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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进了公园。公园真黑。我在纽约住了整整一辈子,打小就在里面溜冰、骑自行车,像熟悉自己的手背一样熟悉公园,可那天晚上,却费了好大好大的劲儿才找到浅水湖。我知道它位置——就在中央公园南头——可当时却怎么也找不到。我一定是醉得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厉害得多。我越往前走,四周越黑、越阴森可怕,一路上始终不见一个人影。这倒让我很高兴,因为我此刻要是遇到了什么人,准会吓得一下跳到一英里以外去。最后,我还是找到了浅水湖。湖有一部分已经冻了,有一部分还没冻。我围着这个混账湖绕了他妈的整整一周,却哪儿也不见一只鸭子,实际上,还差点掉进湖里。我当时心想,湖里要是有鸭子,或许会在水草里睡觉什么的,就去水草边找,结果不但没找到一只鸭子,还差点儿掉进水里。

后来,我在一张长椅上坐下来,那儿倒不是他妈的太暗,只是我依旧冷得发抖。我头上虽戴着猎人帽,可后脑勺上的头发还是结成了一块块的冰。这倒让我有些担心。我想这样一直坐下去的话,大概会染上肺炎什么的死去,开始想象怎样有几百万个傻瓜蛋来参加我的葬礼。我爷爷从底特律来,他这人有个习惯,只要你跟他一起乘公共汽车,他就会把每条街的号码念给你听;还有那些姑母、姨母们,我有大约五十个姑母、姨母;还有那些混帐堂兄弟、表兄弟们,他们简直就是一群暴民。艾里死的时候,这整整一大帮混帐傻瓜蛋全来了。一个有着极严重口臭的姑母不住说,他躺在那儿看上去多安静啦。这是我哥哥告诉我的。我当时在医院里。我弄伤了手后,就不得不住进医院。嗯,我一直想着自己会染上肺炎死去,为我母亲、父亲难过得要命。特别是我母亲,她至今还对我弟弟艾里的死哀伤不止。我想象着她怎样不知所措地看着我的那些衣服和体育用品。只有一件事还好,我知道她决不会让老菲苾来参加我的混帐葬礼,因为她还是个孩子,年纪太小。接着,我又想到他们整整一帮人怎样把我尸体送到一个混帐公墓里掩埋,墓碑上刻着我名字,四周全是死人。嘿,只要你一死,他们就会真把你安顿得好好的。我要真死了,倒真他妈希望有那么个聪明人最好把我尸体扔在河里什么的,怎么弄都成,就是别送进混帐公墓。你想,星期天人们来看你,把一束束花搁你肚皮上,以及诸如此类的混帐玩意儿,可人死后谁还要花?谁也不会要。

天气好时,我父母常去老艾里的坟墓搁上一束花。我跟他们去过一两次,后来不去了,主要是我不高兴老看他躺在混帐公墓里,四周全是死人和墓碑什么的。有太阳的日子那地方倒还马马虎虎,可太阳只在它想出来的时候才出来。有两次,确确实实有两次,墓地里忽然下起雨来。那真可怕!雨点打在他混帐墓碑上,打在他肚皮上的荒草上,四周到处是雨,所有来公墓凭吊的人都急急忙忙奔向他们的汽车。

就是这一点,让我差点儿发疯。所有的人都能躲进车里舒舒服服地听收音机,然后去什么安乐窝吃晚饭——人人都能这样,除了艾里。这让我受不了。我知道他灵魂早已进了天堂,坟墓里躺着的只是他尸体,可就是受不了。我真希望他不躺在公墓里。可惜你不认识艾里,你要是认识他,就会明白我说这话的意思。

后来,为了不去想肺炎什么的,我就拿出钱来,就着街灯的那点混帐光线数钱。我总共只剩下三张一元的钞票,五个两毛五的和一个一毛的银币。自打离开潘西后,我确实花掉了一大笔钱。我走到浅水湖畔,把那几个两毛五和一毛的银币,对着湖面没结冰的地方直扔出去。我不知道我干吗要这样做,不过的确这样做了。我估计当时我准以为这么一来,就可以不去想肺炎和死亡的事。其实哪有那么便宜。

我开始想我万一染上肺炎死了,老菲苾会有什么样的心情。想这类事当然很孩子气,可我仍禁不住要想。她非常喜欢我,我是说她跟我很要好。一点不假。像这样的事如果真发生了,我想她一定很难受。

嗯,我怎么也摆脱不掉这念头,最后打定主意,决定偷偷溜回家看她一次。我万一真死了,这也算是一次临死诀别。我身边带着房门钥匙。

我决心偷偷溜回家跟她聊会儿天。我当然担心我父母会听见我溜回家,可不管怎样,都要试试,因为我快要死了啊!不过,我最担心的还是我家前门。你只要一开门,那门就叽叽嘎嘎响得要命。这公寓已经很旧了,里面的一切东西都叽叽嘎嘎地响。管公寓的也是个再懒也没有的杂种。

有了这念头,我就他妈的走出公园回家了。家并不远,我一路步行走回去,也不觉得累,甚至连酒意也没了。只是天仍然冷得厉害,四周也没一个人。

这几年来,我最好的运气就是回家时,开电梯的是个我从未见过的新手,那个平时值夜班开电梯的彼得恰好不在。我想如果没撞见我父母,应该能和老菲苾见一面再溜出去,而不至于让人知道我曾回过家。更幸运的是,这个新来的家伙有点儿傻里傻气。我用一种十分随便的声音对他说,我要上狄克斯坦家去。狄克斯坦跟我住同一层楼。

为了不让自己露出任何形迹可疑的地方,我脱掉猎人帽,装作非常匆忙的样子走进电梯。这真是个好得了不得的运气。那新手关上电梯门,准备送我上去。忽然,他转身对我说:“他们正在十四层楼参加舞会,不在家。”

我说:“没关系,我可以等他们一会儿。我是他们的侄儿。”

他傻里傻气地用怀疑的神情望了我一眼,然后说:“朋友,那你最好到休息室去等。”

我说:“很好,那很好。可我的一条腿有点毛病,我得经常让它保持某种固定姿势才行。我想我还是坐在他们家房门前的椅子上等比较好。”

他不明白我他妈的在说什么,哦了一声,送我上楼。嘿,这倒真不错,而且也挺好笑。你只要说些谁也听不懂的话,他们就会俯首听命,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

到了我家那层楼,我一瘸一拐地活像个跛子一样走出电梯,向狄克斯坦家走去,一听到电梯门关上,就掉头奔向我们家。我干得真不错。我现在清醒得很,一点酒意也没有了。我取出房门钥匙悄悄打开门,轻得连一点声音都没有。随后,我非常非常小心地走进房间,把门关上。我真该去当小偷才对。

客厅黑得要命,我自然不敢开灯。我知道我回家了,非常小心,以免碰着什么东西发出声响来。我们家客厅跟别的任何地方都不同,有种奇怪的气味,既不是花草气味,也不是香水气味,我不知道这是股他妈的什么气味,我真不知道,可我知道确实已经回家了。我脱掉大衣想挂在壁橱里,可里面全是衣架,一开橱门就卡嗒卡嗒响个不停,吓得我连衣服都不敢挂了。我向老菲苾房间走去,走得极轻极慢。我知道那个女佣人只有一个耳鼓,听不见我的声音。小时候,她哥哥拿根稻草戳进了她耳朵里。有一次,她对我说,她简直就是个聋子。不过,我父母,尤其是我母亲,耳朵尖得就像只混帐猎狗。老天爷!你就是拿把椅子砸在我父亲脑袋上,他多半也不会醒来,可我母亲不一样,你哪怕是在西伯利亚咳嗽一声,她都能听得见。她神经衰弱得要命,整个晚上有一半时间起床抽烟。因此,经过他们房门时,我走得非常非常的轻,甚至屏住了呼吸。最后,过了那么一个钟头,我终于进了老菲苾房间,可她不在。我忘了我哥哥去好莱坞或别的什么地方时,菲苾总是睡他房间。家里就数这房间最大,里面还有张疯子用的特大书桌,是我哥哥从费拉特费亚的某个酒鬼太太那儿买来的,还有张其大无比的床。那床至少有十英里长十英里宽,我不知道我哥哥是从哪儿买来的,可不管怎样,老菲苾就是喜欢这房间。她总喜欢趁我哥哥不在家时去他房间睡。他也让她睡。你真该瞧瞧她在那张混帐书桌上做功课时的样子。那书桌简直就跟那张床一样大。她做功课时你根本就瞧不见她,可她就是喜欢这类玩意儿。她自己的房间太小,她不喜欢。她说她喜欢铺张。我听了差点儿笑死。老菲苾有什么可铺张的?什么也没有。

嗯,我就这样轻手轻脚地走进我哥哥房间,打开书桌上的灯,一点也没吵醒老菲苾。我注视着她。她脸侧向枕头一边,嘴张得很大,睡得挺香。说来好笑,那些成年人要是睡着了也把嘴张得那么大,那可简直难看极了,但小孩子就不一样。小孩子张大了嘴睡觉,看上去仍挺可爱。他们甚至可以把口水流一枕头。

我绕着房间极轻极轻地走了一圈,观看房中的一切。这时,我心情变了,变得挺舒畅,甚至已不再害怕会染上肺炎什么的了。我心情挺好!老菲苾是个挺爱干净的女孩,睡觉前总是把衣服搁在紧靠着床的那张椅子上。我是说,她不是那种邋遢鬼,不会像别的孩子那样乱扔东西。她穿的那套黄褐色衣服是我母亲在加拿大给她买的,她把它挂在椅背上,把衬衫什么的放在椅中,鞋和袜子整整齐齐地并排放在椅子下面的地板上。鞋是崭新的深褐色鹿皮鞋,跟我脚上穿的一样,但我还从未见过。这双鹿皮鞋跟那套黄褐色衣服配在一起,真漂亮极了!我母亲总爱把她打扮得很漂亮,一点不假。我母亲对某些东西很会鉴赏。她虽然不会买冰鞋之类的玩意儿,可在衣饰方面,还真是个行家。我是说菲苾身上穿的衣服总会让你惊讶得咂舌。一般的小孩子,他们父母尽管非常有钱,可他们穿的衣服却往往难看得没法形容。我真希望你能见见老菲苾穿那套黄褐色衣服时的样儿。我不骗你。

我走到书桌旁坐下,瞧着桌上的那些玩意儿,它们大多是菲苾的学习课本,最上面的一本叫做《算术真好玩》。我打开头一页看了下,见老菲苾在上面写着:

菲苾·威塞菲尔·考尔菲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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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点儿笑死。老天爷,她中间的那个名字本该叫约瑟芬,而不是威塞菲尔,可她不喜欢那名字。我每次见她时,她总给自己找个新名字。算术书下面是地理书,地理书下面是拼法书。她的拼法好极了。

她的每门功课都极好,但拼法最好。拼法书下面是一大堆笔记本。她总有五千本笔记本,你再没见过一个小孩子会有那么多笔记本。我打开最上面的那本一看,见头一页写着:

贝妮丝,休息时请来找我,我要跟你说一些极重要极重要的话。

那一页上就写着这些。下一页写着:

为什么阿拉斯加东南部有那么多罐头厂?

因为那儿有那么多的三文鱼。

为什么那儿有宝贵的森林?

因为那儿的气候合适。

为改善阿拉斯加爱斯基摩人的生活,我们政府做了些什么?

好好地查一下,应付明天的功课!!!

菲苾·威塞菲尔·考尔菲德菲苾·威塞菲尔·考尔菲德菲苾·威塞菲尔·考尔菲德菲苾·威·考尔菲德菲苾·威塞菲尔·考尔菲德女士请你传给舍丽!!!

舍丽说你是人马座可是,你唯一的金牛座在你到我家来时,给你送来了冰鞋没费多大工夫,我就把那本笔记本看完了。我爱看这类玩意儿,我是指孩子的笔记本。孩子们的笔记本真是百看不厌。不管是菲苾的还是别的孩子的,我都可以整天整夜地看下去。随后,我点了支烟来抽,这是最后一支烟了。我那天抽了约莫整整三条烟。最后,我叫醒了她。我不能就在书桌旁坐那么一辈子,而且也很怕父母突然撞进来。

我至少得赶在他们进来之前跟她说声“哈罗”。因此,我把她叫醒了。

她很警醒。我是说你用不着大声嚷嚷什么的,只要往她床上一坐,说声:“菲苾,醒来吧。”她就醒来了。

“霍尔顿!”她醒来后立刻就叫了一声,跟着伸出双臂搂住我脖子,十分热情。我是说就她那个年龄段的孩子来说,算得上够热情的了。

她有时候简直是太热情了。我吻了一下她面颊。她问我什么时候回家的?看得出来,她见到我高兴得要命。

“别说得这么响。你好吗?”

“我挺好。你收到我信没有?我给你写了封五页的……”

“见到了。别这么响。谢谢。”

她给我写了封信,信里谈的全是她要在学校演戏的事,还叫我别在星期五那天跟人订约会,好去看她演出,但我却没来得及回复她。

我问她:“你的戏怎样了?你说那戏叫什么名字来着?”

“《给美国人演出的一场圣诞节好戏》。剧本真糟透了!不过,我演的是最重要的角色:本尼迪克特·阿诺德。戏开始时,我就已经快死了,鬼魂在圣诞前夕进来问我心里是不是觉得很惭愧。你知道,是因为我出卖了自己的国家什么的。我写信给你就是为了这戏。你来不来看?来不来?”她说话时,已直挺挺地坐在床上了,嘿,完全清醒了。她跟你谈这类玩意儿时总是很兴奋。

“我当然来,一定来。”

她说:“但爸爸不能来,他要乘飞机去加利福尼亚。”她只须两秒钟就能完全清醒过来。她坐在,准确地说是握住我一只手跪在床上。

“听着,妈妈说你要星期三才回家,她说的是星期三。”

“我提前离校了。别说得这么响。你会把每个人都吵醒。”

“现在几点钟啦?妈妈说他们要很晚才回来。他们去康涅狄格州参加诺沃克的舞会去了。猜猜我今天中午干了什么啦?看了什么电影?

猜猜看!”

“我不知道。听着,他们可曾说他们打算什么时候……”

“《大夫》!是里斯特基金会放映的特别电影,只放映一天,就今天一天。故事讲的是肯塔基州的一个大夫,在一个不能走路的瘸子的脸上盖了条毯子什么的。后来,他们就把他关进了监牢。真是好看极了。”

“给我一秒钟。他们可曾说打算什么时候……”

“那大夫很替那孩子难受。就为这缘故,他才把毯子盖在她脸上,把她闷死。后来,他们判他无期徒刑,把他关进监牢,可那孩子却常来看他,为他所做的事向他道谢。他原是出于好心才杀的人。他知道自己应该坐牢,因为一个大夫没有资格夺走上帝所创造的生命。我一个同班同学的母亲带我们去看这电影,她叫爱丽丝·霍姆伯格,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整个班上就她一个人……”

“等一秒钟,好不好?我想问你一句话,他们可曾说过他们什么时候回来?”

“没有,估计要很晚才回来。爸爸开了汽车去,说这样可以用不着为火车班次担忧。我们已经在车里装了收音机啦!但妈妈说汽车行驶时,没法听收音机。”

我放下心来,终于不再担心他们会在家里撞见我什么的。我已打定主意,万一真被撞见,就撞见好了。你真该见见老菲苾当时的样儿。

她穿着那套蓝色睡衣,衣领上还绣着红色大象。她是个大象迷。我说:

“那么说来,这电影挺不错,是不是?”

“好看极了!就是爱丽丝感冒了,她母亲老问她难不难受。就在电影演到一半的时候,每次总是演到节骨眼上的时候,她母亲就弯腰伏在她身上,问她是不是不舒服。这真让我受不了。”

我打算把唱片的事告诉她,说:“听着,我给你买了张唱片,但在回家的路上把它跌碎了。我喝醉啦!”从大衣袋里掏出那些碎片来给她看。

她说:“把碎片给我,我在收集碎唱片呢。”抓过那些碎片放进床头柜抽屉里。她真讨人喜欢!

“哥哥回家过圣诞节吗?”

“妈妈说他也许回来,也许不回来,得看情形决定。他好像得呆在好莱坞写一个关于安纳波利斯的电影剧本。”

“安纳波利斯?老天爷!”

“是个恋爱故事什么的。猜猜看,这电影将由谁主演?是哪个电影明星?猜猜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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