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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豺狼大战(1)

阴云笼罩在埃蒂斯红豺群上空。

日曲卡山麓来了一群狼。这群狼大约有八九匹,由一匹背脊漆黑肚皮土黄的大花狼率领。埃蒂斯山谷从未有过狼。谁也弄不清这些狼是从什么地方迁徙过来的,也许是古戛纳河谷大狼群生存环境太拥挤了,分化出来的支系,类似开拓疆域的探险队;也许它们过去在遥远的古戛纳河上游生活,那儿的参天古树被两足直立的人类砍倒,大片草原被犁铧耕翻,对动物来说,失去了森林和草原,就是失去了生存的依托,只好四处流浪,这小群狼就流落到日曲卡山麓来了。

狼、豺、狗亘古时代是一家,后来才逐渐分化成不同种族的。狼和豺外貌有点相似,都是尖嘴尖耳外加一条大尾巴,都有尖利的犬牙和倒卷如铁钩的尖爪,食谱也基本相同,都喜猎美味的鹿、獐、鸡、羊、兔;狼和豺都是具有群体意识的动物,社会形态大同小异,都是一雌一雄配偶式家庭,若干个家庭纠集成一个群体;豺群和狼群都由一匹强壮的雄性担任首领,都有随时可浮动的等级制度;在狩猎方式上,也相差无几,都擅长发挥群体优势,都以奔袭为主要捕猎手段,以噬喉为主要猎杀方式。难怪在人类字典里,要把这两种动物拼合成一个拆不散的词:豺狼。

生存竞争有这么一条规律:生活习性越相近的物种越容易爆发争斗。

豺和狼在大自然这条食物链中所处的位置大体相同,向森林草原索取的是同一张食品单。在有限的食物资源面前,生存竞争是免不了的。可以说哪方土地有豺便没狼,有狼便没豺。虽然人类自作聪明地把豺狼拼合成一个拆不散的词,但事实上豺和狼共同拥有一块草原或一座森林的现象是十分罕见的。

埃蒂斯红豺群很快便尝到了狼群的厉害。

这真是一群标准强盗,超级土匪。豺群刚刚猎杀了一头马鹿,还没来得及开膛破腹呢,该死的大花狼就率领它的臣民嗅着血腥味找来了。狼们蛮不讲理地扑上来,狂嗥乱咬,把饥肠辘辘的豺撵开,围着马鹿大吃大嚼,那得意劲儿,仿佛是谁在请它们吃公费宴席。

豺们辛辛苦苦捕获的猎物倒被狼享用了,这等于被抢了饭碗,当然不肯罢休,免不了会发生冲突。

豺和狼有许多共同之处,当然也有许多明显的差异,最大的差异是豺的身体没有狼高大雄伟,最瘦小的母狼也比最强壮的公豺高出整整一个肩胛。假如有位办事粗枝大叶的外星球观察家用激光望远镜粗略地比较一下地球上的豺和狼,恐怕很难不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豺是缩小的狼。假如一匹豺和一匹狼单独较量,豺绝不是狼的对手。当然,在险恶的丛林里,力量并不完全取决于骨骼的尺寸肌肉的强韧和爪牙的锋利;体格虽然是力量的基础,却并非是唯一的决定因素。更起关键作用的是智慧,是发达的头脑。豺之所以敢把力大无比的野牛和性格暴躁的野猪也列入自己的食谱,凭的就是智慧的力量。

遗憾的是,豺体力比不上狼,智力也不占上风。据人类科学家在实验室解剖后发现,豺脑和狼脑脑回的构造大同小异,脑容量也不差上下。

可以这么说,豺所掌握的所有狩猎艺术,如蜂拥而上,突然袭击,半途埋伏,声东击西,分割包围,各个击破等等招数,狼也都会,并有相应的对付办法。即使是豺最绝的一招,抠肛门捅屁股眼,在狼身上也展不开威力。狼没等豺扑到自己背上,早就扭转狼腰用尖嘴厉牙对付偷袭者了;即使面前有一匹豺正在纠缠不清,狼无法扭身用牙齿去对付来自背后想抠肛门的豺,狼也会十分机敏地在豺扑到自己背上的一瞬间,突然尥蹶子用强劲的后腿把背上的豺踢开,或者猛地在地上翻个滚,来个兔子蹬鹰的架势,把企图抠肛门的豺蹬得血痕累累。

这真是比魔鬼更魔鬼的狼群。

几次争食冲突,埃蒂斯红豺群不仅没占到什么便宜,还吃了亏,有两匹公豺被狼咬伤了。

他妈的大自然,既造化出豺,又何必再造化出狼呢!

这是埃蒂斯红豺群夏索尔豺王发自内心的感慨。

硬的不行,就来软的。豺王夏索尔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转而采取逃避政策,远远嗅到狼的气味,赶快率领豺群撤离;每次狩猎前,先观察嗅闻侦听,证实附近没有狼,这才动手,咬死猎物后,尽量争时间抢速度在极短的时间里把猎物撕碎嚼烂吞进肚去,狼群嗅觉再灵敏,行动再神速,闻讯赶来也只有捡食残剩的骨渣和皮囊了;即使到手的猎物被狼群半路抢劫了去,也忍气吞声,权当被贪心的儿子抢食了。

夏索尔心里抱有一种侥幸的想法,这群恶狼是日卡山麓的匆匆过客,暂时逗留一阵,很快就会迁居到别的地方去的。对付不受欢迎的客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不予理睬,用冷漠代替热战,狼群自觉没趣,就会离开,埃蒂斯红豺群就不战而胜,万事大吉了。

夏索尔对狼群之所以采取这样的对策,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按埃蒂斯红豺群祖辈传下来的规矩,面对强敌,豺王责无旁贷地要挺身而出去战斗。豺群不像人群,人群的现代首领可以躲在地下室防空洞或远离战场的指挥所指挥战斗,可以一面饮酒品茗,一面发布战斗命令,既潇洒又安全;自己的身体不直接与敌手接触,即使有死亡,死神也是先光顾了许多臣民后才最后光顾首领自己;豺王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必须面对面与顽敌较量,假如对手强大,很可能第一个负伤第一个流血第一个倒霉的就是豺王自己。一旦被打败,悲惨的结局可想而知;即使侥幸打赢了,它夏索尔也难免受伤,觊觎王位的大公豺就会乘虚而入取而代之。谁愿意拿自己的性命去开玩笑,谁愿意在一场还无法预卜胜负的较量中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当赌注随意压上去呢。因此,妥协还是搏杀,它选择了妥协。

从概率学上说,丛林里野生动物之间发生的流血冲突事件比人类社会发生的流血冲突事件要少得多。有一种理论认为,假如人类社会能形成这样一条法规,凡首领都要身先士卒冲锋陷阵,将领要和士兵冒同等的生命危险,战争起码要减少三分之二。

言归正传,豺王夏索尔一厢情愿的美丽的幻想很快就像肥皂泡似的破灭了。十几天过去了,狼群不仅没迁徙,还在雪线下向阳的山坡上寻找冬暖夏凉的洞穴,一家一户住了进去,瞧这阵势,是要安营扎寨落地生根在日曲卡山麓永远定居了。这还不算,狼群竟然嗅着气味寻找足迹追撵埃蒂斯红豺群,明目张胆地进行挑衅。大花狼的意图十分明显,要把豺群赶出日曲卡山麓,把这片食物丰盛的土地占为己有。赤裸裸的弱肉强食,连和平共处的原则也不讲了。埃蒂斯红豺群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岂肯轻易相让。领土权就是生存权,当然不能等闲视之。

再也不能装聋作哑了,豺王夏索尔想,这时它如果再无所作为,一味望风披靡,让狼群得寸进尺,不仅埃蒂斯红豺群赖以生存的领地将丧失殆尽,它的威信也会一落千丈,成为众豺眼中平庸胆怯不能在危难时刻庇佑臣民的无能的豺王,豺王的地位也就岌岌可危了。

它只好硬着头皮麻起胆子来同狼群决一雌雄了。

战场就在弯曲的雪线下一片白杨树林里,秋风萧瑟,地上铺满了一层枯黄的叶子。豺群散成三角形,豺王夏索尔在最前列,第二梯队是年轻力壮的大公豺,最后面是母豺和幼豺,红彤彤一片,向狼群压过去。

好一场恶战,树梢的鸟儿都逃匿到远方去了。

大花狼嗥叫着向夏索尔扑来,狼王和豺王扭成一团在地上翻滚,枯叶被压得沙沙嚓嚓响,碾成粉末状。夏索尔假如对付一匹普通的草狼,或许还能凭借着豺王的胆魄和智慧,意志和经验,与对方咬个平手。恼火的是,自己面对的是狼中豪杰,狼毛亮得像彩釉,嘴吻尖得像锥子,犬牙白森森泛着冷光。双方的爪牙还没碰撞,夏索尔气势已瘪了三分。眼看大花狼两只前爪向自己肩胛搂来,它急忙做了个空中噬喉的动作,想咬住大花狼的一只爪子。大花狼反应十分敏捷,在空中将狼颈一扭,就把狼爪收缩回去。豺牙咬了个空。

对夏索尔来说,这结局不算糟糕,总算没让大花狼居高临下搂住自己的肩胛——假如被搂住,后果不堪设想,大花狼会凭借体力优势,将它颈椎叼住撕扯的。对任何脊椎动物来说,颈椎是整个身体最虚弱的环节。许多猛兽如老虎豹子,都喜欢在扑到猎物身上后,咬住猎物的颈椎,颌骨一拧,咔嚓一声,把猎物的颈椎拧断。任你是獠牙锋利的野猪还是水中霸王鳄鱼,颈椎一断,便瘫软成一摊稀泥。

虽说夏索尔避免了被大花狼搂住肩胛噬咬颈椎,但另一个它没意料到的打击却接踵而来——它空中噬喉靠的就是一股蹿跳的猛力,高高跃起,闪电般前扑;大花狼也差不多是这么个动作。訇的一声,豺头和狼头在空中撞了个正着。狼是铜头铁腿麻杆腰,脑壳十分坚硬,在同牦牛、马鹿这些大型食草类动物周旋时,往往用脑壳撞击这些动物的胸腹,能把肋骨撞断;豺头虽也不是豆腐做的,却在硬度上远比狼逊色。猛地一撞,豺王夏索尔疼得一声惨嚣,眼冒金星,豺耳朵里嗡嗡作响,像截朽木似的从空中栽落下来。大花狼却没事一样,仍在落地后刹那间弹跳起来朝夏索尔扑来。夏索尔这时的感觉,自己犹如变成了一枚软壳蛋,一座小山正在向它压来。但它毕竟是豺王,这种恐怖的感觉转瞬即逝。它明白,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任何慌乱都会带来灭顶之灾;怕是无济于事的,认输求饶也不会获得赦免;丛林里没有宽大俘虏一说。它眼看大花狼向自己压下来,便就地一滚,好险哪,只差一秒钟只差一寸远自己就被大花狼压在身体底下了。

大花狼不愧是狼群的首领,不给夏索尔任何定神、喘息、镇静、休整的机会,又一次直立欲扑。夏索尔离狼仅一寸远,躲是躲不掉了,跳也没时间跳,只有直立起来依葫芦画瓢地张开两只前爪,想拦住已扑到面前的大花狼。豺爪与狼爪纠缠在一起,豺王和狼酋像一对久别重逢的情侣,又像一对和谐的舞伴。

夏索尔很快就支持不住了。情侣也是假的,舞伴也是虚的,其实是要它性命的恶狼。它的前腿被狼牙撕咬开,红色的豺毛与枯黄的白杨树叶在树林里烟尘似的腾飞,呦,呦,它发出短促的嚣叫,是在招呼同伴相助。它知道自己身后跟着察迪、约克和黑耳朵等十几条大公豺,它身为豺王已经浴血奋战了,它的臣民总不至于袖手旁观吧。

可是,身后没有援兵救驾的动静。

难道说埃蒂斯红豺群已被这些恶狼咬得狼狈不堪地溃逃了吗?这不可能。豺虽然不是百兽之王,却也不是闻到血腥味就丧魂落魄的食草动物。一般来说,它豺王不逃命,豺群就不溃散。

有一次,豺群在怒江峡谷一块滩涂上和一匹雪豹不期相遇。一般说来,豺对成年雪豹不感兴趣,只对没有防卫能力的豹崽流口水。因此,当豺群远远看见滩涂上站着匹雪豹,便想采取井水不犯河水的策略,绕道而行。

不知这匹雪豹是正在为找不到配偶而发怒,还是年幼时曾遭到过豺群围攻而与豺结下了宿怨,竟吼叫一声朝豺群扑过来。雪豹奔走时最快速度可达每秒三十米,堪称丛林里的短跑健将,豺是无法逃得脱这种快速追撵的,夏索尔只好率领大公豺们迎战。也是一番惊天动地的厮杀,豹爪左挥右扫,把好几匹大公豺掴得皮开肉绽;豹尾上挑下抽,把红色豺毛抽得像天女散花。豺群有点抵挡不住雪豹凌厉的攻势,呦呦呜呜哀嚣着,想“脚”底抹油——溜了。当时夏索尔刚从普通大公豺擢升为豺王,血气方刚,很想借这个机会崭露头角,威慑众豺,便咬着牙不退却。豺群见它玩命,也只好横下心来奉陪到底。雪豹虽然勇猛,动作快捷,却缺乏耐力,厮咬了一阵,渐渐力乏,终于长吼一声,逃之夭夭了。

难道说狼比雪豹更可怕,豺群弃豺王而不顾自行逃跑了?不,绝不可能。体格相对瘦弱的豺之所以能在日曲卡山麓称王称霸,靠的就是步调一致的铁的纪律。豺王不倒,豺群不会跑掉的,这是生存压力下养成的本性,早已变成遗传基因溶化在血液里了。

可是,身后的大公豺为什么不来相帮?

夏索尔将豺嘴朝大花狼颈窝探去,大花狼扭颈躲避,夏索尔趁机朝身后瞥了一眼,这一看,它差点没晕死过去。

真是狡猾透顶的狼!除了首领大花狼缠住它夏索尔外,其余八匹恶狼没按打群架的普遍规则和大公豺们揪成一团。恶狼或者绕道,或者硬闯,或者跳跃,越过了由大公豺组成的第二梯队,嗥叫着扑向待在后方的母豺和幼豺。这无疑是避实就虚避强击弱,母豺纷纷发出求救的尖嚣,幼豺四处乱逃,像丢了魂似的乱嚷嚷。豺哭狼笑,整个白杨树林里恓恓惶惶。有一对金背小松鼠从树洞里慌忙逃出来,攀着树枝逃向远方。豺是家庭观念颇重的动物,家庭是豺群的核心单位,每一个被恶狼追逐的幼豺都是某一匹大公豺的小宝贝,每一匹尖嚣哭泣的母豺都是某一匹大公豺所钟情的妻子。情牵着情,心连着心。大公豺们像爪子踩着了火炭似的飞快地奔向自己的妻儿。护群的本能被保家的冲动代替了。大公豺们都心急火燎地跑回自己的幼豺跟前,和母豺首尾相顾把自己的小宝贝护卫在中间。

这情景当然是挺感人的。

不幸的是,豺群已由一个坚强的战斗集体崩溃成一盘散沙。

没有豺群哪里还有小家庭啊。你们这些可怜可悲可恨的目光短浅的大公豺,上了恶狼的当啦,狼就是利用豺的心理弱点来搅乱豺的阵脚,摧毁豺的斗志,瓦解豺的群体优势,以少胜多,最后达到把埃蒂斯红豺群驱赶出日曲卡山麓的目的。夏索尔连连嚣叫,试图用豺王的威势惊醒被私心迷住了心窍的正处于混沌中的大公豺:认清形势,端正态度,顾全大局,回心转意,狠斗私字一闪念,重整旗鼓,同仇敌忾,将散沙重新聚合成铁锤,砸向万恶的狼。可是,所有大公豺的耳朵仿佛都聋了似的,夏索尔叫得脖子发痒发胀发疼也没有谁来理它。

家庭是私有制的起源,私心是社会可怕的蛀虫。

瞧,平时对自己忠贞不贰的察迪,正掩护着它自己的豺崽向白杨树林外的荒原逃命呢。

还有好几匹大公豺也都护卫着妻儿准备开溜了。

本来夏索尔就不是大花狼的对手,勉强支撑着。回首窥望分了心,更是输得一塌糊涂,冷不防被大花狼咬住了脖子,幸好没咬到脖颈正中的喉管,而是咬到了侧面的颈皮。它用力一挣扎,颈皮破裂,温热的豺血漫流出来。大花狼嗅到了血腥味,更加激动,更加猖狂,朝它乱撕乱咬。它几乎没有还手之力了,急忙使出豺的最后一招,腾出一只后爪去抠挖大花狼的屁股眼。大花狼深知豺爪捅肛门抠肚肠的厉害,急忙弹跳开。夏索尔趁机一溜烟似的朝荒原飞奔。豺群已经乱成一锅粥,它没必要白白送死。大势所趋,它身为豺王也没有回天之力了。

天地君亲师,逃命最要紧。

夏索尔一逃,豺群更是像雪崩像滑坡像被秋风扫荡的树叶那样,稀里哗啦逃散了。

哎哟妈妈,只恨你少给我生了两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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