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点是,案发之前,卢生明是以何种方式落到了凶手手里。……我想,应该是劫持,这点我敢肯定。首先,司机崔恩不可能参与此案,其中道理很简单。首富,那可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杀的,只要一跟杀沾边,那肯定是血海深仇。有点小仇小怨的人,也没有必要去动杀念,再说即便动了,也未必就能把他怎么地。据崔恩的老婆叶茜所说,崔恩跟卢生明共事已有五六年时间,平时对老板多是夸赞,老板在投资方面似乎也帮了他一些忙。假如他跟卢生明之间真结过什么仇,那二者就不可能产生这层合作关系。那么,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凑巧,崔恩正好趟上了这一滩浑水、参与到其中呢?--那也不太可能,这首富,可是一枚重磅炸弹啊,谁会闲得慌自个儿跑去撞。昨天晚上跟崔恩老婆作访谈,如果她说的话都属实,这个崔恩倒也算是有个幸福的家庭,他自己呢,又是踏实勤奋、并且顾家的男人,顾家到什么程度呢,叶茜说她老公平时很少会在外面过夜。再说了,他跟卢生明干了五六年,谈不上富裕,起码收入也不菲。就这么一个称得上踏实本分的人,家庭和事业方面都还说得过去,没有必要跑去碰这么大一只螃蟹,螃蟹太大,碰了可是倾家荡产、殃及池鱼的事,这种道理,他不可能不知道。除非是他亲爹亲妈、老婆孩子让人给绑架了要挟他,他才会掺和到其中。还有一点,就是刚才看的这些监控视频,从视频上完全看得出,崔恩把车开上国道出了城,完全是奉卢生明的命,行车速度快是快了点,但根本不慌不忙。画面中,除了卡口处看出有超速迹象外,市内过红绿灯也是井然有序。如果崔恩是合谋者,我想在开车出城的过程中,不可能出现这种不慌不忙的情况。”
“那……这样看来,司机恐怕也是凶多吉少了。”薛副局说,显然已认同严队的这通观点。
“可能吧,从凶手作案手法的残忍性上来看,存活的几率应该很小。”
“这个分析我同意,司机可以排除在外。”山局说,“凶手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致卢生明于死地,单凭一个崔恩,也不可能挟持得了。即便采用什么特殊方法把卢生明弄出城去了,他背后的一大家子也要被人家弄得鸡飞狗跳。”
严队把此番话一说完,我心里边缠着的一个结也算是解开了。昨天晚上跟叶茜作访谈时,她说先前崔恩做过几年厨师,想必切个肉剁个骨也是很利索的,这一下子就让我联想到了卢生明那副被肢解的模样。加之卢生明出事前的几个小时又是由崔恩开车接送,调监控时又正好出了城,于是乎,这崔恩的嫌疑着实是在我心里笼罩了好几个小时。
“既然司机不可能是合谋者,而赴‘约’的可能性又比较小,那也就基本上可以排除绑架式操作的嫌疑。”严队说,“昨晚询问了几个家属,并没有人表示在事发之前觉察出异常,也就是说发生这么大一个不测,压根就没谁预料到。从监控录像中又看到,司机和崔恩开车出城时显得从容不迫。基于这些方面,我们似乎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卢生明极有可能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出事,并且是突然间出事。所以我想,他肯定是在半路上让人给劫持了……”
“严笑堂,你心里的意思,是不是监控中那个摩托车手干的?……他一个人干了这么大个案子?”邵广义插话道。
“不敢肯定,只是初步怀疑。这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儿,没有确凿的证据,我也不敢轻易便下定论。不过你刚才说的这点倒是和我心里的想法不谋而合。我有八成的把握敢说,凶手只有一个人,并不是什么团伙作案,杀人、抛尸一人完成。”
“我刚才那是问你,怎么变成不谋而合了呢。”邵广义笑说,“一个人作案,搞这么大只螃蟹,太厉害了……说说你的看法。”
“第一是案发的时间间隔及作案特点问题,卢生明出城后,只过了两三个小时的时间便惨遭杀害,前面说了,没有第三者帮忙绑架、挟持,这人祸是意外降临的。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既要完成劫持、又要完成凶杀,然后再把他肢解成一块一块的,装在大帆布袋里,天亮之前还得找个好地儿把尸骨抛弃。恐怕只有凶手自己亲自上阵,才能赶得上这个趟儿,也只有凶手本身,才会有这么好的雅兴去干如此繁琐的事情。据我分析,最迟至八月十五日凌晨五点,凶手就已经完成了抛尸工作,根据就是良怀市电视台记者席墨于五点二十左右,在大庾岭附近碰到了卢生明的奔驰G55AMG。当时,这辆车正朝着国道的方向开进,此时是凶手抛尸后的行踪,他是朝吉马镇方向开出去又返回来。至于说具体原因嘛,刚才补充抛尸过程的时候已经说到了。”
“第二是抛尸的环境及特点,这一点,既能说明抛尸者只有一个人,又能说明抛尸者就是凶手本身。怎么个说法呢,请看现场勘查图。可以说这抛尸者真是煞费苦心,费了很大的劲想把尸骨藏起来,不成想结果却弄巧成拙。和刚才同样的道理,除了凶手本身,其他人不会花费这么多心思、浪费这么多时间来干这种掩耳盗铃的事儿。”严队叫我把相关的抛尸现场勘查照片点开,配合着现场图示,把抛尸者就是凶手这个事实论证了一通,也就是昨天下午在作现场勘查时,他给颜阳作的那些分析,只不过眼下结合着宏观抛尸现场来说,言简意赅,不像当时那样说得鞭辟入里罢了,“这第三嘛,自然便和这犯罪主体的行为模式有关,假如是某个团伙或组织想要报复卢生明,甚至是想要致他于死地,方法多的是,大可不必采用这种犯罪方式。这种方式是最野蛮初级的,也是最暴露、最能埋藏祸根的。所以,综合起来,我敢肯定地说,这凶杀是一个人所为,与团伙作案无关。”
邵广义刚听完,便赞许地说:“嗯,我认为你这理由很充分。可一个人干这么大个事儿,难度也太他娘的大了些。”
“对的,很难。不过既然敢杀首富,我想他就应该有这本事,肯定也作了长时间的谋虑。”
邵广义点点头,“好了,三点你都说完了,接着往下走。虽然有的细节还有待商榷,不过你今天的这一通分析,我很欣赏。”
“哟……承蒙邵主任看得起。”严队笑道。
“你少谦虚,继续继续,我看在今天晚饭之前,咱们能不能把第一犯罪现场找到。”
“好,那接下来咱们便来进入正题,先来说说这第一犯罪现场的地理区域问题。……小叶,重新切换回宏观方位图。”我把界面切了回来,“先来说说这劫持的事儿,基于现实的客观条件,这劫持不可能发生在国道上,虽说事发之时是大半夜,国道上往来车辆也不至于像白天那样车水马龙,但这毕竟是国道,熙熙攘攘的车辆肯定是有的,如果在国道上劫持,一时半会儿搞不定,非常容易碰到目击者。只有在乡道上,大半夜的才极少有过往车辆,才能尽量杜绝被他人发现的后患。一开始我已经说过,这卢生明出城之后,去向可能是吉马镇,也可能是简普镇。但即便在吉马镇和良怀市之间,也还有四个镇子,也就是说,沿着国道两边,至少还有四条乡道延伸出去,加上乱七八糟的乡村土路,起码不下十条之多。可见这劫持发生的范围,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杀人现场所处的区域,也具有很大的模糊性。不过,国道左侧的乡道及岔道可以先行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