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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莫名

繁华的大城市中,正当十一点左右,正是学生白领放学下班的时段,一辆公交车在马路上行驶着,时停时走,而且这个时段也正是交通拥堵的时候,速度自然不可能快起来。

而此时一个长发青衣男子站在这辆公交车的车顶,他的发型和穿着打扮如同现在流行的古风cos一般无二,但却没有人看向他,似乎那个人在行人眼中是不存在的。

这个人正是陈墨,他发现公交车里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正是人性的一种缩影,他已经在这辆车的车顶待了好几天了,自然是看遍了各种这样的事。

比如有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在车中颤颤巍巍的站着也无人给让座,坐在座位上的人不是假装睡着了就是玩着手机装看不见。

比如某些上了岁数的老头子老太太仗着自己的年纪而催促他人给其让座,更有甚者出手打骂不给其让座的人,俨然一副“我是你祖宗,你来打我啊”的样子。

再比如有些想给他人让座的年轻人和孩子或者因为有些腼腆而不好意思提出,亦或者孩子的家长不让孩子让座,怕累到自家孩子。

但这些都不是陈墨见到过最多的事情,他所看到过最多的事便是“扒手”,也就是小偷,他虽然可以清楚看到有些小偷的盗窃伎俩并不怎么高明,除了刀片就是手,之所以可以成功行窃的原因令陈墨有些寒心,明明有很多乘客可以看到小偷正在偷东西,却都视而不见,装作没看见,偶有人想制止却也被小偷的“狠厉”吓住,一副“小子,别给自己找不自在”的表情。

而失主却一无所知,大多数人直到下车后才会发现东西丢了。一车的乘客居然会怕小偷,当真是笑话,原本随便几个成年人就可以轻松制住的小偷,却因为事不关己而把自己高高挂起,放任小偷“大摇大摆”的行窃,当真是人性的悲哀。

对于小偷之类的事,陈墨不曾插手,本来就是凡人自己的事,他们自己都不关心,自己出手又有何用,难道他自己还要抓一辈子的小偷。他本就是一个旁观者,见证着丑恶的人性。

不过今天发生的事似乎有些不同,似乎给陈墨那颗有些发寒的心中点燃了一根火柴。

王春梅是一个典型的中年大妈,年近五旬的她长着一张市侩的脸,她每天还在不停地为自己的闺女寻找各种各样的“金龟婿”,希望能让自己的闺女嫁个有钱人。她的闺女长相十分清秀,也颇有姿色,但岁数却也不小了,再过两年就要三十了,还没结婚。但是却和一个“没车没房”的小子处对象,这让她很是恨铁不成钢。她偷偷从女儿的手机通讯录中找到了那个小子的电话号,等上了公交车后再打电话过去质问他。

她身上的包里有些现金,是刚从银行取出来的,多是不多,也就一千多块,这些钱是要去带闺女相亲之前买些新衣服用的,听说男方家是开大公司的,所以不能穿的太寒酸,她让闺女公司放假时和她去买衣服,并没有说是去相亲,说是相亲的话闺女肯定不会跟自己去的,只是说想让女儿给她挑件好看的衣服。

她率先挤上了公交车,看到一个人起身要下车,眼疾手快的她连忙抢上前去,推开站在座位旁边正要坐下的年轻男子,无礼的坐到了座位上,男子并未与他计较。便找了个不碍事的地方扶好。

车开动了,王春梅找出那个不知好歹的小子的电话号,接通电话后表明身份,不分青红皂白的就开始一顿臭骂。“没车没房你就想娶我闺女,美死你了呢?”“感情好有啥用?啊?能当饭吃吗?能当房子住吗?”“甭跟我提你那些破事,想要娶我闺女,没车没房,你甭想!”各种难听的话都从她嘴中吐出。足以体现出她那粗俗彪悍的性格。她说的话旁人都有些听不下去了,不过怕无端挨骂,也就没有说她。

她骂的正欢呢!却也感受到了一丝不对劲,她看到自己周身的人好像都在盯着站在她身后的人,他意识到了不对劲,向自己胳膊上挎着的钱包看去,那个人的手正从她的钱包里悄无声息的伸了出来,顺便把里面所有的钱都带了出来。她这才意识到:小偷!

平日里,王春梅偶尔也会看到小偷在车上偷东西,往往她看到了也不想惹事,便和其他“目击者”若无其事的假装看不见,甚至有些时候会幸灾乐祸。何曾想过有一天自己也会被小偷光顾,一千块左右并不是算多,但上批发市场买菜都嫌贵的她,怎么可能不在意,她的理智瞬间就被这些被偷的钱给吞没了。拽着小偷的衣服不撒手,口中大喊着:“来人啊,抓小偷啊,有人偷东西了!”不过却并没有人理会她,周遭的人就像她以前一样从来不敢惹事一般听而不闻,视而不见。

除了那个被王春梅抢座并推开的年轻男子,这男子名叫刘某仁,名字的由来说来可笑,他的父亲是一个集武侠、历史、古文于一身的“古风”爱好者,所以任性的给他起了一个带有“古典气息”的“莫名其妙”的名字。

刘某仁一听到“抓小偷”这三个字,原本因为公交车晃悠而有些浑浑噩噩的他,立刻如同“炸了毛”一般,开始寻找声音的来源。这一看也不由乐了,被偷的正是那个推开自己的中年大妈,幸灾乐祸归幸灾乐祸,但该管的还是要管的。

刘某仁大喝一声“住手”,随后说道:“快把钱还给老太太,不然我绝不会安然无恙的让你走。”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即便小偷被抓进派出所或公安局里去,也关不了几天就会被放出来,更有甚者某些警察与小偷之间存在某种协议,比如:小偷把偷到的钱“孝敬”给警察一部分,警察保他不用再派出所过夜。这似乎是某种潜规则吧!

至于为什么刘某仁敢站出来,是因为他深受父亲影响,有比较严重的侠客情节。至于身手嘛,不提也罢。

小偷一看周围,除了一个毛头小子之外没人敢管,心里也是乐开了花,要是多几个人敢管闲事,那自己唯有落荒而逃,壮起了胆子,从后腰处掏出一把匕首,正是一把弹簧刀。

小偷掏出了刀子后,王春梅顿时清醒了过来,反正没丢多少钱,心里再难受也不至于把命搭上,连忙松开了抓住小偷衣服的手。但她却并没有劝说刘某仁收手,她更希望这个年轻男子可以帮她把钱弄回来。却完全没有考虑过他人的生命是否安全。

人性的丑陋一览无遗。

小偷此时更是得意起来,把偷来的钱嚣张的揣到衣服的里兜,然后拿着刀子和刘某仁比划道:“小子,你老实给我起开,我不为难你,要不然,哼哼...”

刘某仁虽然有些害怕,没想到这小偷除了小刀以外还有其他管制刀具,但他却坚定信念,绝不与罪恶妥协,同时指望这一车自私自利的人肯定是不靠谱的,自己要想到办法不被伤到才好。

而且刘某仁也不喜欢用道德绑架他人,自己选的中单定位,含着泪也要撸完。遂坚定道:“我还是那句话,你要是不把钱还回去,大不了拼个你死我活。”

小偷有些被逼急了,狠厉的说道“小子,你自己找死可不要怪我。”然后便用手中的刀子狠狠的向着这个愣头青身上捅去。小偷眼中似乎看到自己手中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随后他又狠狠的继续捅了十多刀。

而在周遭的人眼里,小偷本来正要用右手中的刀捅人,却不知为何向他着自己的左手手腕砍去,拿在手中的弹簧刀像一把菜刀一样把整个左手的手掌切断了,弹簧刀再怎么锋利也不可能像菜刀那样切断骨头,这一幕就这样发生在眼前,惊悚而又不可思议。

鲜活的手掌掉在车里,而小偷却好似感受不到痛觉,继续用刀刺着那已经失去左手的手腕,鲜血喷涌在车里,血腥刺激着乘客,恐惧害怕在公交车中蔓延。

这一切正是陈墨所为,他本不想管,但看到贼偷居然敢伤天害命,又如何能纵容。他要给这个贼偷一次终身难忘的恐惧,而被刀子砍掉的手正是贼偷常用的“盗窃工具”。

公交车中,刘某仁率先反应过来,一脚把小偷踹翻在地,把刀子踹到一旁,扯掉小偷的外衣,从中拿出那被偷的钱,扔给“失主老太太”,然后从小偷身上撕下可以包扎的布料,为小偷包扎,那没有了左手的手腕,终于有人报警了,有人找救护车了,同样有人为了避免麻烦迫不及待的下车了,这其中还有王春梅,她未曾对帮助他的青年道一声谢谢。

刘某仁也不好走掉,毕竟自己是当事人,没办法,只能在这里等着警察来,车里有急事的人都溜走了,好事的人留在车里等警察。

同时车里还有人骂骂咧咧的道:“妈的,哪个精神病院放出来的,真特么晦气。”“草,不知道神经病杀人不犯法吗?这特么要是被捅死了,那得多倒霉。”“......”

至于公交车早已在小偷剁手的时候便已经停下了。这一切的一切陈墨都看在眼中,所有人的所作所为言行举止都没有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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