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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每当变幻时,便知时光去(3)

我见过周所有的朋友和亲属。这应该算是一种承认。虽然后来这只是一种惯性,我并未真正想过融入他的生活。春季他会寄送雨前茶给我爸,秋天寄山核桃。我回家的话,就带山参给他。这种沟通很理所应当,也很苍白。周的外婆住在附近的村庄里,老得搞不清年龄,穿着斜襟水蓝小袄,肥大的藏青裤子,睡张爱玲小说里才有的木床,每天都在不停劳作,很少说话。伊很宠爱周,每次都包山大的南瓜馅儿饺子给我们。我们各捧了碗站在院子里吃,一边逗弄小猫小狗,伊就搬了小木凳子坐在一旁看我们笑。那个村子,大概是叫作汪村,印象有些模糊。

冬天去周家过年,大雪里走了两小时的盘山路,筋疲力尽。我走在前面,先进了周外婆的院子。伊早收到我们要来的消息,正在和面。耳朵到底有点儿背了,没听见我敲门走进来,一回身才见了我,很疑惑又很惊喜。她叫了我的名字,声音轻轻的,有点儿怯怯。我还愣愣地站在院子里,周牵了我的手,带我进门。

后来,周跟我说,外婆这几年记性很差了,什么也记不得,怎么一下子就记住了你的名字?

有一个夏天的晚上,周的父母、我、周四人吃过了饭,天倏忽阴沉得可怕。周的父母闩了门,把中堂的灯点亮。四人坐在竹床上聊天。不一会儿,下起大雨来。雨点啪嗒啪嗒,停电了。周的妈妈不知从哪儿摸出两根蜡烛,插在中堂供桌上的两个烛台上。我有点儿不安。果然他们又开始说家乡话,我一句不懂。无聊地坐在竹床边沿,晃着腿。不一会儿,周跟我说,爸妈说,会给咱们在城里买房子结婚,让我们别着急。我对他们笑笑。周的父亲开始用笨拙的普通话安抚我:“都会有的,不要着急,不要着急……”我只是说:“我没有着急啊……”

晚饭时老钟头儿问我:“你现在咋不做饭了?我闺女做菜真是不错。”

在周家,我用土灶给全家人做饭,周帮厨。每一家都用双人床那么大的竹编平底篓子晒了满院子的辣椒、萝卜、黄瓜,烧菜之前抓一把在手里,油热了,唰一下扔进去,刺眼睛的辣香随着油嗞嗞地溢出来……下地干了一天活儿的周的父母回来,把草帽、靴子都扔在一边,坐在中堂乘凉。我用土灶蒸饭,周把木桌搬到院子里,吃饭。

我大概听得懂一点儿他们的话,吃饭的时候,邻居和亲戚经过,周的妈妈会说这饭是我烧的,于是大家都称赞我“真能做”,又说“菜好香”。晚上,似是全村人都围在周家中堂里打麻将,而周背了两个电箱去河里电鱼给我吃。我说要帮忙,周不许,说水里有蛇。他自己电鱼,再用网捞了,放在篓子里,一直到天色黑得看不见才回家。

有一个晚上,很黑,很多人围在河边看周电鱼,我始终在岸边跟着他走,不知不觉就下了水。周突然大叫,让我后退,我吓傻在原地,岸边人纷纷把手电的光聚在我脚下——那儿的确有一条蛇,不过被光照了,等我看见时,已经灰溜溜逃得只见尾巴。周拉了我的手,气急败坏,用他的家乡话喋喋不休了一通,我一句也不懂,可岸边的人都笑。

还是去年年底的时候,周在QQ上跟我说他去了绍兴,照片传到空间里,让我去踩踩。我一直没去,也没有回复他。昨天闲来无事,去看了,感觉复杂。照片上那个人,因为曾经极其熟悉,现在看来,反倒十分陌生。甚至……甚至那种曾经魂牵梦萦的帅气,而今也全成了生涩的隔阂。是的,我也不用避讳自己的内心。

故人的意义,在于让你记忆自己。不再有感情,也没有放不下,单单是该记得自己的来路,因此无须再见到具体的形态。现在他们或许成为他们该成为的模样,或许没有,都不再与我有关。而故事的意义,在于无论你做何感想,都已经过去。

纸上得来终觉浅

每个人的一生都有很难熬的时刻,无论你在这之前或之后多么春风得意。老天爷大概只在这件事上非常之兼顾公平,童叟无欺。

前几天聊起童年往事,我很久没有去回忆住在郊区,公交车都没一班,大雪齐膝的时候,天还乌黑就推着自行车出来,一个冬天无数次摔在冰上,身上常常是青一块紫一块也懒得喊疼的那些年……全家人苦熬苦修,上有老人病危,下有我这个瘪犊子娃娃升学考试,人到中年的爹娘每天疲于奔命,狼狈不堪。

然而毕竟是越来越好了。我高考之后去南方上学,父母的一次结婚纪念日,老钟头儿借了一辆自行车载着我娘去了家附近的饭店庆祝。他举起酒杯,对妻子说:“得是多傻的女人,跟着没什么能耐的我,风风雨雨二十年……给我一个家,给我一个好孩子。”后来我娘跟我说起那一天的情景,眼圈总是红红的。

有些话憋在心里几十年,大概百转千回,可表达出来还是显得矫情和轻巧。在我这样的年纪,很多话说出来未必太早了些,但我还是想说:虽然也有诸般踌躇不决,虽然难免心生恨意,虽然性格里戾气横行,压不住说出些撮火伤人的话,可每在抉择时刻,第一件事总是将心摆摆正。两人在一起,既然分享的时候你都在,分担的时候也就该在;既然一起笑的时候你曾经笃定选择,那么不巧这天果真要一起哭,也不该弃他一人而去。如果做不到这点,干吗在一起,又何谈在一起?倒是下了床,给了钱,拍拍屁股走人,更干脆也更干净些。

女人和女人,男人和男人,究竟有多大不同?为什么你跟定了这一个,而不是那一个?还不是一样的琐碎生活,一样的性别劣根,一样的归于平淡,甚至彼此厌恶?能够对对方的苦难感同身受,且乐于感同身受、同舟共济,而不是只贪图他或她的一段好年华——这是我所成长的家庭教给我的,所谓感情,所谓婚姻。

万水千山走遍

晚上窝在办公室赶完了一篇稿,手机突然响了,是朋友问我一些关于工作的问题,不是职业性的咨询,只是“你帮我想想”的那种提问。咬紧嘴唇,不知该如何作答。

很多时候我们孤立无援,并且不能因此责怪他人。在决策上和行动上依赖任何一个他人的愿望都是徒劳无益的,归根结底人要靠自己,这跟爱不爱无关。

我本来是个对钱毫无概念的人,赚钱花钱就像石子儿扔在水里,毫无目的和后续。这种状态持续了好多年。后来我觉得500万才叫钱,其他都是浮云。突然有一天我意识到,钱的重要就在于500万是钱,5万是钱,1万是钱,1000块是钱,100块是钱,10块是钱,1块也是钱。成年人对钱没概念基本等同于对自己和他人的犯罪。这一惊非同小可——这种认知的建立比任何仪式都更像成人礼。

跟对钱的认知一样,我曾是个骨子里极其倔强基本不听任何劝告的人,因此成为一个早熟早慧和晚熟迟钝的矛盾体。在作为我24岁生日礼物的文章里,林阿鲁曾经这样描述我:“我知道她跟这个世界打过仗,并将继续战斗下去。”人就是在一次次天人交战中变了样儿,从刑天成为西西弗斯。

每天夜里在马路边等绿灯的我都一脸严肃的茫然,今晚我幻想如果有个女儿,我会想跟她说些什么。答案是这样一段话:你会有很长一段时间坚信一定要嫁给一个你挚爱的人,然后你伤痕累累仿佛离爱情越来越远。如果你的感情终于面对两难,妈妈希望你选择那个足够爱你、关注你的人,这样你会轻松得多。虽然是否“足够”只能由你自己来衡量,虽然轻松未必等同于幸福。

情浓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对自己,也对他,并不值得标榜。在两个人的相处中,唯一值得标榜的是“刚刚好”,因为默契的恰到好处几乎是不可求的,大多数时间要依靠宽宏和忍耐。值得庆幸的是现在还远没到总结陈词的时候,因为未知,薛定谔的猫儿们无所畏惧。

《蓝宇》里有一句台词:“这辈子不后悔,下辈子决不这样过。”

酒精是我最大的放肆

有人喝大了跑到领导办公室去撒疯,有人要跟老婆离婚,有人打电话把情人叫来作陪,有人锲而不舍谈着人生理想,有人吐了。我接起电话,是兼职的杂志打来的,强作镇定说着“一、二、三、四”的修改准则……不知道什么时候,场子里就剩下我跟一个可靠的大哥,于是穿上外套准备被送回家。

一笑二闹三哭,酒醉过程悉数上演,后来索性在出租车后座上横躺过去,大哥在副驾驶位焦急地等待我指路。头很重,好在我还是能说清楚在哪儿转弯——喝大了就赶紧回家,或者赶紧找个信得过的人,赖上他,让他送我回家——这是我的原则。

早上起来——其实已经起不来了,反正努力起来,洗漱化妆,又一头栽回床上,接着睡。到中午勉强爬起来,甩掉一头陆离的怪梦,上班。

中午没吃饭,也没休息,又接到电话说外审的事,好嘛,看来那个电话不是梦里接的。网时断时续,我的脑袋也时而清楚,时而迷糊。大家都去吃午饭,屋里安静极了,何况今天还是近半个月以来难得的一个晴天,我甚至都有点儿高兴了。

酒精特别能激发我的能量,像化妆一样,本来扁平的五官刷两下就立体了;酒精也放大我的感官感受,喜怒哀乐瞬间就大了好几号。我唱啊蹦啊哭啊笑啊,怎么就那么高兴,怎么就那么难过。

几年前跟一个前任讨论写作,他说写作者需要强大的“性能”。这论调有点儿弗洛伊德的色彩。那时候我年纪小,不太懂什么叫性能。现在我好像没那么小了,不过相对于性能,我体会更多的是酒精给我的身体和大脑带来的潮汐一样忽高忽低的冲击。每次坐在桌前像煞有介事地举杯,我都像窥破了一场奸情,和酝酿奸情的那颗女人的祸心。

诗人们酗酒、抽大麻、过淫靡不羁的人生……读八卦历史书的时候,眼睛总能触碰到这些令人极想一探究竟的字眼。我无法真正走进那样的生活,但我能理解那样的诉求。在一篇文章里读到,性高潮是人的神性闪现的瞬间。我突然明白为什么我这种几乎没有癖好的人会贪酒。我是个骨子里非常非常传统,传统到有些迟钝的人,酒是我最大的放肆。对人,我没有一个天生放松的、敞开的身体,但我愿意让酒精在我的身体里攻城略地。

我笑我的得,我哭我的失,我在不得已里唱啊跳啊,大声告诉我爱的人我很爱他,告诉我恨的人我已离去,这是我前所未有的大自在。我知道酒后的我会变得很不可爱,让人头疼。我在身边望着我穷形尽相,多么想让我哭倒在我怀里,告诉我:我多么希望你获得真正的快乐。

每当变幻时,便知时光去

前几天无意中看到编辑室的姑娘在看《老友记》,问她之前是否看过。她说没有,不晓得哪里有全十季的。我说搜狐视频有,不过你也可以拿移动硬盘来,我有。

文件大,一时半会儿拷不完。我着急出去办事,告诉她拷完帮我关上电脑,说完就匆匆走了。一个多小时后,在外收到她的短信:三儿,拷完了,电脑已关,thankyou!

晚上回家,第N次从第一季看起。菲比和莫妮卡劝逃婚出来做了咖啡厅服务员的瑞秋不要低沉,终有一天她会找到自己的魔豆,“magicbeans”。瑞秋反问:“如果我找到的不是魔豆呢?如果只是颗平常的豆子呢?”

10年里,莫妮卡当上了餐厅的大厨,成了钱德勒的佳妻;钱德勒从面目模糊的职业里脱离出来,有一种人到中年的志得意满。他们买了标示中产阶级的城郊白房子,看起来跟任何一对美国夫妇没什么分别,除了这栋白房子里“怎么会没有乔伊的房间呢”。菲比嫁了最想嫁的人,终于有了属于她自己的亲人。罗斯继续认真恋爱,也认认真真被伤害,众望所归地又与瑞秋走到一起。那个年纪最小、最傻大姐的瑞秋,那个担心自己找不到“magicbeans”的富家女,成了个十分称职的单身妈妈,在职场打拼出了自己的天地。

这部剧集从19岁开始,反反复复,陪我走过了10年。每次看,感受都不相同。10年了,你找到自己的“magicbeans”了吗?如果还没找到,你还坚持吗?如果找到了,你悉心浇灌它了吗?

王小波20年后见到儿时的朋友,被大家起哄“说几句”,痛饮之后,他只问了一句:“你们好吗?”

你们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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