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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我手提箱就存在那儿。混帐候车室里也有的是长椅,我正好可以在椅子上睡一觉。我真这么做了。有那么一会儿,因为候车室里没什么人,我可以把两只脚搁在椅子上,睡得还挺香。但这不是什么好事,我不想细谈。我说的是实话。你可千万别去尝试,它会使你泄气。

九点光景,我迷迷糊糊醒了,因为有千百万人涌了进来。我只好将两只脚搁到地板上,让别人坐,但再也睡不好,就干脆坐了起来。

我的头痛还在疼,而且更厉害了。我这一辈子从没这么丧气过。

我不由自主地想起老安多里尼先生来,尽管心里并不愿意。我想老安多里尼太太见我没睡在那儿,准会问起来,不知安多里尼先生到时会怎么说。不过,我对这问题并不担心。安多里尼先生非常聪明,能编出很多理由来搪塞,比如,说我已经回家了什么的。真正让我烦恼不安的,是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突然醒来发现他轻拍着我的头。我怀疑自己是不是搞错了。或许,他有那么个癖好,喜欢在别人睡着的时候轻拍他的头,但纯粹是出于关爱而非他妈的什么同性恋。我是说,这类玩意儿怎么好轻易断定呢,没法断定。我甚至开始想,我是不是应该取出手提箱回他家去,就像我答应他的那样。我是说,我开始想到,即便他是个同性恋,但他待我一直非常好,我这么晚给他打电话,他一点也不见怪,还叫我马上过去。我又想到,他一点也不嫌麻烦地给了我许多忠告,要我找出脑袋的尺寸什么的。还有,我跟你讲过的那个詹姆士·凯瑟尔。他摔死后,整个学校就只他一个人敢走近他。

想到这一切,我心里就越来越丧气。我是说,我开始想到或许他只是随便拍拍我头,我应该回他家去。总之,我越想心里就越丧气,精神也越沮丧。更糟糕的是,由于睡眠不足,我双眼热辣辣地,疼得要命。

我还有点儿感冒了,可我身上连一块混帐手绢都没有。我手提箱里倒是有几块,可我又不想把箱子从存物处牢固的铁箱中取出来,当众打开。

不知谁在旁边长椅上丢了本杂志,我拿起来看,分散一下思绪,至少可以暂时不去想安多里尼先生和千百万样事。不过,当我看了那篇混帐文章后,心里更难受了。那文章讲的全是他妈的荷尔蒙,说你脸色怎样,眼神怎样,荷尔蒙就正常,可我全不是那样儿。我实际上倒和文章中所描写的那些荷尔蒙失常的人一模一样。我开始为我的荷尔蒙担心起来。接着,另一篇文章又让我想到自己大概一两个月内就会死去,因为我得了癌。那文章写的是如何预测自己有没有得癌,说你嘴里如果有溃疡什么的而一时又好不了,那多半就是癌。恰好我嘴里就有个溃疡,而且已经两星期了。因此,我十分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癌。妈的,这杂志让我烦透了!末了,我扔掉杂志去外面散步。

我估计自己一定会死去。这感觉当然令人不舒服。

天阴沉沉的像要下雨。我还是出去了,主要是觉得应该吃点儿早饭。我肚子其实不饿,可我觉得至少该吃点儿什么,比如维生素之类的东西。于是,我信步往东,那儿有不少廉价餐馆。我不想花很多钱。

我一路走去,见两个家伙正在路边将一棵大圣诞树从一辆卡车上卸下来,其中一个家伙不住说:“把这婊子养的抬起来。老天爷,抬起来!”哈哈,管圣诞树叫婊子养的,确实少见少闻,我听着竟觉得有点儿好笑。说来可怕,我实在千不该万不该做这种最最糟糕的事。

因为我刚一笑,就觉得自己要吐,甚至已开始呕吐起来,幸好不久就好了。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的胃一向很健康,这两天也不曾吃过任何不卫生的东西。嗯,不管怎样,反正慢慢好了。我心想要是吃点什么,说不定还能好得更快些。因此,我走进一家看上去十分便宜的餐馆,要了份油炸饼和咖啡。我没吃那油炸饼,我实在咽不下去。

如果你为某种事懊丧得要命,就会食不下咽。那侍者见我没吃那油炸饼,就把它拿了回去,没算我钱。他倒真不错。随后,我走出餐馆,向第五大道走去。

今天是星期一,离圣诞节已经很近了。第五大道上,所有的店铺都已开门营业,那些瘦瘦的圣诞老人站在街角摇铃;面色素净的救世军姑娘也在那儿摇着铃;千万个小孩子跟他们母亲一起来到市中心,在公共汽车里上上下下,在铺子里进进出出。嗯,不管怎样,霎那间周遭已是一片节日气象,来这儿散步还真不错。我东张西望,寻找昨天遇见的那两个修女,却没看见她们。我知道在这儿找不到她们,因为她们说过到纽约来是准备当教师的,但我还是一个劲儿地找。我真希望老菲苾这时候也在我身边。她已经不是那种一进儿童玩具店就高兴得命都没有了的幼稚孩子,不过,倒确是喜欢看热闹,逗笑取乐。

前年圣诞节时,我曾带她来市中心买过东西。我们的确快乐了一阵子。

我还记得那次是在布卢明代尔公司的营业厅里。我们假装老菲苾要买一双高统雨靴,那种雨靴总有一百万个穿带子的眼儿,一起进了售鞋部,把那个可怜的售货员简直折腾死了。老菲苾试了约莫二十双。每试一双,那可怜的家伙就得把鞋子上面的带子系好。这实在是种下流把戏,老菲苾差点儿就笑死了。最后,我们付钱买了双鹿皮靴。我想那售货员也知道我们是在逗着玩儿,因为老菲苾老是咯咯笑个不停。

不过,他倒是十分和气。

嗯,我就这样沿着第五大道一直往前走。突然,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发生了。我每次只要穿过一条街,脚刚跨下混帐街沿石,心里马上就升起一种感觉,好像永远也到不了街对面,觉得自己会一直往下走、走、走,谁也不能再见到我了。嘿,你简直没法想象,我当时真吓坏了。我浑身都在冒汗,衬衫和内衣都湿透了。我很快想到一个主意。

每当要穿过一条街时,我就故意对我弟弟艾里说:“艾里,别让我失踪。艾里,别让我失踪。艾里,别让我失踪!艾里,拜托啦!”等到了街对面,发现自己并没失踪,就向他道谢。我就这样一个劲儿地往前走。大概是怕停下来。说老实话,我记不太清楚了。我想我大概一直走到第六十几大道才停住脚步,都已走过动物园什么的了,已累得喘不过气来了,身上也汗淋淋的。

随后,我在一张长椅上坐下来,至少坐了一个钟头。我决定远走高飞,不回家,也不再去另一个混帐学校念书了。我想走之前和老菲苾再见一面,向她告别,把她过圣诞节的钱还她,之后,就一路搭别人的车去西部。我想先到荷兰隧道搭一辆不花钱的车,然后再搭一辆、再一辆,这样,要不了几天就能到西部。西部阳光明媚,景色壮丽,没人认识我。我可以在那儿随便找份工作。我估计自己能在加油站找到一份给人家汽车加油什么的工作。我不在乎工作是什么样的,只要互不认识就成。我很快又想到一个主意,打算一到那儿,就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这样,我就不必跟任何人讲任何混帐废话。有人如果想跟我讲话,就得把话写在纸上给我看。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对这种交谈方式腻烦得要命。慢慢地,人人都会以为我是个可怜的又聋又哑的杂种,谁也不会再来打扰我。这样,我下半辈子就再也不用跟人讲话了。他们会打手势示意我把汽油灌进混帐汽车,会给我一份工资。

我用自己挣的钱盖一座小屋,永远住在里面。我打算把小屋盖在树林旁边,而不是树林里面,因为我喜欢从早到晚房间里都有充足的阳光。

我一日三餐可以自己做来吃。以后如果想结婚什么的,我也可以找个和我一样又聋又哑的美丽姑娘。她如果想跟我说话,也得和别人一样,把话写在混帐纸上。结婚后,她可以搬来和我同住。一旦有了孩子,我就把他们送到什么地方藏起来。我会给他们买许许多多的书,亲自教他们读书写字。

这样想着想着,我便兴奋得要命,的确非常兴奋。我知道假装又聋又哑很荒唐,可喜欢这样想。我真打定主意去西部了,接下来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老菲苾告别。因此,我突然间发了疯地直冲过街心,险些儿连命都送掉。因为我想写张便条给她,叫她去什么地方会我,以便我向她道别,同时把她过圣诞节用的钱还她,所以,得去街对面的一家文具店买铅笔和信笺。我打算写好便条就拿着它去她学校,叫校长室里的什么人把便条送给她。我买好纸笔,塞进衣袋,飞快地向她学校奔去。我实在是太兴奋,没法在文具店写便条。我要她赶在回家吃午饭前收到便条,但现在时间已经不多了,因此,走得极快。

我知道她学校在哪里——那是当然的,我小时候也在那儿念书。

到了后,我有种异样的感觉。我本来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记得学校的样子,可一到那儿才发现,里面的一切跟我上学时一模一样,还是那个大操场;操场上仍然到处画着白圈圈,以便赛球什么的;篮球架上光是木板和铁圈,仍然没有网;教室里的光线还是有点儿暗淡;灯泡外面还是装着罩子,球打在上面不会破……一切如旧!我记得清清楚楚。

或许因为休息时间已经过了,而午饭时间还没到,此刻操场上一个人影儿也看不见。一个黑人小孩正向厕所走去,屁股口袋上插着木号牌,证明他已获得上厕所的许可——木号牌跟我们以前用的一模一样。

我身上还冒着汗,但已不像刚才那么厉害了。我走到楼梯边,坐在第一个梯级上,拿出信笺和铅笔写便条。这楼梯也跟我过去上学时一样,有股子气味,就像有人刚在上面撒了泡尿。学校楼梯都有这种气味。不管怎样,我坐在楼梯上写了这张便条:

亲爱的菲苾:

我等不到星期三了,所以,我也许今天下午就要搭别人的车去西部。你要是可以,请在十二点一刻到博物馆艺术馆门边,我在那儿等你。我会把你过圣诞节用的钱还你,我没花掉多少。

你的亲爱的

霍尔顿

学校就在博物馆旁边,她回家吃午饭时总要经过。我知道她准能来找我。

写完便条,我上楼去校长室,想找个人转交给她。我把便条折了十来道,好让人不能随便拆开偷看。在那种混帐学校,你简直没法相信任何人。我知道他们听说我是她哥哥,就会送便条给她。

上楼时,我觉得自己又想吐,只是没吐出来,就地坐了一秒钟,觉得好过了些。我刚坐下去,就看见有人在墙上写了“×你”两个字,差点儿气疯了。我他妈真差点儿气死!我想菲苾和别的小孩子看到后,不知是他妈的什么意思,就会有下流孩子向她们解释,同时把眼睛那么一乜,当然啦……此后的一两天,她们多半会老想着这两个字,甚至会不停嘀咕。我他妈真想把写这两个字的人亲手杀掉。我估计这大概是某个性变态的小混蛋深夜偷偷溜进学校,撒了泡尿什么的后,随手写在墙上的。我开始幻想自己怎样在他写字时将他捉住,怎样揪住他脑袋往墙上撞,撞得他头破血流,直挺挺地死在地上。不过,真碰到时,我并没勇气敢那样做。我知道得很清楚。老实告诉你,我甚至都没勇气把这两个字擦掉。我生怕正在擦时,被哪个教师突然撞见,还以为是我写的。最后,我还是把字擦掉了,然后上楼走进校长办公室。

校长不在,里面只有一个至少一百岁的老太太坐在一架打字机前面。我走过去,对她说我是4-1班学生菲苾·考尔菲德的哥哥,请她把便条送给菲苾。我说这事很重要,因为我母亲病了,没法给菲苾准备午饭,她得跟我在约定地方见面,然后一起去咖啡馆吃饭。老太太十分客气,接过便条,叫隔壁办公室的一位太太给菲苾送去,接着便同我聊起了来。我告诉她,我、还有我兄弟,过去都在这学校念书。

她问我现在在哪里上学,我说潘西。她就说潘西是个非常好的学校。

我即便想纠正她的看法,也没那份力量。再说,她既然认定潘西是个非常好的学校,就让她认定好了,谁也不乐意向那些约莫一百岁的老人灌输新知识。他们不爱听。过了一会儿,我走了。奇怪的是,她竟也向我大声嚷“好运”,跟老斯宾塞在我离开潘西时喊得一模一样。老天!我最恨我一离开什么地方,就有人冲我嚷“好运”!我一听就烦。

我从另一边楼梯下去,又在墙上看到“×你”两个字,又想用手擦掉,可这两个字是用刀子什么的刻上去的,所以,怎么擦也擦不掉。

嗯,这反正是没希望的事。世界上那些“×你”的字太多,哪怕给你一百万年,你大概也连一半都擦不掉。我望了望操场上的大钟,才十一点四十分,离同老菲苾见面的时间还早,还有不少时间可以消磨,可我却没什么地方可去,只得仍向博物馆走去。我想在搭车西去之前,如果能经过某个公用电话间,我或许会跟琴·迦拉格通个电话,可又没那心情。主要是我甚至都不知道她放假回家没有。我径自走到博物馆,在那儿胡乱晃悠。

我正在博物馆大门里面等菲苾,忽然过来两个小孩,问我可否知道木乃伊在哪里。我见那小孩裤子钮扣全没扣上,就向他指出来,他就在站着我面前将钮扣扣上,甚至都不找个隐蔽处,比如电线杆后面什么的,真让我笑痛肚皮。不过,我没笑出声来,因为生怕又吐。

那孩子又问:“喂,木乃伊在哪儿,你知道吗?”

我想逗他们玩一会儿,故意问那孩子:“木乃伊?那是什么东西?”

“你知道。木乃伊就是死了的人,就是葬在粉里的。”

“粉”!真笑死了。他说的是“坟”。

“你们两个怎么不上学呢?”

那孩子说:“今天不上课。”两个孩子里面就他一个人说话。我料到他十有八九是在撒谎,这小杂种!老菲苾来之前,我实在无事可做,就领他们去找展出木乃伊的地方。嘿,我很早就知道木乃伊放在哪里,一找便能找到,可我也有多年没来博物馆了。路上,我问两个孩子:

“你们对木乃伊很感兴趣吗?”

还是那孩子回答:“不错。”

“你那朋友不会说话吗?”

“他不是我朋友,是我弟弟。”

我问:“他会说话吗?”望着那一直不开口说话的孩子,直接问他。

“你到底会不会说话?”

他点着头,说:“当然会。我只是不想说。”

最后,我们走进展出木乃伊的展厅。我问那当哥哥的:“你们知道埃及人怎样埋葬死人吗?”

“不知道。”

“呃,这十分有趣,你们应该知道。他们用布把死人的脸包起来,那布用一种神秘的化学药水浸泡过。这样,尸体可以埋葬几千年而不腐烂。除了埃及人,谁也不懂怎么弄这玩意儿,连现代科学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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