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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往事 下

人在危急时刻的反应,往往不经过大脑,而是一种本能的反应,所以危急时刻的行为,是平素无法计划、无法预见的。平时豪迈之人,危急时刻也可能会见死不救,相反平时懦弱之人,危急时刻也可能会有英雄之举。

看到狼,胡南风脑海中顿时一片空白。他的本能反应,是赶快背起小女孩,向远处逃去。

然而两条腿毕竟跑不过四条腿,何况还背了一个人。不多时,一群狼就紧紧追了过来,几次差点咬到小女孩。二人都吓得魂不附体,但这小女孩,似乎还有一丝理智。

“前面有棵树,跳上去!”小女孩趴在他背上大喊。

这棵树并不是很高,若是小女孩自己不扭了脚,以她的轻功,可以轻易跃上树梢,但她不知道,胡南风的轻功,烂到什么程度。

还没等她多想,就见胡南风背着她,一跃而起,然后……撞在了树干上。

胡南风撞得七荤八素,待到他缓过神来,看到一群狼已经围了上来,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了。

“爹,我错了,我以后一定好好练轻功。”他喃喃道。

那群狼似乎训练有素,包围了他们,却暂时没有进攻,只见包围圈逐渐缩小,群狼中,一只貌似是头领的狼吼叫一声,四周的狼才开始三三两两的扑上来。

胡南风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他本能的把小女孩护在身后,让她背靠大树,自己就挡住她身前,拔出刀。

那群狼似乎有些灵性,看到刀锋的寒光,仿佛有些畏惧,但并没有止步不前,只见两只狼,从不同的角度扑了上来,那凶狠的眼神,似乎要把他们撕成碎片。

胡南风大吼一声,给自己壮胆,随着这一声吼,他手中刀连连挥舞,就在狼即将咬到他之时,那两只狼,一个被砍断喉咙,一个被刺进胸口,顿时躺在地上,毙了命。

若他们面对的是人,看到同伴惨死,应该吓得四散奔逃,可偏偏这群狼,比人要勇猛无畏的多。两只狼倒下去,马上就有更多的狼涌了上来,胡南风再无退路,只好挥刀迎敌。跟现在相比,他当时的刀法还远未成熟,但也算是不错了,只见他刀光闪闪,如同一只轻盈的蝶,在狼群中上下飞舞,所过之处,无不鲜血四溅,不断有狼的尸体,摞在他脚下。

悍勇无畏的狼群仍没有丝毫退却,攻势反而更加猛烈,几只狼同时扑向他。他的刀再快,终是无法同时抵挡这么多敌人,被一只狼躲过刀锋,咬到他左肩之上。

胡南风疼的眼前发黑,头脑却是前所未有的清醒。如果他此时倒了下去,必定会被这群狼啃到连骨头都不剩,还有,身后那个小女孩,必定跟他一起死于非命。

想到这里,他忍着剧痛,右手猛烈的挥刀,那力道携着风声,有着让人惊惧的气势。那一刀落下,那只咬住他左肩的狼竟然被从腰部,斩为两截,血喷了他一身,狼锋利的牙齿失去生命,终于松开,掉落在地上。

很疼,然而还不能放松,因为面前还有不知多少狼在跃跃欲试,要吃了他们。胡南风的脸色,因为疼痛和紧张而变得惨白,但他握住刀柄的右手,却没有丝毫放松。

群狼继续攻击上来,那尖利的牙齿,几次越过刀影,咬到他身上,但他没有退,也不能退,不管身上有多少伤痕,他只是不断挥舞着手中那把钢刀,一次次,打退狼群。

不多时,他身上全都是血,狼的血和自己的血,早已混杂在一起,让那件衣衫根本看不出本色。他的体力其实早已透支,仅仅凭着精神的力量,支撑着,没有倒下去。

小女孩站在他身后,被他死死护住,心中惊惧万分,却咬着牙,没有叫。

她怕,她吓得叫出来,会打扰他。

那个并不高大,甚至有几分柔弱的身影,被鲜血浸透,却依然一步不退,挥舞着钢刀的身影,深深印在那双稚嫩的明眸中,烙印一般,镌刻在灵魂之上。

从此,她再也看不上别的男人。

她誓要嫁他,不论他是谁,都嫁他。

最后一只狼倒在他脚下,他却依然丝毫不放松,紧握着刀,环视着四周。他知道,自己一旦倒下去,就再也爬不起来了,他生怕四周又冒出几只狼,再来咬他们。他已经,快撑不住了。

不远处的大树下,似乎有什么过来了,他惊惧之下,再次举起刀,刀尖上的鲜血,还在不断滴落。

“南风!”

听到这个声音,他才松了口气,孔轩。

这一口气松下来,他再也没有了一丝力气,右手一松,刀已脱手,双膝一软,人便如同烂泥一般跪倒,双手撑住身体,兀自喘息。

“南风,你怎么样了?”孔轩看他这样子,也吓了一跳,连忙跑到他面前,扶起他。

跟孔轩一起出现的,还有胡天行、花雨薇和水若兰。他们看到这情景,也是吓得够呛,以他们的身手,狼群并不可怕,但是他们怕,胡南风万一出了什么事……

胡天行跑到他面前,看了看他,笑道:“没事,死不了。”

胡南风的心神,还沉浸在被狼群围攻的恐惧中,根本没听清他哥说的是什么。

水若兰拉起小女孩,急切的问道:“星梦,你没事吧?”

小女孩摇摇头,她身上和脸上的血迹,都是溅上去的,她本身,毫发无伤。

她望着胡南风,来到他面前蹲下来,一双明眸闪动着彩虹一般的光彩。

“你叫什么名字?”她轻声问。

胡南风楞了半天,硬是说不出话,仿佛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胡天行是情场老手,早看出这小女孩对他弟弟有意思,便笑道:“他叫胡南风,是我弟弟。”

小女孩点点头,伸出一双小手,擦拭着他脸上的血迹,用稚气而悦耳的声音,说:“我叫沈星梦。等我长大了,嫁给你,可好?”

“好,好……”胡南风喃喃道。他麻木的神志根本就没搞懂这女孩说的是什么意思,就算人家问我揍你一顿好不好,他定然也会这样回答。

沈星梦笑了起来,那笑容是那么美好,恍若初春的暖风,清晨的阳光,滋润的小雨,但胡南风,根本就没去看。

狼,好可怕,好可怕,好可怕……

恐怕这是他心里唯一的想法。

胡天行满脸坏笑,他暗想,这小女孩,长得真是漂亮,是个美人坯子,长大了,定然是个倾国倾城的大美女。没想到南风这小子,平日根本不会讨女孩子喜欢,却有此等艳福!傻人傻福,傻人傻福啊!

“南风,我扶你走吧!”孔轩没想胡天行那么远,看只是看着站都站不起来的胡南风,有些心痛。

胡南风挣扎着,抓住孔轩的手臂,支撑起身体,却突然想起来什么事,抬头看着面前的灌木丛,摇摇晃晃的走过去。

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他走过去,抱起灌木丛中那只毛绒绒的小狼。

小狼显然还不知道,正是这个人杀光了自己的族群,还在他怀中,蹭着他的手臂。

“它的爹娘都死了,我们不管它,它就死定了。”看胡南风的架势,是要把这只狼抱回去养。

算了,养就养吧,反正宝刀山庄有的是狗,听说被人养大的狼,跟狗差不多。孔轩暗想。

经过这件事,本就不敌花雨薇的水若兰终于下定决心,放弃了胡天行,后来跟铁狄结了婚,而胡天行和花雨薇,径自跑到倾城派,过起了有声有色的小日子。沈星梦跟随师姐,回到东魔教,四处宣扬她的终身大事已定,搞得胡南风的名字,传遍了整个东魔教。

沈焚天很是苦恼,自家闺女看上的,可是宝刀山庄的小公子,自己和他爹打了大半辈子,结果最终居然要结亲家!他很怨水若兰:你看上宝刀山庄大公子,要去抢人家,我可管不了,但你没事带我闺女去看啥热闹?难道我魔教的好女子,都要嫁到宝刀山庄不成?自家闺女以后是要继承东魔教的,怎能嫁到宝刀山庄?难道他要拿整个东魔教陪嫁不成?对,就这样,把那小子抢回来!反正胡中原子女一堆,这小公子,他好像也不甚喜欢,就送给他,当个上门女婿好了!

四年后,沈星梦武功有成,人更是出落成了如花似玉的绝色美人,便由她爹带着,跑到宝刀山庄,抢亲去了。

这些,都是后话,当时,胡南风被孔轩送回宝刀山庄,在床上躺了足足一个礼拜,后来伤好了,却总是忘不了那群狼,晚上总做噩梦,经常跑到孔轩屋里,跟他抢被子。

那只小狼由于太小,胡南风倒是一点不害怕,反而觉得自己杀光了狼群,对不起这只小狼。他给它取名叫米糕,还天天喂它吃米糕。孔轩倒是很高兴,正好自己一看见米糕就头疼,便把自己的米糕,都喂给小狼吃了。

胡南风对那件事情的记忆,就是他在山谷里,遇到一群狼,差点被咬死,至于他为什么要去山谷里,怎么去的山谷里,他统统忘干净了。至于沈星梦,他根本就忘了这小女孩的存在,这小女孩说过的话,他当时就压根没听懂,后来,更是一句也记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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