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性接触传染(间接传染):此种情况较少,主要是接触患者含淋病双球菌的分泌物或被污染的用具,如沾有分泌物的毛巾、脚布脚盆、衣被,甚至于厕所的马桶圈等均可传染,特别是女性(包括幼女),因其尿道和生殖道短,很易感染。新生儿经过患淋病母亲的产道时,眼部也可引起新生儿淋菌性眼炎,妊娠期妇女淋病患者可引起羊膜腔内感染,包括胎儿感染。
个人如何预防和治疗淋病:(1)自觉抵制不当性交行为。(2)患者要及早诊断、及早治疗、避免造成新的传播和转人慢性期。(3)家庭中有淋病患者应分居,注意隔离和消毒。(4)如有淋病的并发症要及时住院治疗。(5)患者治疗的同时,患者的配偶应到医院检查,并进行治疗。
公共场所如何预防淋病的流行:(1)按照预防传染病的基本要求,建立完善的传染病防治体系。(2)加强对场所和公共物品的清洗和消毒。
4.其他类型传染病的预防(以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为例)
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是一种暴发流行的眼部传染病,俗称“红眼病”。曾在我国南方多个省市大范围流行,多发于夏秋季。病原体主要是肠道病毒70型。其传播途径主要是通过接触传染。往往通过接触患者眼分泌物或泪水沾过的物品(如毛巾、手帕、脸盆、水等),与红眼患者握手或用脏手揉擦眼睛等,都会被传染,最终造成红眼病的流行。传播途径有两种:一是生活接触传播,二是经水传播(游泳池水、低温浴池水)。无特效的治疗和预防方法,主要预防措施有以下几项:(1)及早发现患者和治疗患者。如果发现红眼病,应及时隔离,所有用具应单独使用,最好能洗净晒干后再用。(2)要注意手的卫生。要养成勤洗手的好习惯,不要用脏手揉眼睛,要勤剪指甲。(3)患红眼病时除积极治疗外,应少到公共场所活动,不使用共用毛巾、脸盆等。
(第二节)公共场所发生传染病的处理原则
公共场所由于人群集中,流动性大,顾客接触频繁,公共用品消毒不彻底存在发生传染病和传播传染病的可能性。因此,必须在公共场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一、法定传染病的种类
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了必须进行管理的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共37种疾病。此外,还有5种性病必须报告。
甲类传染病有2种,为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有25种,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症疾。
丙类传染病有10种,为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
性病5种,1992年卫生部发布《性病防治管理办法》,规定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及生殖器疱疹等5种性病必须向所在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二、疫情报告的要求
1.疫情报告人员
《传染病防治法》第31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法定管理的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必须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疫情报告时限
按卫生部规定的时限进行报告。分两种情况,日常疫情报告,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患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患者,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在24小时内进行报告。重大疫情报告,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要用最快的通信方式在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部将立即报告国务院。
三、发生传染病的处理原则
1.及时报告疫情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专职或兼职的卫生人员是责任疫情报告人,其他人员也有报告义务,当发现法定管理的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应按疫情报告时限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妥善处理患者
公共场所发现法定管理的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应立即与当地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传染科联系,将患者接人医院诊治。
3.疫源地处理
对存在或曾经存在传染源地场所,如传染病病房、患户,被传染病患者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场所进行消毒。分为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两种。随时消毒指对患者的排泄物、分泌物及所污染的场所随时或每天进行消毒处理,及时杀灭或消除由传染源排出的病原微生物。终末消毒指传染源因转移、病愈或死亡后,对其居留的场所进行一次最后的彻底消毒。
如果患者为肠道传染病或自然疫源性疾病,应根据病种不同开展有选择性有重点的灭鼠、灭蝇、灭蚊或杀灭其他病媒生物。
具体消毒、杀虫和灭鼠方法参见本书有关章节。
4.对接触者和易感人群的预防措施
对于密切接触者,应作医学观察或留验,进行必要的医疗诊查。时间为该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同时,对接触者及易感人群可开展应急免疫接种,人工被动免疫、药物预防等措施。
(第三节)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的处理原则
公共场所种类较多,建筑结构及内部设施差异很大,随时可能因建筑或设备的质量、内部的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的素质、顾客的身体与行为状况等原因引起污染或中毒事故,对顾客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甚至生命造成危害。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应根据公共场所的特点,指导经营单位做好预防工作,制订应急预案。以便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做出有效的反应,使应急措施立即到位,把事故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一、常见健康危害事故的类型
1.微小气候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当大量人群集中在气温高、湿度大、空气污秽的密闭场所较易发生,如在无空调设施或设施运转不正常的大型商场、展览馆、体育馆内。
2.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和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1)病原微生物污染引起肠道传染病。(1)二次供水水池被污染。(2)供水水管破损,管道外病原微生物污染饮用水。(3)单位自备水源受污染,无消毒处理设施。
(2)化学物质污染造成中毒事故。常见原因为地下蓄水池被农药、有毒化工产品或工业废水污染;水箱内化学涂料含有毒物质;供水管道使用时间长,有大量沉淀物,加压供水时沉淀物带人饮水中;单位自备水源用劣质净水剂处理水质等。
(3)公共用具、用水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皮肤病如游泳池、浴池水污染导致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流行。
(4)意外事故所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毒。如在通风不良的房间内使用液化石油气沐浴,引起一氧化碳中毒。
二、健康危害事故的报告及调查要求
1.事故报告范围
在公共场所发生以下危害健康事故都必须报告:
(1)微小气候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饮用水遭受污染和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4)意外事故所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毒。
2.报告责任人
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是报告责任人,其他人员为义务报告人。
3.报告时限
事故报告责任人要在发生事故后2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如重大和涉及刑事案件等)必须同时报告公安部门。
4.事故调查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22条的规定,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三、健康危害事故处理原则
1.抢救受害者
应尽快使受害者脱离事故现场,防止其继续遭受有害因素危害。迅速送患者到医疗机构救治;对危害较轻、暂无临床表现者应妥善安置,认真进行医学观察。将受害人造册登记,将受害人的基本情况记录在案,为下一步调查作准备。
2.消除有害因素
根据事故现场特征和受害人的临床表现,迅速做出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害因素继续危害人群。如开窗换气、暂停空调、临时关闭泳池等。
3.保护现场
在优先抢救患者麵是下,h采取嫌措施,尽可能保护现场。
4.调查取证
完整的事故证据,是依法处理责任者和制定预防措施的主要依据。
5.制订预防措施
查明了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原因,应针对公共场所实际问题,从技术上指导事故单位制订公施,并监督落实,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6.追究事故责任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和获得的事故证据,依法处罚事故责任单位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