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回去的火车上,我忽然想起来,有一条爱情守则他始终没有做到:
要带我去几个老地方,因为你不在时,我还可以自己去。
所以,我离开他,没有什么错。
这一次回香港,我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去警察局销案。
因为旅行中有一段时间没钱充手机,家里人以为我失踪,就报了警。从警局出来,紧接着便有社工上门,说我是有行为偏差的年轻女性,要对我进行心理救助。我没有拒绝,她们反倒吃惊,其实有什么呢,我不习惯拒绝别人对我的好。
社工都是些很有意思的人,很热情,我喜欢和她们聊天。
很多时候,我们都聊起爱情。她们很好奇我的爱情观,又不好意思问,只好旁敲侧击地跟我打听。
我把她们可能觉得有意思的部分都告诉了她们,看着她们掩饰着讶异的眼神。好奇怪,似乎经过了这些,我还是最初那个不设防的女孩,只要别人愿意知道关于我的事,我到头来总会告诉他们。或许因为他们对我好,或许只是因为他们很好奇。
她们问:那经过这么多事,你还相不相信爱情?
我说我从来没有相信过爱情,我可以对每个男人都装得很深情,却不爱。
她们啧啧称奇,觉得我代表着某种新的女性物种。
她们问我喜欢什么,我说,摄影。旅行途中一个人在火车上醒来,隔着玻璃拍下陌生城市的照片,然后问问旁边的人:这是哪里?那是我标注自己所在的唯一方式,我在想,也许也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我在网上问一个新认识的男人:你觉得我应该去学摄影吗?
那个男人快要五十岁了,足可以做我的父亲。他们已经移民到加拿大,他会说起我和他儿子差不多年纪。我想他是有妻子的,但他说,他发现自己这一生原来从没爱过什么人,除了我。
我并不相信他,只是时时喜欢找他说话。我当然知道,中年人和小女孩谈感情,只是为了和她们上床而已。我到七月的时候才会满十七岁,但我觉得,自己已经活过了一百年。我很促狭地看着他迂回曲折,小心翼翼聊到关于性的话题。但我并不觉得厌恶,相反有种感激,因为我明白,这样小心也是一种温柔。
或许我不该给他我家的住址。
他从加拿大回来,说想见我。他打电话来说,在我家楼下。我把手机关掉,他就在楼下喊我的名字。一声又一声,像热风一浪一浪吹到脸上来。
我知道他想要什么,也知道,我不能答应他。我知道,如果我下楼,一切都会慢慢显露出原本的样子:自私、卑怯、肮脏、不值一提。可是他还在那一声声地喊。一个五十岁的男人一声声地喊着一个十七岁女孩的名字。他想要什么呢?不过是青春而已。青春我有一大把,放在我这里也没有用,给别人去用掉,也没什么不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