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6796900000002

第2章 1、拾尸者

废墟城是骸骨大陆最北方的城市,可以说十分贫瘠和偏远,一年四季都很寒冷,城如其名,废墟城在远古时期曾经是一个辉煌的文明,拥有巨大的城市圈,但是由于一场战争的降临,所有的一切都彻底毁灭,如今所剩的地方只有原先的十分之一大小。

不过这些年,废墟城的发展却已经开始蒸蒸日上了,经过人们的努力,能够种植的土地越来越大,人口也顺理成章的多了起来。

城内大多数建筑都是残破的,那也是过去遗留的产物,地面到处都是破败和淤泥,完好的道路很少,而它灰突突的城墙上布满着青苔,很有一种遗迹的味道。

那些小部分还算完好的建筑,都被城中有权势的人所占据,其他平民好一点的住在遗留的古建筑中,群居生活,坏一点的就在城市的边缘自己搭建的木屋,甚至有的人在城主流浪或是露宿街头,即使是这样,城市的人口还是在数十万之多。

毕竟任何一个地方都有穷人和富人,痛苦和幸福都是永远并存着。

这些年迁移到这里的人很多,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为了躲避杀戮祭祀,和一些大势力的扫荡,他们有的拖家带口,有的孤身一人,而到了这么贫瘠的地方,生活似乎更加的艰苦,为了生存热门只能到处流浪,做自己能做的事。

由于城市紧靠着血坑,每年都会有大批的尸体通过很多地方最后汇聚到废墟城,最终被遗弃在血坑的深处,这些尸体都是杀戮祭祀的牺牲者,他们有的是强者,有的只是手无寸铁的普通人,但是死后都被埋葬在红色土地里。

由于每年大量的尸体运送,也造就了一个职业,他们被称为拾尸者。

拾尸者大多都是废墟城的流浪者,对此很多普通民众对他们当然都是避而远之,因为常年和尸体搞在一起,自然十分不吉利,身体还有可能会被侵染上一些古怪的疾病,甚至整天带着腐烂的味道。所以在废墟城,拾尸者是十分不受待见的。

当然这些都是旁观者的看法,事实上,对于拾尸者自身来说,日子过得还算不好不坏,因为每年他们从尸体上获得的利益是其他人无法想象的,即使是尸体上的衣服,首饰,每年都会被买上大价钱。在废墟城,有了钱自然什么都可以办到,生存更不是难事。

不过拾尸者大部分的财富还是掌握在控制拾尸者群体几个上层的大人物手中,如今他们已经成为了城市中的大势力,掌管的无数地盘和财富。

而下层普通拾尸者,只要能够平安的渡过每年的杀戮祭祀便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老钱便是下层拾尸者中的一员,只是混的稍好而已,从三十岁的时候他便开始做这行,经验老道,如今他已经五十几岁,头发有些花白,算是步入了花甲之龄,平时除了按部就班的跑去血坑寻找一些有价值的东西,然后卖给那些回收者,赚些金币,便没有什么其他的烦事。

老钱十分厉害,每次去血坑他都能满载而归,这一点也让其他的同行很羡慕。但是如此年龄还这样卖命,无疑是因为他有一个儿子,一个叫李骨的男孩。

掐指一算,李骨今年已经九岁了,如今各子长得很高,早已没有了孩子的影子,几乎赶得上一些十几岁的大孩子,他身材偏瘦,可力气很大,每次老钱拉着木车出去,他都会屁颠屁颠的跟在老钱的身后,帮助自己的父亲搬运尸体,挖掘尸骨,或者推车,老钱会的他几乎都会。

有一个这样能干的儿子,老钱自然高兴,所以整天和自己的几个老朋友吹嘘着,这一点对于那几个单身的老朋友来说自然是嫉妒无比。

拾尸者一般都没有娶妻生子,因为没有人愿意和整天摆动尸体的人成家,而李骨是怎么来的老钱一直没有提起,不过大多人都知道李骨并不是老钱的亲生儿子,是养子。而这个养子是如何讨来的,老钱更是从来没有说过。

说到这个李骨,唯一的缺点便是太能吃了,每个月老钱赚的钱都一分不留的搭进去,可这样老钱反而高兴,不仅是因为李骨身子长得很快,体格越来越强壮,看到阿骨狼吞虎咽的样子他还会不住的笑,那微笑显得很幸福,十分真诚,是真的幸福,这一点在一名拾尸者身上是很难见到的。

就这样,阿骨和老钱这一老一少便安宁的生活在废墟城东边,平静而安稳的住在自己建造的木屋里,而周围也是一模一样的木屋,唯一的区别便是老钱家有一个颇为不小的院子,里面的家当颇为丰富些,算是衣食无忧,是这里大户人家。

老钱的木屋总共有几十平米大小,做饭和睡觉都在一起,算是方便,可每次下雨屋顶都会渗进水来,没有办法,木屋总是有缝隙,封也封不上,北方缺乏石料,也就无法维修,最后只好用东西接着,一到了冬天,父子还得便弄来几个破旧的毯子罩在屋顶上,接着生起篝火,用来抵御严寒。

如今正临五月,到了下雨的季节,同时也是死亡的开端。

这天,和平时一样,老钱却很早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将转来的铜币放在自家的铁箱子里,便摊着身子眯着眼睛,和李骨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休息。

反观李骨却拿起一本书认真的看着,也不说话,健壮的身体一动不动,仿佛石像般立在地上。不知道是不是看到什么关键或是难懂的地方,李骨开始皱起眉头来,时而看着窗外的天空,时而盯着书。

他的眼睛始终深邃而清澈,如柳条般的黑发垂在耳边,看上去完全是一个成熟的大男孩。

老钱收拾完柴火,又看了李骨一眼,却不明白为什么李骨在读书的时候总是这么聚精会神。早在六岁的时候,他才发现这个孩子和其他孩子不一样,因为那时,他花了大价钱,将李骨送到了废物城的一个退休的书记员家里学习识字,为此他用了两条金链子。

对于废墟城大部分民众来说,识字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因为整个废墟城只有一间学校,再加上那里的名额有限,所以在学校读书的孩子都是有钱的人家或者有势力的子弟。所以一般人根本无法享受读书的权利,而作为拾尸者的老钱更加没有本事将李骨送到那里读书,只能花点前教李骨识字。

即使是这样李骨也是很幸运的,因为两条金链子也不是普通家庭能够拿出的,要不是老钱有运气,根本弄不到。

就这样,李骨顺顺利利的来到老书记员家里,这一待就是几个月,可突然有一天,那个书记员竟将李骨送了回来,并说再也不要去他家了,然后二话不说离开。

当时老钱还是一头雾水,心中有些恼怒的想去评理,毕竟几个月根本无法让李骨学习更多的东西,但是李骨却很淡定的对老钱说不用了,因为他已经在那里学习了好几种文字了。

老钱不信,硬是从不知名的地方弄来的几本书,让李骨给他读,以来证明李骨这几个月的学习效果。结果让他震惊的是,李骨不但能将书中的内容顺利的读下来,而且还能一字不落的记住。

老钱小的时候识过字,李骨自然无法蒙他。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当时从老书记员的眼中看到了震惊和害怕,因为自己的这个养子竟然如此与众不同。

对此老钱自然高兴,从此在李骨读书的时候从来不打断他。

似乎是发现了老钱正笑眯眯的盯着自己,一脸专注的李骨终于抬起头来,将书合上。

“爹,你今天为什么回来的这么早?”老钱突然被李骨的问题弄得一愣,这才回过神来。想到这个孩子从小聪明,虽然有些沉默寡言,天天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可是却什么都能看在眼里。

“哎,你也不算算现在都什么日子了,哪还有挣钱的心情。这几天我都打算不出去了,好好将这个屋子返修一下,然后弄得坚固点。”

李骨一想,也是点点头,“说的也是,杀戮祭祀快要来了!”

一提到这个词,李骨和老钱同时沉默起来,半响老钱似乎想到什么,突然问道:“怎么没见你这几天去找小燕子那丫头,难道有什么事吗?”

因为李骨从小到大都是一个沉默的孩子,除了帮父亲出去干活谋生计,便是带着一个叫唐燕的邻家女孩到处疯。对于如此的居住环境,李骨自然很满意,因为他有老钱,一个任劳任怨,对自己无微不至照顾的父亲,所以他觉得自己是世间最幸福的人。可是李骨也需要朋友,由于自己从小孤僻的性格和从骨子里透出的与众不同,几乎所有附近的孩子都离他远远地,除了那个唐燕。

今年李骨就九岁了,而唐燕那个丫头八岁,所以两人自然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

“燕子他妈这几天忙着帮人收庄家,而且还要储存些食物,所以燕子这几天都帮她妈干活来着。”李骨一边将书放在被子下面,一边回答道。

老钱一想也是,他的职业是拾尸者,所以根本不会想庄家的事。但是其他人则不同,因为在废墟城,大部分人还是以耕农为生,还有一部分人没有自己的地,而是帮助别人干农活,唐燕家便是如此,他母亲一直都是帮人家干活,来换些粮食。

今年运气不错,骸骨大陆也迎来了大丰收,废墟城自然也是如此,不过人们在庆祝一番后便开始一如既往的筹备应对接下来的杀戮祭祀。在这之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莫名的紧张起来,除了自己绝对至亲的人,任何人都不会和其他人多说一句话,甚至刻意在保持着距离,即使是邻居也是如此,因为到了那两个月,谁都很难说不被人背后桶上几刀,并在杀戮祭祀的时候谋些好处。

老钱也同样如此,他这些天出去干活,甚至都不带着李骨,怕在中途遇到什么危险,毕竟血坑那种地方,虽然到处都是恶心的尸体和恶臭,好处也是不少,难不保准一些人为了钱财和碰到值钱的宝贝而下杀手。

所以他这几天都很早回来,也很少出去,并将攒下来的钱全都卖了干面包,大米和柴火,并且在下雨的时候储存了很多干净的雨水,这可以作为淡水使用,一切都是为了应对将至的杀戮祭祀。

“阿骨,这几天既然你都不去找燕子了,就不要到处疯了,尽量待在家里,万一哪天你碰到燕子也和她家说一声,叫她妈也少出门。”老钱望了望院子,认真的叮嘱道。

李骨听话的点点头,自然明白父亲的意思,他也经历过很多次杀戮祭祀,并且都顺利的生存下来,在他的记忆里,那段时期是异常残酷的,每当夜晚的时候都会有人死去,运气好的可以在家中躲过一劫,运气不好的一家子都会被一些城中的强大势力屠残。

“我明白了爹,过几天我们是不是和上次一样去血坑避难,还那里比较安全。”李骨想了想,然后望着老钱提议道。

看着李骨的样子,老钱苦笑了一下,叹了口气,便上前摸了摸李骨的小脑袋说:“要知道越是看上去安全的地方实际上就越危险,而且今年的情况还有些不同,到底为什么你今后会知道的。我那几个老朋友今年都打算去那里躲避祭祀,我们还是躲在家里吧,明天我便开始在房子下面挖一个地窖,到时候你帮我忙乎忙乎,等祭祀开始的时候我们便躲在那里。”

李骨一听,有些不解,但是他又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何打算只能沉默下去。事实上,如果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地窖自然安全,如果再布下几层掩饰,根本不会有人发现屋下还藏着几米的空间。

这次老钱对杀戮祭祀应对的十分稳妥,要知道在前几年每次祭祀的时候,他甚至还会拿着长刀冲出去,可是这回却和自己老老实实的躲在家里,这一点让李骨十分不解。

同类推荐
  • 魔刻圣刀

    魔刻圣刀

    我定要守护我所爱的人,凡是阻挡我的人,遇神杀神,遇佛诛佛!
  • 诛天掌控

    诛天掌控

    天地一元分两仪,两仪分四象,四象衍八方。一元大地,浩瀚无垠,诸般群英横空出世,剑指苍穹。敢问路在何方?遥远一隅,少年从这里归来,仰望天边露出一角的巨硕天宫,如长龙盘旋。试问朗朗天下,谁与争锋?古今中外,末路何方?光明黑暗,人神对垒,谁来执掌这滚滚乾坤?少年仗剑,从这个地方走了出来,一切的始点与终点都从这里展开…Ps:这书啊,虽然是玄幻题材,但风格另类,喜欢的还请支持!
  • 名剑百家

    名剑百家

    剑,决定人的一生。剑,是剑家百佳友。一挥剑,万物皆浮尘,让百妖屈服在我的脚下。世界的存亡由我来决定。
  • 纵横之无悔人生

    纵横之无悔人生

    你妹的!穿越忘带家里的祖传菜刀了……徐枫仰天长啸!
  • 冥灵传

    冥灵传

    被称为渣渣的红发少年唐雨,被迫与天才灵师伊维、传奇灵师后裔羽汐组成三人小队。在最强灵者导师纳尔扎的带领下,唐雨是否能甩掉渣渣的称号,灭冥的征途又会发生什么,唐雨最终会变成什么,请跟随藤少一同闯荡冥灵世界。灵师级别:灵羽、灵虚、灵轻、灵广;冥物级别:冥顽、冥虚、冥灵、冥使、冥王;导师级别:灵育导师、灵长导师、灵者导师。
热门推荐
  • 快穿之灵魂拯救者

    快穿之灵魂拯救者

    张娆没想到,自己有一天竟然会变成那个拯救别人的人。一场场故事下来,她发现拯救别人的时候也是在拯救自己。
  • 无限之浪漫约会

    无限之浪漫约会

    天地大战,众神黄昏,神格四散,约会之神的神格无意中流落到地球之上,被一个普通大学生捡到,成为新的约会之神,他是会肆意的纵横花丛呢,还是快马奔腾呢,亦或是穿梭时空,浪荡四方呢?
  • 电影中的不速之客

    电影中的不速之客

    秦阳从小迷恋成龙的电影,里面惊险刺激的动作场面让他热血沸腾,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竟然穿越到了电影中的,而且还有了一身实力不俗的功夫。从警察故事到龙兄虎弟,从飞鹰计划到尖峰时刻,一个个熟悉的人物,一处处熟悉的场景,他的意外到来,却让故事有了新的发展。意外激发的潜能,未知世界的冒险。(剧情需要,很多事情和原电影不符,勿扰勿怪。)
  • 他若归来

    他若归来

    她也很想拥有不曾被玷污过的爱情,她也渴望自己不仅能成为杨畅第一次爱的人也是最后爱着的人,她多么希望他不曾变过心。如果没有爱情就会枯萎,如果爱一个人怎样都是痛,那么何须从新去适应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人,何不坚持到底,守一个爱了很久的人直到天荒,直到地球毁灭。无比受伤的陈曼,带着一颗铁石心肠回到了陈露的家,至少,在那里,她可以继续苟且活下去,那里的中年妇女依然会每天为她准备一些残羹冷炙。守在心爱的人身边,见情敌与情人双宿双飞,她若还能咬牙挺过,便足以证明自己的强大。
  • 我的小可人儿

    我的小可人儿

    这本书是本人的处女座,也不知道写得怎么样,请大家多多支持吧!本书讲述的是一个豪门的大少爷,爱上了一个家境一般的女生。
  • 玩火专家

    玩火专家

    韩飞语录:我脾气好但你别惹我,因为我身边的两大护卫可都是爆脾气。韩飞走到哪里哪里就会掀起一场血雨腥风,修为不高的他却可以释放出世间最霸道的火焰。拥有着一切正义的克星‘地狱鬼手’、一切邪恶的克星‘上古法宝莲花台’和让所有人都为之恐惧的身外化身神功。欺负过他的鬼王要拜他为师,看不起他的仙帝要给他让位。在他让火成为水的克星以后,这一切都不新奇了。【2组签约作品,保证全本】【群1:46528299】
  • 一个走出情季的女人

    一个走出情季的女人

    该书是江铃墨对于这些问题形象化的探讨女人成为男人追求事业成功的精神刺激源,没有这个刺激源,绝少有男人会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支撑下去。女人用纯洁而炽热的情爱滋润、慰籍着男人,使他们一步一步走向成功。可是,女人们怎么办?尤其成为情人的女人怎么办。
  • 落亦空间

    落亦空间

    叶落阴差阳错的创造了萧亦的空间,萧亦空间的时间却因为叶落定格了。萧亦就来到了叶落的空间,两人……
  • 凤血,倾世皇后

    凤血,倾世皇后

    他说,云罗,你是我凤朝歌最爱的女子。我要取东海的明珠,西域的七彩玛瑙,南疆的千年香木,极北之地的狐裘赠予你,建一座独一无二的的宫殿,一生一世你都不能再离开我的身边。情浓时山盟海誓听起来尤为甜蜜。她嫣然一笑,说,好。于是,那一日他真的将她贬入冷宫,囚她一生一世。……初见他第一面,她正值豆蔻年华,倚栏卖笑,而他翩翩而来,笑意温柔,为她赎身,道:“我会带你离开。”再见他第二面,他携千金聘礼上门,郑重求亲。权倾一时,相认不久的父亲大喜。他说,云罗,千金为聘,他待你可算是真心了。又见他时,乱军中他血色披身,紧紧握住她的手,神色癫狂,他一声声问,云罗,为什么,为什么我会败……。然后,没有了然后。从此她见他眼底中不复温柔。他带她离故国,他亲手将她送上那深宫之中,他说,云罗,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回故国,才能报仇。…她笑意如昔,柔声道,好。转身没入此第而开的重重宫门,不再回头。华云罗,传言中最美的皇后,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听说她的美堪比艳阳,媚色无疆。连英明神武的皇帝都为她神授魂予。万般宠爱不够,将她养在深宫凡人不得一见。华云罗,世间最美最神秘的女子。一言一笑间天下大乱,战事纷起,生灵涂炭。朝中重臣们连跪一天,只求将她处死以慰藉千万枉死将士。她翩翩而来,依在万人至尊的帝王身边,浅笑低声道:“他们死,总比臣妾死好。”众人皆惊,她看向领头那一人,笑得尤为欢快,问道:“凤将军也想要处死云罗吗?”他不语,唯见她眼中笑意盈盈如日光,笑得天地失色,笑得摇落一世荒凉不复还……爱恨恩怨,她终于站在万人之上,艳色倾城,权势无敌。可是谁曾在午夜梦回时在她耳边低低一声柔声呼唤,昀儿,昀儿……江山倾,美人泪。男人们逐鹿中原,而她在乱世中一步一摇,渐渐走到繁华落尽,无法回头……凤朝歌:一身白衣如雪,俊雅如谪仙,执剑可为天下杀,执笔便是温柔佳公子,看似有情却是最无情。郎君千面,每一面却不是她想要的。他说,云罗,你是我凤朝歌最爱的女人,爱之入骨,恨也入骨。苏晋:一身长衫,遗世孤立。一把古琴,一手杀人魔音。他说,云罗,你是这个是世间最傻的女子,所以我要守在你的身边杀尽欺辱你的人。李天逍:翩翩王孙,帝王之尊。她为他而来,他执萧含笑,容色是她未见的浩荡朗朗。他说,云罗,这一生,注定你我生死无离。
  • 校园之夜之迷情千年

    校园之夜之迷情千年

    从血色牡丹开始,主人公渊卿开始了一段谜一样的经历。尘封千年的朱砂红。妖冶异常的工笔牡丹,能孵化出妖蛾的琥珀蛹,身着双翼的蝴蝶姬,,,,,,,,,,随着女子陆续离奇的死亡。揭开了一个轮回的故事。也拉开了谜一样的地质学院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