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色的月,将微光洒满眼前的原野。变异玉米的须穗在漆黑的大地上泛着银光,格外显眼,玉米地里矗立着高大的黑色假人,假人的手臂时不时挥动一下,惊起一片纷飞的巨颚蝗虫。吴浩辰身披灰色斗篷,静静地走在小路上。他身后嘈杂的马蹄声越来越大,一个女人远远地喊道:“请留步!我有几句话想说!”
女人的声音毫无疑问正是客栈里被称为“晓云”的女人。吴浩辰看到月光下青色的烟尘中冲出6匹马,马上却只有5个人,为首的苍髯大汉正牵着一匹空马。
几人来到吴浩辰近前纷纷翻身下马。苍髯大汉旁边是客栈里的持枪少年,后面还有晓云和哥哥及另一名男子。
“什么事?”吴浩辰目视着几个人说。
苍髯大汉大声说道:“在下萧金,疾风寨寨主,人称断山斧金爷!”
少年随后说道:“我是名古山庄的程小宇。”
晓云的哥哥也上前一拱手,说:“在下李晓峰,我左边的是我的妹妹李晓云,而这位是我的朋友常朔。客栈里见到大侠的身手,真可谓天人下凡!”
萧金上前一步走到吴浩辰面前,咧嘴一笑,说道:“哎呀!感谢大侠刚刚的救命之恩啊,我萧金在北面营寨里已经准备了一份大礼,还望大侠赏个脸嘛,到我寨子里住上几天!啊,这位程小宇是大名鼎鼎的名古山庄的二少爷,晓峰一行人我们刚刚才认识,他们也都是反抗帝国的志士!”
程小宇跟了过来,说道:“谢大侠救命之恩,我虽然没有金爷那么财大气粗,但我的名古山庄向来以收藏上古遗物为傲,大侠日后到了山庄里大可以随意挑选几样,我这把手枪也可以送给大侠!”
吴浩辰并没什么反应,只是说道:“几位也不必谢我,帝国的人只是挡了我的道。再说我杀了帝国的人,你们还是别和我扯上关系为好。”
金爷正为接下来该怎么说而微微皱眉。这时晓云说道:“大侠不必多虑,我们都是帝国的敌人。”
吴浩辰道:“我对这些都没兴趣,我只是要去城里面找个人。”
晓云吃惊地说:“大侠是要去圣京?”
吴浩辰琢磨着,圣京大概是他们对自己故乡的称呼吧,于是答道:“没错。”
“那大侠你总不会是想一路杀进去吧,圣京可不是那么容易进的。”晓云的话里透着很强的自信。
“怎个不容易?”吴浩辰有些好奇。
“圣京从内到外有‘士、农、工、商’四个大区,每个大区都有城墙分隔,商区的八面有八方镇魂史拥兵镇守。抛开这些不说,区内的大小城镇里都有圣士督查,各区百姓尚且不能跨区,何况你一个外乡人?”
吴浩辰看了看几个人,想着晓云说的话。电子脑的声音分析显示晓云并没有说谎。吴浩辰的确没有想到帝国已经发展得如此严整,一路上无论是东欧的几个邦国还是中东的那些奴隶制的小国都没有这个帝国的实力强大。虽然帝国在文化上和其他几个地方都不约而同地走上了崇古复辟的道路,但从刚刚圣士佩戴的力场护盾和手枪来看,帝国在科技的复兴上已经远远超过了其他地方,至少在开掘大陨落前的科技遗物上来看是这样。若是如此,多了解一下情况也好,如果能取得帮助更是不错。
吴浩辰笑了笑,转向金爷说道:“那...这位金爷的营地里可有酒吗?”
金爷听了喜出望外:“有啊!我金爷敢打保票,这方圆百里以内,没人的酒能比我金爷的好!”说着,就小跑着去牵来了一匹马。
吴浩辰轻轻一跃,上马说道:“那就好,还请金爷带路。”
“好!好!哈哈,对了,我都忘了!大侠别怪罪啊!敢问大侠尊姓大名!”金爷说道。
吴浩辰看着前方幽暗的原野和天上一轮几乎浑圆的明月,淡淡地说:“我叫吴浩辰。”
金爷说道:“哎呀,浩瀚星辰,名如其人,果然非同凡响。营寨的位置小宇是知道的,我先行回大营准备一下,还得派人回客栈安排死去兄弟们的后事!”话说完,金爷策马扬鞭而去。
剩下的几人刚上马,就听后面一声呻吟。吴浩辰一转头,才发现程小宇的马后面还用绳子拖着一个人,正是客栈里他那个弃剑磕头的随从。这人被一路拖来,衣服血迹斑斑,他抬头看了看吴浩辰,虚弱地说道:“大侠,救命...”
“狗奴才!闭嘴的话,我还想给你个痛快点的!”程小宇厉声说道。
吴浩辰看着程小宇,冷冷地说:“放了他吧。”
“这...不知忠诚的狗奴才...看在大侠的面上,滚吧!”程小宇不情愿地解开了绳子。
吴浩辰慢慢地说:“忠未必就是善,这世间打着忠的旗号大行恶事的人,我也见多了。走吧!”
程小宇装作没听出吴浩辰话里的讽刺,一挥缰绳,座下的马小步跑着,带着几人前往萧金的大营。
圣京皇宫
嵇云大步走在皇宫里,尽管心里烦躁不安却还是神情肃穆,这是他当官以前就已经懂得的一项技能。事实证明,学会任何时候都不动声色比带上神奇的金钟腰带更有助于保命,尤其是在这个帝国的中心。一轮圆月已经爬上树梢,皇宫里空空荡荡,执着煤油灯的护卫目视着嵇云大步流星地走过他们身边。退朝后,百官都禁止进宫,唯独嵇云除外,这是他一个人的特权。有些事,嵇云必须亲自告知圣王,才能保证朝政的决策能够倾向于自己所希望的方向。嵇云在走过通往圣王寝宫的走廊时,每次都被这里摆放的几件艺术品深深吸引。这些艺术品都是圣王的直属考古队在近些年从古都里挖出来的宝贝。尽管先王经常引用“圣典”来谴责古人的种种罪行,但没有人能质疑古人在制造物品上的成就,嵇云对此更是深深着迷。一块大约半张手掌大小,混黑如玉的东西摆在玻璃罩子里,嵇云在它面前站住,开始仔细地端详起来,这东西他上周来时还不在这里。尽管年逾60,但嵇云还是无法遏制自己对于这些所谓“圣祖遗物”的好奇心。嵇云掀开玻璃罩子,伸手取出这个奇怪的东西。一名护卫看到后想要阻拦,却欲言又止,并立刻恢复了笔挺的站姿。嵇云发现这东西拿在手里甚是舒服,他推测古人应该也是把它拿在手里才对。这东西的一面似乎是玻璃,而另一面应该是某种无人了解的金属,磨损严重的金属壳面上隐约可见一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嵇云翻到这个东西的“正面”,他觉得玻璃面应该是正面,于是看着漆黑的玻璃面映出的自己。古人究竟是如何制造出这些东西的呢,它们的用途又究竟是什么,考古所肯定知道一些,又隐瞒了什么,看来自己需要亲自去一趟古都城。嵇云把这个东西放回玻璃罩子,继续走向皇宫深处。
圣王的寝宫就在前方,还没到门口,两个护卫就已经跪下,大声喊道:“恭迎圣士长大人!”嵇云知道,这一声既是喊给自己听的,也是喊給里面的人听的。他希望圣王能够赶紧穿好袍子。
屋里的圣王显然很是惊慌,头发还有些凌乱。见到嵇云大步走入寝宫,圣王年轻的脸上有那么一刻布满了阴霾,而这些许阴霾又马上消失无踪了,嵇云也自当什么都没看见。
“圣王万福,寿与天齐!八方圣士长,嵇云求见!”嵇云单膝一跪,朗声说着这些他从先王在世时就已经说了无数遍的话。自从先王将嵇云封为八方圣士长,负责统领全帝国的圣士之后,嵇云的地位就已经无法撼动了。嵇云知道,帝国之所以能长治久安,绝不是因为四大区的城墙有多高,也不是因为八方镇魂使的兵力有多强大,而是自己所管辖的遍布整个帝国的圣士群体,每每想到这里,他都很佩服先王的远见。控制人心才是最重要的。
“爱卿平身”年轻的圣王已经不再计较嵇云的礼节问题了,他心知帝国的实权并非在自己手里。
“圣王请用膳...”一名宫女走进屋里,话刚说了一半,见到缓缓起身的嵇云便马上闭上了嘴。
“圣王现在有要事在身,夜宵可以先放一放了。”嵇云对着宫女冷冷地说道。宫女没等圣王发话,就赶紧退了出去。
“爱卿此时前来,想必是有要事吧。”圣王看着退出去的宫女,心里有着说不出的滋味。
“圣王圣明,臣有三事,必须立刻禀报圣王。”
“爱卿请讲。”
嵇云往床边的椅子上一坐,端起一杯茶水小啜了一口,随后说道:“其一是北伐学院一事,学院在北方的势力越发强大,不但侵扰民众,还擅自发掘并使用圣祖遗物,不可不伐。朝中一些人似乎对北伐有所疑义,还请圣王明日早朝时快做定夺。其二是带兵人选一事,臣希望一阶圣士燕曌空全权指挥东南、西南两方镇魂史的大军,以图万全。有几位镇魂史怕是不服,这也请圣王明日定夺。其三是考古所一事,考古所深入南方古都多日,未带圣士随行,臣以为极其不妥,所以臣明日一早就亲自出发前往古都,以保护考古所一众的安全。”
圣王听完,强忍着身体的颤抖,说道:“好...就依爱卿的办...”自从登基以来,嵇云的权力越发强大,对自己的态度也是越发不像个臣子。今天嵇云的话哪里像是臣子的话,分明就是在命令自己,尤其是最后一项,考古所是先父留给自己的亲信,要是这些人都被圣士监视的话,自己这个圣王还有任何一点权力吗?但面对眼前大权在握的嵇云,只好选择继续忍耐。但嵇云如果去往危险的古都,那倒是一件好事,圣王真心希望不用再见到这个面目阴沉的老头子。
疾风寨
吴浩辰一行人到达疾风寨时,寨子里已经火把通明。寨门大敞,十几个穿着各异的卫兵分列于木质的大门前,一个个正用崇拜的目光看着骑马缓缓而来的吴浩辰等人。吴浩辰打量着这些人,他们有的穿着修补过的橄榄球铠甲,有的头戴颜色已经看不出来的没有了护目镜的摩托车头盔,很多人腰间挂着零零碎碎的各种饰品,电子脑突然将一个破破烂烂的小毛球挂件进行了高亮显示,并在旁边补注“注意,2070年限量款Fendi挂坠,正品。”吴浩辰不由得一笑,一方面是因为电子脑和他开的这个小小的玩笑,另一方面则是想到这些在大陨落前夕,当世界经济崩溃时变得一文不值的东西竟然还能见到。他旁骑着马的程小宇一脸得意,还不时挥手致意,晓云等人倒是颇为淡定。
萧金正手执火把站在大帐前的空地上,头上系了一条白色的头带,身旁是一堆一人多高的尚未点燃的木柴。见到吴浩辰一行人下马走了过来,萧金一把搂住了吴浩辰的肩头,环视了一圈百十来人的寨众,大声说道:“各位疾风寨的兄弟们,姐妹们!今天金爷我遭帝国暗算!帝国的走狗杀了我们三个兄弟!而这位大侠,吴浩辰!帮我杀出血路,给兄弟们报了仇!从今以后!吴浩辰就是我的亲弟弟!你们见了他就要像见了我一样!这另外几个人!”萧金指了指晓云三人和程小宇,继续说道:“他们也是咱们疾风寨的兄弟姐妹!去他娘的帝国!”
“去他娘的帝国!去他娘的帝国!”寨众们群情激愤地喊着。
这时营寨之外又传来了纷乱的马蹄声,几个人下马后,一些寨众帮着搬下了马背上的五具尸体。一个女人扑倒在一居尸体面前,失声痛哭,四下一片寂静,天地间好像只剩下这撕心裂肺的哭喊。
萧金慢慢走过去拉起跪在地上的妇女,对着她发红的泪眼说道:“这是我没照顾好兄弟啊!但嫂子你放心,今后每趟活还一定有你的份!我萧金发誓,一定让帝国血债血偿!”
萧金回到柴堆之前,指挥几个手下把尸首都搬到了柴堆上。尸体中还有程小宇的伯父和另一名随从,程小宇看着两具尸体,低下头用自以为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嘟囔着:“妈的,这回怎么跟老爹交代...”,他抬起头时却迎上了吴浩辰锐利的目光。
“今晚!”萧金说话时,几个手下已经将油倒满了柴堆“我们一起祭奠弟兄们,他们为了我而死,我萧金绝不会忘!愿长生天给他们的灵魂插上翅膀,愿上帝引领他们走进天堂的大门,愿佛祖保佑他们前往极乐世界!”
明亮的篝火将营地映如白昼,人们喝着奶酒,环绕着,歌唱着,舞蹈着。一场葬礼,同时也是一场狂欢。萧金已经带着吴浩辰等人进了大帐,大家坐在地毯上,面前摆着刚刚宰杀后烤熟的牛羊,每人的大碗里也倒满了香气浓郁的蒸酒。
萧金看了眼帐篷的帘子,随后举起大碗,喊道:“敬大侠!”然后便将碗里的酒一饮而尽。
吴浩辰见状也端起酒碗,眼前的碗里飘着几个发亮的字:“乙醇浓度48.79%,是否启动半透膜调节系统?”
“Justshutupforamoment!”吴浩辰在意识里对电子脑说道,随后将一碗酒一饮而尽。灼烧感仿佛勾勒出自己清晰的食道,吴浩辰意识到自从被派往美洲执行秘密任务,自己已经有整整305年没喝过这样的白酒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萧金开始大谈特谈着自己打劫帝国商队的故事,程小宇也夸张地说着名古山庄的收藏。李晓峰和常朔两人边喝边不时咒骂帝国的卑鄙无耻。吴浩辰只是听和喝,他注意到脸已经通红的李晓云正在呆呆地看着自己。在客栈时,因为李晓云等人背对着自己,吴浩辰没能够仔细看过她,现在她就坐在自己的对面。李晓云的衣服很普通,让她的年龄显得大了一些。但仔细一看,吴浩辰才发现李晓云只是个15、6岁的女孩子,脸庞清秀而精致,可她时不时露出的复杂而坚决的眼神却又让她像是饱经沧桑的成人。有点像“她”啊,吴浩辰想着。
李晓云突然开口道:“浩辰大哥,我听你口音像是本地人,可你对帝国又好像一点都不了解。你到底从哪来?”
吴浩辰很佩服李晓云的洞察力,也觉得她幼稚的直白十分可爱。另外几个人听到晓云的问题后都默默的静了下来,李晓峰晕晕乎乎地拉了拉晓云的衣袖。除了人家自己想说,否则不问他人的底细,这乃是江湖不成文的规矩。
吴浩辰苦笑了一下,默默地又干了一大碗酒,才慢慢说道:“其实你不该问我从哪来,而是该问我从什么时代来。”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