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麦斯有一头金色的短发,眼珠宛如蓝色的宝石,面容硬朗英俊但却总让人有种不太正经的感觉,他有些高大,至少比秋歌要高一些,虽然比起刚罗王差多了,但总的来说是一个十分俊朗的小伙子……如果他没有在秋歌耳边继续喋喋不休的话就更好了。
啤麦斯蓝色的眼珠在秋歌和大黄狗间来回流转,嘴上不停的说着一些秋歌并不太感兴趣的内容“这狗不像是安特尔猎狗,他们的毛比较长,也不太像克比斯犬他们的毛要更柔软,倒像是一个全新的杂交品种……”
“汪汪汪……”大黄狗凶神恶煞的咆哮了起来,一副要择人而噬的感觉。
“好了,好了,这位先生只是比较好奇罢了,别生气别生气”秋歌伸手在大黄狗的头上不停的摸着,安抚着不快的它。
“先生,不好意思,但我还是的提醒一句,请不要让你的魔宠打扰到别的客人,那时我们只能强制驱逐你的魔宠了,请不要让我们难作好吗?”一个穿着红色裙子的女士一脸严肃的走过来道。
“好的,女士我会注意的”秋歌点点头表示明白。
“琼斯姐,是我的不对,抱歉了”啤麦斯一脸讨好的道。
“没事,我先走了,我叫琼斯,是二楼的管理,如果有事的话可以去那找我,或者我来找你”琼斯轻轻一礼,退了出去。
“这气场……”秋歌都有些忍不住赞叹了。
“嗯”啤麦斯点了点头,然后突然想了起来对着秋歌道“刚才不好意思,我只是从来没见过这种狗,全身毛色金黄无一丝杂色,但却又像普通乡下的土狗,但我又感觉他有些像狼……”啤麦斯斯又开始喋喋不休了。
秋歌悄悄的叮嘱大黄狗不需叫不许闹事,把狗带进公共场所本就不是什么好事,如果还不懂的约束的话,秋歌自己都为自己感到羞愧,不过话说回来了,如果真的不能好好约束大黄狗的话他也不会把他带到这来。
“我家里有一只纯种的安特尔猎狗,但我却并不敢把他带出来,因为他总是不太听话,我无法完全控制住他,记得第一次把它拉上街时,让我赔了四千文赛金币给一家宠物店的老板,就是因为他咬伤了许多宠物,你知道当他嘴上叼着一只比他还贵奄奄一息的雪绒兔屁颠屁颠跑过来时我的感受么……”
“好了,我知道我说的有些多,你可能有些烦,但请容许我介绍一下我自己,啤麦斯,安普啤麦斯,我喜欢别人说我帅气的啤麦斯,但大多数人总喜欢说我是好色的啤麦斯,暴发户啤麦斯,粗鲁的啤麦斯,哪怕实际他们比我更贪财好色,虐待侍者,**还有偷情是他们的最爱”啤麦斯嘲讽的说道。
“那么,你怎么知道我不是你口中的那些贪财好色的那些人?”秋歌摸了摸下巴,饶有兴趣的问道。
“因为我相信,爱狗的男人人品不会差”啤麦斯一脸坚定的道。
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