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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9章 启程:迷失之城,剑师大赛(1)

奥特斯克,夜幕降临的时候。妖精的旋律,露天酒吧内,一群人正在讨论着什么。这群人,正好就是我们认识的奥特斯克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人。

“你不认为这样留下我们有些不妥么?”劳伦斯问圣,语气中没有一点生疏。看来,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劳伦斯和这些人彻底的熟络了起来。一开始,维系他们在一起的还是护送劳伦斯到达奥特斯克的报酬,以及不忍心将一个女孩子留在蛮荒之地的同情与怜惜。结果到达奥特斯克之后,劳伦斯给出了报酬却没有离开的意思,然而众人也没有谁说让劳伦斯离开,所以就一直呆在了一起,一直到现在,劳伦斯俨然把自己当成了这个团队的一份子。事实上,谁能说她不是这个团队的一份子呢?

“这当然不是留下你们,我知道莫的实力,足够在剑师大赛上坚持到我回来了。我之所以离开,其实只是因为我不想看剥夺了我参赛资格的剑师大赛。”圣略微有些黯然。听到圣这么说,其他人也就不好再说什么。毕竟,那段倒霉的经历所有人都还记忆犹新,那个卑鄙的家伙用下三滥的伎俩让圣被取消了参加剑师大赛的资格。

“可是我们……”沙加想说什么,不过没有说出来。她想说的是我们没有你怎么办。话即将说出口,沙加就感觉到不应该对这个男孩子依赖太强。毕竟,圣并没有义务保护他们,而他们自然也没权利阻止圣做他自己想做的事情。加上,青年剑师大赛给圣的感觉实在是太龌龊了,他不想留在这里也情有可原。只是,他们不想让圣离开,仅此而已。

圣自然知道沙加想要说什么,满是宠溺的摸了摸沙加的脸:“在你需要我的时候,我一定会回来。拉钩。”说着,伸出了自己的小拇指。拉钩这个约定的方式按理说只应该属于小孩子,那些不知道誓言为何物的小孩子才会用这种方式以确定承诺。但是看到这两个接近成年人的少年少女用这种方式立下约定,在座的人没有感觉到一点的不妥。

沙加强颜欢笑,伸出了自己的小拇指。小拇指勾起来,拳面紧贴,大拇指印在一起,两个人用这种幼稚的方式立下了他们的约定。气氛有点伤感,所有的人都能感觉到这份掩藏在幼稚之下的浪漫,很识相的没有说什么,甚至连但丁。不得不说,没有了罗杰,气氛就不容易改写,不管是严峻的气氛,还是现在浪漫的有些伤感的气氛。

“答应我,在我需要的时候你一定会出现在我面前。”

“嗯,我答应你。在你需要我的时候,我一定出现在你面前。”

“拉钩了,不许耍赖。”

“嗯。”

紧跟在这几句话之后的,是沙加潸然而下的泪水。沙加之所以哭泣,并不是因为圣要离开,而是这个承诺。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那么一根牵动着泪腺的弦,或许并不知道这根弦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触动这根弦需要什么因素,但是一旦有那么一句话,一句平平常常的话在你听到之后,心中的弦会莫名的被拨动,然后泪水不受控制就要夺眶而出。

没人知道这根弦为什么存在,而那些平淡无奇的话为什么能够触动这根弦,但是有过这样体验的人都不会质疑这根弦的存在。而拨动你心里那根弦的,或许是一句歌词,或许是一句话;或许你已经发现,或许还没有。不过我想说的是,总有那么一句话会不经意间的让你的眼眶湿润。不需要任何前奏,也不需要任何场景的铺垫,只是一句话,就能让你潸然泪下。

沉默了一会,大家都看着这两个人不说话。大概是沙加感觉到自己再也无法承受这种目光了,松开手笑了笑,如果挂着泪水的嘴角上扬这个动作也能被称为笑的话:“又不是生离死别,干吗弄得这么煽情呢。圣也说了,这是为了完成那个A级任务,所以我提议,我们来预祝圣完美地完成这个任务。”说完,举起了面前的酒杯。

沙加说的确实有道理,或者说确实没错,不过只是离开几天而已,这群人没理由跟着沙加一起伤感。更多的,应该是对圣这一次的小旅行给出祝福吧。所以,都举起了自己的酒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玫瑰之泪佣兵团的女孩子们整日跟他们呆在一起也没有一个人感觉到奇怪。或许和劳伦斯一样,后来被这个团队感染了,也就不会想要离开了。现在呢,这四个女孩举着自己的酒杯,带着微微有些不舍的表情看着圣。

不得不说,之所以能够让这些个女孩子留下,莫的作用不可小觑。但是,圣同样如此。或许一开始圣给这些女孩的感觉只是有些自负,有点聪明的富家执跨,她们倒不是不能和圣呆在一起,只是那样的目的单纯地出于想要找个好乘凉的大树。但是经过了寻宝之路,圣给她们的感觉就不一样了,这个男孩子,不单单只是有些自负和聪明吧。在他的身上,能够明显的感觉到一种值得依赖的情感,或者也可以说成是凝聚力。

而对于圣感想最大的,应该就是吉吉了。记得在皇后街道的那一晚,面对上被吉吉自己成为奇迹之子的双色瞳少年,曾经有一个这样的小动作我想没几个人注意到。那就是双色瞳少年为了那个宝箱之内的东西大开杀戒,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然后,吉吉企图唤醒这个双色瞳少年,可是却被彻彻底底的伤到了,双色瞳少年竟然对着她说出了威胁的话。就在这个时候,圣下意识的把吉吉往身后拦了一下,自己当在双色瞳少年的面前。

所以,吉吉对圣有点异样的感情也就可以理解了。毕竟,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就能够引起一个人的改观。记得有一个这样的故事,虽然放在这里强调这句话有些不合适,不过多少还是有些沾边的,希望你们能够理解其中的用意。这个故事叫,多看了一眼。

有一个记者,或者作家,具体是什么职业我忘记了,不过不影响故事的情节。他有一次处于工作需要去外面,来到了一个安静的小村庄。这里真的很美,他的工作也很顺利地完成了。不过,在即将离开这个村庄的时候,一个人将他对这个村庄的看法全部改变了,至少是这个村庄里的人的看法,全部改变了。

这是一个农民,坐在椅子上两只手挥舞着锄头,好像是在弄马铃薯。在旁边,还放着一本打开一般的书,费力的锄着地。可以想象么?一个甚至连干活都不愿意站起身子来的懒蛋,竟然是这个美丽村庄的居民。即便是这个人只是看到了他的背影,但是也完全能够联想出这个懒汉的形象,一脸浓密的胡茬,衣服也是好几天没洗,远远地就能闻到一种名叫懒惰的臭味。这个人,让作家对于这个村庄的看法大为改观。他不知道,拥有这样懒蛋的村庄为什么还能如此美丽。

回去,一定要把这个人写下来,最好还是能拍一张照片以证明自己所言非虚(我并不知道他的职业,拍照片这个只是根据记者的职业临时想出来的)。因为走在路上作家就一直在想,没有停下脚步。这个时候,他想起来拍照片的时候,已经走到了这个懒汉的侧面。不过这也没关系,如果可以的话把正面拍下来不是更好么。于是,作家转身,对着这个懒汉举起了相机,甚至连文章题目都想好了,打破吉尼斯纪录的懒汉(额,这个是自己附加的部分)。

但是,当作家再一次看向这个懒汉的时候,已经调整好焦距的相机却没有按下去。因为从现在这个角度,能够看到这个懒汉,或者说这个农民之所以这么懒得原因。这个甚至连锄地都要坐在椅子上的懒汉,只有一条腿。刚刚因为角度的关系,作家并不能看到这个农民只有一条腿,所以先入为主的认为这是一个超级懒汉。但是现在……作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回去之后,作家还是把这个农民写了下来,或许是出于对自己承诺的负责吧。不过标题换了,并不是打破吉尼斯纪录的懒汉,而是多看了一眼。在文章的结尾,作家写道:感谢上帝,我有多看了一眼。一个干活都不愿意站起身的懒汉,在我多看了一眼之后就变成了一个自强不息,不肯向命运低头的可敬老人。

是不是很戏剧?多看了一眼,竟然会有这么大的反差。在这里想说的就是,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哪怕是多看了一眼,就能让一个人的形象在你心目中完全的颠覆。这个作家多看了一眼,一个可敬的老人就取代了一个超级懒汉。而圣把愣神的吉吉往身后推了推,就让吉吉心中的一个富家执跨变成了一个有责任心的凝聚力少年。

“祝你,一路顺风。”几个女孩子对圣举起了酒杯,碰过之后一仰而尽。连女孩子们都这么豪爽,即便圣本人再不喜欢喝酒,也不得不舍命陪君子了。尽管,圣的是酒,可是这些女孩们酒杯里的仅仅是果汁。

几个女孩子后面的是莫,这个圣从小长到大的朋友。对于皇后街道那晚发生的事,莫一直心有愧疚,一直想找个机会补偿一下,但一直都没有。现在他走不开,所能做的就是送给圣一个祝福吧。“加油,要长得更高。”

“嗯。”清脆的碰杯声,然后就是豪放的一口闷。

长得更高,这是诺雷迪给他们的期待。身为这两个人的剑术老师,圣和莫自然都知道那个让天变低的方法,也就是需要自己长得更高。所以,两个人都用这句话来代替希望取得长足的进步。这也是诺雷迪把这个故事告诉他们两个的原因吧,让他们有一个努力的方向。

接下来是麦瑞亚。这个女孩虽然是这群人中资历最短的,不过根据她的故事,她确是这群人中认识圣最早的,也是时间最长的,尽管这段时间圣本人并不记得。刚刚看到圣和沙加两个旁若无人的拉钩,她心里有种异样的感觉。并不是嫉妒,而是一种……怜悯吧。至于到底是在怜悯什么,是这段感情,还是这个方式,或者别的什么,我们就无从所知了。

“一路顺风。”淡淡的一句话,然后杯中酒一饮而尽。和其他女孩子不同,麦瑞亚的酒杯里可是货真价实的酒,并不是果汁。女孩子们用果汁圣都要干杯,那如果换成是酒呢?那就更加没理由推脱了吧。即便,圣真的很反感喝酒。

下面一个是帝,举起手里的酒杯刚准备说话,已经喝了三杯酒摇摇欲坠的圣伸出手阻止了帝继续说下去:“你别忙,我要告诉你一个消息。那就是,明天你要和我一起走。”

一句话,让帝的酒杯愣在的半空。一起走?他是什么意思?喝高了么?也来不及等圣的解释了,因为这个基本没量的家伙在说完这句话之后就扑通一声趴在地上不省人事。额,这个家伙原来也有弱点啊,酒精白痴。看到圣用这么可笑的方式第一次昏倒,其他人都忍不住一阵大笑。确实,圣给他们的感觉太强势了,不管是在死亡峡谷面对贪婪的地精;或是在半兽人营地面对嗜血罗格;又或者寻宝之路上面对勒高克;最后的宝箱之战面对双色瞳少年,圣所表现出的强势让他们不自觉地有一种差距。加上圣贵为子爵,他们只是平民,这种差距无疑会拉得更大。似乎,他们和圣不是一片大陆上的人。

不过,圣的这个行为却缩短了这个差距。原来,这个强势的家伙还有这样的一个弱点啊,原来,自己和他比起来还是有长处的。不过不管怎么说,在圣昏倒之后,这群人搞清楚了一个道理。自己和他,还是同一片大陆上的人。

“真逊。”但丁看都不看倒在地上的圣一眼,晃着杯中的酒,两只脚高高地翘在一张没有人的椅子靠背上。对于但丁这个坐没坐相的家伙,这群人都已经习惯了。况且,我们这片的科研已经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要有事没事高抬贵脚。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把脚抬高到高于自己心脏的位置,有利于腿脚部分的血液循环。当然,这个高抬贵脚是要在不影响形象的前提下。不过,但丁这个家伙,有形象的概念么?如果有,他就不会在这里坐没坐相了。

七手八脚的把圣抬回到他的房间,然后继续下来在这个酒桌上聊天,或者干点什么。这是他们到达奥特斯克以来的一贯行为,总会有那么几个人拖到接近凌晨的时候,才从露天酒吧离开。毕竟,他们正是疯玩的年纪,在这个年纪你还能要求他们怎么样呢?毕竟,在这片大陆上上学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不管就读什么学校。所以,十六七岁的孩子们已经踏入社会是一个非常普遍的事情。在这片大陆上,还意识不到知识的重要性。

果然,这一次又是在二十三点五十五分,这几个人才恋恋不舍的离开,回到自己的房间睡觉。如果旁边那桌的人不是走得这么早,我想他们一定不会感觉到偌大的露天酒吧就只有他们一桌的孤独感,从而在这里逗留更长的时间。

然后呢,在酒精的刺激下,圣很自然的就睡过了头。等到圣睁开迷茫的眼睛,已经是八点零五分了。晃了晃还有点沉重的头,圣伸了个懒腰。八点零五,自己竟然起得这么晚。算了,起来就起来吧,尽管还有点昏昏沉沉的,相信洗把脸就可以冲掉这些疲倦的泡沫了。

刚刚洗到一半,疲倦泡沫还没有完全冲掉的时候,圣的表情慢慢地变得严肃了。“八点零五……去寻找迷失之城的时间是……早上八点……我迟到了!”胡乱地将脸上的泡沫擦掉,圣甚至来不及吃早饭就拖着眼角还留着一些奇特物质的帝跑出了妖精的旋律。

喝酒误事!这句话虽然没人说过,但是圣还是创造出来了。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竟然喝酒了,而且因此迟到了!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等自己,这能怪谁呢?自己吧。意志力不坚定,最后导致了这么一个结果。如果赶不上这支队伍,圣才郁闷,不单单信誉出问题了,而且还要在奥特斯克城里无聊一个星期。于是,在宁静安详的奥特城的早上,两个极速狂奔的身影引来了无数过往行人诧异的目光。

另外一边,佣兵酒吧,一群整装待发的人脸上都挂着一副不耐烦的表情。昨天那个魔法师,法希,今天大牌的选择了迟到。魔法师,关键时候都靠不住,这是所有人的想法,甚至包括这支队伍中的另外一个魔法师,费恩都这么想。那个手握地图的人第三次询问一袭黑衣的真正的任务猎手:“老大,我们走吧?那小子准是害怕,不敢来了。”

“你胡说!法希才不是害怕呢!”奥特斯克图书馆的女孩子,艾米很不满意别人在背后这样诽谤这个命运之神赐予自己的男人,所以严厉的反驳道。不过,她也没有什么证据,只是自己的直觉,所以就没有把理由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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