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写书,李海总会反复修改很多次。
但是这一次,他感觉自己才思如涌,竟然写得十分顺心顺意,越看越对自己的脑洞感觉到惊艳。
李海绝对有自信可以让看到这篇文章的人大喊666。
以画入道,这是一种创意,而李海写书,最看中的也正是创意。
不止喜欢看,他也喜欢写。
说起来他的上一本书就是一本以创意证道的小说,那是一个描写用数学来修仙的小说,一样有着很惊艳的脑洞。
说起来,李海的书其实不缺少亮点,只缺少故事线的驾驭。
简单来说,就是写书的经历不够,经验不足,很多梗和设定都不能运用到位,往往前期惊艳而后继无力。
这也是为什么他会在网文界中昙花一现的原因。
创意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能让人眼前一亮为之痴迷,而用得不好,那就是引火烧身,李海深有体会。
也是在这一刻,李海才明白,空有让人眼前一亮的脑洞还不行,还必须要有严谨的布局能力、以及对故事主线的驾驭能力!
“看来得花个时间制定一个大纲才行,逻辑上和剧情安排上还得下一番脑力,体系的设定也要合情合理……之前那一本,就吃了大纲不严谨的亏。”
李海心中点了点头,刚要继续下笔之时,系统又发出了提醒。
“叮——!已发布作家守则『完美主义者』,请宿主查看通知。”
李海无语,这守则又是什么鬼?这系统还嫌自己被虐得不够惨?
李海无语,这守则又是什么鬼?
“是否打开通知?”系统再次提示。
“打开。”李海点头。
系统现字:“作家守则『完美主义者』内容描述如下。”
“作为一个优秀的作者,文风不止要正,更要严谨规范精益求精追求完美。”
“从现在开始,绑定的作品所发布的每一个章节都不能出现任何包括标点符号在内的错别字。同时,一章正文的字数不得超过2000字。”
“守则是宿主必须遵守的,宿主不得多次违规,否则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呵呵……”李海简直是哔了狗了,感情自己的“家庭作业”刚做完,又给自己“颁校规”来了是吧?
也怪不得李海一脸蛋疼的神情,要知道在起点中文网写小说一章正文的字数是不能低于2000字的,否则视为无效章节。
眼下这俩个规矩叠加起来,就等于说自己的单章内容只能维持在2000字,多一个字违规系统,少一个字违规起点!
没想到写本小说竟然还要遵循『完美主义』的守则,这个系统的强迫症看来比自己还严重。
“算了,以后我多注意一下就好,也不是什么难题。”摆了摆手,李海表示自己会尽量遵守。
因为状态很不错,李海很快就写好了正文的开头第一章。
不过考虑到『完美主义』的守则,他又下了一番功夫,将原本就已经很精彩的文章精炼到了两千字。
一个字不多,一个字不少,整整俩千字,李海原本没觉得这个任务有多难,不过亲身试验了一次以后,他还是小小地感觉到了压力。
起点草稿箱有字数统计功能,可以随时跟踪字数,将文章控制在两千字倒是不难,难的是将剧情控制在俩千字,更难的是要保证全文没有一个别错字!
这也就意味这自己以后每次发文都要细致入微的检查文章,不能有一丝的疏漏,极其严苛。
一次两次倒也罢了,要是以后都如此,可想而知,那股压力堆积在一起也是空前庞大的!
检查好文章,完毕确定无误以后,李海将章节发了出去。
“正在检查章节……检查完成!宿主所发表的文章满足2000字,没有一个错别字,章节合格,奖励积分:2。”
“现在时间还早,趁着灵感还在,我再写一章吧?”
嘀咕着,就在李海准备再写一章正文的时候,系统发出警告了。
简单,粗暴,系统只有一句话:“根据作家守则『循序渐进』的规定,宿主作家等级过低,一天只能写一章正文。”
“……”李海当时就一个大写的懵逼。
我了个去,什么时候写小说加更也需要权限了?你这不是坑人吗?
对于李海的疑惑,系统只有一句极其敷衍的解释:“根据研究表明,过度泛滥的码字容易造成质量下降,而适当的紧张感则可以促进灵感萌发,这是为了锻炼宿主的临机写作能力和文笔凝练能力。”
“可以,这很系统!”李海无奈,应对这个人精一样的系统,他实在是没辙。
根据作家守则『完美主义』的奖励条件,只要自己能一直发布合格章节,就能一直刷积分。
可这个BUG却被另一条作家守则『循序渐进』给弥补了,这设计系统的A博士还真是精明。
“系统,如何提升作家等级?”李海想到了关键点。
虽然现在这个限制对他来说没什么,但以后可说不准。
在这个动辄日更一万的时代,他这样的更新速度、尤其是这种对字数斤斤计较的吝啬风格,不被人骂死才怪。
“只要宿主能在该领域中取得相应的成就,就能提升作家等级,宿主目前的作家等级为『扑街作者』,权限远远不够。”
“算了,既然如此,我做个封面总行吧?”好歹是跟电脑打交道的,李海自然懂得一些修图技巧,制作封面对他来说也没有什么难度可言,而且,自己做的封面更能匹配他的风格。
只不过,系统可没那么好说话:“根据作家守则『循序渐进』的规定,宿主作家等级过低,不配拥有封面。”
“就不能宽容一下?”李海可怜兮兮地看着系统。
然而,系统的回答却极为干脆:“不能,因为,这是规矩。”
“写作乃是一桩细水长流的艺术,不可急功近利,请宿主遵守『循序渐进』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