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的清晨,人总是格外得少。唐胤好不容易才拉到一个可以问女孩来历的路人。
原来这个女孩叫周秀秀,现年十七岁,与一个年过半百的老爹相依为命。秀秀的老爹叫周发财,他的日子过得很贫苦,而且还是个瘸子,并不如名字一般发财,终日里只能靠倒马桶为生。杭州城的女子都嫌弃他是个瘸腿倒马桶的,又残疾又脏又恶心。故而直到三十岁多岁,才与一个逃荒来杭城的女子成亲。次年生下了周秀秀,那女子也因为难产而死。
近些年周发财的身体并不好,尤其是前阵子,更是病倒在床榻之上,生活难以料理,风闻将不久于人世。为了给父亲凑足银两看病买药,秀秀非但没日没夜地帮人做女红,更毅然扛起了父亲撂下的倒马桶这个苦差事,只为攒那一点点钱。
听到这个故事,唐胤很想冲上前去给周秀秀一百、一千甚至一万两银票。可是他强忍着没有动,只因为听到女孩那淡淡的一句:“爹爹昨日喝过药已经好了很多。奶奶你前些天多给我了我五十文钱,接下来还有七天我可不能收您的钱。您还是拿回去吧。”
面对这样倔强的女孩,塞银子给她,是一种侮辱!!一种比打她骂她还更加可怕的侮辱!!!
所以唐胤只是跟着女孩缓缓而行,其间女孩在个别房主的提醒下,回头打量了一下唐胤。女孩并没有太多的表示,只是对着唐胤淡淡地笑了笑,笑容很真很甜。
女孩的眼睛很水灵,不过脸色有些憔悴,双手更是冻出了数道裂痕。在这样的困境下,她却还能对着一个陌生的注视自己的路人露出甜甜的微笑。
要知道这不单单需要无与伦比的勇气,更需要有对困境生活的无比乐观,这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
刹那间,唐胤震撼了!一时间,竟忘了如何去回应那个女孩。或许是同情心作祟,或许一切都是鬼使神差。陡然——
唐胤走到手推车旁,帮着女孩推起了沉重的手推车。
“谢谢。我叫周秀秀,不知道哥哥怎么称呼?”女孩并没有拒绝唐胤的好意。
“我姓唐,你愿意的话叫声小七或者七哥都行。”在握上车把那一刻,唐胤还担心女孩会拒绝自己,如今见自己的举动未遭到女孩拒绝,唐胤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舒畅,就连那近在迟迟的臭味都未曾觉得恶心。
有了唐胤的帮忙,速度明显快了许多。只是那些老人,打量唐胤的眼光很怪,让人很不舒服。
不就是帮个人吗?你们不帮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用那种眼神看着自己?难道这个时代的人,也都开始变了吗?或者说人心本就如此?唐胤觉得很无奈,甚至还有点愤慨,却又不好在这种情况下直接质问谴责他们一番。
倒完马桶,天色已大亮,路上的行人也多了起来。周秀数着手中串在一起的铜钱,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一百五十一,一百五十二……两百十五。没想到今天比平时多赚了差不多有五十个铜钱,真是太好了!七哥,你肚子饿了没?我们一起去吃早餐,好吗?”女孩眨了眨水灵的眼睛,生怕唐胤会拒绝。
“好啊。我们一起去吃点好吃的。”看着周秀秀高兴劲,唐胤也是打心眼里开心,琢磨着怎么才能在普通的早餐摊上,请周秀吃上一顿好的,给她增加点营养。唐胤不选好的地方,是担心女孩倔强的个性,而不是因为钱。
选了一家早餐还算丰富的路边摊,唐胤点了两个鸡蛋,四根油条,两个烧饼,一碗豆浆,两串鱼蛋,一碗面条给周秀秀,而自己则要了一碗面条。
“七哥,我这太多了,吃不下。你拿点过去吧。”周秀秀将一个鸡蛋、一串鱼蛋、四根油条递给了唐胤。
“这些我不太喜欢吃,七哥是看你比较瘦,才给你多点了点东西。你吃不下可以慢慢吃,实在不行就带回去也成。”唐胤撒了个谎,将周秀秀递过来的东西,重新递了回去。
“嗯……那就先放着。”秀秀泯了泯嘴,只顾着吃自己碗里的面,没有任何接过的意思。
一顿早饭下来,气氛有点沉闷。颇让唐胤不解的是周秀秀除了喝掉豆浆,吃掉一根油条,以及一碗面条外,其他的东西竟然一样都没有碰。无论怎么劝,她就是说吃不下,最后无奈只好叫老板打包让周秀秀给带回去。对此,周秀秀并没有拒绝,倒让唐胤安心不少。
末了,结帐。
唐胤问道:“老板,多少?”
“刚巧,九十文。”
唐胤刚摸进怀中,却不料一旁的秀秀道:“七哥,今天你帮了我不少忙,这顿应该是我请你才对。”接着从怀中掏出那一串铜钱,数了起来。
唐胤岂能让秀秀如愿,忙将一粒碎银丢到桌上,道:“老板剩余的钱,多拿些鸡蛋和鱼蛋,让秀秀带回去。”
“客官,真对不起。不是我有生意不做,而是不能收您的钱。”老板将碎银放回到唐胤面前,苦笑着道。
“为什么?”唐胤诧异地望着老板。
“爷爷,刚好八十文,您点清楚了。”周秀秀笑盈盈地将铜钱递给了老板。
“好咧。”老板很坦然地接过周秀秀手里的铜钱,却不在正眼看一下唐胤丢在桌上的碎银。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唐胤迷茫了……
“七哥,我要回去照顾爹爹了。我看你双眼布满血丝,应该是一晚上没睡,还是早点回家休息吧。”周秀秀甜甜地笑道。
“嗯……”唐胤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周秀秀,只知道怔怔地坐在凳子,望着周秀秀的背影渐渐远去,直至消失。
“老板,你刚怎么回事,为什么要收秀秀的钱,你难道不知道她家正缺看病的钱吗?”唐胤愤怒地站起身,责问道。
(汗颜,一不小心居然到了凌晨2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