钞,多遗多讳”,私家“传记志状,多谀多误”,《三垣笔记》就是针对这种情况,“借予所闻见,志十年来美恶贤否之真”。[50]

二是夏允彝(表字彝仲)的《幸存录》。和李清不同,夏允彝有派别身份,他与陈子龙并为几社两大创始人,“时吴中名士张溥、张采、杨廷枢等结复社以为东林之续也,公亦与同邑陈公子龙、何公刚、徐公孚远、王公光承辈结几社,与之相应和”。[51]然而《幸存录》乃是夏氏赴死之前,以超越党派立场、痛思明末历史的沉潜之心,所投入的写作。书未竟,“闻友人徐石麒、侯峒曾、黄淳耀、徐汧等皆死,乃以八月中,赋绝命词,自投深渊以死”[52],临殁前,唤其子完淳而特嘱之:

余欲述南都之兴废,义师之盛衰焉,今余从义师诸公九京游矣!靡有暇矣!汝虽幼,南都之大政,于庭训犹及闻之……余死矣,汝其续余书以成![53]

这样一本著作,其诚切端肃,岂寻常文墨可比。这一点,为李清所证实。他晚年隐居著述期间,读到《幸存录》,不禁激赏:“独夏彝仲《幸存录》出,乃得是非正”,盛赞之“存公又存平”;对于自己写《三垣笔记》,李清也引夏氏为同调,说:“苟彝仲见此,无乃首颔是记(指《三垣笔记》)亦如予首颔是录(指《幸存录》),而又以存我心之同然为幸也。”[54]

这段史事,线索概如《幸存录》以下所述:

士英首以阮大铖荐,举朝力争之,卒以中旨起为少司马。大铖一出,日以翻逆案处清流为事。宪臣刘宗周(刘宗周,官左都御史)以疏争,士英、大铖内用群珰(太监),外用藩帅,并收勋臣为助,其意不过欲逐宗周辈,而内珰勋藩遂不可制。贿赂大行,凡察处者,重纠败官者,赃迹狼藉者,皆用贿即还官,或数加超擢。时以拥立怀异心,并三案旧事激上怒。上实宽仁,不欲起大狱,故清流不至骈(连比成案)者。……而一时柄臣,务以离间骨肉危动皇祖母,欲中诸名流以非常之法。如杨维垣、袁弘勋、张孙振者,不啻人头畜鸣。又,拥立操异论者不过数人,而柄臣自侈其功,凡人纠必欲以此诬入之。如妖僧等事,几起大狱,卒致左帅(左良玉)以众愤,有清君侧之举。士英尽撤劲兵以防左帅,敌已至维扬(扬州),而满朝俱谓敌必无虞,且欲用敌以破左(左良玉),一时有识者谓乱政亟行、群邪并进,莫过于此。[55]

把前因后果以及层层递进的关系,讲得有条不紊,要言不烦。

我们已经知道,马士英迎立福王,出于阮大铖的谋划。然而两人的渊源,既比这个早,也比这个深。李清记载:

周辅延儒再召原任,阮光禄大铖,迓之江干,情甚挚。延儒虑逆案难翻,问大铖废籍中谁为若知交可用者,大铖举原任宣府马抚军士英。时士英犹编戌籍,忽起凤督(凤阳总督),茫然,既知大铖荐,甚感。[56]

据《明史》,周延儒再召为相,赴京,时在崇祯十四年(1641年)九月。由此可知,《留都防乱公揭》之后,阮大铖虽“闭门谢客”,暗中仍四处奔走;由此也可知,那时马、阮已经沆瀣一气。

纵如此,阮大铖头上顶着“逆案”罪名,既是先帝钦定,又相当于“反革命集团”案,不像普通罪名方便撤销,而且不是他一个人的问题,牵一发动全局;加上朝中东林占优,阻力甚大。马士英虽然挤走史可法,高居首辅,想要对阮知恩图报或树为羽翼,也不那么容易。这便是夏允彝所说:“举朝力争之,卒以中旨起为少司马。”为了阮大铖,马士英最后不惜动用非常手段,踢开规章,罔顾朝议:

诸阁臣皆以为不可,士英曰:“我自任之。”其(阮大铖)冠带来京一旨,即士英手票。[57]

手票,是辅臣代皇帝草拟的旨意。马士英利用票拟权,以朱由崧名义,允许阮大铖按原品秩,穿戴正式朝服晋见。

这显然是权奸才干得出的事,但马士英无所谓。朱由崧明知这道旨意并不出于自己,却并不追究,而且如期接见了阮大铖。原因毋待赘言,他的帝位拜马士英所赐,那个将要接见之人,也在“定策”中立有大功。接见后,关于起用阮氏,高弘图未表反对,但认为须走正常程序,交“九卿科道公议”,这样,“大铖出亦自光明”。马士英哪会上这个当?

士英曰:

“满朝大半东林,一会议,大铖且不得用。且有何不光明?岂臣曾受大铖贿耶?望陛下独断。”[58]

如今国人多以为古代皇帝权大无边,可以为所欲为。实际并非如此。帝制中国,尤其在明代,法度颇严。至少就制度层面说,皇帝面临诸多限制,其“一言堂”的自由也许还不及后世。比如任用官员,明代严格规定权在吏部,吏部负责铨选,必要时经群臣公议,绝对不可以“出于中旨”亦即由皇帝直接任命。这是一个重大原则,虽然也屡有破坏,但只要发生这种事情,总会引起朝臣强烈抗议。马士英“望陛下独断”一语,公然违反国家制度。它只在两种情况下会变成现实,要么赶上一个刚愎自用的皇帝,要么赶上一个身不由己、懦弱无能的皇帝。眼下情形,属于后者。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朱由崧在马士英面前直不起腰来,只能默认后者之所为。

然而,阮大铖恢复冠带之后,马士英却没有进一步行动,实质性地解决他的职位。直接或者表面上的原因,是“举朝大骇”,一片反对之声。朱由崧接见阮大铖,在六月六日(或六月八日),此后十多天,抨击阮大铖的奏章接连不断,而辅臣高弘图等纷纷乞休。[59]李清则提供了这种说法:“时马辅士英谓大铖冠带已复,且因荐丛议,意稍懈。”[60]似乎在马士英看来,为阮大铖争取到恢复冠带的待遇,已经算对得起他,加上反弹如此强烈,马士英也觉得犯不上为了阮大铖树敌太多;或者,他想把事情先放一放,等待更合适的时机。然而,在马士英不曾出手的情况下,忽传中旨,“即命添注(阮大铖)兵部右侍郎”,时间是八月底或九月初[61]。李清揭秘说:

内传起升阮大铖兵部添注右侍郎,从安远侯柳祚昌言也。……说者谓李司礼承芳发南都时,因失势无与交者,独大铖杯酒殷勤,意甚感。此番传升,实系承芳,士英不知也,颇惭恨。[62]

这阮大铖真是厉害,无须马士英,他照样搞到“中旨”。一位侯爵为他提案,司礼监太监则帮他讨得旨意,人脉遍于内外,这也有力证明,避难南京以来他对打通关节所下的苦功,复社的警觉绝非无中生有。

而马士英的懈怠,也很堪玩味。他与阮大铖之间,并非想象的那样铁板一块。这一点,对弘光政局本有其意味,但东林-复社一方未能明辨,更谈不上加以把握、从中周旋,反而多少有些“为渊驱鱼,为丛驱雀”。

阮大铖从上台到翌年满清兵临城下逃往浙江前,总共就干了两件事:贪腐和构陷。两件事都干得很有力度,很疯狂。李清说:

阮司马大铖自受事以来,凡察处降补各员,贿足则用。尝语沈都谏胤培曰:“国家何患无财,即如抚按纠荐一事,非贿免即贿求,半饱私橐耳。但命纳银若干于官,欲纠者免纠,欲荐者予荐,推而广之,公帑充矣。”[63]

不单自己受贿,还公然主张国家通过受贿扩大财源。在他带领下,弘光朝贿风大炽,至如夏允彝所说:“凡察处者,重纠败官者,赃迹狼藉者,皆用贿即还官,或数加超擢。”官场上的一切,无不用贿赂来解决。回想《留都防乱公揭》对他的攻击,此刻阮大铖以实际行动,坐实了某些当初似乎危言耸听的指责,比如,“凡大铖所关说情分,无不立应,弥月之内,多则巨万,少亦数千”。贪腐,显然乃此人天性中所固有;他的富有,显然也是利用政治腐败、权钱交易而来。他是此一游戏的老手和高手。

我们的内容主要是党争,故对阮氏的贪腐问题不拟着墨很多。在贪腐与党争两件事情之间,前者调动了他的欲望,后者则调动了他的感情。对于贪腐,他是顺应本能去做;对于党争,他则倾注了巨大的爱憎。在本能中,他展示了疯狂,甚至是非理性(以弘光朝的朝不保夕,他贪得无厌去攫取钱财,实在不可理喻);而在爱憎中,他展示了专注、智慧、严密和深刻,让人见识到他的政治头脑和才干。

他陷身逆案,重返政坛并未使他彻底翻身、扬眉吐气。对他来说,若要如此,必须翻案。然而,逆案乃先帝钦定,当年,崇祯皇帝曾以亲手烧毁奄党文件《三朝要典》的行为,警示逆案决不可翻。此人所共知,阮大铖再狂悖,矛头也不便直指崇祯皇帝。这时,他绝顶聪明的脑瓜开始发挥作用:

马辅士英以荐阮光禄大铖为中外攻,甚忿。大铖亦语人曰:“彼攻逆案,吾作顺案相对耳。”于是士英疏攻从逆光时亨、龚鼎孳、周钟等,大铖教也。[64]

什么意思?李自成克北京,不少明朝官员投降归顺。同时,李政权也以“大顺”为号。不是骂我“逆案”吗,我就给他来个“顺案”。难为阮大铖想得出!一字之别,尽得风流,真是神来之笔、绝妙好对:逆、顺成偶,我逆彼顺——然而,到底谁是真正的“逆臣”,请试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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