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以峥回府的时候,明舟正站在门口等他。见他打马归来,急忙迎了上去,“大哥!”
明以峥从马上下来,随手将马鞭扔给了下人,边往府里走,边问:“最近没跟人出去喝花酒了?”
这话明显是讽刺啊。明舟尴尬地摸摸鼻子,“大哥,我早就洗心革面了好不?”
明以峥哼了一声,“谁知道你那臭毛病什么时候再犯?回头给你娶个媳妇儿,好好管束你。”
说到媳妇儿,明舟不知怎么就想到了苏小柔,脸色微微有些古怪,道:“别啊,大哥你都还没娶媳妇儿,哪儿能轮到我啊?”
“我不娶媳妇儿,你难道也打算不娶?明家的香火还得靠你延续。”
明舟紧紧地蹙了下眉头,“大哥,你还真不打算娶媳妇儿啊?”
“想娶?总得有个让我不那么讨厌的女人吧?”明以峥随口一说,可惜这世上的女人,他全都讨厌。
明舟准备了接风宴,兄弟俩聊着天喝了些酒,天快亮时才散。
明以峥往院子里的时候,感觉腹部的伤口有些裂开了,火辣辣地疼。军医之前提醒他,伤口没有复原之前不要喝酒,他不以为意,没想到,喝了几杯酒而已,还真他妈严重了。
他皱着眉心回到房里,将衣裳脱了,古铜色的皮肤,上半身的肌肉性感得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不过,更加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是他满身的伤疤。新的,旧的,浑身上下,几乎找不出一块儿完好的地方。
明以峥不是天生的王族贵胄。他生在贫苦之家,今天的一切,荣誉、地位、财富,全都是他用命拼来的。
十三岁入军营,从最底层的士兵做起,身上的每一道疤痕都是在战场上带回来。一步一步走到今天,二十三被封为神武大将军,二十五岁赐王爷爵位。他今天得到了多少,他曾经就付出了多少,他有多少伤疤,就走了多少回鬼门关。
他从来不信这世上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小时候过够了没有尊严的穷日子,他想要的,他就去争去抢去努力。一个人的成功,往往都经历过常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这背后的艰辛,又有谁能懂?
他坐在床边,想把腰腹上缠着的绷带取下来,可里面的伤口已经裂开了,皮肉和绷带紧紧地黏在一起,稍微扯一下,皮肉也跟着被撕痛。
“妈的!”明以峥蹙着眉头咒骂了一句,咬着牙索性将绷带猛地一撕,皮肉被撕下来,疼得他满头的冷汗。
闭着眼睛,好一会儿才缓过劲儿来。
拿着药粉往伤口上倒。药粉和血泡在一起,发出‘滋啦啦’的声音,明以峥额头上的冷汗越冒越多,疼得脸色都有些苍白了,他却始终没有坑一声。
咬着牙给自己上好了药,他有些疲倦地躺在床上。眼神茫然地盯着床帐。想起很多年前,母亲离开家的那副场面。
那时候,他已经八岁了。
那天早上,母亲和父亲大吵了一架,收拾着东西要走。他跑过去紧紧地抱着她的腿,哭嚎着哀求,“娘,你不要走!不要走!你难道也不要峥儿和弟弟了吗?”
母亲哭着推开他,“我过够了这贫穷的生活!峥儿,你别怪娘,娘真的没办法继续这样生活下去!我想活得好一点,活得有尊严体面一点,跟着你爹,这一生都只能这样窝窝囊囊地度日,我受够了!”
她狠心地推开了他,终于还是走了。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
明以峥捂着眼睛。什么时候开始讨厌女人的呢?好像就是从母亲离开之后吧?
他在街上讨饭的时候,看见母亲和一个富商在一起了,她手里还牵着一个孩子,正高高兴兴地给他买着冰糖葫芦。
那孩子比他小不了两岁,应该是那富商的儿子。
那时候他才更深切地明白,他的母亲,为了荣华富贵,抛家弃子。她不要自己的孩子了,她嫁给了别人,做了别家孩子的后娘。她牵着那个孩子的手,满脸笑容,可她从来没有那样对他和明舟笑过。
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才暗暗发誓,总有一天,要做那人上之人,要让那个抛家弃子的女人后悔!
明以峥在床上躺了会儿,穿着衣服起来。
推开门,白宋在外面守夜,轻声问道:“王爷,要出门吗?”
“嗯,去别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