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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仙第圈的为人处世之道

红鸟国流传着巫师莫拉的传说,同时也流传着一个流言,红鸟国是所有国家中对神的信仰人数最多,最虔诚的国家,他们从小听到的故事使得大部分红鸟国的人对巫师的印象根深蒂固,巫师是大反派,是孩子们从小知道的事情。一些人认为巫师莫拉是改邪归正,拯救世界的英雄,还有一些人认为莫拉不过是神借助的道具,据说那天是神赐予了莫拉力量使得他打败了巫女。

其中,认为莫拉是巫师并应该给予憎恨的人中,就有小少爷莫尔斯,他向来对莫拉看不惯,再得知莫拉是巫师之后,开始散播杀掉莫拉拯救世界的流言,“巫师是借助魔鬼力量的神的敌人,我们应该打倒神的敌人”莫尔斯不止一次在各种场合大放厥词。

而故事的中心人物,莫拉,他隐姓埋名,改名小莫,居住在李老板的庄园里,新国的人中对神充满狂热信仰的人不是很多,但是他显然不能用莫拉这个身份。

巫师莫拉在红鸟国销声匿迹,知道他去向的只有吉娜,米洛斯,威尔等人,他们都没有说出去,毕竟他们也是亲眼目睹了莫拉打败了巫女,拯救了世界。

莫拉在李老板那里帮忙,转眼间就五年过去了,仙第圈也长成了活泼可爱的小姑娘,仙第圈不记得之前的事情,但是这并不影响莫拉把她当成家人,仙第圈一直叫他“小莫哥哥”,她甚至不知道小莫哥哥就是传说中的巫师莫拉。

五年期间,莫拉跟着仲大个和护卫们一起训练,吃苦耐劳,身体状况改善了好多。跟着尤利尔学习弓箭和狩猎,偶尔出任务的时候,尤利尔教他爬树,在树上跳跃,在树上静静的等着猎物上钩,甚至带着他去爬远山国边境的山,他学了一身远山国土著的各种生存技巧。小尚也教了莫拉一些剑术,不过几年过去了,莫拉并没有多少掌握,在他手里小尚灵巧的剑术似乎变成了花花招式,没什么具体效果,他不知道,小尚天资聪慧,即使是在修行的时候,也是非常厉害的人物,虽然他半路离开,但是想要超过他似乎还很难。

关于启发巫女借助魔界力量复仇的那个神秘男人,莫拉并没有找到太多线索,如果不是面对面,他是不可能知道那个人是不是他的祖先,也就是魔族的始祖。事实上,莫拉觉得找到魔族始祖的事情不会这么容易,那个人或许只是个魔界来的偷渡者,巫女已死,死无对证,只有巫女那浅浅的回忆,莫拉看到的只是个没有外形的男人,应该是巫女的记忆问题,就算巫女活着,大概也问不出什么。

“小莫哥哥,我想去燕云山学修仙。”某一天,仙第圈对莫拉说出了意外的话。

莫拉想了想,这孩子去学点东西也好,现在在李老板这里学不到什么,也就是跟着其他小朋友学点写字,帮着仆人干活,出外留学也挺不错的,说实话,莫拉有点舍不得,她可以说是他唯一的亲人,或者说是妹妹。

“好啊,既然仙仙想出去,那就去吧,燕云山,说起来是九大门派之一,看上去是个正规的地方,你打算什么时候去,我送你。”莫拉宠溺着仙第圈。

这孩子,是不是嫌弃我没本事了,是不是看着比我厉害的小尚比较风光,我也是拯救了这个世界的人物,不过说起来当时你就是那时的反派,所以也没什么好说的。

仙第圈高兴的去收拾东西,他们决定明天就出发去燕云山,莫拉去和李老板请了个假,李老板算是人手充足,又是知道莫拉身份的人,所以自然很痛快的允许了,甚至还特许青甲前去护送。

莫拉没有带太多东西,倒是给仙第圈的东西很仔细的收拾,换洗的衣服叠的整整齐齐,还有仙第圈喜欢的各种小玩意。仙第圈如今的名字叫做了仙仙,她也算是因为之前的事件知名了一次,莫拉想起那天九大门派的掌门都见过自己和仙第圈,虽然他们没有带弟子去,但是如今仙第圈进入燕云山学习,不免有些担忧,对方看到这个小丫头会不会想起那天的大反派。

仔细想想,那天巫女用仙第圈的样子伤害的,是大块头的修寒,因为他想接下巫女的攻击而受了伤,黑长发的桑槐,拿着扇子那位瞬移功夫很到家,没有被伤到,小尚的原先的掌门轩铜,似乎也没有受伤,还有个被火烧了一会的白发青年,长发烧了一半,他好像叫无期。不知道这两位是不是记仇的人,看到仙第圈的样子,估计修寒会想起自己的重伤,无期会想起自己半截的头发。

莫拉没有对这些修仙门派太过了解,三个人算是相安无事到了目的地,莫拉给仙第圈办理了入门手续,修仙最大的特点是不受贫富的限制,红鸟国只有贵族才接受了良好的教育,而修仙靠的是自身的条件,仙第圈测试是可以适合修仙的,是火灵根,修仙被认为是修行大自然的法则,修道的人相信世界万物皆有正反两面,都有各种属性所组成,风火土木金等等,灵根一般都是测试和世界的那种属性相符合。他们不太崇拜至高无上的神,而是崇拜自然。

依依不舍,莫拉拉着仙第圈的手,这孩子是不是嫌弃我了,莫拉反而有点担心,仙第圈把他拉到一边,说了句悄悄话,却让莫拉感动的要流泪了,她说“我知道小莫哥哥就是巫师莫拉,听说巫师和法师寿命很长,我如果修仙成功,就能活的和小莫哥哥一样长。”这孩子原来心里一只有我这个哥哥,莫拉看着仙第圈久久不能平静。

道别之后,莫拉和仙第圈约定半年见一次面,因为燕云山到李老板来回的路程大约需要半个月,也算是很长的,燕云山也是在深山里的,而且与世隔绝,只有山下有村落,大部分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有些商贩会来这里贩卖一些东西,燕云山中的物资大都来自固定的商贩。

仙第圈的春夏秋冬的衣服都带着,所以衣服反而很多,东西也很多,许多衣服还是由非常珍贵的皮毛做的,其实这些皮毛是出任务的时候,顺路小尚和尤利尔打猎打来的外快,送给了莫拉一些,莫拉让人给仙第圈用这些做了不少冬天的衣服。

仙第圈居住在新人弟子的新手宫,里面有十一个大房子,他们男女分开居住,男的在左边,女的在右边,左边有三个房子,右边有八个房子,因为修仙之人男性居多。

仙第圈所在的房子里,有许多床铺,每个人床头有个小柜子,还有个好在床下是空的,仙第圈把自己的东西塞到了下面。其他人的行李就少了很多,仙第圈衣着算是华贵了一些,其他女生都看着她,认为她应该是哪儿来的大小姐,仙第圈也如实说了她的亲人就一个哥哥,是李老爷府上的人,李老爷在新国的商户里还是挺出名的,所以其他女孩子也明白了她为什么有这么多东西。

修行是逐步的,新人弟子每天早上要早起床,吵闹的铃声吵醒了所有人,早上男女聚集在一起,分成几个班,学习自然之礼,各种文科内容,下午开始锻炼身体,也就是拉拉筋骨,比划几个招式,仙第圈跟着众人也开始学习,晚上他们有点自由时间,偶尔偷偷出去逛逛。

有一天,掌门出关,亲自来看看今年新招进来的弟子,没想到真的见到了仙第圈,他想起莫拉那天抱着的巫女变成的孩子,如果健康成长,如今也到了这个年纪了,而且加上相貌如此之像,让他已经有了感觉,这里的掌门名字叫做青丝归雁,那天他和其他八个掌门去漩涡所在之地,他没有出手做过多的攻击,第一个出头的掌门轩铜似乎没有讨到什么好处,不过自己也没有受伤,还看到了神被杀死的一幕,就是被巫女拖出来的那个神界的一员,不过对他来说,自然才是最重要的,神界即使维护了秩序,却也只是维护,不能改变,而自然可以改变。

“孩子,你过来。”他指名了仙第圈,“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仙仙,掌门哥哥。”仙第圈有点没礼貌的说。

青丝归雁反而很开心,因为他已经九十八岁了,其实这句哥哥反而不会让他觉得自己不受尊敬。

“不错,好好修行,你们现在还小,正是打基础的时候,等到你们十六岁,就能开始学习各种修行的方向,你想修行什么?”

“长生之术,这样就可以活很久。”仙第圈如实说,她想和巫师小莫哥哥活的一样长。

青丝归雁有点惊讶,还以为会更具攻击性的,“那可不好学,想要长生,非得修行到我这个阶层不可,我可是近神,现阶段中有十三个人达到这种水平。”

“我会好好修行的。”仙第圈倒是很有自信。

其他新人们看的非常羡慕,其中在这批新人里,有个小男孩,眼里似乎没有小孩子该有的天真,他的灵根不是风木水火土,而是云灵根,比较飘散,所以经常被嘲笑和欺负,加上自己家事不好,平时寒酸节俭,其他孩子也不愿意接近他。

“云灵根,那是什么,飘散的水汽?”这个大少爷是苏影,苏家的大少爷,水灵根,他恰好和这个男孩子分在一个宿舍,看到鞋子都磨破的男孩,觉得和这种人住一起,不禁绝的拉低了自己的身份,所以对他非常厌恶。

下午的跑步练习,在山路上跑了一圈,仙第圈累的受不了,运动要适度才好,这简直就是受罪,还好运动过后会有几天联系其他项目的休息期,为了回复运动的耗损。

又在一次跑步过后,仙第圈和她的好室友郝灵灵在追一个小兔子,她看到一个鞋子破了一块的男孩子,看上去穿的是同样的道服,是男士的,应该也是新生,仙第圈跑步过后没什么精神,如果不是小兔子的出现,估计也不会跑到这里来,这个新生似乎见过,应该是上课的时候,一个班的,没怎么说过话,道服比较长,过去没注意,他竟然穿了这么破的一个鞋子。

男孩一个人在那里整理脚,似乎脚被磨破了,仙第圈想过去,郝灵灵拉住了她:“别去,这个人是云灵根,以后修行不会有什么成就的。”

仙第圈有些奇怪:“这跟他将来有什么成就有什么关系,他的鞋子坏了,我可以给他点钱,让他下山去商贩那里买一双便是。”

郝灵灵有点奇怪,这孩子是在什么环境下长大的,谁会和一个不会有什么成就的人交朋友,这种人只会带坏了自己,干扰自己的修行,从小父母就告诉她,要和有前途的人当朋友。不过这并不是重点,郝灵灵并不是恶毒之人,不过这男孩和苏家少爷有仇,苏家少爷经常找他的麻烦,如果帮助他,难免会和苏家少爷做对。

“仙仙,你听我说,苏家少爷好像不喜欢他,不要靠近他,否则苏家少爷会认为你和他是朋友,他也会找你麻烦的。”郝灵灵也是好心好意的规劝。

“我为什么不能和他当朋友,我觉得既然让我看到他,就是缘分,说不定我给他钱买鞋,会真的成为朋友,那有什么不好,那苏家少爷和我无冤无仇,不会为难我,而且我哥哥可是李老爷家的人。”仙第圈也搬出了李老爷的名头。

郝灵灵叹了口气,“李老爷是个著名的商贩,但是只是商贩而已,你知不知道苏家是什么人,那可是和王室有关的,苏影的姐姐就是当今国王冰安的妃子,苏家的老爷也是朝廷重臣,苏家本身可是比李老爷有钱多了。”

仙第圈有些气馁,悻悻地说:“什么吗,这么有钱,为什么不分给那个男孩子买鞋。”

郝灵灵不知道怎么规劝了“话说,仙仙,你父母没有教你吗,该交什么样的朋友,不能和什么人做对,这才是为人处世之道。”

仙第圈的回答倒是让郝灵灵大吃一惊:“我没父母,但是我哥哥说了,多交点朋友,看到欺负我的人告诉他,他帮我出头。”

郝灵灵倒是好奇仙仙究竟是有一个什么样的哥哥,不过她知道要拦着她,否则真的和苏家做对就非常糟糕了。仙仙看到郝灵灵这么为难,也只能暂时作罢,她心里从这个时候开始注意到了这个奇怪的男孩子,既然不能明着,那么偷偷找到他鞋的尺寸送给他如何,这样既不用和他当朋友又能帮助他,也不惹上那个苏家少爷。

叶红忆也是仙第圈的室友之一,也顺利成为了仙第圈的朋友,这个朋友不只是是不是傻,但是很有用,叶红忆一直这样认为,仙第圈钱不少,人傻钱多最适合当朋友。叶红忆也连忙来帮衬郝灵灵:“灵灵姐说的对,做人就要这样,仙仙你也要多学学为人处世之道,惹了那苏少爷,可就麻烦了。”仙第圈连连点头,说绝对不会招惹那苏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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