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肛肠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肛肠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规则,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肛肠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肛肠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肛肠科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肛肠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肛肠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肛肠疾病诊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七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独立开设门诊,有条件的可开设病房,有急症处理能力的可以开设急诊。
第八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设置候诊区、诊室、并设独立的检查、治疗区、门诊手术室,应有与手术前准备及手术后处理相适应的处置场所,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并有良好的私密性以保护患者隐私。
中医医院肛肠科应有良好的就诊环境,格局和设施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无菌区、有菌区标识明确,医疗器械消毒、医疗垃圾分类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肛肠科病房应根据功能和任务需要设立治疗室、换药室、处置室、监护室或抢救室等,有消毒隔离设施,布局合理,便于使用。有条件的可以设置中药熏治室,结肠水疗室、综合治疗室(中药离子导入、针灸、穴位埋线、生物反馈等)。
第九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有病房的科室应根据床位数,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中医医院肛肠科设备设施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在配备基本诊疗设备的同时,配备中药结肠灌洗仪、中药熏洗设备、超声雾化熏洗仪、中药离子导入仪、经络导平治疗仪、艾灸治疗仪、痔科套扎器、医用多功能吸注套扎器、半导体激光仪、红外线治疗仪、频谱治疗仪等有助提高中医诊疗水平的设备;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可配备肛管直肠压力测定仪、直肠腔内超声仪、直肠多普勒诊治仪、生物反馈治疗仪等,以丰富中医肛肠科的诊疗手段。
设置中药熏治室的,应当配备熏治椅、中药加热设备、应急呼叫装置、消毒设备等。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
根据本科室情况,建立检查、中药熏洗、敷药、塞药、中药灌肠、穴位埋线、穴位注射、结扎、枯痔、药物注射、切开、挂线等肛肠科常用诊疗技术及相关管理制度。
三、人员队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肛肠科执业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比例不低于70%,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它类别的执业医师。
第十三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具备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例应合理,年龄构成基本均衡。对于本科室的优势病种和主要病种,均有连续的人才梯队。
第十四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医生应接受过中医肛肠科专门训练,掌握中医学和肛肠病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住院医师经规范化培训后应熟练掌握本科室常见病种(病症)的诊断标准,掌握本科主要病种诊疗方案(规范、指南)和基本诊疗技能,熟悉200首方剂,重点掌握100首常用方剂(见附件),必须掌握肛肠科专业常用方剂,掌握肛肠科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具备独立处理肛肠科常见急症、肛肠科常见术后并发症的能力。
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应在达到住院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对部分病种具有较高的中医诊疗水平。熟练掌握肛肠科常用诊疗技术,对临床常见的疑难病形成系统的中医诊疗思路,积累相当的诊疗经验,并能指导下级医师开展中医诊疗工作。
中医类别副主任以上医师应在达到主治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具有较高的中医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对少见肛肠疾病的中医诊断和应用中医方法处理疑难、危重肛肠疾病的能力。具备对本科室重要中医治疗方案作出最终决策的能力。
第十五条中医医院肛肠科住院医师应在完成规范化培训中的转科培训后,在肛肠科上级医师指导下,重点培训常见肛肠病的诊断标准、本科主要病种的诊疗方案(规范、指南)和基本诊疗方法及肛肠科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
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应在三级医院肛肠科或肛肠专科医院进修半年,取得合格证书。并主要通过外出参观学习、进修、跟师学习、参与课题研究等方式,重点培训疑难病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新技术新方法,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等,明确个人专业发展方向,具有一项以上专业特长,掌握一项以上特色技术。
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主要通过专家专题讲座、疑难会诊讨论、参加高级研修班、主持和参与课题研究、参加学术会议、出国考察培训等方式,重点培训少见肛肠病和疑难、危重肛肠病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中医肛肠科学术动向,中医肛肠病学新进展。
第十六条中医医院肛肠科主任应具有从事肛肠科专业8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二级中医医院肛肠科主任应由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系统接受过中医药培训2年以上的其它类别执业医师担任。三级中医医院肛肠科主任应由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系统接受过中医药培训2年以上的其它类别执业医师担任。
第十七条中医医院肛肠科执业医师人数在10人以上的,应建立学术带头人制度。
学术带头人作为本科室的学术权威,应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肛肠科专业临床工作20年以上。学术带头人负责本科室中医特色的传承和创新,负责组织研究确定发展方向与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与实施重点项目。
第十八条中医医院肛肠科的学术继承人,应有从事中医肛肠科专业10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二级中医医院肛肠科学术继承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级中医医院肛肠科学术继承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学术继承人培养应充分利用本科室、本院以及本地区的资源,通过跟师学习、进修、学术交流等方式,着重进行中医理论素养、诊疗技术、老专家独特经验、中医肛肠病学新进展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九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做好本科室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采取师带徒、名医讲堂、专家工作室等方式,整理、传承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
第二十条中医医院肛肠科护理人员应系统接受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西医院校毕业的护士三年内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第二十一条中医医院肛肠科护士应经规范化培训合格,掌握中医药治疗肛肠科常见疾病的基本知识,掌握肛肠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护理知识和方法,掌握肛肠科护理常规和中药熏治、耳穴压豆、中药灌肠等肛肠科中医特色护理技术规程,掌握患者的术前准备、术后处理的护理技能,定期接受护理技能的再培训,能为病人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肛肠病康复和健康指导。
第二十二条中医医院肛肠科护士长是肛肠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二级中医医院肛肠科护士长应具备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1年以上肛肠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三级中医医院肛肠科护士长应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2年以上肛肠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第二十三条中医医院肛肠科鼓励应用中医药方法,促进中医诊疗水平的提高。应根据医院要求及人员配备情况制定出各项奖惩制度,并对应实施。将辨证论治优良率、中成药辨证使用率、中医治疗率、门诊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急诊应用中医诊疗技术、急重症中医参与率、治愈好转率等纳入医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科室应设年终考核制度,实行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的逐级考核:包括专科知识、操作技能、方剂等。对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要求每年完成给下级医生的中医药内容讲课20课时。
四、服务技术
第二十四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注重继承发扬中医传统诊疗技术,在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中医诊疗新技术。
第二十五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具备常见、多发肛肠病的诊治能力。二级中医医院应能开展内痔、外痔、混合痔、肛裂、肛痈、肛漏(低位)、脱肛(轻度)、悬珠痔、息肉痔、便秘、肛周湿疹等肛肠病的诊疗。三级中医医院应当在二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基础上,开展脱肛(重度)、肛漏(高位)、泄泻、息肉痔、锁肛痔、肠蕈、肛窦炎、肛门失禁、肛门直肠狭窄、骶尾部囊肿、骶尾部畸胎瘤、肠易激综合征、顽固性便秘(直肠前突、盆底肌痉挛综合征、会阴下降综合征)、便血(下消化道出血)等肛肠科疑难疾病的诊疗工作。
第二十六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开展针灸、中药熏洗、敷药、塞药、中药灌肠等中医特色服务项目,能够开展结扎、枯痔、药物注射、切开、挂线等中医特色手术项目;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挑治、穴位注射和钩活术、热敏灸、火针、穴位埋线等服务项目。
第二十七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制定常见肛肠病及本科室重点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规范、指南),诊疗方案应包括规范的中西医病名、诊断、治疗、难点分析、疗效评价等。难点指临床上需要解决的有针对性的实际问题,通过中医治疗方法的改进有解决的可能。要定期对诊疗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以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目的,不断优化诊疗方案(规范、指南)。
第二十八条不断提高中医诊疗水平。上级医师正确指导下级医师进行中医药诊治工作。使用中医药治疗的,辨证准确、理法方药一致。手术病例能正确配合使用中医药治疗。及时开展病例讨论,提高中医诊治急危重症、疑难病的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根据发展方向和建设规划,注重引进吸收新的诊疗技术,并以临床为基础、疗效为核心,在中医理论、技术方法、药物研发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对于本科长期应用、疗效显著的中医疗法及时进行总结、有条件时可进一步开发、推广。
五、环境形象
第三十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根据本单位和本科室实际情况,在环境形象上注重体现中医药文化。
第三十一条中医医院肛肠科环境形象建设的重点应包括门诊走廊和候诊区、病房走廊、换药室等区域。
第三十二条中医医院肛肠科的环境形象建设,应通过内部装饰,重点传播中医药防治肛肠病的理念,宣传中医药防治肛肠病的知识,介绍中医药防治肛肠病的方法及专家特长,彰显中医药特别是本科室防治肛肠病的特色和优势,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宣传知识、介绍方法和彰显特色的具体内容,应依据病种的变化而及时调整。
第三十三条中医医院肛肠科的内部装饰,根据不同的区域、内容,可以采用有关名医名言警句的书画作品、中医肛肠科历史人物和本科室名医塑像或照片、招贴画、橱窗展柜、实物、触摸屏、视频网络、宣传折页等方法。介绍中医药保健、中医药适宜技术及肛肠疾病中医诊疗方法等中医药基本知识。肛肠科病房应通过广播、板报、分发健康手册等形式宣传肛肠疾病围手术期中医药治疗方法及患者围手术期生活指南。
六、附则
第三十四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开展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十五条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及以肛肠疾病诊疗为特色的,参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民族医医院肛肠科建设与管理相关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另行规定。
第三十七条本指南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