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的前夕,局里抓到了附近小区入室盗窃的嫌犯。那是凌晨左右的时候吧,他被扭送至局里,而我恰巧在那时值班。
他静静的坐在问讯室的一头,我们两个之间仅隔了一层防弹玻璃,彼此看的非常清楚。他沉默的低着头,脏乱的长发盖住了他的大半张脸,刀削一样的下巴上满是琐碎坚硬的胡碴。之前的带他来的同志并没有从他嘴里问出什么,看他的样子,我觉得应该是个可怜的流浪汉,也许还有些精神疾病。对于这种人,送到收容所可能就是最好的结局吧。
半夜的审讯室很静。我有些困了,揉眼睛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他垂在破棉裤之间的双臂。那是一双怎样奇特的手臂啊,长的简直可以说是畸形了。我忽然记起了最近几起诡异的盗窃案。
失主的贵重财物放在离紧锁的窗户很远的地方,清晨起来,窗户只被敲开了一道仅容一条手臂通过的窄缝,东西已经不翼而飞。
我们最初的推测,是小偷用了什么长的钩子或者套索一类的家伙。现在,我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只是,这事实有些小惊悚啊。我按耐不住好奇,于是问道:
“你的胳膊,怎么回事?“
他还是保持那个姿势不动。我有些后悔了,这种怪人一般还是让他自己静一静,对他对别人都好。
“我小时候喜欢写书。“
出乎意料的,半分钟后,他说话了。他的声音很柔和,与他的外表格格不入。
“但是爸爸妈妈不喜欢我写书。一发现我写的书,他们就撕了。“
“我在屋里写作业,屋里有一张桌子,桌子下面有一个地柜。我有时坐在哪里写书,装作写作业的样子。一听到有人进来,我就用胳膊把书藏到桌子下面的地柜上。“
“我五六岁时胳膊很短,每次都被发现,书就被撕了。后来我的胳膊越来越长,被发现的机会就越来越少。然后我一直写。“
之后,一夜无话。
第二天,他的父亲领走了他,交了保金。那是一个看起来相当慈祥的老人,真是不懂怎么会生出这么一个怪物。我记下了他们的住址。
一周之后,我去了他们住的那栋老楼。但是很不凑巧,附近的大妈告诉我,他们已经搬走了。我抱着试探的心理上了楼,来到了地址上所写的房间。推了一下锈迹板板的铁门,门没有锁。我小心的走了进去,确实已经没人了。客厅里空空荡荡,几乎没什么东西。角落里是几个不明所以的铁架子,还有一些锁链。我觉得有些古怪了。
走到他所描述的那件卧室。真的如他所言,有一张长桌和椅子。我弯腰钻到桌子下面,是一个地柜。
嗯?
我伸出我的胳膊,费劲的够到了那个放在地柜上的东西。拿了出来之后,放在阳光下抖了抖,是一个小本子。这难道就是他说的,他一直在写的书吗?
我怀着忐忑的心情翻开了本子,本子里的内容让我至今难以忘怀:
每一页上、密密麻麻的写满了一句话:
我想出去
我想出去
我想出去
………
联想到之前客厅看见的古怪物件,我不由得打了个冷战:他究竟经历了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