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一个人不难,相爱才难;相爱不难,在一起才难;在一起不难,白头偕老才难;难得珍贵,难得坚持。
一个能让自己豁出去一辈子也值得的人,无关乎男女,只因为那个人是你,也因为三个字:我爱你。
——————————————吴邪
吴邪打开手中的书纸,映入眼帘的第一件拍卖物是一尊方鼎,圆腹,两耳,四足,看样式是在殷商时期。殷商是最早使用青铜器的年代,现存世界最大的青铜鼎是一九三九年在河南安阳殷墟出土的司母戊方鼎,距今约有三千多年的商代文丁时期的遗物。
第二件是一套文房四宝中上好的狼毫笔,毛笔又分为湖笔,浙笔(还有一种我忘了,这种笔是我随便写写的,其他的是有的,不要介意啊),其中湖笔最好,湖笔又分羊毫,狼毫,紫毫。羊毫用细羊毛,狼毫是用狼尾巴上的上等的毛做的;而紫毫是上上等的毛笔,一支紫毫要用一千只兔子的毛做成,一千只兔毛中只有寥寥可数的毛才能适合做紫毫,可见紫毫有多贵。现在都很少能看到真正的狼毫笔,更何况是紫毫呢?
第三件是……剑?剑刃莫约五六十厘米长,红青斑斑点点,凹凸锈铁,剑柄颜色鲜红亮丽,暗金色铭文在照片上隐隐发亮着,给人感觉好看,妖冶,诡异。
但吴邪看到这把剑后,他的太阳穴有些疼痛起来,青筋凸起,熟悉,莫名的熟悉,吴邪虽然只是看到这把剑的照片,但那熟悉感仿佛刚刚见过一般,想不起,却依然记得。那把剑叫什么?吴邪快速看简介,只是照片下方写着:无。
“什么?”吴邪有些吃惊吸了一口气,吴陌听到吴邪略微吃惊的吸气声音,奇怪转向他手中的简介书,心中也不由得倒吸一口气:他的东西,怎么会……会出现在这里?
不远处看到吴邪他们的表现的一名白色正装的年轻人,嘴上微弯,唇齿间也不由得轻笑出了声,“哈哈哈哈,怎么样,吴小佛爷,这次的拍卖会里的东西你果然还记得啊,就算你不记得,和你有关的东西,又何况是他送你的。所以快点想起来吧。”
看着楼下的一切,忙忙碌碌,这次的拍卖会很不寻常。
前两件东西以三百多万,一百多万的价格拍了出去,接着司仪小姐拿着麦克风说道,“中场休息,一刻钟后拍卖会马上开始,请大家准备好需要的东西。”
“陌,我要拍下那件东西,我能感觉得到它跟我有密切的关系,而且它似乎有兴奋,仿佛看见了它自己的主人一样。”吴邪自言自语道,平时那双波澜不惊的眼眸里没了光彩,空洞一般,直直的看着那把剑。
“臭小子?臭小子?吴邪!!!”吴陌大吃一惊,遭了!那把剑,难道是它知道了吴邪就是他的主人?不可能,当年痴都被封印了,封印也没有解开,怎么还能这么强的召唤?
“啪”
“有人要抢东西!”一声呼叫,立马新月饭店里的保安立马冲了展览台打了起来。
一切出乎意料,四周的灯光都灭了,只剩下应急灯亮着,绿莹莹的,众人也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好在还能看见模糊的影子,吴邪在灯光熄灭后一分钟,便恢复了常色,刚刚的一切他都知道,所以立马起身从二楼翻身下楼,加入队伍打了起来。
同时胖子也叫了一声“天真!等等胖爷我”下了楼,手中还多了椅子。
吴邪跳下后直接踢飞了近身的新月饭店的几个保安,直向放剑的展台,有个人早先抢在吴邪一步,打破玻璃拿起,黑暗中,吴邪觉得自己的心跳的很快,心底里开始有个声音在呐喊:快点过去,快点,不然你会后悔的。
“如果我不快点,我会后悔什么?”说着吴邪一手倒扣住了那人的手,阴暗中始终看不见那人的脸面,只觉得他身上的气息那么的熟悉,那么让吴邪觉得安全,那么的………
那人趁吴邪愣神的一瞬间反手一挣扎,离开了吴邪的控制,翻身旋转左腿御风踢来。
吴邪只觉手中一空,一股风迎面而来风,吴邪惯性下腰,往后一翻,360度旋转。那人的腿扫空后,转身往大门口方向跑去,吴邪立马上前跑去向地上腿风一扫,右手出拳招呼了过去。那人也不是吃素的,往后一退,左手挡拳拨开,右手一直拿着剑。
“啪”
电灯又重新亮了起来,一楼那些保安都躺在地上,乱七八糟,胖子,吴陌和俩个灰色衣服的陌生人还在战斗,胖子身上狼狈不堪,有几处挂了彩,吴陌只是衣服有些凌乱,并无受伤。
当吴邪看到耀眼的灯光倾斜下来,洒在他身上,大门外冷风轻轻的扫过,撩起他柔软漆黑的墨发,露出平静,但又似乎是无限深的静寂的眼眸。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