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儿有间小店,卖小吃的店。门前几乎没有人踪,冷风在吹,落叶飘飘。
这里快要没有一丝人气,简直阴森得可怕。
西门吹雪很奇怪——这家小吃店的生意,为什么火暴不起来?
闷,闷的天气。
天气令人感觉闷,是因为太空闲,已闲得足够使人想起那把旧铁刀的好处来。
——旧铁刀!
“只要看见过或者使用过旧铁刀的人,都一定会说它好!”小吃店的店主人风红衣,坐在一把躺椅上,独自悄声说话。
这附近不论什么人都知道,风红衣这个人一向很好说话,平时也沉默寡言。
斑斑,一只兔子名叫“斑斑”!
斑斑现在还在厨房里面呆着,因为它的主人风红衣就呆在厨房这儿,他正嘻嘻笑着玩弄它的左右两只长耳朵,并找出一截红萝卜喂了几口。
他自己也吃了两三口。
接着,风红衣好象唱儿歌一样说话:“小兔子叫斑斑,斑斑天天都呆在厨房里。”
风红衣又问:“斑斑你说,我的刀子放在什么地方?”
兔子斑斑只有一岁多一点大,听到了声音也听不懂话,更不会开了口像人一般问答!
风红衣二十一岁,二十一岁的人想起了往事……
没有错,往事带有血腥,杀人者风红衣没有偿命,现在还很得意——
风红衣当时少年,年方十七,身材高大。其高大的程度,足可匹敌于宅院内一株十年的年青桂花树!
其人的其他特征:下巴很大,有些许尖;胡子很长,又黑又浓丝毫没有一点杂色;头发枯黄也留得老长,似乎比谁都要长。
长发披肩的男生,放眼天下皆是。
但总不知道为什么,某些人乍一眼望去——风红衣真的很妩媚,像煞了李娇娘,就好象他是女扮男装。
很多时候,很多人都分不清风红衣到底是女扮男、还是男扮女。这风红衣嘴部上的胡须,好象姑娘花木兰为了代父从军才特意戴上去的,用来唱戏的假胡子。
妩媚能杀人于无形,风红衣杀人!他用“妩媚”这种武器杀人时,样子果然就显得极其诱惑他人。
如果你是小小的蜜蜂,那么眼前就是一朵悄然开放在正午的大红花;如果你是黑熊,那么面前摆放的正是一窝极其芬芳可口的蜂蜜。
李娇娘没有抛媚眼,却故意闪了一下腰肢。这时谁见了,谁便急忙想问“她”要一口无味无色的毒药吞上,“谢谢娘娘恩赐!”
被“毒倒”之人的胯间那话儿又麻又痒,可一时间是无论如何也找不着疗伤之地的。
现在被杀者原青牙,女,留着一头乌黑发亮的细发,发质挺好。
原青牙是方狼唯一的一个女人,这天,原青牙的长发正垂在腰际……
风红衣喜欢上这个长头发的女人,他想入非非,但长发女人却似乎想做一个立身于贞节牌坊的女英雄——一下咬舌自尽!
风红衣,便千真万确是方狼的仇人了。
原青牙的男人——方狼不是和风红衣一样的阴阳人,是个男人,又是一条恶棍。恶棍还是一个十足的光头仔,从来是,也将永远都是。
方狼宁可做一个白痴,一个脑袋不长毛的白痴!因为原青牙生时曾如此对他笑骂:“光头小白痴!我爱你。”原青牙又问他:“知道我为什么要爱上你么?”
方狼,的确不知。
“因为,你是江湖上有名的大英雄大豪杰,只有英雄豪杰才能算男人!”
英雄?男人?男人,有好几个种类:1.普通的男人2.半男人(即油头粉面者)3.……第三类就是方狼此类。
“呵呵!我是宇宙中强人?”方狼被捧上天,做了一个人猿姿势,大笑起来感觉心窝里美美的。
他对原青牙付出所有的真爱,在他与她的二人世界中,已根本不存在“光头”这样一种形象。相反他还认为只要长头发的,便是一个缺少爱的残废生物。
现在——
相当可怜的风红衣,已是虎口下的嫩肉羔羊。他间接杀害原青牙,得罪了方狼,方狼与他不共戴天。
方狼戴上钢壳制的手套,猛地扼住仇人。仇人风红衣的脖子还真细,肉也嫩,几乎怀疑是一个女流。
方狼生满茧子的大手放上去,就象是一把笨重的铁制钳子……
他把一双手放好了抓稳,于是风红衣长在头上、象狐狸尾巴那样的头发,马上颤抖起来。
铁钳子,继续举得更高了——那“狐狸尾巴”,马上笔直翘在半空。
“喂!放手——”被扼的人风红衣叫!脸色却似乎好转,他的脸盘本来就苍白,现在是“亚苍白”,就是亚健康的那一种类。
“狐狸”想在空中大口喘气,“它”需要氧气。于是,由青转白的面皮又在胀红,通红得象一只本色的狐狸。
“喂喂,我可就快死了。”风红衣呻吟!
方狼笑,带着鄙夷的笑,此时他的手已微松。风红衣带着泪花,心里绝不想被活生生扼死在别人手上。
现场的上空是半圆的月,远山有豺狗——
“呜呜!”
风红衣的两眼放光,狡猾无匹,脸色死灰,眼看垂死。他的手摸向怀中,怀中有金属的光芒闪现!
是一把匕首,锋利的匕首刺向方狼,方狼心脏中了目标,松开大手一下倒在地上……
——风红衣杀了一对夫妻,却没有偿命。
得意洋洋的杀人者没有偿命,回忆完光彩往事。
西门吹雪在这家小吃店外面看了一会,这时候他已走进店门,笔直站在风红衣的面前。
“客官,您要吃点什么?”
店主风红衣的态度随着说话的语气,变得令人瞧着舒服。
西门吹雪:“我不想吃什么,只喝酒!”
“什……么、酒?”
“女儿红吧!”
“好、好的。”
风红衣看到客人是个锦衣少年人,越瞧越觉得他一身富贵,话说得不大流利了。
因为他很兴奋,觉着有一桩好买卖已到来。
他很兴奋,兴奋中有一股犯罪的意味。
他看锦衣人不像武林中人,倒像是一位富有的世家子弟,眉头一皱——“酒来了。”
“好酒。”西门吹雪闻到浓烈的酒香,往嘴里灌了两口。
“酒里有毒……”他突然从椅子上跳起。
“哈哈,哈!”店主人笑得像姑娘般可爱动人。
西门吹雪头晕目眩,店主风红衣一等他倒在桌上就走了过来,伸出手径直掏他的怀。
一只手,被另一只手一下子拿住!
很有力的……
“呓?你——”风红衣比见到死人复活还来得吃惊,忙不迭从裤管里面抄家伙——那把旧铁刀。
西门吹雪防卫,一扬手用袖子卷住风红衣那只拿刀的手。
他的头还是昏沉沉,知道自己已上了当。因为风红衣比什么人都像一个普通人,只不过衣着鲜艳,犹如少妇着装。
“其实我早就该看出来了,这样的人衣架饭囊一般,和正常的人不一致,人格就肯定有缺陷的。”西门吹雪昏昏沉沉下,把匕首卷向了“少妇”风红衣的胸部。
却听“呀”的一声,“少妇”死了!
喝醉酒是什么滋味?西门吹雪当然知道答案。
——迷糊的境界,腾云驾雾不知自己身在何方。一醒来,脑袋却疼得要人的性命。
西门吹雪醉酒,醉的是药酒,被风红衣下了药的酒。
正是蒙汗药,被下过药的酒,是否越容易使一个酒徒喝醉呢?答案——是。
西门吹雪“醉”了,在醉之前,他还赶紧用内功逼出一部分的酒液于身体外……
酒,从他著名的拿剑之手流了出来。
西门吹雪剑出杀人时,剑都会在明处,不会出现在对手的背后。
——他光明正大,也高傲!
一种近乎单纯幼稚的高傲,高傲到令西门吹雪猜不透某些江湖人猥琐阴暗的丑恶心理。
所以他在这个小吃店才会上当,喝下了蒙汗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