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蛰飞出冷府之后,直接来到了熙熙攘攘的集市上,她好像从未想过避嫌为何物,就那样大大咧咧的从人群中穿过,身上不伦不类的小厮衣服沾染着斑斑血迹,高耸的马尾此刻因为狂风暴雨的杰作变得蓬乱不堪,原本白皙的面庞也被灰尘搞得灰头土脸,只有一双黑曜石般的眼睛闪烁着狡黠的光芒,熠熠生辉,街上的百姓看见如此奇怪不堪的人,纷纷绕道而行,如躲瘟疫般退避三舍,惊蛰也不在乎,正好把路给她让出来,乐的拥挤。
在一家成衣店门前,惊蛰驻足,看看身上的衣服,洁癖的她终究还是忍不了,抬足进店。
店家是一位半老徐娘的风**子,略施薄粉,杏眼微挑,一身桃红纱轻飘飘挂在身上,看着惊蛰这一装扮先是一惊,撇撇嘴以示不屑,一看就不是个有钱的主儿,磕着瓜子懒得招待,暗想这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小叫花子,看身上的血渍,肯定是偷东西被逮住揍了吧,她可得放亮眼睛,别回头东西丢了去。
惊蛰见那老娘们不动身,便得知是个势利眼,懒得与她计较,从空间戒指里拿出一锭金子啪嗒放在店家面前,不耐烦的吩咐道:
“把你们这上好料子的男子成衣拿来,听好咯,是上好的成衣,别想着蒙爷,爷可有一双火眼金睛,若发现你们弄虚作假,爷发起怒来可不是你能承受的。”
说完惊蛰便斜躺在一边的堂椅上,眯着眼睛翘着二郎腿,一副欠揍的泼皮样儿。
店家娘子看见这么大一块金灿灿的元宝,不相信的用牙齿咬了咬,当发现是真的时候,早已眼睛放光,也不与惊蛰计较,暗恨自己居然也有看走眼的时候,幸亏刚才没出声把这位财神爷给赶出去,这么大手笔,她一定得好生伺候着,好好宰她一笔,开心的踹进怀中,热情扑扑的的去挑选店里最贵最好的成衣去了。
不一会儿,店家娘子便拿了三套男子成衣过来,一黑,一白,一红,开始了滔滔不绝的称赞,黑色是上好的丝绸,暗纹纹绣,蓝色滚边,稍微一动便流光溢彩。白色的好似沙状材质,柔软亲和,袖口用滚金的丝线镶嵌,玉带束腰,不由得让惊蛰想起了金庸笔下的翩翩公子段誉。最为惹眼也是最让惊蛰移不开眼睛的却是这件血红色的套衣,一拢红色苏绣,暗含红云状玄纹,黑红色的领口袖口都绣着金丝流云纹的滚边,腰间束着一条暗黄色降龙宽边锦带,外罩一袭红色纱帐,轻舞飞扬,说也奇怪,自从穿越到了这元旭王朝,惊蛰的品味好像变了一变,不似之前那么喜爱黑白灰那种素色,反而更倾向于如火如荼的赤色,像血,像火,像烈日,烈火如歌,如此炫目的颜色才能刺激她在这诸神之境中一展宏图,实现自己一统江湖“狼子”野心的抱负,也只有红色才能衬托出她惊才绝绝独有的个人魅力。(咳咳,大家担待,这货又开始异想天开的自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