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黎默早早地起床了,她选了一件黑白相见的毛衣和一件淡粉色的外套,再配上一条黑色的裤子,淡淡的画了一点妆,抹上指甲油,配上白色球鞋。一般黎默是不会这样打扮自己的。因为今天要去见他——莫凌峰。
下午3点10分星巴克门口。沫雪:“嗨,黎默,我在这。”“好久不见了,沫雪。上车再说吧。”黎默说。沫雪说“黎默你果然这么有钱,这么好的车。啧啧啧。”。黎默说。“你就别笑我了,车里很乱。你坐前面吧!去哪开同学聚会?”“嗯,去生态公园,去烧烤。”沫雪回答道。黎默说:“哦,我去过,但我忘了怎么去,我用导航。”“哎,黎默你还记得那个瑞奕吗?”沫雪问。“不记得了。”黎默回答。沫雪说“您真是贵人多忘事。就是帮你追莫凌峰的瑞奕啊!”“哦,让我想想。”黎默回答。
黎默的思绪又飘到了那个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